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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密帳案 李登輝涉洗錢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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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11.06.30 11:35 am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全案偵結,特偵組調查認定李登輝與劉泰英共犯侵占779萬餘美金,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將兩人起訴,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

特偵組措詞嚴厲,起訴書中指李登輝身為國家元首應當全民表率,卻不遵守國家法制,擅自將國安密帳歸墊的剩餘公款美金779萬元,以洗錢方式挪給私人使用,犯後還否認卸責,毫無悔意。

劉泰英部分,特偵組認為其共同侵占公款犯行明確,犯後不知悔改,還矢口狡賴,品行惡劣。兩人皆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及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等罪嫌。

不過特偵組並沒有求處具體時間,起訴書說明,因為念及李登輝年邁與對國家之貢獻,而是劉泰英也已經將侵占金額返還國安局,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

國安密帳案小檔案

1994年國安局動用奉天專案經費代墊外交部金援南非款項,徐炳強於1999年間,與當時的台綜院院長劉泰英及國安局長殷宗文,涉嫌侵占外交部返還國安局「鞏案」的墊款750萬美元,由劉冠軍兌換成面額一千美元的旅行支票,經徐炳強交給劉泰英,作為台綜院購置院舍的款項。

台北地檢署在2003年間就曾偵辦過國安密帳案,當時將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起訴,但2006年法院後來判徐無罪定讞。

【中央社╱台北30日電】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案,認定前總統李登輝、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涉嫌侵占779萬餘美元,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將2人起訴。
特偵組將於上午10時30分召開記者會說明。

台北地檢署於民國92年間曾偵辦國安密帳案,當時將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起訴,但法院後來判徐無罪定讞。特偵組成立後續辦此案,上午將全案偵結。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即時報導】

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鞏案」墊款遭侵占挪用案,上午偵結,起訴前總統李登輝,以及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特偵組調查認定,李登輝與劉泰英共犯侵占美金779萬餘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罪,李登輝是繼陳水扁卸任後,第2位遭起訴的國家前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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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密帳 李登輝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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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4.08.30 03:34 am
 
前總統李登輝被控涉及國安密帳案,一、二審均獲判無罪,特偵組決定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不對李登輝提上訴,李將無罪確定。同案被判有罪的國民黨投管會前主委劉泰英則可上訴。

李登輝被控透過國民黨投管會前主委劉泰英等人,侵占國安密帳二億五千萬元。台北地院判決李登輝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本月再判李登輝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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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氣壞老先生 李登輝入眠須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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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鄭宏斌、鄧桂芬/台北報導】
2014.08.21 03:39 am
 
前總統李登輝涉國安密帳案一、二審都獲判無罪,他昨天透過辦公室表示,他並無太多喜悅,但終於可以告慰何既明、黃昭堂兩位故友在天之靈,勇敢為台灣人承擔這一切。

李登輝表示,感謝國人在此案期間對他的關心與支持,期望政治、經濟可以更進步,司法真正獨立公正,並得到人民的信任,不要再有人遭受任何不當的起訴。

李登輝指出,國安單位承辦或參與專案人員為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不計毀譽得失,卻因當時法規不完備,就被以貪汙重罪起訴,實在是不可承受之重。

李登輝的律師顧立雄昨天說,李登輝認為特偵組草率起訴,非常生氣。特偵組只傳訊李一次,就認定李和劉泰英等人謀議侵占國安密帳公款起訴,讓李無法接受,他與李討論案情時,李常「停不住」怒氣,一講就是二個多小時。李還因為此案,精神壓力及情緒起伏很大,晚上須服用鎮靜劑才能入眠。

李登輝於二○一二年八月首度到台北地院出庭,多次向媒體表示「我嘸做什麼歹代誌」,還抱怨檢方起訴內容「攏是嘸影」,檢方說他貪「驚死人」。

顧立雄表示,李登輝一審獲判無罪後,心情才開朗許多,到高院開庭也能與媒體說笑;不過李非常在意特偵組提出上訴,為特偵組執意上訴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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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密帳案 李登輝無罪可望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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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2014.08.21 03:39 am
 

二○一一年,李登輝因國安密帳案遭起訴後向記者表示,就好比臉被抹黑了,擦乾淨就好。
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李登輝、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被控挪用國安密帳公款七百五十萬美元給台綜院案,高院二審認定全案是劉泰英與已故前國安局長殷宗文合謀侵占這筆錢,李登輝並不知情,仍判李無罪。
依據刑事妥速審判法,一、二審皆獲無罪案件,必須有判決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或違背司法院解釋或違背判例,檢方才可以上訴,李登輝一、二審都獲判無罪,可望因此無罪定讞。

