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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密帳案 李登輝涉洗錢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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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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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11.06.30 11:35 am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全案偵結,特偵組調查認定李登輝與劉泰英共犯侵占779萬餘美金,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將兩人起訴,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

特偵組措詞嚴厲,起訴書中指李登輝身為國家元首應當全民表率,卻不遵守國家法制,擅自將國安密帳歸墊的剩餘公款美金779萬元,以洗錢方式挪給私人使用,犯後還否認卸責,毫無悔意。

劉泰英部分,特偵組認為其共同侵占公款犯行明確,犯後不知悔改,還矢口狡賴,品行惡劣。兩人皆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及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等罪嫌。

不過特偵組並沒有求處具體時間,起訴書說明,因為念及李登輝年邁與對國家之貢獻,而是劉泰英也已經將侵占金額返還國安局,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

國安密帳案小檔案

1994年國安局動用奉天專案經費代墊外交部金援南非款項,徐炳強於1999年間,與當時的台綜院院長劉泰英及國安局長殷宗文,涉嫌侵占外交部返還國安局「鞏案」的墊款750萬美元,由劉冠軍兌換成面額一千美元的旅行支票,經徐炳強交給劉泰英,作為台綜院購置院舍的款項。

台北地檢署在2003年間就曾偵辦過國安密帳案,當時將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起訴,但2006年法院後來判徐無罪定讞。

【中央社╱台北30日電】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案,認定前總統李登輝、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涉嫌侵占779萬餘美元,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將2人起訴。
特偵組將於上午10時30分召開記者會說明。

台北地檢署於民國92年間曾偵辦國安密帳案,當時將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起訴,但法院後來判徐無罪定讞。特偵組成立後續辦此案,上午將全案偵結。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即時報導】

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鞏案」墊款遭侵占挪用案,上午偵結,起訴前總統李登輝,以及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特偵組調查認定,李登輝與劉泰英共犯侵占美金779萬餘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罪,李登輝是繼陳水扁卸任後,第2位遭起訴的國家前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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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案涉洗錢 陳水扁當年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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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藍凱誠/台北報導】 2013.11.16 03:36 am 
 
陳水扁前總統二○○八年九月,因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案到台北地檢署作證,當庭告發李登輝涉嫌利用「鞏案」海外洗錢,並將裝有「鞏案報告」牛皮紙袋交給當時的主任檢察官郭永發;郭訊問陳水扁及葉盛茂後,彌封資料送交特偵組,特偵組於二○一一年六月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李登輝等人。

檢調單位二○○三年偵辦新瑞都案時,李登輝就遭爆料從一九九五年起,疑似透過特勤人員陳國勝、李忠仁帳戶匯錢到海外,至二○○一年間洗錢疑超過十六億元。

李登輝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因新瑞都案到台北地院作證,檢察官當庭詰問他認不認識陳國勝與李忠仁,惹得李登輝反駁「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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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冠軍捲款潛逃 掀國安密帳黑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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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藍凱誠/台北報導】 2013.11.16 04:51 am  

國安密帳偵辦多年 金錢流向複雜 / 許君吉
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經手國安密帳多年,不但挪用款項炒股,還捲走兩億六千萬元;他逃亡期間丟出資料,掀開國安密帳的潘朵拉盒子。

二○○○年三月總統大選期間,劉冠軍私人帳戶出現九千多萬元巨額資金遭金融單位發覺;當年七月,立委、監委、國安局及檢調單位介入調查。他一面大聲喊冤,強調軍人榮譽感,堅稱資金都是合法,一面卻暗中安排自己在九月三日軍人節當天從新竹南寮偷渡到大陸。

劉冠軍妻子孟雯華是前憲兵司令孟述美中將的女兒,她在劉冠軍偷渡隔天,帶兩名女兒和四十萬元美金旅行支票,搭機輾轉至加拿大。

檢調單位同年九月廿六日破天荒搜索國安局,軍方兩天後發布通緝劉冠軍;軍檢調清查發現,劉冠軍三月間將國安局卅億元定存解約後,私吞其中一億兩千萬元公款,並短報利息一億四千萬元,共侵占兩億六千萬元。他還挪用六億元投入股市,事後雖補回,但炒股獲利五千多萬元。

