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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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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案高院開庭 人頭借扁購屋 呂和霖稱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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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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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9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次金改案,今天傳訊遭控幫助扁家購買寶徠豪宅的高興昌監察人呂和霖等人出庭。呂和霖說,人頭借扁家購買寶徠,再另與扁家另簽房屋租約,是應扁家要求。

     特偵組民國98年12月24日偵結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依貪汙、洗錢等罪,起訴包括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及多名企業高層在內的20多名被告。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1月5日判決所有被告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合議庭今傳訊遭控幫助扁家購買寶徠豪宅涉及洗錢的前國揚集團負責人侯西峰、高興昌董事長呂泰榮、監察人呂和霖等人出庭。3人於庭中仍強調沒有犯意,也沒協助扁家洗錢,認為檢方上訴無理由。

     檢方指控,扁家以呂和霖為人頭,購買寶徠11樓、17樓2戶,再與扁家另簽租賃契約,是為掩飾扁家實際購屋金錢來源。受命法官黃斯偉於庭中訊問呂和霖,為何借名購買寶徠,卻仍另與扁家簽訂租賃契約?

     呂和霖說,因以自己名義貸款購屋,要支付利息;當初扁家透過侯西峰轉達,以租約形式支付款項,扁家透過侯西峰轉交租約時,已在上面簽名。

     法官訊問,呂和霖貸款購屋新台幣8000萬元,每月要支付本利45萬元,但與扁家簽的2戶租約月租僅32萬元,差額由誰支付?呂和霖說,由於扁家有付3個月押金,因此自己先代墊。

     呂的律師則說,侯西峰當時並未告知貸款攤還方式,拿租約給呂和霖時,上面已記載租金及押金款項,雙方約定1年後要過戶返還登記,呂從貸款第1年因而以本息攤還,打算1年後再結算,扁並不知實際交付款項。10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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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陳致中數錢 問為何不天天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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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7.15 03:29 am

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昨天為了二次金改案出庭,吳淑珍大鳴大放,指陳致中讀國小二年級,她已經在選立委,每天回家都帶著政治獻金,陳致中幫忙數銅板,還天真問她「為什麼不天天都選舉?」有很多銅板可以數,他就可以買蛋糕。
照片/記者高彬原攝影、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吳淑珍昨天為二次金改案辯論到高院出庭,火氣不小,不但要審判長「有點耐心」聽她講話;聽到檢方要法院審酌她長期蒙受身體障礙,對人格品行有所影響時,吳淑珍氣得當庭抗議說「我寧可去關,也不要受這種汙辱」。

被法官問到把國泰世華的七點四億元搬到元大馬家過程,吳淑珍當庭抱怨:「我本來在保管室放得好好的啊!如果不是媒體在那邊吵,我也不用搬來搬去,那麼麻煩。」她表示,當時外面傳得風風雨雨,「國泰也希望我們把錢移走」。

吳淑珍說,以前官邸的隨扈都知道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裡有錢,因為隨扈都會去幫忙搬錢,選舉時,錢也是搬來搬去。

她還爆料,陳致中讀國小二年級,她已經在選立委,每天回家都帶著政治獻金,每晚都在家算錢,陳致中也在旁數銅板,還天真地問她「為什麼不天天都選舉?」因為選舉就有很多銅板可以數,他就有一之鄉的蛋糕可以買。

吳淑珍強調,政治獻金在扁家是很平常的事,即使陳致中去年參選個小小的市議員,靠小額捐款都還剩一百多萬的政治獻金。

法官提示吳淑珍的筆錄,蔡鎮宇曾說對兆豐金有興趣,願給她一些東西,有塊地願給扁家蓋房子,希望她不要讓他哥哥(蔡宏圖)失望。問吳淑珍這段話是什麼意思?

