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陳志平/台北報導】 2011.03.30 04:37 pm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扁政府時代五長辦公室文書3萬件公文不知去向,決定將全案送請監察院查辦。
記者陳俊吉/攝影
扁執政總統府發生公文迭失,當事人紛紛喊冤。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今天三度呼籲當事人以坦率坦然態度向監察院說清楚,應對民眾把這些公文流向說清楚講明白。他說,三萬件公文人間蒸發,不是率爾小事,此事牽涉國家人民利益,身為主管有無督導管理之責,可以受到社會公評。
對民進黨質疑此時公布此事,有政治考量。羅智強說,總統府發現過去政府有不法及違失的情況,對總統府及總統府的公務人員來說,除了依法移送究辦,還有有第二種選擇嗎?公務人員發現違法失職,如隱匿不予舉發,也要負行政責任,甚至可能構成刑責,總統府是站在人民利益職責所在,依法行政,並無政治考量。
羅智強指出,相關當事人現在提出很多說法,但相關公文進了辦公室卻大量迭失、流向不明是事實,公文不是一件兩件不見,是三萬件公文人間蒸發。
羅智強說,僅文件沒有歸檔,即涉行政責任,依行政訴訟法241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之有犯罪嫌疑者應予告發,這是公務人員職責所在,也為捍衛國家檔案保存及人民利益,所必須做的職務上的作為。
羅智強表示,當事人與其制式反應是政治考量,不如坦率向監院說明公文去向,也應謙卑向人民說清楚講明白,這樣更能得到人民的認同。
外界質疑為何是移送監院,未追究刑事責任?羅智強說,移送監院而非檢方,因為目前掌握資料有限,只有公文進了哪些辦公室,進去後這些辦公室如何處理,是基層公務員未盡歸檔責任?還是主管將檔案攜出?還是轉到別的單位做種種處理?原因不明,總統府循問法律專家及內部法律單位後認為,公文必須歸檔,如未依法歸檔,行政責任已經很明確。
羅智強說,確認有行政責任,總統清查完的第一步驟就是移送監院,移送的是事件,不是人。但內部責任判定還要進一步釐清,調查過程若發現確有刑事責任,就會做刑事的舉發。
涉刑責?特偵組要查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總統府清查發現民進黨執政時期逾3萬公文不知去向,將全案移請監察院調查,有關前總統陳水扁也涉及將機密公文攜出總統府等,特偵組今天表示,將盡速清查,追究陳水扁及民進黨執政時期有無官員涉及刑責。
據了解,總統府清查民主進步黨執政時期的總統府高階首長辦公室,發現文件歸檔率僅6.76%,有3萬多件不知去向,特偵組上午指出,如有符合法院組織法規範的公務人員涉案,即依法展開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