劉冠軍棄職潛逃後,全家人行蹤成謎,一度盛傳藏匿在紐西蘭,甚至傳出帶著相關資料投共,但均未獲相關單位證實。二○○二年三月,他丟出國安密帳資料給媒體,外界才知悉奉天、當陽等國安密帳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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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情」…國安密帳案 李登輝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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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藍凱誠、鄧桂芬/台北報導】 2013.11.16 04:44 am  

國安密帳案 李登輝一審判無罪 / 吳欣倫 蔡宗儒
 
前總統李登輝(右)與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左)二○○○年一起參加研討會互動熱絡;兩人被控侵占國安密帳公款,但台北地院認為李登輝不知情,判決無罪,劉泰英經減刑後,判刑兩年八月。
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李登輝、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被控挪用國安密帳公款兩億多元給台綜院,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是已病故的前國安局長殷宗文與劉泰英合謀,李登輝並不知情;李登輝無罪,劉泰英有期徒刑兩年八月、褫奪公權三年。

李登輝的委任律師顧立雄表示,李登輝從頭到尾都沒參與此事,獲判無罪是理所當然,希望檢方別上訴,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劉泰英委任律師陳松棟指出,劉泰英無法受判決結果,將上訴。

特偵組起訴指出,李登輝一九九四年出訪南非時捐贈非洲民族議會黨台幣兩億八千多萬元,由國安局以「奉天專案」本金墊付,並取名「鞏案」;後來國安局編列預算逐年補回,至一九九七年只剩八千九百多萬元待補;當年,因劉泰英經李登輝同意成立的台綜院打算購置院舍,便謀議向外交部索回「鞏案」墊付款籌集資金。

外交部一九九九年歸還美金一千零七十萬元,其中兩百九十萬美金做為鞏案回補款,剩餘款項輾轉交給劉泰英;劉泰英留用四十四萬多美元後,將七百三十五萬美金旅行支票交給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兌領,再由尹以捐贈名義,回贈台綜院兩億五千萬元。

李登輝、劉泰英等人被控貪汙,但合議庭指出,前國安局長丁渝洲作證指李登輝很少過問細節,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也作證說,總統核定計畫後,如何動支相關經費只需局長簽核;可見李登輝不會知悉每一筆明細支出。如果李登輝與殷宗文等人合謀侵占公款,國安密帳爆發後,殷宗文、劉泰英及徐炳強請李登輝補簽公文補正程序,李登輝為何拒絕?

合議庭認為,特偵組以推論方式認定李登輝事前與劉泰英、殷宗文謀議,沒有其他具體證據證明李登輝涉案,判決無罪。

劉泰英雖辯稱錢是給國安局外圍組織台綜院第四所當研究基金或情報工作,但合議庭查出他收到錢後並未告知第四所所長林碧炤,認定他與殷宗文共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侵占公有財物罪;考量他已歸還七百五十萬元美金給國安局,且本身並非公務員,減輕判刑。被控侵占四十四萬美金部分,其中廿九萬美元現鈔沒證據證明遭劉侵占,此部分無罪。

前總統李登輝(右)與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左)二○○○年一起參加研討會互動熱絡;兩人被控侵占國安密帳公款,但台北地院認為李登輝不知情,判決無罪,劉泰英經減刑後,判刑兩年八月。 /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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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密帳案/李登輝:特偵組污衊 奇恥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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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6日電】 2013.09.16 08:01 pm 
 
前總統李登輝今天說,遭特偵組草率起訴,這種污衊是「我畢生奇恥大辱」;媒體問特偵組是否應廢掉?「百姓說好就好」。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安密帳案,下午傳喚李登輝出庭,全程涉及國家機密而不公開審理,庭訊逾兩個半小時,全案辯論終結,預訂11月15日宣判。

