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文玲、杜沛學/台北報導】 2011.07.16 03:22 am
前年底縣市長選舉,民視被檢舉在投票日上午播出某縣長候選人的造勢晚會畫面,中央選舉委員會決定對民視及電視台董事長田再庭各開罰一百萬元。民視、田再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昨天都敗訴。
民視新聞部昨天表示,不了解詳情,會再進行了解,暫不回應。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前年縣市長投票日上午,民視曾播出嘉義縣長陳明文的妻子廖素惠於選前之夜,在縣長候選人張花冠的造勢現場下跪,呼籲鄉親支持張花冠的畫面;民視也報導其他縣長候選人翁重鈞、蕭登標,遊街拜票的新聞。
民視認為,當天的選舉新聞,已對相關候選人做平衡報導,目的在報導各選區動態,並不是為特定人造勢宣傳。但法院認為,報導雖穿插不同競選陣營的候選人,但整體來看仍構成助選活動,違反選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