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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遊說修法 8立委收錢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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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10.30 03:14 am 
 
牙醫師公會推動「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立法將口腔疾病納入健保,被控涉嫌花兩千四百萬元行賄蔡煌瑯等八名立委,台北地院審理認定立委收的錢屬於政治獻金,與立法沒有對價關係,昨天判決八名立委都無罪。

先前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讓立法院修法通過中藥商有調劑權,台灣高等法院九月改判,涉案八名立委七年至十年徒刑不等。牙醫師、中藥商公會分別遊說立委修法、立法,卻出現截然不同判決。

合議庭指出,牙醫師公會推動「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是有利國民健康的法案,並沒有獨厚圖利牙醫師,朝野也無重大爭議,立委只是督促政府注意口腔健康。中醫師公會則是中藥商全聯會企圖透過修改「藥師法」,讓中藥商不需經過證照考試即可擁有調劑權,存有特定利益,才被判刑。

台北地院判決九名被告全部無罪,其中八名立委是蔡煌瑯、趙永清、張蔡美、邱創良、楊富美、廖本煙、李明憲及李鎮楠,及代蔡煌瑯收錢的胞兄蔡朝正。

特偵組起訴指控,九十年間牙醫師公會全聯會耳聞二代健保規畫擬將牙醫排除在健保基本保障之外,憂心影響牙醫師執業收入,經公會幹部奔走,並透過立委提出「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草案,委請蔡煌瑯領銜提案。公會為加速推動立法,召開臨時會,決議動支會員繳納的「社會運動基金」,以每名立委五十萬元到三百五十萬元向立委遊說。

法院審理認為,蔡煌瑯在九十一年四月就已提案立法,牙醫師公會是在九十一年十二月提出「社會運動基金」,九十二年一月公會才成立小組決議金錢遊說,行賄時間點不符,不能證明蔡煌瑯在提案前就收受牙醫師公會賄款。

合議庭指出,這項法案立意良善,牙醫師公會並未得到不當利益,立委收的錢是政治獻金,不能說立委支持該項法案就認為構成期約收賄犯罪,立法與收受政治獻金,兩者並無對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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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公會遊說案 2前立委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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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1 02:54:29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金錢遊說立委立法案,立委蔡煌瑯和他的胞兄蔡朝正等九人被控收賄,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宣判,除前立委李鎮楠和李明憲分別被判刑七年二月及七年半、均褫奪公權三年外,其餘均獲判無罪。

本案緣於十四年前,牙醫師公會全聯會耳聞二代健保擬將牙齒醫療排除在健保基本給付外,憂心影響牙醫師收入,因而提出「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草案,並找立委蔡煌瑯領銜提案。

全聯會決提供有影響力、關鍵性的立委贊助款,二○○三年一月至四月,全聯會支付五十萬元至三百五十萬元不等遊說八名立委,口腔健康法最後完成立法。

法院一審判決所有九名被告無罪,二審改判九人七年二月至八年不等徒刑。

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調查後認定,前立委李鎮楠收下十萬元後退還,全聯會認為是被嫌少而再給五十萬元,李也收下;而前立委李明憲收到裝在餅乾盒的一百萬元現鈔後,顧慮在法案審議中收錢觸法,拿一百萬元支票假裝退款,事成後再拿回支票,兩人先退款又再收錢,顯然知道這些錢是賄款,構成貪汙罪。

蔡煌瑯和胞兄蔡朝正、前立委趙永清、邱創良、楊富美及廖本煙、張蔡美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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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煌瑯胞兄:350萬是給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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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紀文禮、張弘昌、張念慈、劉愛生、曾增勳/連線報導】 2011.09.28 03:44 am
  
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遊說立委立法案,被高院改判有罪的被告都喊冤,而且都稱是政治迫害,立委蔡煌瑯胞兄蔡朝正說,三百五十萬是給他的顧問費與公益基金,和蔡煌瑯完全無關。

蔡朝正說,如果判決認定這是賄款,應該拿出這筆錢非法流入蔡煌瑯口袋的具體證據,他一定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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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遏止立院惡質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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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9.28 03:26 am

牙醫師公會遊說立委案,台灣高院昨天改判民進黨立委蔡煌瑯(左)8年,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右)陪他出面表示,一定會上訴到底。
記者曾吉松/攝影