吳淑珍不改直來直去的個性,以她特有的口吻說:「對兆豐金有興趣的人很多啊!又不是只有蔡家,兆豐金又不是我的嫁妝,說要給誰就給誰。」

至於她是否曾請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幫忙匯款到國外,吳淑珍則堅決否認。她說黃芳彥自己的錢已經很多了,他們兩人有一個默契,就是彼此間金錢互不往來。

被問到有無支付國泰世華保管室租金時,吳淑珍說,當時她因為選舉很忙、要跑攤,「就交代蔡鎮宇幫忙處理一下」;後來他也不好意思來要吧,「就算我欠他一個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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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不好意思再募款 庭長:之前怎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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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7.08 03:35 am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審理二次金改案,合議庭追問陳水扁為何國泰併購世華後,就不再捐款贊助?陳水扁說他後來「不好意思」再向蔡宏圖募款。審判長反問:「那之前怎麼好意思?」

高院原本打算昨天進行辯論,但陳水扁表示,他一個人至少要四個小時,最近他在舍房裡每天寫答辯狀,都寫到凌晨一點多,已寫了五十張,他希望一次完整陳述。合議庭最後決定,下周讓他和吳淑珍一起答辯。

審判長張傳栗問陳水扁為何民國九十三年國泰併購世華後,蔡宏圖就不再捐款?

更追問扁堅稱總統職權與金改無關,為什麼多次對國泰併世華案表示關心?為什麼當初支持持有世華股分比較少的國泰,反而不支持股分比較多的富邦?

陳水扁表示,他沒有特別支持那一邊,是因為得到情資報告,以為財政部已經決定要讓國泰併世華,才請馬永成提前去告知富邦集團創辦人蔡萬才,他不知道當時財政部還沒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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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案/游錫?證詞不利 扁大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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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1.07.08 03:35 am 
 
二次金改案昨天開庭,檢方提出前年訊問行政院前院長游錫?的筆錄,游稱二次金改是總統裁示,非他決策、他也不曾參與,證詞對陳水扁不利。律師批檢方突襲,扁並引歐巴馬為例,主張這分筆錄無效。

游錫?辦公室主任孟義超昨晚表示,游錫?尊重司法,游在庭訊時都是陳述事實,沒有對誰有利或不利的考量,希望外界不要挑撥離間。

陳水扁律師團之前具狀,要求檢方提供企業家赴特偵組的偵訊筆錄。高院發函調閱,特偵組發現前年四月二日檢察官朱朝亮訊問游錫?的筆錄漏送法院,一併送交高院。由於扁律師團遲未閱卷,昨天檢方提出時,扁與律師團大驚失色,當庭抗議。

游錫?證稱:「總統在總統府經濟顧問小組會議中裁示二次金改的四大目標…,二次金改不是我的決策,在總統決定前,我也沒有參與決策。」

游錫?表示,經建會前主委胡勝正、財政部前部長林全、金管會前主委龔照勝,都未向他報告二次金改。

游在筆錄中還說,因為總統直選,必須要兌現政治承諾,「只要總統認為有必要或作裁示,行政院都會盡力去完成」。由於二次金改案目前主要爭點,就在於金控合併是不是總統職權,游的證詞明顯對扁不利。

律師當庭抗議,認為該分筆錄直到二審辯論庭才提出,不能作為本案證據。陳水扁更引歐巴馬剛執政時,美國檢察官也曾指控共和黨一名議員貪汙,後來被發現檢方隱匿證據,司法部長便下令撤銷指控,他相信法院應該知道如何處理。

不過,陳水扁也反駁游錫?,指胡勝正在經濟顧問小組提出的二次金改方案,曾在行政院會中通過,游院長也作成裁示;「內閣閣員怎麼跟游院長報告,我不得而知」,如果二次金改是總統職權,就不必行政院長作裁示、行政院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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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案/扁:捐給我再多錢 我也沒道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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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6.24 03:06 am

高等法院昨天審理二次金改案,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左)出庭。
圖/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審理二次金改案,審判長張傳栗問陳水扁是否知道元大馬家給兩億元。扁說吳淑珍只告訴他有人捐兩億,但沒說是誰捐的。審判長追問「難道你不用謝謝人家?」陳水扁說「捐再多錢,我也沒有道謝。」

