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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盈餘加稅 財長:今年可實施
2011/03/28 21:35 瀏覽684|回應1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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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2011.03.28 02:42 pm 
 
減少企業不發股利誘因 保障小股東投資人權益

為了避免企業藉保留盈餘不分配,為大股東規避綜合所得稅,因而影響小股東的權益,立委賴士葆等人提案修法,今天中午在立院財委會初審通過,將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的稅率從10%調高為15%。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今年將可實施,101年分配,102年才開始申報,初估未來政府每年將可增加約145億元稅收。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審查賴士葆等立委提案的所得稅法第66之9 修正案。賴士葆表示,我國目前實施營所稅和個人綜所稅「兩稅合一」,當營所稅從25%降至17%後,與綜所稅最高稅率40%的稅率從15%拉大到23%,促使企業傾向不發放股利,不但使小股東權益受損,同時也扭曲稅制的公平性。他也認為,這雖然會衝擊籌資能力較差的未上市櫃中小企業,但仍可藉由盈餘轉增資來解套。

立委提案中也舉例試算說明,若以營所稅率20%、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所稅計算,實質股利稅率為28%【20%+(1-20%)x10%】,當營所稅率調降至17%,實質股利稅率則降為25.3%【17%+(1-17%)x10%】,與綜所稅40%相較,兩稅差距擴大到14.7%,形同鼓勵公司不分配盈餘給股東。

賴士葆表示,上市櫃公司未分配盈餘占稅後淨利比重逾50%,總計有97家,主要目的在保留投資資金去併購其他公司,或是降低對銀行的貸款,不會被銀行抽資金,但對股東不見公平。他表示,若把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調高至15%,實質股利稅率將提高至29.45%,和40%綜所稅率的稅差縮小至10.55%,可減少企業不發放股利的誘因。

每年增加逾百億元稅收 縮小營所稅、綜所稅差距

經濟部則認為,未分配盈餘稅率調高到15%,將可增加逾百億元稅收,並有助於縮小營所稅與綜所稅的稅率差距,但恐怕會影響公司投資意願、增加中小企業的租稅負擔,以及衝擊中小企業的租稅負擔和籌資管道,因此經濟部希望可維持現課徵10%營所稅的規定。

目前政府每年未分配盈餘加徵的營所稅收約290億元。

李述德表示,將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的稅率從10%提高到15% ,雖然對資本累積有影響,但只要把盈餘轉增資就好,公司因稅率降,盈餘增加,就可以回饋給股東,因此財政部支持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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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盈餘多繳稅 初審過了
2011/03/29 12:35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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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 2011.03.29 02:35 am 
 
為鼓勵公司多分派盈餘給股東,未來企業「未分派盈餘」,要多繳稅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66條之9修正草案,自今年起,企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將從10%提高至15%,估計國庫將可增加100億元稅收。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目前企業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所稅,主要是在實施「兩稅合一」租稅政策,鼓勵多發放企業股利,並讓股東多收到股利後能多繳綜合所得稅。

但賴士葆強調,當時「兩稅合一」的營所稅稅率是20%,且企業未分配盈餘是加徵10%,實質股利稅率是28%;但如今營所稅稅率已調降至17%,換算下來,實質股利稅率已降為25.3%,以23.5%的營所稅率與綜所稅率40%比較,兩稅差異即擴大至約15%,導致大股東傾向不發放股利,而將未分配盈餘保留在企業帳上,大股東反而可少繳綜所稅。

他說,這樣不僅損及小股東權益,也扭曲稅制公平性,增加國庫負擔,影響到國家整體租稅的完整。

財政部統計,目前上市公司盈餘分配率僅達八成、上櫃公司七成五;另外43萬中小企業的盈餘分配率僅四成,顯見企業對盈餘分配已趨於保守。

但經濟部相關官員在回答立委質詢時則稱,目前個人綜合稅與營所稅的確有差距存在;就經濟部的立場,將未分配盈餘加徵10%修正為15%是否合理,仍有待商榷,希望不要一次到位。

不過,立法院財委會委員協商後仍初審通過,自100年起,企業應就未分配盈餘加徵15%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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