劉泰英一審被依侵占罪判刑二年八月,但二審認定他私吞七百五十萬美元中的十五萬美元,因而加重改判三年徒刑、褫奪公權三年,並追繳沒收十五萬美元。

李登輝、劉泰英昨天均未出庭聆判。劉泰英的律師陳松棟說,該筆款項全記載並公布於台綜院財務報告上,若真要A錢,不可能這麼公開,會再上訴。

本案緣於廿年前時任總統的李登輝出訪南非,指示外交部向國安局動支「奉天專案」一千零五十萬美元秘密援助南非,取名「鞏案」,並由國安局逐年編列預算補回;南非與我國斷交後,國安局便向外交部索取剩餘歸墊款八百多萬美元。

由於鞏案援助款已由國安局預算補回,一九九九年殷宗文指示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及出納組長劉冠軍,將「多出來的」外交部墊款中的七百五十萬美元,兌換成旅行支票交予劉泰英;劉私扣其中的十五萬美元,其餘交給潤泰企業集團負責人尹衍樑兌領台幣,再以「捐贈」名義贈給台綜院。

隔年媒體揭露國安密帳事件,劉泰英、殷宗文及徐炳強赴桃園大溪鴻禧山莊見李登輝,希望李以補辦公文方式簽名,應付國安局查帳,但被李拒絕,徐只好撰寫備忘錄及晉見總統報告書代替。

特偵組調查認為李是為了卸任後到台綜院上班,指示劉泰英、殷宗文侵占鞏案墊款轉贈台綜院,依貪汙罪嫌起訴李、劉兩人。

法院一、二審都認為,相關證人都未直接指認李有指示或經手該筆款項,而同案重要被告殷宗文已過世,無法對質釐清真相,因而判決李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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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密帳案 下月20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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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2014.07.10 02:33 am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審理國安密帳案,被告李登輝前總統及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出庭均稱無罪;檢辯雙方經三個多小時攻防,辯論終結,八月廿日宣判。

全案涉及國家機密,不公開審理。一審獲判無罪的李登輝出庭前說,他心情一樣,二審怎麼判他不知道,反正就交給法官處理。律師顧立雄說,李登輝從頭到尾都沒參與此事,對於挪用經費案不清楚,原審獲判無罪理所當然,二審也力爭無罪。據了解,李登輝與劉泰英在庭內沒有互動。

李登輝昨天神情輕鬆走進法院,記者誇他西裝看起來「很趴(台語帥氣)」,詢問是不是新做的?他拉開扣子笑稱已經穿十年了,很久沒訂作新衣服。

李登輝和劉泰英被控挪用國安密帳公款七百五十萬美金(約新台幣二億多元)給台綜院;去年十一月,一審判李登輝無罪,劉則被依貪汙和洗錢二罪名合併判刑二年八月、褫奪公權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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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密帳案開庭 李登輝:我嘸代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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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2014.02.20 03:39 am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首度開庭審理國安密帳案,一審獲判無罪的前總統李登輝開庭前老神在在地向媒體說「我就嘸代誌」;被判刑兩年八月的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則選擇沉默。庭訊約一小時結束,兩人一前一後離開法院,幾乎無互動。

李登輝和劉泰英被控挪用國安密帳公款七百五十萬美金(約新台幣兩億多元)給台綜院,去年十一月,台北地院認定是已故的前國安局長殷宗文與劉泰英合謀,李登輝不知情,判李無罪,劉被依貪汙和洗錢二罪名判刑兩年八月、褫奪公權三年。特偵組上訴,高院昨天召開準備程序庭。

全案涉及國家機密,採不公開審理。據了解,李登輝與劉泰英分別坐於證人席和被告席,在庭內無互動。九十二歲的李登輝,有時聽不清楚法官問題,由辯護律師在旁重述法官提問後,多數親自答辯,偶爾才交律師回答。李登輝否認犯罪,稱自己對挪用經費案不知情。

劉泰英陳述意見較多,他承認收下七百五十萬美金的旅行支票,但稱不知道該支票為什麼會以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的名義,挪移給台綜院使用。

李登輝辯護律師顧立雄說,李「非常在意」特偵組提出上訴;一審歷經長時間審理,也傳訊相關證人,若檢察官上訴後完全未提新事證,上訴意義何在?是浪費司法資源。媒體詢問李前總統身體狀況,他笑說「我身體很好,雖然九十幾歲,但比你們卡勇!」還稱讚計畫競選台北市長的顧立雄是能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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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密帳案/李登輝無罪 特偵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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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3.12.03 02:58 am 
 
