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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死12傷 ALA PUB登記飲料店 開在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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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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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洪敬浤、張明慧/台中報導】 2011.03.07 03:40 am
 
ALA PUB夜店頂樓全鋪上泡棉,二樓夾層提供顧客喝酒、看秀,表演區在一樓右側,也是二樓樓梯口位置,昨天火警正好封死出入口。
圖/讀者Andrew Idle提供

發生奪命大火的ALA PUB,是中部知名夜店,十二年前向台中市政府辦理營業登記,店名是「哈克飲料店」,類別為飲料店業,與實際經營的飲酒店不符。

ALA營業項目不符,又違反土地使用分區,開在住宅區,台中市政府近五年安檢至少廿一次,另有多次消防檢查,僅一次不合格,市府整個稽查過程是否有疏失?對此,副市長蕭家淇表示,等鑑識報告出爐,再徹底檢討。

台中都市發展局長黃崇典無奈說:「聯合稽查中,分區違規在評分中占的比率很低呀!」只要消防安檢過關,幾乎都不會因土地分區違規,就執行斷水斷電。

經濟發展局長朱蕙蘭也說,經濟部對商業登記放寬,即使登記飲料店,與營業項目不符,只要補登記即可,且無罰則很難管。

ALA PUB開在住宅區,這也是台中市一、二十家夜店共同現象,夜店大半躋身在住宅巷道,或在大樓地下室,一家PUB業者說:「租金比較便宜,在商業區那裡生存得下去?」

蕭家淇承認,目前分區不符的商家實在太多,市府聯合稽查時都以公共安全、消防逃生列優先項目。發生ALA大火事件後,市府將考慮今後在稽查評分表中,提高使用分區項目分數。

市府指出,ALA 近五年稽查廿一次,民國九十七年曾因安檢不合格,被斷水斷電一次,後來改善消防設備重開張,去年十月和今年一月、二月連三次聯合稽查,防火、逃生等都符合規定。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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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總動員 大火要有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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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洪敬浤/台中報導】 2011.03.07 03:40 am 
 
台中夜店大火釀災,民進黨台中市議會黨團今天上午總動員,將變更議會議程,要求市長胡志強專案報告。黨團總召陳淑華說,這家夜店多次安檢都合格,為何一失火就奪九命?胡市長要解釋清楚,更要負起政治責任,向市民道歉或辭職下台。

陳淑華說,這場大火要有人負責,不能要小科長來當替死鬼,調查清楚後,胡志強要向市民道歉或辭職下台,負起政治責任。議員邱素貞說,台中市升格後,公安問題依舊,30坪室內空間能設置夾層、舞台嗎?聯合稽查、消防安檢是否有問題?應徹底查清楚。

議員何欣純說,這家夜店登記為飲料店,實際上卻是飲酒店,到底有多少名實不副的飲料店?市府要徹查清楚,尤其深夜營業、賣酒的商家,轄區員警都很清楚,到底有沒有疏失?也要查清楚。

副市長蕭家淇說,市府尊重議會決定,各單位連夜準備資料,只要議程變更,將赴議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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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檢都過關 台中市府難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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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 張明慧、洪敬浤】 2011.03.07 03:40 am 
 
台中夜店大火,九條人命喪生火窟,諷刺的是,這家夜店才剛通過號稱最嚴格的消防、建管「聯合稽查」,但過得了政府檢查,卻通不過大火考驗,公權力的把關竟然保護不了人命,消費者還能相信誰?

攤開安檢紀錄,這家夜店經過廿一次消防安檢,其中廿次都合格,一次複驗過關。最近一次二月檢查,不論逃生梯數量、安全門寬度等,都符合法令規範,沒人想得到貌似安全的公共空間,裡面竟是危機重重。

引燃這場大火的禍首是天花板泡棉,這些存在於住宅區的夜店,為了避免噪音汙染,通常在天花板、牆面裝設大量泡棉物「吸音」,卻成為最佳助燃物,只是建築法規中將泡棉視為「裝飾物」,未予以規範,無法可管之下,形成稽查漏洞。

法令不足之外,人為疏失也難辭其咎。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明知夜店「玩火」已成流行趨勢,有引燃危險之虞,無法強制限制,但至少要盡到提醒規勸責任,無奈一直以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聯合稽查時間為求方便,排在晚上七、八點,而不是夜店、PUB最狂熱的午夜。便宜行事的稽查流於形式,難怪無法防患未然。

常逛夜店的消費者不難發現,為避免有人「落跑」不付帳,夜店常只提供單一出入口,提供消防安檢時的兩到三處求生通道,往往在營業時完全被隱閉,甚至被業者封起來,真正發生火警時才逃生無門。

