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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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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死12傷 ALA PUB登記飲料店 開在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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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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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洪敬浤、張明慧/台中報導】 2011.03.07 03:40 am
 
ALA PUB夜店頂樓全鋪上泡棉,二樓夾層提供顧客喝酒、看秀,表演區在一樓右側,也是二樓樓梯口位置,昨天火警正好封死出入口。
圖/讀者Andrew Idle提供

發生奪命大火的ALA PUB,是中部知名夜店,十二年前向台中市政府辦理營業登記,店名是「哈克飲料店」,類別為飲料店業,與實際經營的飲酒店不符。

ALA營業項目不符,又違反土地使用分區,開在住宅區,台中市政府近五年安檢至少廿一次,另有多次消防檢查,僅一次不合格,市府整個稽查過程是否有疏失?對此,副市長蕭家淇表示,等鑑識報告出爐,再徹底檢討。

台中都市發展局長黃崇典無奈說:「聯合稽查中,分區違規在評分中占的比率很低呀!」只要消防安檢過關,幾乎都不會因土地分區違規,就執行斷水斷電。

經濟發展局長朱蕙蘭也說,經濟部對商業登記放寬,即使登記飲料店,與營業項目不符,只要補登記即可,且無罰則很難管。

ALA PUB開在住宅區,這也是台中市一、二十家夜店共同現象,夜店大半躋身在住宅巷道,或在大樓地下室,一家PUB業者說:「租金比較便宜,在商業區那裡生存得下去?」

蕭家淇承認,目前分區不符的商家實在太多,市府聯合稽查時都以公共安全、消防逃生列優先項目。發生ALA大火事件後,市府將考慮今後在稽查評分表中,提高使用分區項目分數。

市府指出,ALA 近五年稽查廿一次,民國九十七年曾因安檢不合格,被斷水斷電一次,後來改善消防設備重開張,去年十月和今年一月、二月連三次聯合稽查,防火、逃生等都符合規定。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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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夜店安檢 消防不合格逾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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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李順德】 2011.04.27 02:17 am
  
台中市夜店大火震驚社會,內政部花一個月的時間清查全台酒家、酒吧、PUB、KTV,總計消防管理安檢三千六百三十四家,營建管理安檢一千六百四十七家,其中營建管理安檢約百分之六十五點一不合格,消防安檢不合格率約二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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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懲處未落實?官員備詢被請出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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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0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張文祿】

    台中市阿拉夜店大火造成九死不幸,台中市政府三月中旬懲處三十多名官員,其中,都發局使用管理科紀姓科長被降調非主管職務。

    不過,市議員質疑紀姓科長仍然照常行使科長職務,台中市政府的行政處分沒有誠信、沒有拘束力,顯然說謊,欺騙市民,議員當場請備詢的紀姓科長離開議事堂。新任都市發展局局長何肇喜則指出,尚未調整職務是因為考紀會還沒有正式核定。

    阿拉夜店大火,原台中市經發局局長朱蕙蘭跟都發局局長黃崇典都請辭,新任人選也已經上任,不過,市議員江勝雄、黃錫嘉在市議會質詢時,批評市府團隊的行政處分沒有誠信、沒有拘束力,顯然說謊,欺騙市民。

    議員指出,阿拉夜店共有三十多名官員被處分,其中,使用管理科紀姓科長「應負督導不周的連帶責任」,降調非主管職務,並記大過一次,是都發局懲處名單中唯一被降調非主管的科長。

    但是,調離主管命令發布已經過了一個月,紀姓科長仍然還在行使科長職務,議員質疑胡志強市長的命令沒有落實執行。議員基於議會質詢辦法,經主持部門質詢的何欣純議員同意後,黃錫嘉當場請「不具主管職務」的紀姓科長離席。

    對此,新任都市發展局局長何肇喜答詢指出,阿拉夜店火災,都發局被懲處的共有十五人,尚未調整職務,是因為考紀會還沒有正式核定。紀姓科長曾向他表示「也想趕快調離」,他心理感到很難過,但是很多業務是有延續性的,目前仍請紀姓科長繼續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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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夜店大火 業者願賠罹難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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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白錫鏗、洪敬浤/台中報導】 2011.03.23 02:57 am 
 
台中市阿拉PUB大火,業者王銘哲透過堂弟說:「很愧疚,坦承疏失,對不起罹難者,願賠償罹難者家屬!」已向檢察官聲請撤銷羈押,希望早點出來處理名下財產,賠償罹難者家屬。

