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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桃基3署醫 爆6.4億採購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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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詩予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張宏業、沈旭凱/連線報導】 2011.03.26 02:36 am

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
圖/本報資料照

衛生署醫院爆發官商勾結弊案。署立基隆、台北及桃園三家醫院涉嫌協助廠商以圍標方式,承攬醫療器材採購案;檢調昨天動員兩百多人搜索涉案醫院與廠商,共約談卅三人到案。

新北市調查處深夜將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基隆醫院院長李源芳、台北醫院副院長王炯琅和廠商,移送桃園地檢署複訊。黃焜璋否認介入採購,不可能包庇廠商,也無資金往來。李源芳和王炯琅也表示,採購案都是承辦人依法發包。

據調查,京鑽科技、宜德醫材和創世達實業公司從前年到今年初,長期承包署立醫院勞務、檢驗儀器和醫療器材採購,包括桃園醫院四億元的健檢中心、基隆醫院二億三千多萬元的心血管儀器,和台北醫院七百多萬元的生化檢驗設備。

檢調查出,三家署立醫院發包時涉嫌以綁標、由廠商交叉掩護圍標,或為廠商量身打造採特殊規格標,讓三個標案合計六億四千萬元經費,分別進了三家廠商口袋。業者涉嫌以現金行賄方式,買通醫院高層人員。

檢調蒐證查出,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基隆醫院院長李源芳和北醫副院長王炯琅和三家廠商有數十萬到數百萬的資金往來,情況可疑。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錦秋率同十多位檢察官,昨天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北機站、台北市調查處幹員,兵分七十九路同步搜索,約談黃焜璋等人及京鑽負責人曾憲群、宜德負責人林洽權和創世達負責人郭秀東,調查發包過程和相關資金流向。

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表示,已查扣廠商帳冊,將勾稽官員資金往來明細,逐一比對時間點和原因,深入追查有無行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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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醫弊案 邵國寧等18人遭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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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2.11.07 02:19 am

監察院昨天彈劾衛生署台中醫院前院長邵國寧(右)和衛生署醫管會前執行長黃焜璋(左)等十八人。
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昨天針對衛生署所屬醫院採購弊案,一口氣通過彈劾前衛生署台中醫院長邵國寧等十八位醫界人士,邵國寧是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曉玲胞弟最受矚目,十八位被彈劾者,均坦承收受得標廠商給付現金,將移送公懲會處理。

這項十八人彈劾案,是本屆監察院彈劾人數最多的一次。第一屆監委曾針對「真進口、假結匯」案,彈劾公營行庫四十多位高階公務員與經理人。這次可說是監察史上最多醫師主管被彈劾。

調查監委林鉅鋃指出,邵國寧等人辦理各項醫療儀器採購案,如六十四切電腦斷層掃描儀合作案、標靶控制輸液全靜脈系統等,收受得標廠商現金,雖多數繳回現金,但已嚴重傷害政府及公務人員形象。邵國寧所收金額三百八十餘萬最多,最低金額約三萬八千元,遭彈劾院長有四人、副院長一人、主任八人,其他為醫師。

衛生署署立醫院去年爆發採購弊案,經調查涉案人員已並被檢察官起訴。監院也進行行政調查,昨天上午通過彈劾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前執行長黃焜璋,下午則通過彈劾十七位署立醫院院長及醫師。林鉅鋃說,若發現新事證,監察院不排除再另立新案調查。

監院約詢邵國寧時,邵坦承,「廠商有的是舊識,也不盡然我有幫到忙,但他們事成後會有一些表示」。依彈劾案文,邵國寧收受最高一筆為一百五十六點三萬元。

監委李復甸、錢林慧君、尹祚芊均參與調查。林鉅鋃說,黃焜璋不知潔身自愛,不當接觸利害關係廠商,介入關說醫院採購案,圖謀廠商獲取不當利益,收受三百多萬財物。

林鉅鋃表示,黃焜璋主管醫管會事務,卻與醫療器材廠商有不當接觸,並關說署立台北醫院和桃園醫院採購案,違失事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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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醫弊案第二波 多人追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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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1.09.03 03:34 am 
 