李登輝庭後發表聲明指出,特偵組當初毫無查證,就草率起訴他,特偵組這種污衊作為,「更是本人畢生奇恥大辱」。起訴書內容情節虛構、荒謬、矛盾,故意入人於罪。

李登輝還說,自己這麼老了還被人欺負。媒體詢問,特偵組是否應廢掉?他說,看大家意見,百姓說好就好,「你們(指記者)盡量去寫」。

李登輝委任律師顧立雄說,李登輝感冒胃痛,但仍出庭陳述在任內推動改革,請法官體察情報工作的困難。

特偵組受訪表示,相關事實及證據都已詳載在起訴書,不予回應。

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案,民國100年6月以李登輝、劉泰英等涉嫌侵占密帳公款779萬多美元,透過洗錢後,向潤泰集團購買台綜院辦公室及支付開銷,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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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密帳案 李登輝否認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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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6日電】 2013.04.17 09:47 am  

國安密帳案 李登輝出庭 / 張宏業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安密帳案,前總統李登輝今天以被告身分出庭,他否認貪污,說「我一輩子思想不是這樣」。

北院下午開審理庭,本案因屬機密案件,開庭過程均不公開。李登輝庭後受訪,媒體問起前總統府資政林洋港日前病逝,他表示有送花致意。

李登輝說,很高興有機會能在法庭說出內心話,說起來老百姓對他有期待,「說我貪污?驚死人喔,我一世人思想不是這樣」。

除了李登輝之外,同案被告、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也出庭,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出庭作證。

庭訊逾3小時後,李登輝委任律師顧立雄表示,起訴內容是子虛無有,徐炳強證詞有助釐清疑點,對己方有很大信心。

本案去年6月開庭時,李登輝因復發性心絞痛未出庭,臨時向法官請假,遵照醫囑在家休養,幕僚當時轉述李登輝很失望無法如期出庭。去年8月開庭時,李登輝說當然對自己有信心,「我又沒做什麼代誌」,檢方起訴內容「攏是無影」。

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案,民國100年6月以李登輝、劉泰英等涉嫌侵占密帳公款779萬多美元,透過洗錢後,向潤泰集團購買台綜院辦公室及支付開銷,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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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密帳案審理 李登輝、劉泰英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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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2013.02.23 06:27 am 
 
前總統李登輝今天為了國安密帳案出庭,由於日前傳出李登輝是近來日圓大貶的幕後「影武者」,媒體詢問「總統和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有什麼關係?」李登輝聽見停下腳步說「嘸」,在維安人員護送下離開。

特偵組前年7月依貪汙、洗錢等罪嫌,起訴前總統李登輝和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指控兩人挪用國安密帳779萬美元,透過洗錢漂白,向潤泰集團購買台綜院辦公室及支付開銷。由於當時正值總統大選,外界諸多臆測。

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因為是準備程序,庭訊僅約20分鐘,採不公開審理;法院外大批警力戒備,一名男子試圖帶攝影器材進入法庭,與法警發生衝突,被請出法院。

李登輝一身西裝、戴太陽眼鏡,提早半小時到法院報到,他向記者揮揮手、用台語道早安;庭訊後劉泰英先離開,李登輝等車隊抵達才走出法院。兩人見到媒體大批守候,不願意多說便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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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案受命法官 胡宗淦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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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7.13 03:40 am 
 
台北地院分案審理李登輝涉嫌挪用國安密帳,中籤的受命法官林柏泓已核准調任司法官訓練所,陪席法官何俏美無意願再擔任金融專庭;台北地院昨天再度抽籤,由胡宗淦接任受命法官,葉力旗任陪席,審判長仍為周占春。

台北地院的金融專庭共有四庭,包括四位審判長及八位法官。審判長周占春的合議庭成員林柏泓及何俏美,都想離開金融專庭;其中林柏泓已經司法院核准調任司訓所導師,何俏美在金融專庭的三年任期屆滿,希望轉任一般刑庭法官。但很不巧,台北地院前天為李登輝案分案抽籤,就抽到林柏泓為受命法官、何俏美為陪席法官。

為避免爭議,台北地院院長吳水木上個月就在刑庭會議中,指示循往例發出意願調查表,徵詢法官任職金融專庭的意願及推薦人選。到昨天為止,調查表回收統計後,有意願並被推薦擔任金融專庭的法官最高票有二位,分別是胡宗淦及葉力旗。

胡宗淦目前是司訓所的導師,將於九月調回台北地院,她是政大法律系畢業,司訓所卅九期結業。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涉及台開案,檢方偵查時向法院聲押,就是由胡宗淦的合議庭審理並裁定羈押趙建銘。

