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饒磐安/新北市報導】 2011.04.24 02:36 am
失業的張姓夫妻帶著年幼女兒以車站為家,女兒到九歲還未上學,三年多前由新北市政府安排念小學;孩子白天上學,晚上睡車站,有時還帶學校的營養午餐給父母吃。張姓夫妻後來行蹤不明,女兒被安置寄養家庭。
新北市政府認為張姓夫妻不宜再擔任女兒的監護人,向板橋地院聲請宣告停止親權,法官將女童的監護權判給新北市長朱立倫。
據查,張姓夫妻沒有固定收入,因積欠房租被房東趕走,夫妻倆即帶著女兒在台北市街頭流浪;一家三口晚上睡在台北車站或客運站、捷運站,靠著向社福、慈善團體和學校申請經濟協助過活,常吃泡麵度日。
三年多前,新北市府查訪發現張的九歲女兒仍未上學,安排她上學。白天她搭公車上學,放學就搭公車回台北車站睡覺,有時還會帶學校的營養午餐回車站給父母吃。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下午,女童放學回台北車站找不著父母,在車站徘徊到深夜十一時才被鐵路警察發現;員警隔天找到張妻,把女兒交給她。但幾天後,張姓夫妻「突然失蹤」,校方與警方即通報新北市社會局安置女童到寄養家庭。
社工不停的找尋張姓夫妻,直到一年多前,張為領取街友年終圍爐餐券及物資到社會局才現身,但避談女兒;社工請張留下聯絡方式及探視女兒,他則自稱是國家情報員,「身分敏感,不方便透露聯絡方式」,也拒絕探視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