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8日電】 2011.04.08 11:46 pm
總統府今天表示,立法院通過行政法人法,行政部門組織改造的基礎立法工作暫告段落;在總統馬英九上任前,組織再造是「年年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現在馬總統以魄力付諸行動。
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法人法」,未來政府可設立行政法人,處理具政策性,但以非政府機關處理較為適宜的公共事務。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晚間指出,法律通過是行政部門組織再造重要的一部分,馬總統欣慰;這是組織改造第5項基礎法律,包括「行政院組織法」的其他4項法律去年都已通過。
他說,行政法人法上路後,可增加政策執行彈性,部分不適合或不需要由行政機關推動,又不適宜直接交付財團法人營運的公共政策,可由行政法人執行,這也有助於政府適當精簡,並引進企業管理精神,進一步強化政府效能。
羅智強表示,政府組織再造對提升台灣競爭力非常重要,但馬總統上任前,政府組織再造可說是「年年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口號喊得震天價響,但實現遙遙無期,直到馬總統上任,才能積極推動,不被困難所阻,以魄力付諸行動。
他說,馬總統剛上任時就希望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兩廳院)、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院與左營國家體育訓練中心等機構改為行政法人,增加延攬人才與業務採購彈性,這也是文化界、科技界與體育界呼籲多年的訴求。
羅智強表示,這種彈性攸關相關機構生存發展空間,如果再不改革鬆綁,相關機構就會因失去競爭力而逐漸萎縮,甚至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