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黃達夫/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台北市)】 2011.05.10 01:54 am
儘管我不一定都同意楊志良前署長一些對健保制度的看法,也不認同他提告媒體的作為。但是,以事論事,我認為他是一位很有擔當的署長,畢竟只有他敢挑戰醫界的陳年弊端與陋習。
台灣醫界BOT、外包浮濫的問題與去年楊署長所處理的,醫院以其與醫師不是雇傭關係為由,而推卸其為醫師繳交健保費的責任,並導致醫師逃漏稅的問題一樣,其實是數十年累積下來的沉痾。在醫界早已是半公開的秘密。只是積非成是,既然很多醫院都在做,是非就越來越弄不清楚了。
只是,台灣的政府從來不是主動發現問題,或在問題小的時候就去制止的機構,都要等到意外發生了(如公共安全問題),問題大到紙包不住火了,或有人舉發後,才不得不被動地去追查。
前述醫院未為醫師交健保費,醫師逃漏稅的事,如果沒有那位天真的小醫師去告發,衛生署也不會主動去處理。當官員從不主動發現問題來防範未然,而總是在事情爆發了,才忙著滅火,其施政品質不但不易提升,積弊陋習還會變本加厲。
很多時候,官員沒有看見問題,並不表示問題不存在,問題不嚴重。只是官員認為不看就沒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樂得不辦事而已。
署醫的弊案應該要追溯到衛生署是在什麼時候開了醫療儀器BOT、外包的「小門」。當民代、官、醫、商之間的利益衝突劃不清楚時,就製造了弊案的溫床。而且,BOT與外包就引導了醫療的商業化。廠商的目標是利潤的極大化,結果儀器的擴大使用、濫用就在所難免,不但病人不易避免接受不必要的醫療,付費的冤大頭還是健保局。但是最終的債主其實就是交付健保費的全國人民。
然而,衛生署修改署醫採購流程,改變院長遴選方法,只是治標不治本。BOT與外包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衛生署責無旁貸,應重新一一檢視現有醫療法,儘速修正不合時宜的條文。同時全面徹查全國大小醫院的BOT與外包實況,限時糾正多年來被衛生署放任的不當作業。
今天衛生署應該要處理署醫弊案及血汗醫院的沉痾,還是要推動醫療公司化,設立國際醫療專區,兩者孰輕孰重,將考驗邱文達署長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