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5 中國時報 【林建山】
公務員該不該加薪?最近引發討論。特別是在十八趴爭議未完全休止之際,公務員加薪問題,更引起兩極評價。
反對由政府公務員帶領全國加薪的爭議認為:首先是二○一○年經濟成長固然高達一○%,但是全國稅收是減少的;何況國家債務過高問題正日益嚴重,民間薪資超過十五年不進反退,公務員是應該學習新加坡作法而減薪,不是加薪;其次,公務員加薪,不管加多少,都會大大帶動國內通貨膨脹壓力;其三是公務員平均薪資已經太高,普高考及格公務員待遇已是基本工資的兩倍,高考及格公務員待遇更是基本工資的三倍,哪有在此時再予加薪的道理?
但對於公務員此時是否應該減薪、加薪或加薪多少為宜的問題,其實可以另從比較宏觀的經濟學角度來予衡酌。
從國家財政負擔與國家競爭力的角度看,當下公務員之加薪三%,確有其可行性與可適性。公務員加薪三%,使政府公務費用之增加頂多二一四億元,占政府歲計支出不過一.一%,若引申帶動民間企業也同樣加薪三%,增加企業支出亦不過八六二億元,占企業投入總成本的比重更小於一%。全國八十二萬公務員總薪資支出每年約七千二百億元,民間工商企業雇工一千萬餘人總薪資支出則為二兆八千八百億元左右,合計全年我國薪資總支出三兆六千億元,占GDP比重二○.六% 。然則,衡酌當前一般先進社會的相同指標比重,多數概皆介於四○~四八%之間,拿來與台灣薪資待遇水準現況相比,彼此之間的確猶還存有很大落差。
從國際的相對比較看,今天台灣公民營部門的各級薪給水準,根本悉數都只夠得上算是國際的瘦貓。這種普遍性的相對低待遇情況,無非正是肇致過去十數年來台灣人才加速留外或外流,重演六○至七○年代惡浪的相當關鍵原因。
讓台灣的公務員在今天得以加薪的有利效應,第一是可帶動民間加薪,而有利於高質人才留駐與回流,促進國家競爭力的改善與提升。第二是可有效帶動內需消費成長,至少加上民間的配合部分可使國內消費增加成長一.二到一.五個百分點,對二○一一年的經濟持續正成長,會產生顯著積極效益。同時,這種作法也算得是政府對知識價值與人力資本價值,拋出一個正向肯定,對經濟轉型與升級產生良好促進作用。
然而要寄望此次公務員的加薪,可以真正帶動國家經濟發展之善的循環,則馬政府亦必須同時優先落實公共部門冗員的大力裁減,才能有效消解社會不良觀感。乃至應當破除國際社會對我政府管理評價一向不高的真正問題癥結。當政府組織精簡,施政效能效率相應提高之時,則公務員的加薪,即使加到與國際同級與世界接軌的地步,應該都還不會引發太多疵議惡評。
只是,自一九九八年推動政府再造之後,政府人事精簡一直未能真正同步落實,反倒是公務委外(outsourcing)已做得相當廣深且多量,其所肇致的兩大負作用,今天更有惡化之虞。一是公務委外辦理之後的機關「閑人」、「冗員」數量及比例,仍與時俱增;二是公務委外既以「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美名,但卻是「用最低標」決標方式實際壓低用人費率,使所有接受委外的民間單位,都要被迫「帶領社會減薪」,成為整個社會實質上「不加薪反而減薪」風氣的「公共標竿」。這才是台灣「薪資凍結」十五年癌症的真實病灶所在。
希望馬政府在這次加薪議題被催化成真的同時,也能將這個惡化中的經濟腫瘤有效移除,讓台灣的薪資待遇恢復吸引力,也讓台灣的國家競爭力恢復在亞太區域的優勢地位。(作者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