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1.02.15 02:51 am
民進黨籍桃園市前市長陳宗仁,任內發包公園清潔和道路綠美化工程時,涉及收賄200萬元讓特定廠商得標,事發後逃往國外,桃園地院昨天認定他貪汙,發布通緝。
同案被告前桃園市公所專員陳忠誠(51歲)昨天被依貪汙罪重判14年徒刑、公園管理課長陳源貴(56歲)判11年、駐衛警隊長尹枝繁(44歲)判2年徒刑。
桃園地院調查,桃園市公所從91年到93年間,發包陽明等10件公園景觀工程清潔維護和道路綠美化工程,每件標案的金額2到3百萬元間,廠商陳冠宇等人透過尹枝繁穿針引線,與市公所公園管理所長陳源貴搭上線,陳源貴再報由當時的市公所專員陳忠誠出面,談妥由原先的公開招標改為限制性招標,並將原先的分區招標改為一次招標,商定由陳冠宇等人找多家廠商圍標,事後支付1到2成的回扣,其中市長陳宗仁和陳忠誠等人被查出收賄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