牙醫師公會為推動「國民健康促進法」立法行賄立委,與中藥商公會全聯會行賄立委案類似。高院認為,即使是有利於民生的法案,只要利益團體向立委尋求協助支持立法時,提出金錢給付或約定日後贊助之意,而立委表示接受並支持法案,就構成貪汙罪。

法界人士指出,立法院盛行遊說活動,利益團體為推動關係自身的法案,除檯面上政治獻金捐獻,也以各種方式遊說立法;高院這次的判決見解若獲最高法院支持,將可以限制立委接受金錢遊說立法,避免腐化,亦可規範利益團體在立法院的遊說活動。

先前中藥商公會全聯會為促使立法院修正藥事法,爭取中藥商調劑權,發動會員樂捐,以金錢攻勢,假藉支付贊助金名義,行賄立委修法,讓中藥商不須經過考試就可以經營調劑業務,高院將涉案八名立委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到十年不等;案件經上訴,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中。

案情雷同的牙醫師公會全聯會,亦為推動「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立法,將口腔疾病納入健保,涉嫌將二千四百萬元以政治獻金名義行賄立委,順利讓法案過關。

高院認為,牙醫師公會全聯會推動立法期間,全聯會的理事長或各地分會的理事長、理事,積極向涉案立委接觸請託,與立委達成職務上行為期約的合意,立委並同時接受全聯會致贈的金錢,若謂無對價關係,根本不符社會通念與經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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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公會案逆轉 關鍵在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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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7日電】 2011.09.27 06:21 pm 
 
立委蔡煌瑯等人遭控收受牙醫師全聯會賄款推動修法,今天改判有罪。本案翻盤態樣與中藥商行賄立委案相似,只要款項與法案有對價,不管有無加惠遊說者,收款的立法者都成罪。

立委蔡煌瑯等8名現任、前任立委於民國97年間,被控收受牙醫師公會新台幣50萬元到350萬元不等金額,推動「口腔健康法」立法,並將口腔疾病納入健保。法院一審時,判所有被告無罪,但高院二審今天依貪污罪將所有被告改判7年2月到8年不等刑度。

改判關鍵在於,一審合議庭認為,法案有利國民健康,也沒有讓牙醫全聯會獲得不正利益;但高院合議庭認為,不管法案是否有利國民健康,只要收款與法案有對價關係,就為法所不許。

本案態樣與中藥商全聯會行賄立委案相似。中藥商全聯會被控於民國85年間,為推動藥事法修法,以「贊助金」名義給款多名前任、現任立委,遊說立委利用職權在立法院提案、表決,以修正藥事法相關條文方式,讓中藥商不須經過國家考試,就可取得調劑權。

中藥商案於一審時,法官認為,透過家人收款的立委,自己可能不知情,且款項與修法沒有對價關係,僅判處2名立委有罪。但高院二審則認為,立委均對中藥商給款知情,且收受款項與推動藥事法修正案有對價,法案也對中藥商有利,因而改判8立委有罪。中藥商案目前在高院更審。

法界人士指出,這次牙醫師全聯會遊說案的二審判決,有參考中藥商案的二審見解。共同點都在於認定,只要立委在收款後積極推動修法、投票完成法案立法程序,或消極不表示反對,就構成職務上收賄,不問法案是否利民生,或遊說者有無得利。

值得注意的是,高院在牙醫師全聯會遊說案改判中指明,若不判有罪,日後任何民意代表或公務人員執行職務,都可毫不避諱公然向服務對象收賄,有資力者也可公然以「贊助費」、「政治獻金」名義遊說,將使官箴蕩然無存,使公務員僅為有資力者服務,無資力者永遠無法達成目的。

法界人士分析,根據高院對牙醫師全聯會及中藥商全聯會兩案逆轉來看,已嗅出類似案件可能建立「只要給款與法案有對價關係,無論法案有無受惠公會,都構成犯罪」的見解,以利維繫公平正義,因此將來三審定讞結果,將更受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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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煌瑯:政治性判決 一定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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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陳雅芃/台北報導】 2011.09.27 09:10 pm  

牙醫師案 蔡煌瑯表示上訴到底 / 曾吉松 遭高院判決有罪,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說,同樣的法院,一審判無罪,二審卻重判,法律見解差別之大,可見是政治性的司法判決。他說,他無法接受高院的判決,一定會上訴到底。

