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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公設找錢 經建會提議「容積銀行」
2011/06/06 11:08 瀏覽1,065|回應1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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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2011.06.06 03:18 am 
 
為弭平公共建設預算缺口,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提議要設「容積銀行」,透過出售捷運和高速公路沿線的建物建築容積來籌措經費。容積銀行制度目前正由內政部研擬,預定6月10日召集地方政府研商「公共建設影響範圍容積討調整運作要點」。

一旦形成政策,新北市籌建中的三環三線捷運,將成優先適用對象。據了解,近期三環三線中的萬大線已被要求重新進行財務規畫,要納入容積出售計算自償金額,未核定的汐止民生線、三鶯線也要納入容積銀行制度中。

據了解,容積銀行機制正由內政部營建署研擬,營建署已初步提出草案。這在經建會稱容積銀行制度,在內政部改稱為「增額容積」。

政府估算,明年延續性的重大公共建設需要2,600億元經費,但經建會至今只取得1,200億元預算額度,資金缺口相當龐大。各項建設中又以交通建設所需經費最大,為避免房市炒作,行政院已不准國有財產局再賣地,為了籌措財源,黃萬翔靈機一動想到—雖然不能賣地面,應該可賣地面上的空間(容積)。黃萬翔說:「容積是政府的財產,是有價的。」只是過去一直沒有這種觀念,容積都無償贈送,當作獎勵用,例如蓋停車場可以送容積、都市更新可以送容積。但容積既然是政府有價物,當然可出售,籌措公設經費。

他指出,開通一條捷運線後,周邊的地價、房價立刻上漲約三成,這不是現有住民的功勞,而是全國百姓的納稅錢堆出來的,好處不該由沿線地主獨享。黃萬翔說,「提高的容積應該是政府的財產,應可放入容積銀行中,想要加高建築的地主得向政府購買容積。」

營建署長葉世文指出,增額容積制度和容積獎勵制度是衝突的,當容積變成有價之後,現行「送」容積獎勵的制度會受到檢討,這意味著一旦容積銀行上路後,現行容積獎勵制度也可能退場,成為過去式。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經建會提議籌設「容積銀行」,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增額容積制度(即經建會所提容積銀行)大概只在台北市和新北市能實施,中南部容積都用不完,幾乎無需求。

新聞辭典》增額容積

現行都市計畫採總量控管容積,避免過度開發。當時空環境有變,如開闢捷運線,那麼捷運周邊的農地、工業用地等會配合需求,提高土地使用,經都市計畫檢討後,提高後建築法定容積,與前一次容積差額就叫增額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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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銀行/市場人士:容積獎勵退場制度得夠周全
2011/06/06 11:13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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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黃啟菱/台北報導】 2011.06.06 03:18 am 
 
政府為籌措財源,正研擬「容積銀行」制度,未來捷運與高速公路沿線的建物容積將可出售,屆時容積獎勵制度也可能同步退場。市場人士多認為,這對政府與建商將是雙贏,惟容積獎勵制度的退場制度需好好研擬。

遠雄企業團副總蔡宗易昨(5)日表示,目前建商若想增加容積,除了透過獎勵制度外,也可另外購買,但建商買進容積後,在申請建照、進行都審的過程中,常常會受到政府審查人員的質疑與挑戰。

蔡宗易坦言,在現行制度中,建商們為了增加容積,與政府溝通過程中常常很不愉快,若能有制度化的規則可遵守,自然是件好事;若「容積銀行」好好研擬、真正上路後,政府可開拓財源、建商可得到容積,自然是雙贏。不過,若屆時容積獎勵制度要取消,得建立周全的退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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