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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稅也應依實價課稅
2011/07/02 12:15 瀏覽1,660|回應2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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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社論】 2011.07.02 01:49 am 
 
繼財政部6月施行奢侈稅,台北市政府昨天起徵收豪宅稅。豪宅稅的政策名稱是「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顧名思義,這是針對高級住宅加徵的房屋稅,主要是選擇有「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等特色的住宅,依既有的房屋稅乘上路段率(1.2倍至2.8倍),加重其房屋持有稅負。台北市府估計,大約有400棟、近1萬戶的房子符合豪宅條件,每年房屋稅收可增加3億元。

近年台北市房價飆漲,總價億元以上的豪宅比比皆是。這些豪宅所有人不只因房價上漲而享受財富增值,更因國內房屋稅負偏低,免於承擔高額的持有成本,而得以從事更多的房產投資,成為高房價推手,促使台北市政府以豪宅稅的名義,增加持有豪宅的負擔,調和失衡。從政策動機而言,北市府立意良善,但作法上可以更積極,財政部更應將此一精神推向各縣市。

課徵豪宅稅主要有兩大目的;第一,這些豪宅能享有高房價,主因其所在區位、路段或景觀極優,而這些因素是政府及大眾一起努力的結果,亦即高房價與品質優良的公共財是連動的。因此,當豪宅享受這麼多高品質的公共財時,他們本應支付較多的稅,才符合公平原則。第二,近年北市房價飆漲主因之一,就是這些豪宅帶頭上漲,為抑制其上漲,政府也應運用租稅手段加重持有成本,以壓縮豪宅投資的獲利空間,從而抑低炒作誘因及意願。

不過,從台北市的豪宅稅內容來看,似乎並不能達成上述兩大政策目的。其一是豪宅稅的名目稅率未變,即住家用1.2%、營業用3%,儘管加徵路段率以倍計,但實質增加的稅負仍極有限。依北市府的估計,這1萬戶豪宅在計入路段率後,每年因此增加的房屋稅約3億元,等於平均每年每戶增加的房屋稅僅3萬元,就算是當成買「豪宅標誌」,也算是非常便宜了。其二,由於政府加徵的豪宅稅相對於豪宅價值是九牛一毛,官方選出的豪宅卻因政府的背書保證而身價更高,兩者一抑一揚,效果一小一大,反而使豪宅價格難跌易漲。

我國實質房屋稅偏低,眾所周知。以台北市知名豪宅「帝寶」為例,前不久有一戶被公開拍賣,得標價逾億元,而當年這棟房子的房屋稅只有7萬元,以1億元計,代表這棟豪宅的房屋稅實質稅率只有萬分之7,遠低於國外許多大城市1%的水準;即使現在再增收平均每戶3萬元的豪宅稅,每年的房屋稅也僅10萬餘元,實質稅率依然很低。

其實,我國房屋稅名目稅率已與國際水準相當,實質稅率偏低的主因,是地方政府核課房屋稅的稅基(房屋價值),是採用官方公告認定的房屋評定現值,而不是市價或實際交易價格;並因評定房屋現值的主要項目建造成本等標準單價已近30年沒調,地方政府的評價又常考量政治現實而妥協,使得評定現值遠低於市價,而且市價愈高、落差愈大。因此,即使政府提高房屋稅名目稅率也沒用,只要此一現象不除,實質房屋稅率仍然拉不起來。試想,如果豪宅稅是依實際交易價格課稅,上述那棟帝寶房子每年要繳的房屋稅就會超過100萬元,而非10萬元。如此一來,有能力「養房」的投資客就會減少,也才能真正收到抑制房市投機、房價的目的。

豪宅稅是因應台北市房價區域性飆漲的權宜作法,但投機炒作無所不在,現行房屋稅制提供的炒作空間,政府應以建立實價課稅機制杜絕。政府已以奢侈稅打短期投機,也有豪宅稅打區域投機,現在要向房產稅制全面合理化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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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實價登錄 取消「去識別化」
2011/08/08 08:4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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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08.08 03:51 am 
 
行政院對不動產交易依實價登錄政策出現轉折,行政院副院長陳?上周四邀集首長舉行跨部會議,多數首長對房地產交易價格應依實際交易價格、依門牌號碼逐筆登錄有明確共識,行政院目前送至立院審議的版本「依區段化、去識別化登錄」,將在朝野協商時改回。

據了解,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八月三日拋出「非自宅交易依實價課稅」,遭行政院長吳敦義反唇相譏,八月四日陳?即邀集內政部、經建會、財政部討論,並做了政策調整。

高層說,陳?是承吳敦義之命召開會議,研商結論,將於行政院會再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草案,成為朝野協商的版本。