至於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在民國九十年至九十三年,每年給的一億元流向,陳水扁表示,其中一億元拿到官邸給吳淑珍,其餘三次都是馬永成跟蔡宏圖拿錢,直接送到總統府,他後來拿這些錢資助立委選舉。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李俊毅、許添財、前立委陳朝龍、高雄市議員周玲妏、台北市議員張茂楠、李慶鋒、江志銘等人,昨天都出庭證稱,曾在選舉收受扁的捐贈,一次選舉收到一百萬元。

陳水扁聽了質疑表示,郭文彬與馬永成說是贊助一百五十萬元,究竟是誰記錯?審判長張傳栗問扁「你是問是不是他們A掉五十萬嗎?」扁忙答「不是這樣說」。葉宜津則證稱,她記憶不好,記不清楚。

陳水扁說,贊助公職候選人的選舉補助款,都是向他人募款而來,將錢放在總統府;他再透過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或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將錢交給當時的參議郭文彬,由郭文彬轉交候選人。

陳水扁並說,若總統府的錢不夠,吳淑珍也會從官邸拿錢給他;但吳淑珍的錢從那來,他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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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案/吳淑珍蔡鎮宇 說詞兜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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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6.10 03:24 am 
 
二次金改案高院昨天開庭,法官詢問國泰金控前副董事長蔡鎮宇,對於吳淑珍說扁家在參觀國泰世華保管室時,不僅沒簽租約,他還直接給鑰匙?蔡鎮宇愣說:「我不知道她(指吳淑珍)在講什麼。」

昨天庭訊,蔡鎮宇與吳淑珍的說詞多處兜不攏。蔡鎮宇說他在一九九九年才認識吳淑珍與陳水扁,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雙方不認識;陳水扁總統任內,他只去過官邸兩次。吳淑珍平常稱呼他,都是用台語叫「宇仔」。

法官拿出吳淑珍在特偵組的筆錄說詞,指蔡鎮宇在二○○○年曾在辦公室交給她派去的人四千萬元,二○○四年還親自送一億元到官邸。蔡鎮宇堅決否認說:「不知道吳淑珍為何這樣講。」

昨天到庭作證的陳鎮慧則說,曾多次去國泰世華保管室,也曾被馬永成叫到總統府會客室點錢,點過五、六千萬現金;扁第二次當選,曾依吳淑珍指示提兩大袋、一袋約裝兩、三千萬元的現金,去兆豐金控前董事長鄭深池辦公室,交給鄭深池。

陳鎮慧也證稱,吳淑珍會隨身記帳,包括那些人送多少錢到官邸,吳淑珍都會在A四紙上記載;她最多看過吳淑珍身上有三張A四的紙張,記載捐款人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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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珍匯錢 證人:鄭深池請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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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日電】 2011.06.02 09:25 pm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繼續開庭審理二次金改案,昇恆昌公司負責人江松溪及總經理吳錫顯2人證稱,當時將美元匯往前總統陳水扁妻舅吳景茂海外戶頭,是受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之託。

特偵組當時起訴二次金改案,指控鄭深池協助扁家洗錢,在民國94年1月25日利用江松溪、吳錫顯的帳戶,將150萬美元匯往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胞兄吳景茂海外帳戶。高院合議庭下午傳喚江松溪、吳錫顯出庭作證。

已改名為江松樺的江松溪坦承,曾在94年1月25日從香港匯豐銀行帳戶匯款50萬美元到吳景茂新加坡當地銀行的帳戶,但他並不認識扁、珍,匯款是因當時鄭深池說自己有美元需求,問他有沒有美元可借?