署立醫院採購弊案昨天第二波偵結,署立胸腔醫院院長鐘威昇、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院長唐高駿,涉嫌收受賄款、助廠商得標,桃園地檢署昨依貪汙罪追加起訴,請法院從重量刑。

另外,陽明醫院放射科主任苑梅剛也因索賄五萬餘元,助廠商綁標,依貪汙罪起訴,宜德醫材公司負責人林洽權依行賄罪起訴。

檢方表示,這是第二波起訴,目前還有新北市聯合醫院院長沈希哲及多名科主任、醫師涉案,仍偵辦中。

桃園地檢署調查,鐘威昇96年任職署立花蓮醫院期間,主導電腦斷層掃描儀和心臟腹部超波等器材採購案時,涉及以特殊規格綁標,協助宜德醫療器材公司得標,索賄354萬餘元。

唐高駿92年任署立宜蘭醫院院長時,採購心血管攝影及數位影像處理系統,也是以規格標護航廠商得標,收賄8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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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醫採購弊案 2院長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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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桃園縣3日電】 2011.09.03 11:21 am 
 
桃園地檢署偵辦署立醫院採購弊案,起訴衛生署胸腔病院院長鐘威昇、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院長唐高駿等。2人移審桃園地院,法官今天凌晨裁定各以新台幣800萬及40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偵辦署立醫院採購弊案,2日晚間起訴2名院長,包括鐘威昇及唐高駿,另有前署立宜蘭醫院、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放射科主任苑梅剛及醫療廠商林洽權,3名醫事人員犯罪所得金額445萬多元,並未繳回。

檢方起訴書中指出,鐘威昇、唐高駿及苑梅剛均無繳回賄款;2名院長身兼政府機關要職卻向廠商收賄,均請求從重量刑,也會追繳犯罪的不法所得。

桃園地檢署昨晚也將在押的鐘威昇及唐高駿移審到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連夜開庭,今天凌晨裁定鐘威昇以800萬元交保候傳,唐高駿則是400萬元交保候傳,2人家屬緊急籌錢到法院辦理交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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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之王! 檢方掌握患者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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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1.09.01 02:54 pm 
 
台北地檢署查辦全國首宗器官捐贈烏龍移植案,多方調卷取得偵查基礎,其中,有關醫療糾紛官司中最重要的「證據之王」─患者的病歷,已經掌握到案,檢察官將研究案情,選擇最適當的時機儘速召開偵查庭。

檢察官呂俊儒前天被指定分案偵辦後,先於昨天取得台大醫院、成大醫院的內部調查報告後,再取得器移植受捐贈人的相關病歷資料。

檢察官掌握的調查報告,其實與衛生署掌握的相同,一份是由台大醫院製作的「HIV陽性器官移植事件檢討報告」,另一份是由成大醫院製作的本案「個案報告」,這二份報告具有辦案的高度參考價值,厚度約數十頁。

此外,檢察官認為,醫療糾紛中判讀醫病之間法律關係的關鍵證據即病患資料,有提早蒐證的必要,也派專人前往台大醫院調閱複本。

邱姓器官捐贈者的肺臟、腎臟、肝臟分別移植於4名病患身上,由台大醫院負責執刀,心臟移植於另一病患身上,由成大醫院執刀,有關在台大醫院進行手術的器官受捐贈人病歷,檢察官完整取得4份,至於成大醫院部分積極調閱中,預計日內可以調齊。

檢察官調得「證據之王」後,將可研判病患被錯誤植入有「HIV陽性反應」的器官後的病徵變化;檢方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分案,法律處罰結果犯,被害人如因人為疏失產生實害,即有究責必要,「證據之王」的掌握更顯重要。

