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2014.05.10 04:01 am
基隆市議員呂美玲指公務人員辛苦加班工作,領加班費是應有權益,不發不公平。
記者游明煌/攝影
基隆市議員游祥耀昨天痛批市府借錢發加班費是無恥行為,無法對市民交代。
記者游明煌/攝影
基隆市政府在今年首次追加減預算舉債972萬元,卻編列5184萬元的公務人員「不休假加班費」,把最高可領加班費8天增為16天,議員唇槍舌戰,最後遭保留提交大會討論。
支持議員認為是公務人員辛苦加班應得的權益;但反對議員痛批只有15年以上主管級的才受惠,「借錢來做人情」,連無恥都罵了出來。
基隆市公務人員滿7年以上可休21天,不休假加班費最多可領7天;15年以上可休30天,原來不休假加班費最多可領16天,但因市府多年來施政滿意度不佳,去年遭議會砍一半,變成最多可領8天。
基隆市政府編列5千多萬元的不休假加班費引發議員唇槍舌劍,一級主管個個面面相覷。
記者游明煌/攝影
市府今年首次追加減預算,追加歲出10億7012萬元,追加歲入10億6040萬元,舉債972萬元。市府以議員提案為由恢復編列原有加班費,也就是說,最多可領到16天的不休假加班費,分散在各單位預算內,但昨天預算審查時引發極大爭議。
游祥耀痛批,基隆市財政狀況被媒體形容已惡化到「昏迷指數三,要裝葉克膜」的程度,今年舉債41億元,還要「借錢發獎金」,無恥之至,民眾苦哈哈,市府員工平白多出好幾萬元可花。
陳東財指爛路那麼多,不如把錢花在補路,否則為對市民無法交代,要求全數刪除。
蔡適應說,根據市府的標準,15年以上年資的人才可以多領8天的加班費,多是主管級以上的人「享受到」,一般的公務人員根本沒有用。
提案的韓良圻不平表示,很多員警、消防人員或基層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加班,卻不能領加班費不合理。
呂美玲說,平時很多基層公務員加班工作辛苦付出,加班費是應有的權益。
主席蘇仁和指出,人事費在追加減提出極不恰當,還對外舉債來付,決議留待市長張通榮親自說明。
市府人事處長張建豐說,其他各縣市多有編到最多可領16天加班費,目前高普考錄取者寧願填宜蘭也不填基隆,市府希望照顧公務人員應有的權益才編例。主計處長陳陽能表示,依法編列並沒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