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2011.06.16 03:31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通過將開始規畫第十一梯次的無線電台執照釋出計畫。
由於新的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通過,NCC表示,新一波無線電台執照將採審議加上拍賣制度,避免財團壟斷媒體。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依照立院決議,NCC將在廣電法三讀後六個月內,公告廣播電視釋照方式和時間,預估明年第一季就可實行,NCC 預估將可整理出一百五十五個空置頻道提供業者申請。
陳正倉說,新釋出的頻道中將有廿二個公益頻道,以審議方式發照;其他的頻道則以審議加拍賣方式釋出執照。先以審議制度審核資格,並設立拍賣價格門檻,合乎資格者參加抽籤,避免財團出高價就得到稀有的無線電台頻道。
陳正倉表示,NCC將以分梯次的方式釋照,有些被地下電台長期占用的熱門頻譜,可能先規畫釋出,讓合法業者能夠進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