台北地檢署尚未對查辦對象是單數或複數產生心證,已請辭台大器官移植小組召集人的柯文哲、器官移植協調師都有可能被調查。檢方認為,調查報告有助於查案,終究是「涉案」醫院的內部調查,在法律上屬於「自白」證據,且醫護人員皆以隱匿方式處理,將查證其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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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院長! 台大醫師醞釀逼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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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2011.09.01 02:54 pm 
 
器官移植感染愛滋重大疏失,引爆台大醫院重大危機,據了解,部分院內教授認為院長陳明豐「推諉卸責」,希望陳明豐知所進退、辭職下台,以示負責,也保住台大百年聲譽。

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上午並未直接回應此事,只強調,台大醫院並不負責懲處問題,因此院長是否下台負責,或做其他職務異動,院內迄今尚未討論。

對於這起醫療疏失,系出台大的衛生署醫事處石崇良也深覺痛心,今天講了重話,認為台大醫院部分醫師確實存有老大心態,缺乏自省能力;該負責就應負責,不能將整件事情都怪在某一個人身上。

「錯了就是錯了!」石崇良指出,處理此事要面對昔日的老師及同事,內心相當痛苦。台大應該表現出謙卑的態度,才能重新贏得社會大眾對於台大的信心。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台大醫學院教授則氣憤地說,三年前,台大手術室失火,造成一名病患死亡,當時院長陳明豐躲過責任,迄今仍未向社會大眾道歉。這次陳又想「以拖待變」,實在缺乏擔當。他還說,院內許多主任級以上教授,都認為陳明豐應該下台。

這位教授無奈地說,只因為台大醫院創傷部主任柯文哲愛講話,大砲個性,就必須為此事下台,變成替死鬼,實在太無辜了。這次發生愛滋感染疏失,難道院長不必負責?

教授表示,台大發生愛滋感染事件,純屬溝通不良,沒有落實作業準則,台大確實有錯,院長應該主動出面道歉,帶領副院長及手術醫師,向國人鞠躬道歉;但陳明豐還是採取「拖」字訣,躲了四天,才在眾媒體的採訪下,被動地說了道歉。對於院長事後的處理不當,台大內部已出現一股反彈聲浪,希望陳明豐可以知所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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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就讓我一肩扛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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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2011.09.01 02:54 pm

報系資料照

「就由我負責,不然怎麼辦?」在家休息好幾天的台大資深外科教授柯文哲上午接受採訪時,無奈地表示,他擔心年輕的協調師壓力過大,會想不開,因此「就讓我一肩扛起責任」。

至於台大醫院是否以他來止血,最近幾天承受極大壓力,白頭髮似乎更多的柯文哲則並未多談。只說,外界不要幸災樂禍,現在他最壞的準備就是去坐牢。

柯文哲無奈地說,「人是我招考、我訓練、我管理的,所有的作業守則是我寫的,台灣器官登錄中心電腦網站是我設計的,台灣OPO(器官移植)計畫草案也我寫的,所以就是我負責啊,不然怎麼辦?」

不過,柯文哲火力猛烈地批評器捐登錄中心,過去九年,董事長居然換了十個人,如果一家公司是這樣經營,怎可能會治理的好,不會出問題。

柯文哲以「彗星撞地球」來形容這次事件,他表示,這是台大不小心運氣不好。現在台大醫院能改的,都改了,這是全國的事情,請其他醫院不要偷笑、幸災樂禍。

對於柯文哲請辭器官移植小組(OPO)小組負責人一事,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解釋,柯文哲請辭,只是職務調整,僅辭去OPO小組負責醫師召集人一職。

譚慶鼎表示,柯協助完成調查報告後,向院方表示,壓力很大,希望有休息機會,因此醫院准予調整職務。這不是懲處,只是職務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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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器捐感染否 明年5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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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俐君、詹建富/台北報導】 2011.09.02 03:40 am 
 
台大醫院器官移植爆重大疏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昨日邀集專家,舉行醫療諮詢會議。誤植愛滋器官的受贈者,至少要預防性投藥三個月,最快明年五月底才能確診是否遭感染。