市府密集稽查看似嚴謹,卻與店家實際營業情況「脫節」,稽查無法落實,難保障消費者安全。若市府只用「安檢過關」搪塞,企圖卸責,恐無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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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胡志強? 監委查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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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03.07 03:40 am

台中市長胡志強昨天一早趕到現場,強調要追究失職。
記者于志旭/攝影

台中市ALA PUB大火造成九死十二傷,監委趙昌平則表示,他正密切注意此案發展,並蒐集資料,由於本案與人民生命財產以及公共安全攸關,他將提出自動調查,追查台中市政府有無違法失職。

據了解,監察院對公共安全議題向來十分關切,一九九五年台中市衛爾康餐廳大火事件,監察院曾以未確實取締違建等理由,彈劾當時的台中市長林柏榕等;這次趙昌平調查是否比照衛爾康事件,彈劾台中市長胡志強?後續發展值得注意。

這次台中市ALA PUB釀出重大火災意外,台中市是監委趙昌平、洪昭男的巡察責任區。

洪昭男表示,心情十分沉重,有必要申請自動調查,但因他是本地人,才決定迴避調查,由趙昌平或其他監委進行,比較公正客觀。

台中市消防局表示,初步調查,懷疑是舞者表演時不慎引起大火,二樓客人來不及逃生而釀災。趙昌平認為,「實在是太嚴重了,公共安全可能都有些問題」。

另一監委表示,胡志強宣稱市政府曾在二月廿七日對這家夜店進行過安檢,但這樣的效果並不大,最好的方式是「不定期檢查」,查到了馬上公布為危險建築,且要求馬上改,才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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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非常痛心 懲處失職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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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連線報導】 2011.03.07 03:40 am 
 
台中夜店ALA PUB大火造成九死十二傷,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晚表示,馬英九總統對此事「非常痛心」,總統府與行政院皆強調,「若公務員涉有失職,也要查明責任,依法懲處」;台中市副市長徐中雄認為「魔鬼藏在細節裡」,市府應該面對責任,檢討安全檢查是否落實,中央的安全法規也要檢討,絕對不容許悲劇再發生。

羅智強表示,馬總統對這起重大的公安意外「非常痛心」,對往生者表示哀悼,也希望受傷民眾早日康復,中央與地方政府必須儘速查明原因,並承擔責任,落實消防安全檢查,為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把關。

羅智強指出,馬總統已分別致電台中市長胡志強與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行政院對近來頻傳的火災意外,必須要求地方政府全面加強消防安檢;內政部也需檢討現行法規有無不足之處,特別是公共場所,絕不能有絲毫鬆懈。

徐中雄說,中央法規檢查項目是否完善,也應檢討,包括裝潢的隔音棉是否防火?防焰部分是否包括天花板等?這些攸關生命安全的細節都應修法。

徐中雄還發現ALA PUB緩降梯設在店的右側防火巷內,緩降梯下方堆放木板等大堆廢棄物,且防火巷被隔壁大樓占據三分之二。他指著防火巷說,「緩降梯有辦法逃生嗎?我們的安全檢查有落實嗎?」

台中市都市發展局長黃崇典指出,法令有模糊地帶,「建築法只規範裝潢物,這些泡棉屬於裝飾品,不在約束範圍!」讓稽查更加困難,無法強制禁止。

住宅區的夜店、PUB,為怕喧鬧噪音吵到鄰居引發抗議,多在天花板、牆壁舖設大量泡棉吸音。徐中雄昨天到火場勘查,獲悉起火點疑在天花板,用來隔音的泡棉,反成為重大傷亡的元兇。

消防法規範,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等,天花板卻未列入規範。

行政院發言人江啟臣表示,吳敦義已要求相關單位,以最快速度完成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設施清查,會以最嚴謹的態度體檢現行消防與建築法規,讓事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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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將修法禁夜店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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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張祐齊/台北報導】 2011.03.07 03:40 am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晚指出,未來將修正消防法,禁止餐廳、KTV及夜店等建築物內部使用明火表演,違者將處以罰鍰,避免引發類似台中夜店大火的慘劇。

江宜樺表示,內政部昨天上午已和消防署討論,確認將修改消防法,這項決定也已向馬英九總統報告。依內政部修法方向,未來餐廳內的火把「上菜秀」、仙女棒等,都將禁止。

江宜樺指出,二○○八年台北市曾訂有「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針對公共建築物內部使用明火,所產生的火花、火焰、火星,明令禁止,避免引發火災,但此草案至今未完成立法。

