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陳雅芃/台北報導】 2011.08.09 02:53 pm
為了留住地方公務員人才,彰化縣長卓伯源發動縣市長連署,帶頭向中央陳情。他們認為,長期來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公務員職務列等差距過大,造成人才磁吸效應,建請中央考量調高縣市政府公務員職等。
針對縣市長陳情案,考試院銓敘部官員表示,縣市長陳情無非希望催促職等調升步調,銓敘部已組成專案小組,基於職責業務全盤考量,可在今年年底定案。官員認為,地方政府應先解決財政赤字,否則調高公務員職等,只會增加負債數字。
卓伯源等17個縣市長陳情內容指出,立委林建榮等54人在民國96年6月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條文,將縣市政府幕僚長定為秘書長、一級主管為處 (局)長、二級主管科長,一級政務職處 (局)長職務列等比照簡任第12職等。其餘秘書長列簡任第12至13職等、科長列薦任第9職等。
中央曾承諾修正職等 仍未兌現
但是這個方案未獲考試院通過,立委江玲君等人又在97年6月再次連署修正地方制度法,將秘書長、處 (局)長、科長職務列等明定條文中,經邀黨團協商時,銓敘部代表允諾97年9月30日前完成修訂職務列等表,迄今己逾限二年八個月,仍未兌現。
卓伯源說,精省後,中央業務大量下放地方,直轄市與縣市自治事項已相同一致,政府體制為中央、地方二級制態勢已然定型。長期以來,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公務員職務列等差距過大,造成人才磁吸效應,在五都形成後,縣市政府在留才上形勢更加嚴峻。
銓敘部官員說,人才流通本來就很正常,非五都高階官員想往五都跑,同樣職等的五都基層公務員,也會想往非五都縣市。但地方首長基於磁吸效應、人才流失的理由,來調升職務列等,並非治本之道。當務之急,應該先解決地方財政赤字,因為調升職務列等只會增加負債數字。
縣市首長會一再陳情,官員不諱言質疑,地方行政首長,願意得罪其部屬嗎?部屬拜託,縣市首長做個順水人情。但是首長卸任後,往往會留下財務的爛攤子。一方面不能漠視他們的聲音。但另一方面,也不能過度放任他們。
銓敘部:評估可行性 年底將定案
官員表示,銓敘部已組成專案小組,依職責程度、業務性質、組織層級等,考量是否可以調高職等、可以調到多高,約在年底配合政府組織再造法案在立法院三讀時程,會一併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