檢方傳訊都發局使用管理科長紀英村、工程師林隆安、技士葉宗衡、雇員吳昌澍4人,針對該店有易燃隔音泡棉、夾層舞台,官員卻「視而未見」調查諸疑點。

阿拉夜店大火造成9死12傷慘劇,夜店老闆王銘哲案發後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我該怎麼辦?」王銘哲懊悔自己太大意,沒預見可能發生的後果,造成這樣慘劇。

9名罹難者家屬向台中地院提起假扣押,查封業者王銘哲財產2400萬元,法官清查王銘哲共15筆土地、1筆建物、2筆存款債權。

王銘哲堂弟說,堂哥在案發後相當自責,後悔釀成大禍,向家人說:「既然遇到了,我會負責。」他會慰問每1名家屬,盡全力負責。

他的堂弟說,王銘哲嘉南藥專畢業後,先從事藥劑師行業,再做建材買賣,因對經營夜店有興趣,去美國紐約住了7、8年學習如何經營夜店,回台開了DISCO、長堤等夜店,阿拉是他經營的第3家夜店。

家人強調,王銘哲會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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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夜店人數上限 每人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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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洪敬浤、趙容萱/西屯報導】 2011.03.23 02:57 am 
 
台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昨出爐,將送議會審議。草案規定特定場所人數上限,每人3平方公尺為基準,換句話說,失事的阿拉夜店樓地板面積133平方公尺,現場服務員、客人總數上限僅44人。

草案昨經市政會議通過,將送議會審議。但基層消防員抱怨,人力不足,清點人數有困難:有PUB業者說,人數規範太嚴格,正式實施後,PUB、舞廳會倒光光。消防局長廖明川說,每人3平方公尺為基準,業者若加強灑水、防火或逃生設備,就能放寬人數上限。

上周草案提交市政會議,都發、消防與警察局權責劃分不清,最後遭退回,昨天新版草案規定主管機關為消防局,容留人數規定簡化。

草案規範的場所以特種行業與飲酒店為主,KTV、酒家、舞廳夜總會、理容院或三溫暖都包括在內,室內禁止使用明火表演,不管火炬、火把、煙火或仙女棒等,引發火星、火苗或火焰的器具都禁止。

消防局長廖明川說,如要在上述場所進行明火表演,得專案向消防局申請,核可後才能演出。

草案也要求現場人數以總樓地板面積除以3平方公尺為基準,失事的阿拉酒吧當天擠入70、80人,但樓地板面積133平方公尺,只能容納44人;七期的XAGA舞廳動輒湧入千人,樓地板面積950平方公尺,僅能容納316人。

消防局強調,條例實施後6個月,業者要申報容納人數上限,出入口要設現場人數、人數已滿告示牌,並負責監控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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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罹難者公祭 胡志強夫婦弔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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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弘昌、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1.03.17 02:45 am  

台中市夜店大火罹難者聯合公祭 / 于志旭
 
台中市阿拉夜店火災往生者昨天上午舉行聯合公祭,台中市長胡志強偕同夫人邵曉鈴率領市府團隊到靈前上香致祭,並向家屬一一握手致意。
記者于志旭/攝影

ALA夜店大火9名罹難者昨天在台中市立殯儀舉行聯合公祭,市長胡志強天帶著妻子邵曉鈴前往弔唁,夫婦倆逐一向家屬握手致哀,邵曉鈴紅了眼眶、數度哽咽,胡志強對外不發一語。

除了胡志強夫婦,3位副市長及各局處首長官員、民意代表多人、罹難者親友也前往弔唁。市府昨天協調罹難者家屬推派代表,對媒體表示要先辦好喪葬事宜,懲處究責會持續關切,他們也很想知道,到現在都還沒有答案的真相。

副市長蕭家淇說,尊重市長慰留他,對於行政責任等問題,蕭家淇神情嚴肅地說,看到這些年輕人因火災罹難,就像自己失去親人一樣難過。有罹難者家屬表示,希望這位想自殘的市長,勇敢的捉出「罪魁禍首」,這樣對9條生命所付出的代價,才有意義,而不是一個月茹素,還是以「自殘」找台階下。

台中地檢署偵辦阿拉PUB大火慘案,已調得市府調查報告,連同在該店查扣的安檢資料,過濾清查,近日將傳訊相關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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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火警調查 市府怠忽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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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6 中國時報 【陳世宗、盧金足、陳凱勛/台中報導】

     台中市阿拉夜店九死慘劇,市政府專案小組調查報告昨天出爐。祕書長黃國榮指市府有十二大缺失、建議懲處卅人;但議員不滿高層無人負責,群起撻伐,逼使市長胡志強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准辭都發局長黃崇典、經發局長朱蕙蘭,兩人調任市府顧問,副市長蕭家淇則予慰留。