江松溪說,當時曾對鄭身為銀行董事長,卻有美元需求感到不尋常;但鄭深池解釋,是私人需求,吳景茂的帳戶也是鄭深池提供,他因而匯款。

江松溪證稱,約在匯款1週後,拿到鄭深池轉交的新台幣。他說,鄭深池當時先將錢從別的地方拿來,要他自己點,他打開後發現裡面是新台幣10萬元1捆的千元鈔,有些用橡皮筋綑、有些用銀行綑鈔帶綑;清點無誤後,他將一部分現金拿回公司放個人金庫,一部分交給太太,沒有存在銀行。

吳錫顯也證稱,在同1天受鄭深池委託將100萬美元匯往吳景茂海外帳戶。吳指出,鄭深池請他幫忙匯款時,只說是朋友要用,就將帳戶交給他;他也在匯款後的1到兩週,拿到鄭深池以新台幣還款的現金,也是10萬元1捆,共新台幣3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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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萬才:想捐錢 馬英九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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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6.03 03:57 am

蔡萬才透露二○○八年曾想捐款給馬英九,但被馬拒絕。圖為馬總統(中)昨天到政大座談,與學生擊掌的畫面。
記者周永受/攝影

富邦集團創辦人蔡萬才昨天為二次金改案,首度到台灣高等法院作證,證稱上次總統大選要捐錢給馬英九,但馬拒收;還透露兄長蔡萬霖生前病重,在醫院時就無法和他互動。

院合議庭昨天傳喚蔡萬才、蔡明興父子及辜仲等證人,釐清陳水扁在二次金改案中角色。

蔡萬才和蔡明興都證稱,富邦金控當年打算併購世華銀行,當時的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要他們「高抬貴手」退出。審判長追問:「鄭深池叫你們退出,有沒有講理由?」蔡萬才只說:「依他的身分,背後一定有人,可能也不太好講。」

檢方起訴認定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給陳水扁四億元,是換取政府支持國泰併世華、並勸退富邦;蔡宏圖聲稱當初是受父親蔡萬霖指示,因為父親過去與黃信介在台北市議員時交情就好,很支持黨外,才會捐錢給民進黨。

不過,蔡萬才昨天在法庭上證稱,蔡萬霖於一九九四年在美國開刀,返台後一直到二○○四年往生,這段期間每一、兩個月他就去醫院探視。蔡萬霖有時睜開眼睛看一下,曾流過淚,但沒辦法互動。

蔡萬才說,他兄長是腦部的病,表達比較困難。他回家後曾跟兒子談到,蔡萬霖去美國開刀也沒醫好,還擔心時間拖久了會變植物人。

陳水扁律師鄭文龍問蔡萬才,二○○八年總統大選時,給馬英九多少政治獻金?蔡萬才說:「我要捐給他,他不收啊!」

鄭接著問:「那捐給民進黨候選人多少錢?」蔡萬才還一度問:「民進黨是誰選啊?」得知是謝長廷後,蔡萬才說:「跟謝長廷沒特別交情,有捐也是少數。」蔡萬才說,他不捐給政黨,但若有私交的朋友參選,財務狀況又不是很好,就會捐獻。

對於當初在特偵組證稱,蔡萬霖就算捐給民進黨也是一、兩百萬元;蔡萬才表示,這是一、二十年前的政治獻金行情。審判長張傳栗說:「看起來你哥哥比你大方。」蔡萬才回說:「我比較沒錢啊!」

合議庭問辜仲被逼退出併購復華金控一事,辜表示,夫人吳淑珍當時打電話罵他買國民黨黨產,「還說要修理我」。他說,夫人打電話來時口氣很兇,他壓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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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改案 謝長廷柯建銘黃主文稱收扁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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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1日電】 2011.04.21 08:05 pm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次金改案,今天下午傳喚前行政院長謝長廷、立委柯建銘、前台聯黨主席黃主文出庭作證。謝、柯、黃3人都證稱,曾收受扁的補助款,但不知錢的來源。

特偵組民國98年12月24日起訴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以貪污、洗錢起訴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內的20多名被告,但法院一審時,判全部被告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院今天上午傳訊所有被告出庭,下午傳喚證人謝長廷、柯建銘、黃主文3人出庭作證。

柯建銘說,扁擔任總統及民主進步黨主席時,募了最多款項給民進黨,是募款最多的主席。他說,扁在任職總統的8年間,在很多選舉或多或少都有給黨提名的候選人政治獻金,分別在90年、93年的立委選舉給了新台幣100萬及150萬元。柯建銘說,若捐款人透過民進黨將款項轉交給指定候選人,款項須扣5%。

