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張嘉芳/連線報導】 2011.07.24 03:26 am
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重金交保後,戴著便帽、口罩離開法院。
記者呂開瑞/攝影
署立醫院採購弊案,被起訴的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昨天被以一千萬元重金交保,還被限制出境、出海。他在離開法院時戴著口罩,不發一語。
同案被告署立基隆醫院院長李源芳以七百萬元、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五百萬元、新竹醫院放射科主任李孟儒七十萬元、京鑽科技公司負責人曾憲群二百五十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則顧慮黃焜璋等人交保後有串證風險,對貪汙案後續審理有不利影響,且偵查案件中還有部分案情和這些人牽連,檢方表示等收到裁定書,再決定是否抗告。
黃焜璋在法院一再喊冤,否認索賄、幫廠商關說署立醫院標案、請廠商提供器材規格、幫廠商排除障礙等,聲稱是廠商挾怨報復誣賴,從沒收過廠商分文。
李源芳、陳文鍾、李孟儒也都不認罪,即便起訴書中廠商對行賄細節、在何處交賄款(如到岳父家樓下)都說得很清楚,連法官都認為「這些情節如果沒發生,不可能編得出來」,不過有人仍說是廠商亂咬,有的承認和廠商接觸,但沒收錢。
桃園地院合議庭認為黃焜璋等人涉案情節已查明,無串證之虞,且重罪非唯一羈押理由,至於逃亡之虞,合議庭認為以重金交保加上限制出境、出海已足夠確保,因此裁定交保。
黃焜璋的家人昨天傍晚才籌到交保金,法院派多名法警清點,花了近一小時才點完現金,黃焜璋步出法院時,對媒體詢問「被貪汙起訴有無話說」等,都不發一語,由家人掩護、快速搭車離去。
衛生署長邱文達昨天再度致歉,表示將檢討、修改弊案相關十五項署醫法令規定,預計最快下月四日公告。邱文達說,「很愧疚,大家應痛定思痛」,大部分署醫有百年歷史,希望這次能重振旗鼓,再創往日光榮。
過去一億元以下採購案,署醫院長可自行決定。為徹底檢討署醫體制,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說,衛生署將成立「聯合採購中心」,儀器設備與勞務採購金額超過五百萬元,或一千萬元以上工程採購,須衛生署核准,再送聯採中心審查,並對外訪價與公開招標。也就是說,採購案須經過「外、內稽核」雙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