前總統李登輝和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涉嫌挪用國安密帳公款案,李獲判無罪、劉部分有罪,特偵組認為法院判決理由前後矛盾,違背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昨天對兩人無罪部分提起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上個月中旬認定國安密帳案是已病故前國安局長殷宗文與劉泰英合謀,李登輝並不知情,判決李登輝無罪;劉泰英依貪汙及洗錢罪判刑二年八月、褫奪公權三年。

檢方起訴指控李登輝於一九九四年出訪南非時,捐贈非洲民族議會黨兩億八千多萬元,由國安局以「奉天專案」本金墊付,並取名「鞏案」;後來外交部歸還國安局款項,李登輝和劉泰英私挪二億五千萬元給台綜院使用。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特偵組以推論方式認定李登輝事前與劉泰英、殷宗文謀議,但沒有其他具體證據證明李登輝涉案,判決無罪;劉泰英被控侵占廿九萬七千美元部分,證據不足,判無罪。

特偵組提出上訴指出,鞏案經媒體報導爆發後,殷宗文、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劉泰英,二○○二年三月廿六日到桃園大溪鴻禧山莊會見李登輝,徐炳強將李登輝口諭草擬成備忘錄和晉見總統報告書,殷、劉兩人在上簽名,李登輝雖未簽名,但他曾在法院作證提及國安局代墊情事,顯示李一定知情。台北地院卻以李不知情判無罪,判決理由矛盾且違背經驗法則。

特偵組指出,法院認定劉泰英未侵占廿九萬七千美元現鈔,但徐炳強在五次偵訊、審理時皆明確指證將這筆錢交給劉泰英;劉泰英委託尹衍樑將美元兌成新台幣再捐贈台綜院,明知不是尹主動捐款,欲指示台綜人員開立捐款收據給尹,構成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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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李登輝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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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13.11.21 03:13 am

奉天專案國安密帳一審宣判,李登輝無罪,劉泰英則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刑二年八個月。

法官確認全案是貪汙罪行,否則劉泰英就不會被判刑。也就是說,法官認定,有人吞侵了外交部還給國安會的七七九萬美金,向潤泰集團買了樓層,作為李登輝卸任總統後使用。以上罪行,法院皆證實不假。

但是,判決指出,劉泰英有罪,是因他「知情」;而李登輝無罪,則是因其所涉罪嫌之證據,「未達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又再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犯行」,「自應喻知無罪判決」。

卷證中,潤泰老闆尹衍樑曾作證指劉泰英稱購買樓層係出自李登輝指示;但法院認為,據此即認定李主導此事,「並不合理」。然而,法院不接受活人的供證,卻返身一口咬定已往生的當時的國安局長殷宗文與劉泰英是合謀的共犯。亦即認定,殷宗文是在李登輝不知情之下,擅自將七七九萬美金交給了在政府體制外的國民黨掌櫃劉泰英,以供劉為李登輝買樓之用。法官否定生者的供證,卻強將已無自我辯護能力的亡者入罪,請問這是什麼碗糕?

更精彩的一段情節是:法院證實,殷宗文為釐清責任,事後要劉泰英補簽收條,劉簽了,法官於是據以認定劉泰英知情;然而,法院同樣證實,殷宗文曾要李登輝也補簽收條,但為李登輝所拒,法官竟據此證明李未參與及不知情。但是,李若未參與及不知情,殷宗文豈有天大的膽子竟要李登輝補簽收條?

天知、地知,唯獨李登輝不知,所以法官也不知。這絕不是「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的事件,只因恐龍的腦袋與人格不是一般人的腦袋與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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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們的「小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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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13.11.17 02:13 am 
 
李登輝的國安密帳案,一審無罪,他希望特偵組不要上訴,「九十多歲的人一直走法院很見笑」。話說得很直白,也符合人情之常,但或許仍有民眾不諒解。司法審理案件,有很多細節及證據問題,非一般人能深究明瞭,所以多數人只憑著媒體報導及個人政治信念做判斷。但一連串案子下來,凸顯一件事:首長們的「小金庫」問題,實應正本清源。

首長的「小金庫」,只是大概的說法,可能包括了法所明訂的特支費,卻還有更多名目奇特、隱晦的「不能說的秘密」。不管藍綠,總要坐到那個位子,才有機會一窺究竟;而一旦動用這種「私房錢」,既涉及「不能說」,免不了後續的發展牽連不清。