     黃、朱職缺由副祕書長陳良義、黃晴曉暫代。蕭家淇表示,願接受監院及檢調調查;黃崇典坦然接受,朱蕙蘭雙手合十說,想到九條人命很難過,她有意裸退。

     卅名失職人員,僅都發局約僱人員張尚義解僱,其餘處申誡到大過,包括黃崇典、朱蕙蘭、消防局長廖明川、都發局主祕劉應榮、科長紀英村,經發局副局長陳如昌、主祕李逸安、科長鹿純孝,消防局副局長吳青芳、主祕何明吉、大隊長鄭順秋、研考會主祕劉美美等人。

     懲處出爐後,死者亓瑋韜的父親說,市長胡志強明顯在行政上督導不周,卻沒有任何懲處,實在很奇怪;謝佳璋的母親說,沒心情看,只希望兒子早入土為安;范玉雪胞兄強調,盼胡記取教訓別再犯錯,那他支持胡留任。

     胡志強表示,既然公務員有責任,這分調查報告已經可以構成國賠的基本理由,市府會全力協助家屬,聲請國賠。市府法制局表示,罹難者家屬如申請國賠,審議通過機率大。

     祕書長黃國榮說,專案小組就行政懲處提出建議,未包括刑事及政治責任;十二大缺失包括都發局七、消防局二、經發局三。並強調,都發局歷年處理阿拉夜店稽查或行政程序,明顯未嚴格把關;該店招牌為PUB,實際為酒吧,不論建物是B1或B3類別,均不得在住宅區營業。

     該店於九十七年五月八日斷水、斷電後,警察局發現擅自營業通知都發局,該局卻未積極處理、嚴查;同年十一月申請復水電並切結「未來供住家使用」,經發局九十八年一月稽查,發現演唱台及違規使用,卻未積極辦理。

     黃國榮表示,消防局對阿拉夜店做過數十次消防檢查,天花板等大量使用易燃吸音泡棉,未提出改善建議;九十七年斷水電期間,消防局三次安檢,發現業者擅自接水電違法營業,未通報都發局。

     阿拉夜店九十七年十二月申請營業項目變更登記,經發局多次稽查都註記為飲酒店類,顯示明知登記不實,應要求業者以實際營業項目變更,應負怠忽職守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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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不合格 夜店照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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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2011.03.15 02:21 am

台中夜店火警燒出公共安全問題,各地夜店每到周末假日卻仍然人擠人,讓人擔憂。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蘇健忠攝影

台中市夜店大火燒死九人後,內政部本月十日突襲五都夜店,四十五家中只有一家合格,顯然人命教訓並未喚醒業者重視公共安全,更擋不住年輕人找樂子的腳步。
桃園「MK廟口音樂餐廳」與一旁兩百多歷史的景福宮成強烈對比,節目高潮是穿著火辣的女舞者自舞台兩側的「鳥籠」從天而降;業者說,他們聘請專業團隊經營,門口警衛會過濾藥頭。桃園市中正路「泰國店」,號稱全縣最大的外勞地下舞廳,可容納八百人,消防局上周稽查發現逃生梯堆置啤酒、缺乏逃生指示燈,要求一周內改善。

桃園縣議員詹江村抨擊,「縣府沒Guts!稽查玩假的!」議員黃婉如說,縣府常指派層級較低公務員稽查,專業不夠,當然都蓋章通過。

台中夜店招攬客人花招多,穿比基尼或護士服可獲折扣,場內盡是辣妹;台南市「LA-SIGHT」七十多坪空間最多曾擠入三百多人。警消無奈說,很多事他們管不著,例如安全門被鎖上或電梯管控,都是工務處權責。

高雄市夜店LAMP與DREAMS,周三、四淑女之夜與假日各式主題派對總吸引年輕人。「晚上出去HIGH,哪有人會先去看消防安不安全啊!」從事電子科技業的「麥可」說,不會想麼多。(記者張弘昌、趙容萱、李奕昕、賈寶楠、鄭惠仁、楊孟立、藍凱誠/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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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地方自治?中央、地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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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蔡容喬、蔡佳妤/連線報導】 2011.03.15 02:21 am 
 
針對住宅區內設飲酒店,中央和地方不同調;中山大學政治所所長廖達琪認為,基於地方自治,中央對縣市須尊重,但可採行審議式民主以維護民眾福祉;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副教授廖義銘表示,事關公共安全,中央和地方應該一致。

廖達琪指出,住宅區設飲酒店影響民眾公共安全,但還是要採自治自理原則,不能由中央「上下一條鞭」,否則有違地方自治「因地制宜」精神。

廖達琪說,為避免地方議會綁樁或遊說,地方政府或可考量在制定法規過程中,採行審議式民主甚至公投模式,訂定最符合當地民眾福祉的法規。

廖義銘則認為,所謂地方自治,應指地方政府在財政規劃或人事任用上須有彈性空間,若有在地特殊需求、生活習性或生產方法,才須採取因地制宜手段,但對攸關人民權益的公共安全,則應有統一措施。

