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沈育如/台北報導】 2011.02.17 02:59 am
又有電視台因節目廣告化被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宣布,東風衛視台與台灣綜合台在前年第二季的營運評鑑中,因節目廣告化爭議,NCC要求限期改善。但兩家電視台在改正期間仍未達要求,NCC昨天開會決議,將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對兩台各處新台幣三十萬元、十萬元罰鍰。
NCC發現,東風衛視台在修正期間,依舊播出「資訊特輯─薑黃好蜆」、「台灣好骨氣─魚鱗膠原蛋白」兩個廣告化節目;台灣綜合台則視播出「財神聖誕─財神聖誕陞座大法會」、「黃金蟲草王」,因此NCC昨天開會決議,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東風因情節嚴重,處新台幣三十萬元,台灣綜合台違規情節普通,處十萬元罰鍰,並限期兩個月內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