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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凱:居住正義不過一場春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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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馬凱】 2011.04.16 02:59 am
  
奢侈稅在民氣可用的形勢下火速三讀通過,可能六月就會提前實施。馬總統對此頗感欣慰,還公開強調,這正是為了追求「居住正義」。

但居住正義在台灣早就成笑話,而親手屠戮的,正是國父所倡導的三民主義。

大家從小就琅琅上口的平均地權、耕者有其田,都是實施三民主義的重要手段。醉漢買地的故事,在國父生動的敘述中,也傳神地表達了地價上漲乃是大家共同的成果,卻被地主不勞而獲的道理;因此,主張將土地暴利取來由全民共享的平均地權,也是眾所公認天經地義的做法。

但「漲價歸公」的理想,在現實社會中卻無法實現,強要追求,反而貽患無窮。土地增值稅就是最好的例證。當初的設計是自行申報地價,申報偏低則照價收買;同時,一旦出售,增加的價值課以百分之一百增值稅,完全歸公。但照價收買如此強烈的手段,每一個政權都不敢執行,只好以公告土地現值與公告地價取代必然偏低的自報地價;而百分之一百增值稅造成完全的閉鎖效果,完全不可行,乃一再下調,到目前只剩下百分之廿至三十,卻因公告價格常是市價的五成以下,實際稅率更打個對折。即使如此,只要在兩年內不調整公告現值與地價之間買賣,則一切稅負全免。

耕者有其田的目的在保障農民擁有農地的權利,卻在執行時將農地與建地之間劃出鴻溝;農地論甲買賣,一變成建地即論坪計價,價格可騰飛百倍以上。但若無公權力配合,農地就永遠無法飛上枝頭當鳳凰。

將平均地權與耕者有其田這兩大三民主義的理想結合在一起,台灣就創造了一個超完美的炒地皮天堂:只要勾結公權力,弄個土地重劃、都市計畫變更之類的手法,即可將便宜買進的農地變成貴如黃金的建地,再以全世界最低的地價稅輕鬆養地若干年,即搖身一變成為聚寶盆。倘若政商關係良好、手法純熟便捷,一個個台灣首富就輕鬆成就;而苦哈哈的薪水階級不吃不喝幾十年,全部的心血雙手奉上,成了不折不扣的屋奴。

今天執政者高喊居住正義,卻絕不敢觸碰土地稅制改革,連增值稅依實價課稅都無膽嘗試;至於師法新加坡、香港、荷蘭等為人民提供百分之卅四乃至百分之八十二的廉宜公共住宅,則會打破炒地皮的聚寶盆,又豈能輕易為之?因而奢侈稅只嚇阻一些兩年之內鑽空子的小投機客,社會住宅最後連百分之一都建不出來,本是意料中事。居住正義,只不過是一場美麗的春夢!

(作者為經濟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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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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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周報 2011/07/15 
 吳揆提倡「庶民經濟」,為平息庶民對高房價之怒,企圖增加社會或合宜價位住宅的供給,但杯水車薪,成效極為有限...  
 
【作者/楊重信】
吳揆提倡「庶民經濟」,為平息庶民對高房價之怒,企圖增加社會或合宜價位住宅的供給,但杯水車薪,成效極為有限;在法令制度面上,推動「奢侈稅」與「住宅法」的立法,以及為獲得房屋交易價格資訊而漫無章法的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修正案。這些政府作為中,除了幾近是一顆「假球」的「奢侈稅」完成立法外,其餘則全部「槓龜」。馬政府高舉「居住正義」的旗號,自我感覺良好的喃喃自語要健全房屋市場,實現居住正義,而實際上所幹的卻是「背離居住正義」的勾當。

何謂居住正義?居住正義至少應該合乎二個原則,第一,每一人不論其所得、身心機能、性別、年齡、家戶特性、族群文化如何,都應該獲得平等的對待,而能住得有尊嚴;也就是說社會上不應該有人無處棲身、或住在不合乎最低居住標準的住宅內。第二,社會上容許「富人住豪宅」的必要條件是社會底層的人會因而在居住上獲得改善;也就是說「富人住皇宮」、「窮人住陋室」的社會不是一個合乎公理正義的社會。

實踐居住正義的方法非常簡單,就是政府要改邪歸正,不可再向富人傾斜,政府不應該再擔心:富人繳的稅會不會太多? 建商與囤積炒作者賺的錢會不會太少?如果不繼續照顧建商房價會不會下跌?政府輸送給財團與建商的容積獎勵會不會太少?政府會不會得罪財團與富人,而使得政商關係惡化、政治獻金減少、放煙火與辦大型活動的贊助款(節稅款)減少。