葉力旗是台大法律系,政大風險研究所畢業,司訓所四十三期結業。葉力旗審理過太平洋百貨經營權之爭,檢方偵辦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案首度聲押時,就是葉力旗裁定羈押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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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密帳/周占春合議庭 誰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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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 2011.07.12 03:51 am 
 
案子真會找人。台北地院有四個重金庭,扣除庭長後有八位法官,其中二位法官林柏泓、何俏美,在上周法院內部會議中明確表達要離開,林柏泓調任案更已確定,但偏偏李登輝被控國安密帳案「還是選擇他」,未來誰加入周占春的合議庭,受到矚目。

司法官本不該有藍綠,但這幾年,島內的政治氛圍似乎也感染到司法案件,怎麼判都有人會說話。因此,分案的程序正義更是重要。

據指出,台北地院重金庭上周召開會議,周占春的合議庭庭員,包括林柏泓及何俏美都表達要離開重金庭。林柏泓申請轉調司訓所獲准,何俏美表達已做滿三年任期,希望轉任一般刑庭法官。

台北地院院長吳水木為召公信,發出意願調查表給刑庭法官,徵詢調到重金庭的意願,並請法官投票推薦。調查至昨天截止,誰主動要到重金庭,仍不得而知。

合議庭共有三名法官,將來李登輝案件要怎麼判,要由這三票投票決定,林柏泓在抽籤前已確定離開重金庭,誰繼任他審理李登輝案?而何俏美又表明要離開,未來,周占春的合議庭成員有誰,關係到審理及判決,如果沒有公允解決,勢必會引發政治口水及社會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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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李登輝密帳案 周占春中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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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7.12 03:51 am

周占春。
圖/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李登輝涉嫌挪用國安密帳公款,被依貪汙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重金庭昨天公開抽籤分案,由審判長周占春的合議庭審理。這組合議庭之前審理前總統陳水扁涉及二次金改案,判決陳水扁、吳淑珍等廿一名被告無罪,曾引發各界諸多質疑。
值得注意的是,受命法官林柏泓已獲准調任司法官訓練所擔任專職導師,預計九月初到任,屆時由誰接任他的職務審理李登輝案,各界矚目。

特偵組昨天下午將國安密帳案卷證移送台北地院,北院立刻公開抽籤分案,由於本案犯罪金額超過一億元,依規定屬重大金融案件,由重金庭抽籤分案。

北院重金庭有四個合議庭,有四位庭長及八位法官。因庭長不分案、一位法官已分案一件,由其他的七位法官抽籤。

行政庭長黃俊明在抽籤前說明,林柏泓已確定調任司法官訓練所,其代表的股別仍參與抽籤,「萬一抽中,將由其繼任人選接手。」庭長劉慧芬抽中林柏泓的「寧」股。

林柏泓所屬的合議庭,審判長是周占春,陪席法官是何俏美。周占春曾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之後抽到扁家所涉之龍潭購地等四大弊案,但因併案問題,主動將案件簽出,由承審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合議庭接手。

去年間,陳水扁二次金改案又被周占春的合議庭抽中審理,陳水扁夫妻及金控業者後來全被判無罪。當時合議庭認定,金控合併非憲法列舉的總統職權,金控業者付給扁家六億一千萬元,與總統職務行為沒有對價關係,縱使陳水扁介入金控合併,約見或致電當時財政部長李庸三,指示支持國泰金併世華銀,並要富邦金退出,甚至派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要財政部長林全促成元大證併復華金,這只能說明扁逾越總統職權,不構成犯罪。

李登輝的律師顧立雄昨天獲知由周占春的合議庭審理後微笑說:「平常心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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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案的司法正義與政治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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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11.07.02 01:49 am 
 
李登輝貪汙洗錢案與陳水扁貪汙洗錢案,同樣陷於「司法正義」與「政治效應」的混戰之中。有人認為應先問李登輝有否犯罪,這是談司法正義;有人則先考慮可能誘發的選情操作,這卻是講政治效應。