謝長廷則證稱,91年曾接受扁的競選贊助,約2000萬元或2500萬元,95年間扁則沒有贊助。謝長廷說,他不記得扁是怎麼將錢交給他的,也不知道錢的來源,就他的認知,錢是陳總統個人給的,是他募來的。

謝長廷說,他當時顧慮扁隔年要選總統,自己又是南部競選總部主委,因而把錢留著,沒有花掉。

黃主文則說,曾在90年到93年擔任台聯黨主席期間,3次接受扁的輔助經費。他說,90年台聯黨成立及年底的立委選舉,共接受扁的3000萬元;93年的台灣制憲正名運動,扁再補助3000萬元,共6000萬元,都是扁主動提起。

黃主文證稱,其中的500萬元是他派人去拿的,至於其他款項是由誰交付,他忘記了,但他都有開收據。至於錢的來源,他認為是扁個人資助台聯,也可能是選舉剩餘款或補助款,但他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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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開庭 法官阿扁庭上互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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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1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PCS】

    高院審理二次金改案,今天(21日)再度開庭。這次是高院首次公開審理,法院傳喚10多名被告。上午法庭裡坐滿政商名流,包括:國泰金副董事長蔡鎮宇、元大馬家馬志玲、馬維建、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等人,全都出庭應訊。除此之外,扁家陳水扁、陳致中夫妻和吳景茂也出庭應訊。

    庭訊一開始,阿扁認為審判長上次開庭沒到,因此打算從頭說起,卻遭審判長打斷,要求他只需補充說明先前程序中沒提到的部分就好。

    隨後,阿扁就從媒體報導的「總統法定職權問題」開始講,沒想到又遭審判長打斷,兩人因此在庭上爭論了5分鐘,最後阿扁才決定,從自己的「選舉經費」開始講起。

    阿扁表示,二次金改案中,他收受的就是選舉經費。而選舉費用跟即將除罪化的特別費一樣,都是歷史共業,他相信,時間會讓真相大白,會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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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特別費除罪化是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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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1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前總統陳水扁今天出庭時說,最近特別費除罪化的主要原因,是因特別費是歷史共業,且特別費除罪化是為了總統馬英九個人除罪,否則若馬總統明年卸任,特別費的案子還要繼續辦。

     特偵組民國98年12月24日起訴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以貪污、洗錢起訴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20 多名被告,但法院一審時,判全部被告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傳訊所有被告出庭。

     陳水扁說,前副總統呂秀蓮被起訴的特別費案中,也包括他每個月從國務費拿給呂的新台幣15萬元,結果副總統的特別費可以除罪,而國務費只因不叫特別費就被排除在外,不是政治操作是什麼?

     扁說,特別費是所謂的「歷史共業」,早在查黑中心民國95年調查他的國務費案,當時的法務部長施茂林就說,國務機要費也是特別費。幾年過去,特偵組起訴一堆特別費案,還有許多重量級高官不敢起訴,結果朝野卻在短短5年不到時間達成共識,認為特別費是歷史共業,修法除罪化。

     陳水扁指出,有人說近來特別費除罪化是因有人要選副總統,但其實是為馬總統個人除罪,否則明年馬總統520一旦卸任,特別費的案子繼續辦,給馬總統限制出境還得了,所以才在馬總統任內將特別費除罪化。

     對於二次金改案,扁說,二次金改中,檢方起訴他貪污的企業給款全是政治獻金,但沒有1塊錢放在他自己的口袋,檢方沒有證據,卻認定款項是貪污的不法所得,陷他入罪。

     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則認為檢方上訴邏輯矛盾,不能以她事後向媒體表示,曾聽父親說過抱怨的話,就認定她知道款項運用。

     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則說,當初為扁家開車將東西從國泰世華保險箱載到馬家,在吳淑珍哥哥吳景茂打開之前,不知裡面裝的是錢,且當時吳景茂說,錢是扁家選舉剩餘款,在海角7億爆發前,她選擇相信,但海角7億爆發後,她覺得錢太多了,開始動搖,但因顧慮人情,沒有勇氣到特偵組報告,她願接受法律制裁。10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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