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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宅、合宜宅 納入住宅法
2011/08/17 21:30 瀏覽333|回應1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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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11.08.17 02:50 pm  

平抑高房價,政府再出招,行政院昨(16)日審查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以法保障,未來當房價過高時,政府可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供弱勢族群居住;也可興建「合宜住宅」。現代住宅則未納入。

內政部研議「住宅法」草案長達12年,近來台北都會區房價飆漲,成為十大民怨之首後,馬政府6月開徵奢侈稅後,決定再推出「住宅法」,當房價飆高時,可興建合宜住宅平抑房價,以及保障弱勢族群的居住權利。

行政院政務委員李鴻源昨天召開跨部會會議審查「住宅法」草案,通過部分重要條文,一旦「住宅法」上路,「國民住宅條例」同步廢止,走入歷史。政府將拚立法院下會期通過,希望今年實施。

草案並首次納入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者,可優先享有住宅補貼、社會住宅等,以鼓勵生育。

社會住宅是指政府興辦或獎勵興辦,專供出租,並提供適當比例出租給特殊身分者,例如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者、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等。合宜住宅是指政府招商投資興建,以政府所訂平準價格,優先出售給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住宅家庭,並提供適當比例出租給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住宅家庭或個人。

行政院官員表示,社會住宅一定比例將以混居方式,提供弱勢戶居住,避免標籤化,雙北市目前已決定興建五處社會住宅,最快102年可以推出;合宜住宅已選定機場捷運林口A7站區和板橋浮洲二處,最快102年底或103年完工;合計至少提供1萬戶以上的合宜、社會住宅。

未來中央、地方政府為健全住宅市場、辦理住宅補貼,得設置住宅基金。協助一定所得以下家庭或個人獲得適居的住宅,政府得補貼住宅貸款利息、租金或修繕費用。

不過,內政部原草案規定信用保證基金得提供特殊身分者,例如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者、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等,一定成數貸款保證,則遭到刪除,官員指出,相關部會認為易引發爭議,決定回歸市場機制。社會住宅興建或營運期間,也可減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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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住宅 試辦後再評估
2011/08/17 21:33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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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11.08.17 02:50 pm 
 
經建會呈報行政院選定新店七張、土城頂埔站二處試辦現代住宅,不過,由於高層對現代住宅仍有疑慮,行政院長吳敦義已核定先選定一處地點試辦現代住宅,看成效如何,再決定現代住宅去留。

另外,為將閒置蚊子館改建為青年出租住宅、背包客的青年旅館或國外、大陸學生的遊學交流中心,工程會已在全台選定14處評估改造方式,近日呈報行政院核定後拍板。

工程會官員表示,原則上台北都會區將以改造為青年出租住宅為主,觀光景點附近改造為青年旅館為主,目前台北市、新北市分別選定一至二處要改造為青年住宅。

經建會日前選定新北市新店七張站附近,和土城頂埔站試辦現代住宅,70年地上使用權的20坪左右小住宅,售價500萬元以下,新店七張站預定地可蓋100戶、頂埔站預定地可蓋320戶。

現代住宅房屋所有權,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將房屋信託給信託業者,由信託業者與買者簽訂70年的使用權契約。經建會原本希望待行政院核定後,即可展開招標作業。

不過,馬英九總統聽取內政部簡報住宅政策時,對設定地上權概念的現代住宅政策,強調「萬萬不可」,認為他在北市府時即有深刻體驗,扁市府任內開發不少設定地上權住宅,後來都透過民代施壓要求買回土地所有權,令北市府大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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