像扁案、李案這類案子,可能有三種社會反應。一、認為當事人沒有犯罪而被起訴判刑,司法不正義,因此引發對抗及仇恨司法偵審的政治效應;二、認為當事人罪證確鑿,司法伸張正義,因此引發認同與支持司法的政治效應;三、明明知道當事人罪證確鑿,但拒談司法正義,卻以藍綠撕裂來操作政爭,引發對抗及仇恨司法的政治效應。

對扁案及李案有第一種反應者應居少數,第二種反應也符合因果法則。問題在第三種反應:明明知道罪證確鑿,但硬將司法正當偵審扭曲為政治鬥爭,仇恨司法,撕裂社會。

在李登輝被起訴的同日,職棒明星陳致遠、張誌家等人的假球案宣判。國人皆將假球案視為「司法正義」,而無人認為會有「政治效應」;但扁案和李案卻有「政治效應」,其影響甚且可能高過「司法正義」。然而,在司法的天平上,李登輝及陳水扁豈不應當與陳致遠及張誌家一律平等?

李案起訴,一般判斷,可能對馬英九的選情造成負面衝擊;這是根據台灣政治的經驗法則所作的直覺判斷,但這也正好證明了馬政府不可能介入偵辦及起訴,因為何必給自己帶來負面的政治效應?

看李案,如看扁案一般,應先看是否符合司法正義,再論政治效應。前述第一種及第二種社會反應,皆不足慮,因為皆符合因果法則;可怕的是第三種反應,明知罪證確鑿,但仍要扭曲司法形象,操作政爭,撕裂社會。

就起訴書內容看,李案的犯罪情節其實較扁案容易明瞭。李登輝「一帳兩報」,下令從外交部拿了錢,由劉泰英交給尹衍樑,又「回捐」給台綜院,再買下尹衍樑在淡水的「安泰登峰大廈」作為台綜院總部;其間,洗錢的動線,及「水果盒」、「七五○○張旅行支票」等跡證,皆無以遁形。倘若沒有這些罪證,而將李以貪汙洗錢罪起訴,這當然會有「政治效應」;但倘若這些罪證皆屬事實,則為何不應主張「司法正義」?

在正當的司法程序下,對李案的認知,一如扁案,首先要看犯罪事實,再視被告是否知錯悔罪,最後才論刑罰。李若沒有起訴書所載犯行,自不容司法誣陷;但李若確有侵吞公帑並洗錢自肥的罪行,他應先知錯悔罪,至於「九十歲還要不要關」,可待法官斟酌,卻沒有理由不對嫌犯進行審判。

不論「司法正義」或「政治效應」,李案似乎皆循著扁案走過的軌跡在進行。事實真相會愈來愈清楚,政治效應也應會愈來愈澄清。可慶幸的是,這個社會畢竟經歷過扁案在「司法正義」及「政治效應」之間的激戰;那種要國人在明知罪證確鑿下,仍無視「司法正義」,而只問「政治效應」者,恐怕已不易引起共鳴。

其實,眾所皆知,李案之所以偵辦起訴,主要是因陳水扁的一再告發所帶動。而李登輝若貪汙洗錢的罪證確鑿而未被起訴,恐怕連對因貪汙洗錢被判刑的陳水扁也交代不過去。現在,反而要看李登輝的表現;扁案發生後,他對陳水扁的貪汙洗錢緊迫誅伐,並責扁不認錯悔罪,又批扁對抗及扭曲司法,更稱扁是「台灣人的悲哀」,甚至說「貪汙者應當切腹自殺」;現在輪到李登輝自己上場,在面對司法審判時,他應當表現出超越陳水扁的水準與風格。陳水扁說司法迫害不靈,難道李登輝學陳水扁說就靈?

扁李的恩怨情仇,到此亦可作一結算。李以台聯挾持陳水扁執政八年,使陳水扁的「新中間路線」完全覆敗;其間,扁曾在探李病時,出示「洗錢人頭名單」,欲反過來以貪案挾持李登輝而未果。如今李被起訴,對陳水扁而言,可謂是還以公道。這一對政治父子摩西與約書亞,始亂終棄終成仇,已為台灣政治史留下最醜惡猙獰的一頁。

不論對扁案或李案,皆應先論「司法正義」,再問「政治效應」。若是明知罪證確鑿,但仍要污蔑司法,操作政爭,撕裂社會,這樣的Taiwan Next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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