政府該作的事就是要改向窮人傾斜,對豪宅與非自用住宅按市值課徵房屋稅與地價稅,利用增額稅收來興建社會或合宜價位住宅,以及取消利益輸送式的建築容積獎勵制度,將法定外的建築容積作為實現居住正義的財務工具,於市場上公開標售、或將其價值折算成建成樓板面積要求建商或更新業者提供社會或合宜價位住宅、或是利用公地自行發包興建社會或合宜價位住宅(禁用讓建商賺很大的招商方式)。總之,實現居住正義是政府的天職,政府唯有運用人民所賦予的權力,要求財團、富人以及建商照顧窮人,以及將公共或社會資源大力投入照顧窮人,才有實現居住正義的一天。

【當期更多內容請見《玉山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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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觀點/房價實價登錄 政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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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林建甫】 2011.05.10 09:17 am 
 
奢侈稅(特種銷售稅)將於6月1日上路。市場上的泡沫已大大縮減,尤其是投機交易的部分,基本上已經杜絕,大部分地區房價略有回落。奢侈稅還沒有開徵,已達到原來稅制設計的目的。

奢侈稅之所以有效,重點在依市場交易價格(實價),一年內轉手課15%,兩年內轉手課10%。這一次財政部,不畏艱難,採用實價為基礎來課稅,值得肯定。財政部認為奢侈稅打擊面不大,大概就是2萬多戶,因此有把握可以推行順利。但財政部對於未來是否能夠全面性的採用實價當成稅基,仍然多所保留。

有鑑於此,立院也開始檢討實價登錄制度相關的問題。目前提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有國民黨、民進黨和行政院三種版本。國、民兩黨傾向房價實價登錄,但為保護個人隱私,供查詢或利用時則去除門牌、地號等私人資訊,且申報價格不會作為課稅依據。但政院版規範登錄時僅需提供成交案件的「區段」資訊。內政部原則上支持實價登錄方向,但涉及個人隱私法,認為還需審慎考量做多大程度的介入。

實價登錄可以避免人為哄抬喊價,對消費者更有保障,購屋可更安心,和奢侈稅性質完全不同。消費者能從登錄的資訊中,得知想買的房子的前一手,甚至前幾手的交易價格,對於該用多少錢買進,心裡會更有譜,不用擔心屋主或仲介業者居中哄抬價格,把自己當肥羊。價格都透明化後,相對就沒有炒作、哄抬價格的空間,購屋者在議價時會比較有優勢。但也由於房屋價格透明,賣方的獲利空間就會相對有限,但這有助於防止房價泡沫的產生。

有人擔心透明化,會使買、賣雙方的財產等隱私曝光或被稅捐機構查稅等,因此要求政府提供完善的配套措施。適度的配套是應該要做,但絕對不能因噎廢食。而且很多國外先進國家均早已將實際成交價格透明化,包括美國、香港、新加坡等等。連大陸目前都採成交價格實價登錄,美國甚至上網都可查,因此內政部的「區段」資訊及政府大程度的介入,實在沒有必要。

另外,有人認為香港的房市最透明,但近年香港的房市漲最多,現在甚至成為世界上房產最貴的都市。有關這樣的論點,有必要釐清。香港房價近年上漲的主要因素是所得大幅提高(香港人均已經上3萬美元),在熱錢和低利環境,促成房產投資成為香港的全民運動。另一個關鍵因素是香港允許大陸富豪置產長住,也因此演變成陸客炒房。

可是台灣不同。我國目前雖然允許陸客可以買房,但一年頂多只可以居住四個月。公司買房,也是以員工宿舍為目的。以台灣的政策氛圍,未來還可能更嚴格。大陸富豪要做像在香港一樣的事,有一定的難度。因此不宜混為一談。

倒是,台灣一旦建立實價登記系統,未來政府對房市的控管就會有更多的工具。奢侈稅之後,如果社會仍然覺得大台北的房價過高,房價所得比超過一般人們的負擔,政府可以考慮進一步的租稅政策。例如,不同地區給予差別稅率。對於過於熱門及擁擠的地區課較高的稅率;對於郊區,人口稀少的地區,降低稅率。這樣將有助於城鄉發展的平衡。政府也可以對坪數過大的豪宅,課以豪宅稅。這對伸張居住正義,解決社會貧富不均的問題,也有莫大幫助。

房價透明、實價登錄,是現代社會必須做到的,政府責無旁貸。

(作者是台大經濟系教授、國政基金會財政金融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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