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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法三讀 藍綠委同聲讚
2010/11/16 14:16 瀏覽417|回應2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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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6 新聞速報 【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地質法,經濟部可依法進行全國地質調查,並公告地質敏感區,國民黨籍立委蕭景田表示,這將讓民眾有知的權利,也有免於危險的權利。

     根據上午三讀通過的地質法規定,經濟部應辦理全國地質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全國基本地質調查、全國資源地質調查、全國地質災害調查等,調查內容每5年應通盤檢討1次;相關調查結果,經濟部應彙整及管理地質資料、建立資料庫,並定期主動公開或依人民申請提供資料。

     也是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的蕭景田表示,地質法通過後,民眾取得土地可以獲得許多相關資訊,也可免於取得土地時必須承擔危險。

     蕭景田說,雖然公告地質敏感區會造成部分民眾與建商損失,但是錢的損失遠不及生命上的損失,對於地質敏感區內土地所有權人的損失,政府也將會有配套措施補償,他也將持續關注後續的相關規範。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潘孟安說,希望地質法通過後,不會再有大樓倒塌、國道公路無預警走山等憾事發生;也希望全國土地持有者,對於土地的開發利用,能秉持誠信立場,讓專業技師及審議單位進行專業客觀評估,兼顧土地所有人權益及未來使用者安全。

     潘孟安也呼籲行政院相關單位,一定要在地質法三讀通過後,最短時間內擬定各項配套子法及措施,讓新法平穩上路。

     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表示,地質法歷經14年才立法通過實屬不易,未來政府建立地質調查制度與資料庫,可以防止土地不當開發,避免耗費大量的社會成本。9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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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法讓家更有保障
2010/11/18 13:14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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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8 中國時報 【賴明煌】

     一九九六年就已提請審議的《地質法》,在經過多次折騰、利益衝突及多次大型災害的死傷實例下,終於獲立法院三讀通過,寄盼莫再阻擾能順利交付總統依法公布實施。《地質法》的通過代表國家工程建設的進步與國土使用上,有合理的安全縮限,保護地球遺產與子孫未來生存發展有具體表徵。然而除《地質法》也還要有配套措施,才能真正做到維護環境與家園的安全。

     過去幾十年來民眾盲目購屋置產,加上政府胡亂開發工程建設及漠視土地環境調查監測等原因,讓臺灣寶島「平時風光明媚、災時苦不堪言,事後全多忘記,續又拚命亂建」!《地質法》對民眾購置地產居屋安全與防範建築悲劇的發生、政府執行公共工程設施與養護管理等所需之環境地質調查與資訊公開及監測示警等措施,均能有較專業妥適的法律要求與事先建構資料庫及資訊公開流通互用。

     一部好的《地質法》將有利事前做調查預警與防範避災,減少救災龐大社會成本投入與事後無謂國家賠償給付或整修補強經費的浪費。平常進行的地質調查若能再結合即時的氣象衛星監測系統與有效的防災救災準備措施,預期可減少國內很多因執法機關消極管制放縱人為不法開發行為,所導致大自然災變之發生與規模。

     過去這些年來,造成忽視環境地質與各項物種的調查與變異示警,往往來自專業智能不足與都市屋價超貴等因素。

     在資訊不足情況下,只好聽信建商與仲介的吹噓廣告包裝美化,只能買到環境條件不佳、地質條件軟弱危險,甚至災害歷史不斷重演的低價誘人市郊建屋。如此不宜的建案,在屋價飛漲的年代亦所費不貲,均是民眾辛苦一生省吃減用的血汗錢。買到不良住屋卻去承受建商原以極低價取得選址不當的購地風險,如林肯大郡與福音山莊等即是。

     而領我們納稅錢理應保護我們民眾的政府職司建築行為之相關單位,或因法令與地質資訊不足或建商大多有來頭的民選首長等的關切施壓,無法誠實妥當地審核與捍衛民眾建屋的權利,甚至發生災變後的補救措施與追討等消極行政,真令人痛心。是故類似九二一地震松山東興大樓等受災戶迄今仍未善終賠償。

     近年來地球自然災害規模日益龐大與再現期的頻率異常加密,雖然法規規定公家機關的鋼筋與鋼骨結構物要保用五十年之久,但目前民間仍有極多的民眾所住建屋,並沒有這項要求,也難符現況安全需求與環境地質氣候條件。

     筆者建議應以公部門的力量來委託專業的工程與地質之學術機構等,以使用者付費原則酌收費用,依危害程度與保全對象多寡等分區分時程來服務民眾,去評估環境地質水文現況與建物目前的安全堪用程度,及如何補強維修養護防範之專業評估建議。並考量國內回歸頻率內可能遭遇的天災種類與規模,以利建物在五十年最低的使用壽命內,均可面對合理的自然變遷侵襲,保護民眾居家安全。

     在《地質法》實施後,同時也要誠實周詳地公布全國各個環境地質敏感區與災變潛勢區,讓購房建屋者與大多數民眾使用之公共工程開發建設計畫(如日前通過環評的蘇花改就在太魯閣國家公園與地質敏感區內),可以事先做到危地不居及險地不住,或開發規模的縮減等方式因應。讓臺灣國土開發使用能夠更加安全合理、朝永續經營等面向邁進。

     (作者為工程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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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鴕鳥終於抬頭面對問題
2010/11/17 06:47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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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沈明川/特稿】 2010.11.17 03:41 am 
 
位處地震帶的台灣,在活躍斷層的經年累月作用下,地質結構相當破碎,每逢發生豪雨或較大地震,都可能釀成巨災,去年八八風災小林村的滅村,以及上個月梅姬颱風在蘇花公路發生的慘劇,都是最典型的例子。台灣的地質問題需要一部完整的律法規範來解決,今天完成地質法母法的三讀立法,算是踏出第一步,但不是母法完成就算解決問題,接下來還有更深的難題障礙,例如已在地質危險區的建物及居民怎麼辦?政府有什麼執行配套?這些施行細節未來都是考驗。

長久以來,少部分不道德的建商明知附近有斷層經過,但仍大興土木,大推廣告,很多不清楚地層結構的民眾,窮其畢生積蓄所購買的房屋,常有可能因地層不穩定具有潛在危險卻不自知。

更可怕的是,政府相關單位明知有前述情況,但卻以「擔心引發民眾不必要恐慌」為由,一直裝聾作啞,硬是不將「危險」實情告知民眾;而利益團體也利用公務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鴕鳥心態,一再阻擋地質法的立法,繼續牟取不當的暴利,才造成地質法一拖就是十多年,現在才好不容易完成立法。

依三讀通過的地質法規定,政府相關單位必須將「地質敏感區」公告,但是對於已不幸購買在具潛在危險的斷層附近住屋民眾來說,不僅沒有助益,反而讓生活陷在「恐懼」之中。這種情況的生活,相信任何人都無法過下去,因此政府相關單位應該負起責任,要採取積極作為,讓他們搬離危險地區,並獲得相當的優惠補償,重新有個安全的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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