江宜樺表示,中央對於台北市這項消防法規檢討,目前只有指導原則,既然地方尚未禁止明火使用,中央將統一立法,明令禁止使用明火。不過,雖明令禁止,未來仍例外許可,在一年的重要節慶,提供一定範圍的專案許可。

消防署火災預防組組長許哲銘昨天表示,今天將函文給各縣市消防局,清查轄區內有表演火焰、火把等場所;另外目前消防法第十四條僅規定,田野引火燃燒時或使用炸藥爆破時,需向縣市消防局主管機關核准,現在消防署已著手修正消防法第十四條,將火把、火焰表演場所也納入。法案最快三個月內送行政院。

許銘哲強調,雖然消防法尚未修法通過,但火把表演相關業者仍應有防火管理,如果業者沒有做為因此發生火災致人於死,依據消防法可處一百萬元至五百萬元罰款,業者也將面臨一至七年以上刑期。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營建署四月將實施新的建築技術規則,擴大應設安全梯的規定,未來凡屬商業娛樂、公眾、營業用的公眾集合式建築物,樓層高度在三樓以上五樓以下,直通樓梯至少要有一座是安全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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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到了 別忘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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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陳宏銘/文字工作者(桃縣中壢)】 2011.03.07 03:02 am 
 
台中市又怎麼了?如果舉行民調,調查台灣色情、治安問題最嚴重的縣市,台中市是否都名列前茅呢?台中這些年的繁華固然有目共睹,但繁華就必須與混亂畫上等號嗎?

每每重大社會事件發生後,總是首長震怒、總是疾呼要查明真相、總是說一定會還給小老百姓安居樂業的生活空間。

這些美麗的公式化言語,我們聽到幾乎都可背誦了,但犯罪與災難卻依舊層出不窮。

或許,我們只能無奈的小心自保。或許我們還可以拜託,大台中各種車站的站務人員務必對抵達台中的外縣市同胞廣播:「台中到了!下車的旅客請穿上你的防彈衣,帶著你的滅火器!」

相信越充分的準備,越能降低災害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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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檢防線棄守 玩火成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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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盧守謙/消防設備師(台中市)】 2011.03.07 03:02 am 
 
幾年前美國一家夜總會因火焰表演引燃釀禍,致百人死亡。如今,同樣場景搬到台中市上演。

九十六年消防署即訂出「公共場所火焰及火把表演防火管理指導綱領」,指出業者的火把及火焰表演,具有無法預測之危險性,應避免之;如仍須使用火焰表演,須申請許可。但此並無硬性之罰則強制規定。

台灣近年盛行飯店、餐廳、夜總會及PUB等場合舉辦火把、火焰及噴火表演秀,此案正可給業者當頭棒喝。

此一案件有幾點值得省思。首先是人命安全法規應綁緊。建築物使用安全牽涉到政府工務、建管及消防等相關部門,消防安檢僅是一個基本防線。民眾對安全之認知,與法規上可達成之效果是存有差距的。在承平時期,業者及民代常會要求政府將相關法規鬆綁,倘若加上建築空間人文環境改變及危險性行為產生,消防各項防線即難以把守人民安全。而市府八大行業聯合稽查應發揮功能,於建築使用違規行為上,應有一定強制性。此外,強化消防教育軟體措施,加強自衛消防編組及重視防火管理權責等。

公共安全乃是一個政治問題,而且是一個政治經濟學的問題。公共安全預算應隨著業務量擴增而增加,政府對民眾生命之重視,應持續強化公共安全建設,並發揮應有功能。所以,除非台灣政治及議會生態有某種程度之改變,否則公共安全悲劇日後僅是更換時間地點及名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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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擠越High 火警怎麼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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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簡賢文/警察大學消防研究所教授】 2011.03.07 03:02 am 
 
昨天凌晨台中市夜店重大火災死傷事件震驚社會,但並不令人意外。因國內外類似狹小密閉「夠擠才夠駭(high!)」夜間飲酒作樂的場所,一旦無名火起,在延遲發現火警/無緊急逃生計畫/缺乏訓練/內部易燃裝潢充斥/逃生出口容量嚴重不足等危險因子共同效應下,就會有這樣的結果。

二○○三年美國羅德島的the Station Nightclub Fire,與台中此次災例極為相似:收容過擠的人員,表演者用明火助興,燒上天花板,剛開始群眾還以為是特效,現場嬉鬧異常,背景音樂蓋過所有應即時偵知預警通報的努力,主持人未做任何正確的安撫與引導,放任肉體或五官已遭受火災迫害才驚覺要逃生的群眾,恐慌性的擠向進店時的唯一入口,結果造成一百人死亡的慘劇。

