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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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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證案開庭 扁聲請傳訊珍作證
2011/03/25 13:12 瀏覽2,683|回應14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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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3.25 03:06 am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教唆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陳水扁否認教唆,他說5年前在官邸聚會,因幕僚建議,他才對外說吳淑珍將發票交給他申領國務費,他並沒有教唆幕僚作偽證。

檢方指控,高檢署前查黑中心2006年偵辦國務機要費,發現有國務機要費不實核銷情形,陳水扁為防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蒐集他人發票申報國務機要費之事曝光,趁查黑中心傳喚林德訓、馬永成前,找來兩人商議因應之道,教唆他們作偽證。

陳水扁指出,當年7月他和幕僚馬永成、林德訓在官邸聚會,吳淑珍也在場,因發票是吳淑珍拿的,幕僚認為應由總統承擔責任,建議他對外說吳淑珍將發票交給他,再交給總統府辦公室主任。

扁強調,當時在官邸聚會,他只是告訴林德訓、陳鎮慧等人,領到的國務機要費,他都用於機密外交工作,絕無教唆偽證。陳水扁當庭向法官聲請傳訊吳淑珍出庭作證。公訴檢察官則聲請傳喚林德訓、馬永成、前總統府會計陳鎮慧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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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偽證案 扁逆轉判無罪
2012/08/18 07:50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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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2.08.18 03:27 am
 
阿扁教唆偽證案 高院改判無罪 / 林珮霖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教唆林德訓偽證案,一審判刑四月、減刑二月;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逆轉,認定林德訓的證詞僅在陳述那些人經手國務機要費的發票,並非影響扁案的重要事項,改判陳水扁無罪。

但林德訓涉及偽證罪已判刑二月確定,且服完社會勞動役;至於馬永成當時是以被告身分應訊,沒有偽證問題。

台灣高檢署前查黑中心在2006年偵辦國務費案,陳水扁被控在檢察官傳訊馬永成、林德訓之前,召集兩人到總統官邸開會;扁指示馬、林向檢方作偽證,稱發票用於機密外交,且不能承認吳淑珍以他人發票申領國務機要費。

高院調查認為,林德訓兩次在查黑中心作證,檢察官訊問以他人發票申領國務費過程,林德訓說吳淑珍將發票透過扁交給他和馬永成,再轉交陳鎮慧申領國務費;事實上,吳淑珍是直接將發票交給林德訓、馬永成,中間未經扁。

合議庭認為,偽證罪成立要件必須是對案情的「重要關係事項」作虛偽陳述,林德訓陳述發票交付流程,就扁的貪汙案而言,僅是經手他人發票的人數多寡而已,無關於扁取得國務費後是否因公支出,「不是扁案重要關係事項」。

此外,林德訓在查黑中心作證時,檢察官並未告知他具有拒絕證言權,因此林德訓縱使證言不實,也不能追究偽證罪;林既不構成偽證,陳水扁就沒有教唆偽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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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差?扁出庭 雄辯逾1小時
2012/07/21 07:31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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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2.07.20 02:57 pm  
 
陳水扁偽證案開庭,下囚車進入法庭前的陳水扁,皮膚明顯變得黝黑。
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審理前總統陳水扁被控教唆偽證案,阿扁上午出庭時一度臉色憔悴,精神不佳。不過,上了法庭,似乎馬上恢復「陳律師」的衝勁,當合議庭讓他發言時,扁起立拿出自備的答辯狀照唸,滔滔雄辯逾1小時,顯得精神奕奕,似乎也粉碎了外界謠傳扁已罹患憂鬱症等傳聞。

由於日前傳出扁在監所三度自殺等傳聞,雖然扁已親自否認,不過,對於扁的精神狀況,外界仍然相當關注。扁的委任師石宜琳開庭前告訴記者說,最近辦理律見時,的確察覺扁的精神狀況不好,時而會氣喘,和律師討論訴訟策略時,講話也比較容易偏題,但從來沒有聽過扁想要自殺。

扁子陳致中日前向立法院長王金平陳情,希望讓扁保外就醫;民進黨立委許添財另公布陳水扁健康評估報告,指扁罹患二種精神疾病,在獄中至少有三次自殺行為,包括一次撞牆、兩次絕食等。

扁上午出庭捍衛自身權益時則是「積極表現」,這也是他最近被指身體出現嚴重問題後,第一次在公開場合露臉,依上午扁的綜合表現觀察,阿扁的身體狀況並未如外界描述的不佳。

陳水扁上午穿著監所的運動短袖淺藍色便 服,開庭之前坐在律師鄭文龍、石宜琳中間,臉色憔悴,身形也略顯削瘦,開庭不久後,審判長葉瑞騰給他答辯機會,扁以在台北監獄手寫數十頁的答辯狀,一一駁斥檢方起訴及一審認定的犯罪事實,講到自認為有理由處,甚至會比手畫腳,以氣勢強調自己的無罪答辯有理。

