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楊竣傑/新北市報導】 2011.06.09 08:30 am
員山老人長照 遭訴已過期食品餵食老人 / 楊竣傑
員山老人長照中心負責人郭蔣金鳳否認曾拿過期食品餵食老人。
記者楊竣傑/攝影
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老人長期照顧中心員工,昨天向新北市政府檢舉,指長照中心向超商收購過期便當、飲料等食品,再將過期便當飯菜煮成泥狀灌食收容的長者。社會局、衛生局昨晚前往突檢,在冰箱內查獲三大袋過期超商麵包、飯糰及一袋沾染菜汁、疑似從便當倒出的白飯。
長照中心負責人郭蔣金鳳表示,過期食品是超商工作的友人送給他們的,讓他們帶回家餵狗,絕對沒拿給院民食用;前天是第一次帶過期食品,因家中冰箱已滿,才暫時擺在中心的冰箱,昨天就帶回去。不過有幾位老人家說,他們吃過這些過期麵包。
社會局以夜間無護理員在場,依違反老人福利法開罰六萬元,另將以「提供不衛生餐飲」開罰十萬元;衛生局查扣過期食品帶回化驗,也打算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儲存變質或腐敗食品」,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另將追查提供過期食品的超商,有無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市政府今天將再前往長照中心進行聯合稽查,社會局長李麗圳非常震怒,指示從重追究業者,必要時停辦。
員山中心林姓廚師、關姓照護員昨天下午到社會局檢舉,指業者長期以超商過期食品,牛奶、豆漿等飲料及麵包作為早餐,過期便當、飯糰等煮成泥,餵食失能院民。他們雖只到職半個月,實在看不下去要辭職,但廚師證照、照護員執照都被老闆扣住,只好向市府檢舉。
員山老人照護中心餐廳內有一袋米飯,疑似為投訴者所說的過期米飯。
記者楊竣傑/攝影
社會局擔心業者湮滅證據,晚間緊急會同衛生局前往稽查,在冰箱生鮮區發現保存期限五月卅日至六月六日不等,共五十九個過期麵包、土司、御飯糰和饅頭,分裝成三大袋。另在廚房餐檯發現一包沾有各色菜汁、疑似便當倒出的白飯。
稽查人員拿麵包詢問在場長者,陳姓老翁表示曾食用過,黃姓老翁表示負責人把麵包當成點心給他們吃。郭蔣金鳳喊冤,表示老人神智不清、精神有問題。她常買麵包、土司給他們吃,但沒有過期。
【記者黃福其、楊竣傑/新北市報導】新北市私立員山長期照顧中心,被離職員工指控長期回收超商過期食品餵食院民,社會局長李麗圳昨晚接獲稽查人員回報初步調查結果,直斥業者行徑太黑心,市府絕不容許,一定要嚴辦到底。
不過,有部分家屬對長照中心頗有好評,他們表示,長照中心負責人郭蔣金鳳很照顧老人,環境也很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