我國此一災例在台中市升格不久後發生,因公共安全是政府首長不可迴避的責任,加上類似場所在都會區比比皆是,相同的用途空間使用,相同的法規體系,相同的人文習性,大家都在看中央與地方政府如何解決。

報載本例安檢廿一次均通過,事務官員依標準程序辦事,還是發生災例,那就是中央法規不足以保障安全,故倡議修法,似乎合情合理。但胡市長必須瞭解,防災與危機處理不同,對災例的深切省思與有效的對策作為,才能對犧牲者有所交代,因相同用途空間使用與相同的人文習性,仍繼續存在。

美國國家防火協會在the Station Nightclub Fire災例調查分析後,做出對類似空間場所重要規範,值得參考:

一、主要出入口須能疏散最大收容人數三分之二的流量,其他出入口合計要能負擔最大收容人數的二分之一。台灣的夜店必須力行每一樓層平面最大的收容人數管制,然後要求恐慌性避難人流會大量使用的主出入口的必要寬度,才能避免只要求比對法規項目合格與否,卻無能保障安全的悲劇上演。

二、鑒於夜店等飲酒作樂場所,音樂聲量極大,火災初期既無法分辨正確災害訊息,當然就無法及時通報引導人員避難,因此建議,所有夜店必須安裝緊急時能關閉所有音響及不必要聲光的裝置並自動點亮緊急照明燈,如此才能在災難初期即時提供正確的通報與引導。

三、即使依現行消防法規要求而設有合格的避難方向指示與出口標示燈,在如此燈光閃爍迷離昏暗處所,仍不足以發揮必要的顯示與誘導功能,故建議所有夜店各出入口,必須從門正上方沿著邊框一直到地板設置可蔚為避難人形的LED發光標示,才能在狹小密閉空間被濃煙充斥時,引導延遲逃生者走向「正確的逃生之門」。

當然最簡單或最正確之道,似乎就是消費者要懂趨吉避凶,如此高火災風險之處,不要去也罷。但這是習性使然,甚至是人類社會必然存在的次文化,所以這種人文習性使用空間必要安全性的提高,專業事務官僚應主動分析提案,縣市首長更應力求透過公共安全督導會報,落實公共安全的維護。

台北市消防局二年多前已完成台灣首創的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並送議會審議,可惜目前仍在二讀,其中便明白規範餐廳及娛樂場所舞台等類似用途空間禁止用明火進行表演。建議台中市政府援引北市經驗,立即研議台中市的火災預防條例,建管/消防事務官員也可充分運用專業倫理,明確回應記取此次教訓的負責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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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自保 別去狹小、單一通道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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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2011.03.06 02:47 pm 
 
台中市知名夜店「ALA」凌晨發生大火,警察大學消防系主任鄧子正表示,該夜店在使用火燄棒表演時,是否有防火管理人在一旁待命,應是追查重點之一。他也建議一般民眾,狹小、單一通道的場合最好不要去;當身陷火場時,應蹲低姿勢走逃生通道;若逃生通道起火,應避至陽台或窗戶邊等待救援。

「ALA」上個月才通過安檢,為何還發生火災?鄧子正表示,要去追查業者在通過安檢後,使用時是否有加蓋、自行關閉逃生設施或增加隔間。他從電視新聞畫面上看到火場現場,初步認為隔間太小,容易造成逃生不及。

他指出,針對夜店、KTV、卡拉OK等特殊場合,消防法規定,業者在申請使用執照時,必須申報「防火管理人」資料,業者也要負起自主檢查的責任,每半年檢修申報一次,同時要加強場所的火電管制。

初步了解,「ALA」大火的火源是舞男表演時使用火球螢光棒不慎引起。鄧子正表示,業者需成立的「防火管理人」,任務編組應包括「通報班」、「避難引導班」、「滅火班」,當現場使用火電時,滅火班人員就要拿著滅火器在旁邊待命,萬一發生火災時,通報班要立即通知消費者及119,避難引導班則負責疏散消費者。

鄧子正建議,消費者也要加強正確滅火知識,除木造紙類引起的火災可以用水滅火,油、電器或鋰鉀等特殊金屬類引發的火勢,只能用沙子、乾粉等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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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舞秀釀災 台中夜店大火奪9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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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台中記者/連線報導】 2011.03.07 05:22 am  