廖義銘說,未來政府若訂出嚴格法規規範,在必須花費更多成本的考量下,可能導致業者地下化,而非更加注重安全,主管機關更需運用社區居民的力量進行監督。

東海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邱瑞忠說,按照建築法規定,住宅區是不能設立任何的營業場所。但住宅區存在餐飲等營業場所行之有年,地方政府多順應民意,讓業者就地合法。因不易取締及民代關說等,使得依法行政有困難。

邱瑞忠建議,相關規定應採取一定的標準,因飲酒店、KTV多有喧譁情形,應撤離住宅區;可容納百人以上的酒店、餐廳等,因廚房規模大,萬一起火較可能釀成重大災禍,也不宜設在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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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區能否設飲酒店 一國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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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2011.03.15 02:21 am 
 
長官說了不一定算!台中ALA PUB燒出公安問題,出事的PUB位於住宅區,住宅區能否設飲酒店,台中市和內政部的見解不同,台中市副市長最後說「長官說了算」;但事實上,除台中市,台南市、雲林縣等地還是准許住宅區設飲酒店,國內至少三制。

台中市政府在大火發生前曾去函內政部,要求解釋「酒吧」與「飲酒店」的差異,中央認定酒吧屬特種行業,不能設住宅區,飲酒店則由地方認定。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說,市府以為飲酒店不等同酒吧,所以可在住宅區營業。

夜店大火後,內政部長江宜樺挑明說「飲酒店就是酒吧」;蕭家淇說:「長官說了算」,目前市內住宅區飲酒店約百家,已逐一清查。

但台南市、嘉義縣、雲林縣並不認同江宜樺的見解,台南市都市發展局表示,依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規定,台南市准許住宅區設飲酒店,目前爭議在於業者擅自增加視聽伴唱、跳舞、噴火表演,才會有問題。

雲林縣建設處科長蔡孟儒表示,依商業登記法規定,住宅區可設飲酒店;但有女陪侍的飲酒店,依都計法須設在商業區內,違者裁罰。

嘉義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處長白又謙表示,住宅區可設立飲酒店,但縣長張花冠希望給縣民單純生活環境,不希望業者在住宅區設飲酒店,若真有業者申設,也會柔性勸導、加強稽查。

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表示,住宅區飲酒店不是特種行業,不能禁止登記,縣府曾想訂自治條例把飲酒店趕出住宅區,但條例得送經濟部備查,根本過不了關,「不像直轄市,自己是主管機關,愛怎麼訂就怎麼訂(自治條例)」。

南投、苗栗、彰化等縣都禁止住宅區設飲酒店,彰化縣建設處商業科長湯國榮說,以吃飯菜為主、飲酒為輔的飲食店可以設住宅區,如果喝酒為主、飯菜點心為輔的店就算酒吧、夜店,不可設在住宅區。

「如果是先前就已核可設立的,會嚴格稽查,但未來將不會再發照!」新竹市的作法比較「折衷」,市長許明財表示,他希望「住宅歸住宅,商業歸商業」。(記者吳佩玲、張念慈、洪敬浤、曹馥年、陳信利、簡慧珍、修瑞瑩/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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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大火監委查公務員疏失 懲處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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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4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寇世菁】

    台中阿拉夜店大火,死傷慘重,市長胡志強坦承,市府絕對有疏失。為追究行政責任,三名監委今天南下台中,蒐集資料,勘查現場,約談市府相關主管,監委洪德璇說,要瞭解的是事實,沒有預設立場,懲處層級也無上限。

    台中夜店大火,釀成九死十二傷慘劇,也燒出公安管理問題,尤其五年消防安檢二十一次都合格,卻禁不起大火考驗,監委主動調查,追究警察,消防,都發,經發等市府單位,有否行政疏失。監委趙昌平,余騰芳,洪德旋,十四號南下台中,勘查現場,並約談市府都發局,經發局,消防局,警察局等相關局處長,瞭解責任歸屬。監委洪德璇說,要瞭解的是事實,沒有預設立場,懲處層級無上限。

    三名監委兵分多路,除了看現場,也到相關局室調閱資料。由於市長胡志強坦承,市府絕對有疏失,一定要嚴懲失職人員,陪同監委勘查現場的副市長徐中雄說,法制局政風室等四個單位組成的調查小組,蒐集資料,日夜趕工,客觀調查,已有初步結論,不用到三月二十一日市長承諾的日期,行政處分部分,很快就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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