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2011.05.26 03:26 am
民視無線台「夜市人生」,以水潑女性胸部並扭打將近一分鐘,遭NCC重罰一百二十萬元。
圖/翻攝民視畫面
新聞報導像戲劇、八點檔連續劇越演越暴力,電視媒體亂象頻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開鍘重罰民視和中天兩電視台,民視的「夜市人生」被罰鍰一百廿萬元,「把報導弄成戲劇」的中天新聞台也被罰四十萬元。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指出,今年一月卅日,中天新聞「新聞八點通」報導「江國慶37HRS凌遲痛苦指數破表」、「殘酷刑求屈打成招江國慶索命遺言」,內容包括「他咬牙切齒說要化為厲鬼,向害他的人索命」,主播用到滿清十大酷刑,還播出電影「風聲」、「艋舺」刑求虐人畫面。
何吉森說,在場十四位委員全體認為,中天新聞違反了電視節目分級規定,在未標示級別的普級新聞時段中出現了血腥、暴力、恐怖畫面,違反廣播電視法第十八條第一款,依中天過去的紀錄,處四十萬元罰鍰。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報導可輔以畫面,讓讀者了解,但不能和事實有太大差距,這則報導「彷彿記者就在行刑現場」,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十四名委員全數建議應處分。
而中天娛樂台的「閩台旺旺遊」也因為在下午的普級時段播出剪蛇頭、用活兔餵蛇等畫面,同樣違反節目分級規定,被罰卅萬元罰鍰。
民視的「夜市人生」則是分別在二月廿一到廿二日及三月二日播出時,被投訴畫面暴力。何吉森表示,二月的夜市人生演出把狗食撒到別人身上讓大狗舔食,以及用沙灘車將人拖行一分鐘以上畫面;三月的夜市人生也是演出用水潑濕女性胸部,及兩名女主角互相扭打一分鐘以上,被十三位委員認定是妨害兒少身心發展的劇情。
何吉森表示,夜市人生的言語動作會對兒童產生不良影響,又在普遍級時段播出,依照該台過去紀錄,兩案件各罰六十萬元,合計裁處一百廿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