扁清楚記憶偵審筆錄上記載案件有關的時間點,回憶檢方指控在玉山官邸的「官邸會議」中與參與人士之間的互動,還具體描述前辦公室出納陳鎮慧對偽證案的供證,似乎回復了昔日的律師性格,掌握機會,一路答辯,法律的專用術語也沒有間斷。

陳水扁從9時45分站立答辯到10時50分結束,應訊時間超過1小時,他最後希望合議庭要明察秋毫,以免冤獄,坐下時,扁連續為自己倒了兩杯水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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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證案開庭 扁一到庭滔滔不絕
2012/05/12 10:29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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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2.05.11 02:53 pm  
 
前總統陳水扁(中)上午到高等法院出庭,在法警的攙扶下走下警備車,神情略顯憔悴。
圖/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偽證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續行開庭,一早扁被提審到高院步下囚車時,表情明顯憔悴,當媒體大聲詢問是否要換醫院進行切片時,扁則點頭示意,隨後以手捂住胸口,狀似不舒服,不過,隨後的庭審,扁又習慣的長篇大論,極積為己辯護。

台大醫師柯文哲、台北榮總醫師郭正典昨日下午進入北監。為前總統陳水扁看診後傳出陳水扁病況嚴重,「隨時可能有意外或有生命危險。」民進黨代理主席陳菊今天也呼籲,法務部基於醫療人權與人道,應速讓陳前總統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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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求停審偽證案 合議庭拒絕
2011/12/16 08:34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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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一點靈-扁求停審偽證案 合議庭拒絕
2011-12-16 01:22 中國時報 【馮郁容】

    前總統陳水扁十五日為國務機要費教唆偽證案出庭,他認為偽證案和國務機要費牽連,高院應暫停審理,靜待最高法院將他的國務機要費無罪定讞,等拿到機要費卷宗再續審本案。合議庭當庭表示,傳喚證人詰問是必要程序,不需卷證,下次將請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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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證案開庭 扁:林德訓證詞是自發性供述
2011/10/14 22:26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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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1.10.14 05:26 pm  

二次金改重判扁 朝野看法分歧 / 李賢霖 藍雍森
 
陳水扁支持民眾在高院外對著運送陳水扁的警備車,大喊「阿扁無罪」。
記者陳正興/攝影
 
陳水扁偽證案上午在高等法院開庭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出庭應訊。
照片提供/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教唆總統辦公室前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在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作偽證,台灣高等法院上午開庭審案。扁說,林德訓之所以作偽證,是為了國家安定與社會穩定,「是自發性的供述」,而馬永成的證詞也不是他教唆的。

扁口中林德訓是「自發性的供述」,林德訓因為「自發性作偽證」,已被判刑2月確定,由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執行。

上午庭審法官讓扁暢所欲言,扁昨天下午才因二次金改案被改判18年重刑,他不氣餒,對於教唆偽證案滔滔雄辯,扁的偽證案一審判刑4月,減刑為2月,對照新出爐的判決與他去年的龍潭案確判決,屬於「微刑」,不過,教唆偽證事涉尚未確定的國務機要費案,兩案牽連,扁因此答辯時鬥志昂揚。

扁表示,他2006年8月7日第一次接受查黑中心陳瑞仁檢察官偵訊時,就向陳坦承SOGO禮券的發票是妻子吳淑珍向醫師太太蒐集的,「發票與夫人有關」,一審判決及檢察官指控他在官邸召集馬永成、林德訓作偽證,完全不是事實。

扁說,官邸會議中,完全沒有提到SOGO禮券發票的事,聚會目的,則是要討論整體的政治局勢,他也沒有要馬永成、林德訓2人依辦公室主任任期區分,各認12張、19張發票,扁還說,以發票去申領國務機要費作機密外交,政策由他決定,幕僚怎麼做?給多少?「這些枝節的問題我不可能知道。」

扁批評馬永成、林德訓在審判筆錄中說的,都是他們自己的想像、臆測,馬永成曾說官邸會議中扁辦前出納陳鎮慧也有在場,但陳鎮慧自己卻在審判中卻說沒有,可見馬永成的說法不實在。