據了解,內政部送行政院「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草案,原版本已明定房地產交易價格依實際交易價格登錄,再依「區段化」、「去識別化」公布,但行政院審查時受到建商的壓力,將登錄也改為「區段化」、「去識別化」。

內政部表示,地政司曾於五月研商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修正草案兩草案有關不動產交易,仍做成依實際交易價格登錄。內政部認為,如果三項法案中,僅「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案獨自規定「依區段化、去識別化登錄交易價格」,不動產交易採實價登錄的政策將難落實。

內政部指出,行政院當初會修改內政部版本,是因為擔心影響房地產交易所有權人的隱私,但內政部已注意到隱私問題,才會做成依實際交易價格登錄,讓地政系統掌握實際交易資訊,在公布時採區段化與去識別化公布,避免隱私問題。

內政部表示,政府目前所實施的課徵豪宅稅或未來實施不動產交易任何課稅,依實價登錄都是重要的基礎工程,可抑制或防止不動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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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雲鵬:北市豪宅稅上路
2011/07/04 10:4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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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朱雲鵬】 2011.07.04 03:08 am 
 
最近一位企業界朋友告知,他在南部某都會中心區,買了一戶「豪宅」─外型、建材、樓層,都屬頂級;買價一坪二十幾萬。這位企業人士在台北市,也有一棟住宅,目前市價一坪達兩百多萬,正好是南部「豪宅」的十倍。

如果在二十年前,有人因為工作或其他地緣關係,分別在這兩地置產,當時價差沒有太大,但二十年後的今天,就產生了天壤之別。

這樣的差別,是起因於個別房屋所有者的辛勞嗎?當然不是。我們的先聖先賢早就指出,都市房價上漲的原因,是社會的進步,是公共資源的投入,而不是個人努力的結果。所以,對於享受不動產價格高漲的人,至少是非自用所有人,必須課以一定的稅賦,代表對於社會應有的回饋。

稅賦包括兩類:一類是持有稅,含地價稅與房屋稅;另一類是買賣的價差,也就是增值稅。在全球多數先進國家,平均財產持有稅率,是其市價的百分之一,而買賣價差則計入所得申報繳稅。這個在各國通行無阻的制度,在我國完全走樣。租稅行政的效率不彰,導致市價與公告價格脫節,房價漲愈高的地區像台北市,脫節的就更為嚴重。法定的稅率,對非自用住宅而言,接近百分之一,但實質稅率不到千分之一。

立法院通過奢侈稅,六月一日起生效,可以克制短期投機炒作。但到了現在,看起來力道愈來愈弱。原因很簡單,對於持有房子超過兩年的投資客,及把台北市豪宅當作收藏品的資本家而言,這都無效。最重要的原因,在於台北市的實質財產稅率太低,多持有好幾棟房屋,幾乎零成本。這種情況如果繼續下去,該市恐將淪為「炒房」的天堂。

幸而,台北市已經走出了矯正這不公平的第一步,就是從七月一日起,增加了約一萬戶經認定為「豪宅」的房屋稅。這是正確的方向,但我們也必須指出,由於只調整了房屋稅評定公式中的「路段率」,沒有動「標準單價」,對於房屋稅的實質稅賦增加有限;地價稅則不在此波的政策內,沒有調整。

我們以前舉過北市仁愛帝寶拿出來拍賣的一棟房屋為例。拍賣的價格為二點八億,按世界各國的行情,以及平均地權條例的原意,非自用者稅率應為百分之一左右,也就是每一年應繳納的房屋稅加地價稅,應該為兩百八十萬。但實際上,這戶房屋在七月一日之前,所需負擔的稅賦一年不到二十萬元,連付該社區四個月的管理費都不夠。七月一日起,假設該戶有被列為「豪宅」,房屋稅將略增數萬,離兩百八十萬還是太遠,實質意義有限。

台北市課徵豪宅稅,做為一個起點是非常正確的,但希望這不是終點。我們先前曾提到過,紐約非自用出租的房子,其實質財產稅率為百分之三;以帝寶這一戶而言,一年達八百四十萬,這是紐約房東所負擔的社會責任,北市呢?

台北市應當繼續踏出正確的步伐,著手提高「豪宅」的公告地價,同時也著手調整「豪宅」房屋建造的「標準單價」。即使只針對豪宅這樣做,每年可以增加的稅收,不會只有三到四億,而應有數十億。用這些收入,台北市可以幫助很多弱勢家庭,幫助殘破不堪的公寓住戶改善環境,造福百姓。

對中央而言,奢侈稅已經打出成功的一棒。但高房價不是全台灣的問題,而只是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部分地區的問題,接下來應由地方政府接棒。建議台北市作為首善之都,做出表率。

(作者為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暨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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