台中市PUB火警 釀9死12傷 / 黃寅 趙容萱
 
夜店裝潢易燃物迅速延燒,屋頂冒出濃濃黑煙。
圖/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台中市中興街傑克丹尼ALA PUB夜店,昨天凌晨疑因猛男「火舞秀」燒到天花板隔音棉,釀成九死十二傷。幸運躲過火劫的客人上網po文說,猛男登場不到三分鐘就釀災,逃出只有一個感覺「活著真好!」

33坪空間 擠了近200人

失火的ALA PUB夜店設在住宅區,近五年來安檢廿一次,只有一次不合格,後來還是過關,檢方將了解稽查過程是否有疏失;總統府與行政院也強調,「若公務員涉有失職,也要查明責任,依法懲處。」檢方凌晨一點將負責人王銘哲及舞男朱 傳毅聲押。

前晚周末夜,外牆滿是外國樂手彩繪的ALA PUB(登記名稱為哈克飲食店),卅三坪空間包括一樓表演區、二樓看台區,近兩百人在現場酒酣耳熱,跟隨LIVE BAND的重金屬樂擺動。
 
檢警昨天偵訊涉嫌引起火警的猛男舞者朱傳毅,了解起火原因。
記者于志旭/攝影
 
昨天一早一具具遺體從火場移出,移往殯儀館指認。
記者于志旭/攝影

代班猛男 火噴天花板

凌晨一點十五分,現場樂隊中場休息,所有人把目光集中舞台,猛男朱傳毅(廿八歲)現身演出火舞秀,他是臨時代班的「菜鳥」,倚著鋼管賣力扭動。

莊姓女客說,當時表演猛男忽然拿出兩根黏有勝利之花煙火的LED指揮棒揮舞,火焰達半個人高度,現場High翻天,眼看火勢就要觸及天花板,客人「阿達」表示,他隱約聽到有人大喊「不要玩火!」霎時火苗隨舞者揮臂向上噴,天花板隔音棉隨即著火。

火舌速竄 驚覺非表演
 
台中市中興街ALA PUB昨天凌晨發生九死十二傷火警,逃生客人拍下的大火畫面。
圖/讀者提供

「阿達」說,此時多數客人還以為是表演噱頭,拍手叫好,等發現不對,有人拿桌巾拍打,有人拿起桌上飲料滅火,瞬間變成了兩團火光,慌亂間有人拿外套蓋火,結果「砰」一聲炸開,不到十秒天花板陷入火海。

不斷掉落的泡棉渣宛如火雨,有人高喊「失火!」二樓看台區人群擠向沒有扶手的樓梯,還有人直接跳下,門口旁吧台的高腳椅倒了下來,現場一片混亂,有人跌倒被踩過,有客人奔出後,用手幫旁邊的人把頭上的火星撲熄。

才3分鐘 整屋陷濃煙
 
從事保險業的洪姓男子驚魂未定說,當時看見舞台上方鋼管區,天花板冒出手掌大小的火光,他驚覺狀況不妙,趕緊叫友人「快走!」才三分鐘,整間屋子已被濃煙遮蓋,「速度快到離譜!」

「當時人擠人,儘管到處都是火,也只能往外衝!」莊姓女子穿過昏暗、已著火的旋轉樓梯,腿部被燒傷,由於不斷有火星落下,她邊逃邊抱著頭,逃出來才發現手背、脖子都燙到起水泡,右側頭髮也燒焦。

消防員一點廿四分獲報趕到,整棟建築已陷入火海,消防員戴著空氣瓶進入,救出半昏迷的傷者。由於火勢實在太大,約兩點半才把大火撲滅。

二樓9屍 焦黑難辨認

消防人員清理火場,發現二樓唯一出口被堵死,在二樓看台座位發現九具屍體,焦黑難以辨認,獲悉趕來的家屬,有的焦急來回踱步期盼一線生機,有的在路邊掩面痛哭。

警方帶回夜店負責人王銘哲、猛男朱傳毅及多名員工訊問,對發生大火經過及原因均指不知情。檢警將調查店員是否盡疏散顧客之責。

消防人員指出,這棟建築物以紅磚砌造,內部雖無窗簾、布幕,但二樓看台、中央舞台及桌椅都是易燃木製物,以致延燒速度驚人。

安檢過關 還是釀大禍

這場大火令人納悶,廿一次安檢皆過關,為何還有如此重大傷亡?

市長胡志強強調,合格標準依據中央統一規定,至於這個標準有沒有問題?還是店家有違法作為?「我認為應調查清楚,為什麼符合消防的標準還發生這種案件,這是我必須找出答案的!」

(記者白錫鏗、黃寅、趙容萱、張弘昌、洪敬浤、喻文玟、李奕昕、高堂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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