扁上午拿著一審判決書逐一駁斥台北地院的認定,法官莊明彰讓他充分表達,扁表示有罪判決認為他教唆偽證是要以機密外交案為國務機要費案脫罪,但他擔任中華民國總統期間,努力作外交事業,高院今年8月已判他無罪,他的國務費都是拿給相關幕僚透過相關人士匯往海外,收錢的人也作證收到錢,沒有必要教唆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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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教唆偽證案 同學主審
2011/09/09 22:4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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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9.09 03:51 am 
 
陳水扁被控教唆偽證案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抽簽分案,正好由扁的大學同學、刑一庭的庭長葉騰瑞擔任審判長,受命和陪席法官分別是莊明章、彭政章。

陳水扁被控在國務機要費案爆發之初,教唆幕僚林德訓、馬永成赴台灣高檢署前查黑中心接受調查時作偽證,一審被判刑兩個月。陳水扁上訴,高院昨天抽簽分案,抽中葉騰瑞。

葉騰瑞與陳水扁是台大法律系同學,過去幾次扁案抽簽,因葉騰瑞是刑一庭庭長,不參與抽簽,沒想到,如今仍得面對「同學審同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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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解讀最高法院的判決
2011/08/20 08:0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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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蘇位榮】 2011.08.20 03:17 am
  
扁家偽證案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三人的偽證情節相同,刑度也一樣,都是判三個月。但為何只有陳幸妤獲得緩刑,其他二人沒有?解讀最高法院的判決,不難看出趙建銘與陳致中的問題可能不止於此。

表面上,最高法院是以陳幸妤有三個小孩有待照顧為由,判她緩刑。但陳幸妤的小孩不也是趙建銘的小孩,為什麼媽媽可以緩刑,爸爸卻不行?最高法院的法官並不是「重女輕男」,也不是性別歧視,如此判可能與趙建銘涉及的內線交易案有關。

趙建銘的內線交易案已經多次發回更審,拖了好幾年,今年五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宣判,趙建銘判刑七年,目前正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解讀最高法院對扁家偽證案的判決,合理的判斷是,趙建銘這次是「在劫難逃」,內線交易案可能不會再發回更審了。一旦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趙建銘非去坐牢不可,因此法院才准陳幸妤緩刑,以免他們的小孩沒人照顧。所以,陳幸妤的律師會說最高法院的判決「很有人情味」。

最高法院不准陳致中緩刑,立即的影響是他的市議員職務被解除;但在整個扁案中,這並不是陳致中最糟的結局,更大的問題還在後面。陳幸妤、陳致中姐弟除了偽證案外,二人還同時因洗錢案被起訴,高院將在今年十月要宣判;但兩人涉入洗錢的情節不同,陳致中扮演主要的角色,陳幸妤涉入的情節則較次要。這可能也是最高法院這次判決陳幸妤緩刑、卻不准陳致中緩刑的原因。

從此可以預見,將來法院宣判,除非二人洗錢部分都判決無罪,否則,陳致中的刑度,一定要比陳幸妤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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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律師 讚最高院有人情味
2011/08/18 06:1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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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8.18 04:17 am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右)、女婿趙建銘(左)夫婦,因作偽證被判刑三個月確定,但陳幸妤獲緩刑。
本報資料照片

陳幸妤作偽證獲緩刑,她的律師林志忠表示,最高法院很有人情味,能考量年幼的孩子還需要照顧,他對此表示讚揚。

林志忠表示,陳幸妤、趙建銘及陳致中三人在法院一、二審時就已認罪,只是針對量刑部份,希望能獲緩刑,但高院二審時,並沒有給他們緩刑,如今,最高法院審酌陳幸妤狀況,特別給陳幸妤緩刑,可見最高法院很有人情味。

至於吳淑珍被判刑九月定讞,要不要入監服刑,林志忠認為,吳淑珍身體一直都不好,去年十一月最高法院將龍潭案判處珍十七年六月定讞後,經台中監獄培德醫院評估,認為吳淑珍的身體狀況不適合入監;目前吳淑珍的身體每下愈況,仍不適合入監。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陳幸妤與丈夫趙建銘昨天下午在台南市新樓醫院看診,兩人對被判刑不願發表意見。

趙建銘已在新樓醫院看診四年,妻子陳幸妤今年初也受聘到台南新樓醫院看診,昨天下午夫婦剛好都有門診。當電視播出扁家偽證案判決結果,許多患者都盯著電視。

趙建銘、陳幸妤獲知判決結果,以有許多病患等著看診,不願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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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上午記者會 陳致中尋求行政救濟
2011/08/18 06:1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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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胡宗鳳、楊濡嘉、鄭惠仁、徐如宜/連線報導】 2011.08.18 04:17 am