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指出,身陷愛滋病毒感染風險的五名受贈者,上月廿六日已展開預防性投藥,三個月後將視患者情況,再決定是否延長投藥。

至於何時才能確診感染愛滋?施文儀說,停藥後還需追蹤六個月,最快明年五月底,才能確認是否遭感染。

施文儀說,預防性投藥藥物,除了請國內專家評估,還與國外愛滋病專家電話討論,找出兼顧抗排斥反應與抗愛滋病毒的合適藥方。另外,台大、成大兩家醫院,已召集外科、感染科醫師、檢驗師、藥師與臨床心理師、社工等,組成醫療照顧小組,監測受贈者服藥與健康狀況。

預防性投藥究竟能發揮多大效果?台灣移植醫學會理事長李伯璋態度保留地說,預防性投藥仍是目前最佳的方法,服藥同時,須監測患者體內有無愛滋病毒抗體與病毒量,掌握病情。三總感染科主治醫師王甯棋表示,不管是否移植到問題器官,受贈者在術後第一個月,最先要面臨器官移植急性排斥與感染等問題。

衛生署對台大、成大醫院各開罰十五萬元,還公布台大器官移植標準作業流程缺失,令台大移植團隊不滿,有醫師反嗆衛署,「有檢討過現行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的系統與制度缺失嗎?」

李伯璋和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也直言,衛生署器捐中心只是器官分配的平台,卻未扮演實質功能,如檢驗報告的再確認、協調各醫院病人資料分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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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醫揭弊/政風室:就感覺有人在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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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2011.08.16 03:28 am 
 
廉政署昨表揚衛生署政風室查署醫弊案有功,政風室主任楊世華不諱言:「起訴規模遠超過當初想像!」起訴後,醫界大老對衛生署與前署長楊志良的責難,遠較他們調查時壓力還大。但身為政風人員能成就這樣的事,「非常開心」。

據了解,廉政署成立時,楊世華是外傳主秘人選之一。說起這場世紀醫界醜聞的來龍去脈,他說其實之前早已耳語不斷,檢舉黑函滿天飛,但始終未見全盤徹查。

去年二月,楊志良下令醫院核心醫療業務不得外包後,並想進一步了解署醫醫療業務外包價格與廠商之間如何拆帳,卻始終無法取得完整的資料,於是在去年七月下令徹查。

當時政風室花了兩、三周時間,四十多位政風人員全動員,連衛生署政風室裡的替代役都沒閒著,一起加班上陣。當時即發現署醫採購合作案,七成都集中在四集團,「廠商總是那幾個」。

楊世華說,政風室只有行政無司法調查權,沒辦法監聽、跟監了解是否有人收賄,只發現採購金額似乎比外頭貴,「建議醫院不應與廠商續約,醫院卻置之不理」,他形容「那時就感覺有人在護航」。

署醫採購弊案,不管是涉案層級、起訴人數、採購件數及金額及交保金額等,都創醫界貪瀆弊案之最;楊世華認為,雖然衛生署醫管會前執行長及七名署立醫院前院長、副院長遭起訴,但若弊案繼續被遮掩,就永遠沒機會解決。

署醫弊案連環爆,引起部分醫界大老責難,他說,幸好有楊志良擋著。楊世華說,外界也質疑政風平常在做什麼事,但醫院政風單位有時很難看到全貌,因此法務部也要求他們自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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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醫揭弊/楊志良:知弊不辦 笨蛋+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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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陳惠惠/台北報導】 2011.08.16 03:28 am 
 
