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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官未來說話凸槌 「應」下台
2010/12/14 08:07 瀏覽1,834|回應12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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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2010.12.14 03:00 am 
 
未來政務官決策錯誤、疏於監督、言行重大瑕疵、政績未達預期,或因健康難以行使職權,都應辭職以示負責。立法院昨初審通過政務人員法草案,將輿論壓力化為具體法律條文,政務官將難再「強占毛坑不拉屎」。

該法被立委封為「大嘴巴條款」,像是在楊淑君事件中說「只能吞下去」的體委會官員,以及某前財經首長回應何時停工問題時說「明天是情人節,是滿好的時光」等失言,依法都「應」請辭。

但有立委認為,該法比較偏向「道德勸說」,仍存有許多灰色地帶、很難界定。例如衛生署長楊志良該不該為二代健保未如期三讀負責?就連民進黨立委李俊毅都表示,那是藍營高層執意要推動的,應是高層負責才對。

不過李俊毅也強調,草案有積極要求官員言行、決策力、執行力之意,明文「應」辭職,「不下台就是全民公敵」。

如果政務官拒不請辭,草案也設有另一道防線:得由具有任命權者,隨時予以免職,不過憲法或法律規定有一定任期者並不在此限。像是檢察總長、考監委員、審計長等,縱使失言或是犯錯,只要臉皮夠厚,縱使該法也奈何不得。

司法委員會昨審查政務人員法草案、俸給條例草案,會中除通過兩草案,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政務人員法草案通過後,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應建立任期制,以利推動司法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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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管住嘴巴 就能做好事情?
2010/12/16 08:24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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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特稿】 2010.12.15 02:47 pm 
 
立法院初審通過政務人員法草案,將政務官失言訂定為下台的標準之一。這是個立意良好,卻非常可能難以落實的法律,政務官去留應該是為政者自律的抉擇,若要用表列哪些是失言,哪些又不算是,恐怕總會發生有未盡之處,必然衍生許多不必要爭議。

政務人員法中被大家關切的「大嘴巴條款」,正顯示為官者不切實際的濃厚道德情懷,希望政務首長都能勤於任事,少說多作,不要亂講話。可是看看台灣的現況,有位外交部長可以用鼻屎形容與我們友好的國家,用粗口罵國際友邦,這位外長不僅沒有下台,還被民進黨立委辯解是台灣本土語言,外界不懂,不愛台灣。

考試院用法律規範政務人員的一言一行,是好的立法思考,但是言論的適當與否,恐怕不是有限的文字規定可以涵括,何者為宜,何者不宜,很難有個明確的界定。若像這位外交部有史以來最粗鄙的外長,不僅不會下台,還有整個政黨在後面撐腰,這種法律定了也是白定,只是擺著好看,有什麼意義。

這種法律對於勤勉任事的首長來說,會產生種無謂的拘束,但對於巧言令色的那些政客,卻根本起不了作用,有些院長級官員明明失言,還想方設法在失言的程度上打轉。這種懲罰好人的法律,在立法院通過,只不過顯示當今的台灣民主政治,充斥著民粹思考的庸俗思維。用一種泛道德的思考去評斷法律,卻無視於真正的現實社會究竟是怎樣的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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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巴條款」 政務官的白色恐怖?
2010/12/16 08:21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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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2010.12.15 09:47 pm

外交部政務次長沈呂巡
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政務人員法草案,訂立政務官因言行重大瑕疵,影響其聲譽及政府形象者要下台的「大嘴巴條款」。外交部政務次長沈呂巡上午在立法院兩度公開表示反對,他說,現在已不是「偶語棄市」的時代,難道講句話就要砍頭?他個人不贊成,應該要鼓勵政務官講心裡話。

仍砲轟內政部護照措施

沈呂巡不認同大嘴巴條款,自己身體力行,直言批評內政部配合護照親辦措施上,有諸多推拖之嫌。他說,他不怕大嘴巴條款。

沈呂巡上午與駐美代表袁健生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現階段台美關係提出報告,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質詢指出,司法法制委員會通過政務人員法草案,訂立所謂公務人員凡講錯話、卸責等,政務官因言行重大瑕疵,影響其聲譽及政府形象者,就要請辭下台的大嘴巴條款。他認為,這根本是政務官的白色恐怖。
 
圖為外交部政務次長沈呂巡(圖站立者)去年首次前往立院備詢,答覆立委質詢時,動怒拍桌怒吼的畫面。
報系資料照(翻攝自TVBS)

指現在不是「偶語棄市」時代

沈呂巡答詢時,表明他的說法屬於個人意見反對這項條款。他指出,現在不是偶語棄市的時代,講句話就要砍頭?他個人不贊成,當局應該鼓勵政務官要說心裡話。

蔡煌瑯說,這個是「關中要整你們啦」!是讓政務官「挫咧等」,立法院是配合演出,但因為執政黨立委人數較多,「所以是執政黨要整你們」。民進黨立委陳瑩質詢時,指沈、袁兩人外傳是外交部最有可能接任部長人選,要求兩人表態誰較合適,沈、袁紛紛表示不合適。沈呂巡稱講話太直,容易得罪人,不適合出任此職。陳瑩說,現在因為有大嘴巴條款,所以沈講話特別小心,沈呂巡再度表示,現在已不是「偶語棄市」的時代,難道講句話就要砍頭!

不怕大嘴巴 該說就要說

沈呂巡在會議休息時間,評論我國爭取美國免簽待遇時,指出外交部為此協調內政部推動護照親辦事宜,內政部竟要求外交部編列3億4000萬元預算支應冷氣設施,要求外交部派人進駐全國300多個戶政事務所。外交部替國防部爭取軍購,也沒有要求國防部支應經費啊!

他表示,我國爭取澳洲電子簽證過程,就卡在我國6萬多本無國籍護照,內政部過去有許多施政荒唐。歡迎媒體把他的話寫出來,他不怕大嘴巴條款,該說要說出來,否則開會大家都坐在那裡,解決不了事情。

新聞辭典/偶語棄市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

外交部次長沈呂巡用了「偶語棄市」一詞,出自秦代時的一種刑罰,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有敢偶語詩書,棄市。」意指兩人相對談話,就將人處死,棄於市場示眾,引申為兩人在一起談話,就犯了殺頭棄於市場的死罪,用來形容政府專制,限制民間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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