牙醫師公會推動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立法,將口腔疾病納入健保,被控涉嫌花重金行賄蔡煌瑯等八名立委,台北地院一審認定立委收錢,沒有對價關係,純屬於政治獻金,判決無罪。今天高等法院宣判大逆轉,蔡煌瑯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民進黨說,除非蔡煌瑯有違反廉政條例,不然下屆不分區立委提名資格不受影響。

蔡煌瑯說,他懷疑這是個針對性的判決,為了削弱民進黨輔選能力,所做的政治判決。他說,相信這種判決經不起考驗,最終司法會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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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若不處罰 民代公務員將公然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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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1.09.27 03:26 pm 
 
牙醫師公會金錢遊說修法,二審出現大逆轉判決,高院改判理由指出,立委若取巧的藉由收賄政治獻金公然收賄,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和就職宣誓的誓約。判決並強調,推動法案本是立委所應為之事,有資力者公然以所謂「贊助費」、「政治獻金」等名義,遊說立委達成目的,若不予處罰,則日後任何民代或公務員都可毫不避諱,公然向服務對象收賄。

本案在一審時,無罪判決指推動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是有利國民健康的民生法案,立意良善,牙醫師公會並未得到不當利益,立委收的錢是政治獻金,不能說立委支持該項法案就認為構成期約收賄犯罪,立法與收受政治獻金,兩者間不存在對價關係。

不過,二審高院合議則認為,牙醫師公會全聯會在推動口腔健康法期間,全聯會的理事長或各地分會的理事長、理事,積極向涉案立委接觸、請託,並在職務上行為達成期約的合意,若謂其間無對價關係,與經驗法則有違。

判決指出,立委蔡煌瑯等人是第5屆立委,為領有國家俸祿的公務員,自不得在執行職務時,另行額外漁利,否則日後任何民代或公務員所為執行職務行為,皆可以毫不避諱,公然向所服務的對象收賄。

判決指出,若有資力者公然以所謂「贊助費」、「政治獻金」等名義,遊說立委達成目的,不僅國家法紀、官箴蕩然無存,也有辱公務行為的純潔性,而有資力者可以金錢遊說達成目的,無資力者卻永遠無法達成目的,讓公務員只替有資力者服務,且須以金錢為代價的風氣,非國家之福。

判決說,本案唯一的非公務員蔡朝正,身為蔡煌瑯之兄,不僅未使其弟廉潔自持,竟代蔡煌瑯收受賄款,以避人耳目,因此判處本案中最重的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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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公會遊說案大逆轉 8立委改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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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1.09.27 09:12 pm  

二審改判8年 蔡煌瑯:司法追殺 / 鄭宏斌
 
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遊說立委立法案,現任立委蔡煌瑯遭改判有期徒刑8年。
報系資料照片

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遊說立委立法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出現判決大逆轉,一審獲判無罪的9名被告,全都改判7年2月至8年不等徒刑,其中,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以及他的胞兄蔡朝正,雙雙遭改判有期徒刑8年,至於同案被起訴的李鎮楠等7名前任立委,也分別遭判7年2月到7年6月不等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特偵組起訴的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案,以及牙醫師遊說修法案,一審時,這2案分遭法官判決無罪,經特偵組上訴,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案,高院去年9月,改判涉案8名前後任立委7年10年不徒刑,而本案高院上午也撤銷一審無罪判決,全部改判有罪。

高院合議庭改判理由痛批,立委為領有國家俸祿的公務員,推動法案本是在任內所應為之事,竟公然向所服務的對象額外漁利,辜負選民付託,假借權力圖謀個人私益,判決還說,若公務員僅為有資力者服務,行為充斥以金錢為代價的風氣,自非國家之福。

高院判決指出,立法院是在92年三讀通過「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的過程中,牙醫師全聯會動用2400萬元,交由12個各地牙醫師公會的理事長,遊說各地立委,特偵組傳喚當時收受金錢的40多名立委,查出蔡煌瑯等8位前後任立委,收受金錢後推動法案通過。

其中,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被控透過胞兄蔡朝正,收受350萬元,至於前立委趙永清、李鎮楠、張蔡美、邱創良、廖本煙、楊富美、李明憲,則分別收受5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的金錢,特偵組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將9人起訴。

