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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通過:有線電視 可跨區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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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2011.04.28 02:04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27)日宣布,打破有線電視系統獨占局面,通過有線電視經營區擴大調整方案,以「縣市」為單位、共計22區,業者最小可經營一個縣市,最大可全台都經營,但市占率不能超過三分之一,預計10月受理申請。

預期在新制實施後,有線電視市場將出現一片混戰,目前市場上以四大有線電視系統台為主,包括凱擘與台固、中嘉、台灣寬頻、台灣數位光訊,未來大家都可能會切入其他人的地盤,同時獨立系統台業者更會積極投入,爭取擴張的機會。

有線電視經營區民國83年首次公告,91年特定公告開放第一類綜合網路業者可經營有線電視外,至今從未重新公告有線電視經營區,全台一直維持51個經營區,共有62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其中多達39區為「一區一家」,區域獨占現象存在多年,新進業者無法加入競爭。

NCC預計10月重新公告,有線電視系統進入有競爭的新時代,NCC官員說,這波開放可望掀起一波有線電視系統併購熱潮,形成幾大業者分競市場的局面。

NCC發言人、副主委陳正倉表示,未來將進一步擴大為全台成為一個有線電視經營區,業者只要市占率不超過三分之一用戶數即可,擴大經營區,可打破現在小經營區,業者獨占、沒有競爭機制的缺點。

陳正倉說,通訊傳播基本法及有線廣播電視法相關規定,初步規劃將以全國22個縣市作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最小經營區」,開放業者跨區經營,新進或既有業者皆可申請跨區經營,擴大經營版圖,但最好以數位化為前提。

陳正倉指出,國內有線電視收視戶約500萬戶,平均每家系統經營者僅擁有8.2萬訂戶,規模有限,經營區擴大後,預期將有助業者走向規模經濟、降低成本,透過業者間相互競爭,提升節目及服務品質、調降費率,業者和消費者來說是「雙贏策略」。

不過,業者全台經營戶數,不能超過總用戶數三分之一的天花板門檻,為業者拓展版圖一大難題,陳正倉透露,如果未來有線電視經營表現良好,沒有言論集中疑慮時,有線廣播電視法可望修法降低門檻為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另外,陳正倉指出,有廣法修正案已經送立法院審議中,若三讀通過後,業者須在下次換照前,完成達成全面數位化建設,否則將不予以換、發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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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業者混戰 損人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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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方巧文/台北報導】 2011.04.28 02:04 am 
 
有線電視業者表示,有線電視跨區經營對數位發展具有正面效果,但對規模較小的業者,不見得是正面消息,且跨區經營有許多技術面要考量,呼籲政府要想清楚。

業者分析,跨區經營最可能會面臨到的狀況,是規模較小或新進業者為求擴大市占率,祭出殺價策略,破壞市場價格。殺價後,規模較小的業者恐面臨營收不足以支付設備折舊的窘境,最後落得「損人又不利己」。另一方面,開放跨區經營後,已擁有一定市占率的業者,將面臨新競爭壓力。尤其是在一時的殺價競爭之後,一旦可提供較好服務品質的既有業者傷到元氣,業界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狀況,受傷的還是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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