署醫採購弊案涉案金額高達十二億四千多萬,創國內歷年偵辦醫療業務貪瀆弊案最高紀錄。調查源起是因前衛生署長楊志良無意的探詢;政風人員更是功不可沒。

廉政署昨頒獎表揚衛生署政風室,強調楊前署長勇於揭弊、高度信任支持政風人員,讓偵辦有效突破。廉政署希望此案能成未來廉政署偵辦弊案標竿。

據了解,楊志良去年在衛生署會議中突然詢問政風單位,機關內風氣如何?政風單位表示,發現有些署醫採購案價格異常狀況,但醫院首長看到資料卻置之不理,依舊與這些被質疑廠商合作。楊指示政風單位全面清查。

政風人員進一步過濾比對後,發現政府每年有卅一億餘元採購案,集中在四個醫療器材集團上,理出諸多重大異常現象,隨即簽報給楊志良;楊當場批示「移送法辦」。

楊志良昨天得知過去部屬受表揚,第一句話「很好呀!」署醫爆發弊案,他「一點都不意外」。

楊志良表示,他曾任台大醫院資訊室主任,在大學教醫院管理,過去還做過省立醫院相關研究、擔任過奇美醫院執行長,「如果不知道署醫有弊端,我是笨蛋;知道了不處理,我是混蛋。」

楊志良說,他要求衛生署政風室調查,也不是一路盡如他意。他要求醫管會前執行長黃焜璋,一周內交出醫院院長獎勵金明細,黃連資料都拿不出來。

署醫案調查是楊志良起的頭,請政風室蒐集資料,楊志良本想親自拜訪檢察官,後來是某檢察長來拜訪他,「我還把政風整套資料交給檢察長」。

「我只要對得起祖宗八代就好了。」但讓楊志良感嘆的是,原以為只有兩、三家醫院有問題,沒想到牽扯得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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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 1千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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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張嘉芳/連線報導】 2011.07.24 03:26 am

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重金交保後,戴著便帽、口罩離開法院。
記者呂開瑞/攝影

署立醫院採購弊案,被起訴的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昨天被以一千萬元重金交保,還被限制出境、出海。他在離開法院時戴著口罩,不發一語。

同案被告署立基隆醫院院長李源芳以七百萬元、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五百萬元、新竹醫院放射科主任李孟儒七十萬元、京鑽科技公司負責人曾憲群二百五十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則顧慮黃焜璋等人交保後有串證風險,對貪汙案後續審理有不利影響,且偵查案件中還有部分案情和這些人牽連,檢方表示等收到裁定書,再決定是否抗告。

黃焜璋在法院一再喊冤,否認索賄、幫廠商關說署立醫院標案、請廠商提供器材規格、幫廠商排除障礙等,聲稱是廠商挾怨報復誣賴,從沒收過廠商分文。

李源芳、陳文鍾、李孟儒也都不認罪,即便起訴書中廠商對行賄細節、在何處交賄款(如到岳父家樓下)都說得很清楚,連法官都認為「這些情節如果沒發生,不可能編得出來」,不過有人仍說是廠商亂咬,有的承認和廠商接觸,但沒收錢。

桃園地院合議庭認為黃焜璋等人涉案情節已查明,無串證之虞,且重罪非唯一羈押理由,至於逃亡之虞,合議庭認為以重金交保加上限制出境、出海已足夠確保,因此裁定交保。

黃焜璋的家人昨天傍晚才籌到交保金,法院派多名法警清點,花了近一小時才點完現金,黃焜璋步出法院時,對媒體詢問「被貪汙起訴有無話說」等,都不發一語,由家人掩護、快速搭車離去。

衛生署長邱文達昨天再度致歉,表示將檢討、修改弊案相關十五項署醫法令規定,預計最快下月四日公告。邱文達說,「很愧疚,大家應痛定思痛」,大部分署醫有百年歷史,希望這次能重振旗鼓,再創往日光榮。

過去一億元以下採購案,署醫院長可自行決定。為徹底檢討署醫體制,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說,衛生署將成立「聯合採購中心」,儀器設備與勞務採購金額超過五百萬元,或一千萬元以上工程採購,須衛生署核准,再送聯採中心審查,並對外訪價與公開招標。也就是說,採購案須經過「外、內稽核」雙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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