圖/聯合報提供
 
民進黨高雄市黨團召集人洪平朗昨晚轉述陳致中說法,認為他被解除議員職務是「政治迫害」,為何別人可以,他被判刑三個月就不能易科罰金?陳致中將尋求行政救濟。

洪平朗表示,陳致中是因有三萬多人支持才選上市議員,如今只因判刑三個月就被解除職務,「就是政治迫害」,陳致中也很想聽聽支持者看法,今天上午十時將舉行記者會;民進黨團會聲援陳致中,上午十一點召開黨團會議,決定聲援方法。

洪平朗昨晚探視陳致中後轉述,陳致中認為國民黨立委邱毅衝撞高雄地院,因妨害公務及毀損罪被判刑一年多,入獄服刑後照領立委薪水,出獄後還照常當立委,也沒被解除職務,「為何我就要被解除議員職務?」

洪平朗轉述,偽證案最高法院昨天才判決,內政部還未收到判決書,為何會連夜發出聲明將陳解職,陳致中解讀是國民黨政治介入司法,斧鑿痕跡太明顯,「太過分、太離譜了」,他認為議員被解職是依地制法,地制法規定有很多不合理,將尋求行政救濟。

民進黨市議員康裕成表示,很多議員私下議論,為何立委判刑還被抓去關,結果都繼續做立委,像邱毅、顏清標都是「鮮明例子」。

市議會一邊一國連線總召陳政聞表示,陳致中三個月的刑期遭解職,不符比例原則,「一邊一國將會以救濟手段聲援陳致中」。

【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兒子、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昨遭解職,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說,偽證罪僅判刑三個月,陳致中卻遭解職,「令人遺憾、費疑猜」;陳水扁都被關到牢裡了,還將陳致中解職,只會增加社會波瀾。

莊瑞雄抱屈說,「陳致中被解職,有一點太超過」,法官為何不將陳致中宣告緩刑?國民黨立委邱毅曾被判刑一年兩個月,也沒被解職,法律判決的落差,難免令人質疑,「難道立委比較大尾、地方議員就比較小咖?」

至於陳致中是否參選立委?莊瑞雄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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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證定讞 陳致中議員解職
2011/08/18 06:02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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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08.18 04:17 am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作偽證判刑三個月確定,依法被解除市議員職權。
圖/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及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在國務機要費案偵辦期間作偽證,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四人都有罪確定。陳致中依法也被解除高雄市議員職權,即日起生效。

去年十二月廿五日就職市議員的陳致中,只當了二百一十八天議員。

吳淑珍被判刑一年六月,減刑為九個月,應與之前龍潭等案確定應執行的十七年六個月,合併再定執行刑。陳致中、趙建銘、陳幸妤都被判刑六個月,減刑為三個月確定。

由於偽證罪不能易科罰金,陳致中、趙建銘不能以易科罰金方式執行三個月刑期,但依刑法規定,兩人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若檢方不准陳致中、趙建銘易服勞動,他們將入獄三個月。

不過,最高法院考量陳幸妤與先生趙建銘均涉案,他們子女年幼須母親照料,特別宣告陳幸妤緩刑兩年,陳幸妤只要兩年內不犯案就沒事。

內政部昨晚指出,由於陳致中未易科罰金,也未受緩刑宣告,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行政院收到最高法院判決書後,將發函當事人及高雄市議會,自判決之日起,解除陳致中的議員職權,所留遺缺,無需辦理遞補或補選。

陳致中是否可參選立委?內政部政次簡太郎表示,要看時間是否來得及,若陳致中能趕在八月廿五日前服刑,出獄時即可趕得上十一月廿五日的立委選舉登記截止時間。

高雄市議會指一般議員遭判刑六個月以下,都不會被解除職務,內政部表示,除非陳致中有易科罰金及受緩刑宣告,否則依法必須解除職務。

台灣高檢署前查黑中心二○○六年間偵辦國務費案,發現吳淑珍蒐集陳幸妤、陳致中與趙建銘消費發票,不實核銷國務機要費。吳淑珍在官邸教唆三人向檢方虛偽證稱:「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餽贈,或代父宴客,屬於因公支出。」

一審吳淑珍被判刑二年,減刑為一年;陳致中等三人被判刑一年,減刑為六個月;二審四人的刑度都減輕,但四人都不滿意,以量刑過重,請求最高法院諭知緩刑。

最高法院指出,吳淑珍、趙建銘、陳致中雖都自白犯罪,但前審已依法減刑。考量吳淑珍另涉偽造文書、貪汙,有部分已確定待執行,與可宣告緩刑的法定條件不符;陳致中涉洗錢,趙建銘另涉證券交易法,也不適合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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