當年宋楚瑜涉興票案,是由李登輝任國民黨主席設立的「秘書長專戶」而起,最後宋楚瑜無罪。李登輝的國安密帳案,則是由陳水扁提供資料告發,現在一審無罪。陳水扁自己涉國務機要費案,二審無罪,他提出辯解的「大水庫」理論,出自馬英九的特別費案。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無罪,但仍發生北市府余文入監的遺憾。

藍綠首長的清廉度,或曰反面的「貪錢度」,有部分事實乃有目共睹,但也有部分情節落入「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就以這幾天斷交的甘比亞來說,論及台灣的外交關係,過去固然有「金錢外交」之譏,但如今亦被質疑,能保證無一絲一縷的「特殊維繫」嗎?歸根究柢,免不了都要牽扯政府高層秘密動用的特殊經費。

首長的「小金庫」,不該淪為私人上下其手的資源,更不該淪為藍綠之間、或前後任首長之間「我查你把柄」之標的。所以我們說應正本清源,盡量制度化和透明化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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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殷宗文列共犯 死無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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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殷宗文列共犯 死無對證

圖/聯合報提供

喧騰一時的國安密帳案昨天宣判,十年前病故的前國安局長殷宗文,在死無對證情況下,成為與劉泰英合謀侵占公款的共犯;死後背負汙名,恐怕殷宗文生前連作夢也想不到。

「救命證物」殷宗文生前手札,是殷的兒子殷志卓二○○三年到北院出庭幫徐炳強作證時當庭提出,筆跡鑑定確認兩本工作手札是殷宗文所寫;檢方雖主張手札屬「傳聞證據」不能採信,不過合議庭最後仍採認手札證據,判徐炳強無罪。

十年後台北地院審理李登輝、劉泰英涉及國安密帳案,徐炳強出庭作證指稱,「奉天專案」當年是由國安局長掌管,局長有權動用經費,各種專案經總統核可後,經費由國安局長全權處理,矛頭指向留下「救命證物」手札的前長官。

殷宗文手札中提到,台綜院第四所─戰略及國際研究所,是一九九七年間奉總統核定成立,為國安局外圍組織,經費由國安局補助,還提到外交部歸還款已撥付劉泰英。

媒體二○○二年三月間揭露國安密帳案,國安局深入查帳「鞏案」剩餘款無帳無據,去向不明,經詢問徐炳強,得知款項已送台綜院,徐炳強隨即找殷宗文研議解決方法,兩人同年三月下旬到劉泰英辦公室,劉泰英同意補簽收據,並填日期為「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二日」。

殷宗文、劉泰英及徐炳強二○○二年三月廿六日下午,到桃園大溪要求李登輝補簽公文遭拒後,由徐炳強以撰寫報告、備忘錄方式,解釋「鞏案」剩餘款奉准撥付台綜院第四所全權規劃運用,企圖魚目混珠,以便卸責和搪塞國安局,徐炳強則保留底稿及殷宗文、劉泰英潤飾後的定稿來「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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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被欺負兩年多 凍未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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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 2013.11.16 04:36 am  

李登輝籲特偵組 別浪費時間上訴 / 陳明彥 柯世璋 李皇萱
國安密帳案昨天宣判,前總統李登輝一審獲判無罪。李登輝昨晚舉行記者會表示,他本來就無罪,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李登輝盼特偵組不要再上訴,「被欺負兩年多,還要欺負,實在凍未條!」

李登輝昨天精神奕奕,記者會現場湧入數十位好友與支持者,為他加油打氣。他坦言,官司拖了兩年多,晚上常無法睡覺,連昨天中午也失眠。但他對自己有信心,信仰帶給他支持力量,還有許多家人、朋友的鼓勵,讓他有力量捍衛自己的清白。

對於特偵組仍考慮上訴,李登輝笑說「我也很煩惱」,不過檢察總長黃世銘自己也被告,而且現在又沒有選舉,「上訴幹什麼」?

李登輝表示,起訴書中的各種理由互相矛盾,讓他看了會想笑。特偵組要上訴,他也沒辦法,「但九十多歲了,一直走法院很見笑」,希望不要上訴最好。

李登輝說,自己從來沒有管錢,是清白的;審判過程中,他拒絕動員民眾到場聲援,因為他尊重司法,希望透過司法制度爭取清白。

媒體詢問,對特偵組存廢有何意見?李登輝表示,不是他一個人意志可以決定的,要看社會大眾的看法,他不適合發表個人意見。

李登輝表示,先舉行記者會是怕影響今天的「健全地方發展與治理研討會」;審判只是過程,不希望因為官司而停止關心台灣的腳步,台灣現在最重要的事,就是讓經濟更發展,這是不分黨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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