台北地院去年判決9人無罪,高院上午盤翻改判蔡煌瑯等人全部有罪,蔡煌郎、蔡朝正兩人共同收賄,被判刑8年,褫奪公權5年,收受百萬元的趙永清、張蔡美、邱創良、李明憲,改判7年6月,褫奪公權3年,收受50萬元的李鎮楠、楊富美,被判7年2月,褫奪公權3年。前立委廖本煙除收受50 萬元,因出具不實的「大漢溪文教基金會」簽收單,另涉偽造文書罪,改判7年3月,褫奪公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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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立委收賄無罪 特偵組批違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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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2.03 03:00 am 
 
立委蔡煌瑯等人被控收賄推動「口腔健康法」立法,一審認為立委推動修法是福國利民,判決無罪;特偵組昨天提起上訴,批一審認為立委收錢和審查重大利益法案沒有對價關係,根本是無視證據的違法判決。

檢方還指出,許多法案的形成,都是政府與各方利益團體折衝、協調的妥協結果,法官動輒評論法案是否立意良善,不僅有指導立法之嫌,且易開啟法院捲入政爭之門。

特偵組當初起訴指出,牙醫師公會為推動「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立法,二○○三、二○○四年間,以金錢行賄立委蔡煌瑯、趙永清、李明憲、張蔡美、邱創良、廖本煙、李明憲、李鎮楠等人。

台北地院認定,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是有利國民健康的法案,相關條文沒有讓牙醫全聯會獲取不當利益;且立委推動立法與收取牙醫全聯會的錢,沒有具體證據顯示有行、收賄的對價關係,判決蔡煌瑯等立委都無罪。

檢方認為,法院審判權是司法權,不宜逾越三權分立的憲政規範,在判決書中評價某項法案是否為福國利民或立意良善;如此不但有破壞三權分立之虞,更有指導立法之嫌,極易讓法院捲入政爭。

特偵組的上訴理由指出,各項法案可能存在政治意識、不同階層、族群間的利益衝突,或是因為資源排擠效應而有優先順序爭議,在立法過程中,衝突、協商等各種推動法案的技巧屢見不鮮,法案經常是政府機關或各方利益折衝協調後的妥協結果。

特偵組並引用台灣高等法院對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案的判決,強調立委如果可以為修法收受特定團體的金錢,任何民代或公務人員也都可以「為民服務」的理由,毫不避諱公然向服務對象收取賄賂,國家法紀與公務員官箴將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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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獻金多一點 忙多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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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林新輝】 2010.10.30 03:14 am 
 
曾有一名立委說過,從政必須具備的「三個配備」:要有會算帳的朋友(會計師)、會蓋房子的兄弟 (建築業)、還要有要懂得身體健康的大哥 (醫界)。

從監察院公布的人民團體捐助的政治獻金資料顯示,會計師、醫藥團體是藍綠政黨及政治人物政治獻金的主要來源。尤其掌握法案生殺大權的立委,更是利益團體爭取拉攏、結盟合作的對象。

立委被控涉嫌收受牙醫師公會及中藥商公會賄賂案,捲入的立委總數近八十人,一名立委說,「這個數目,幾乎快達到修憲的門檻」。

雖然行賄疑案重創立委形象,但醫藥、會計等利益團體依舊絡驛於途。一名立委說,有次立法院要推動放寬齒模業務的修法,牙醫與齒模工兩派利益團體在立委辦公室穿梭奔走。立委分析,「放」與「不放」,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利潤就有天壤之別。

以立委被控涉嫌收受牙醫師公會賄賂案為例,牙醫師公會全聯會在二○○一年間,耳聞二代健保規畫擬將牙醫排除在健保基本保障之外,眼見執業收入銳減,由牙醫師公會幹部奔走,並透過立委提出「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草案,把口腔保健納入全民健保。

這個餅有多大?立委舉最近公布的調查,國內五歲幼兒平均有五顆以上的蛀牙,「市場大到讓人看不到盡頭。」

中藥商公會案也是相同模式。一九九三年第三屆立法院三讀通過藥事法,取消中藥商調劑權,一般中藥商不能再為民眾抓藥、調劑,嚴重影響藥商利潤。中藥商全國聯合會從一九九七年起在立法院遊說修法,讓藥商重新取得調劑權。

一名立委說,光台北市牙醫師公會至少就有二千三百多名會員,每逢選舉都是候選人必爭團體,藍綠政治人物當然樂於「魚幫水,水幫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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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批起訴草率 檢察官大呼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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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10.30 03:14 am 
 
牙醫師公會、中藥商公會各送錢給立委立法、修法,兩案被控的立委,前者無罪,後者重判,法院認為案件無法等同類比,兩案最大的不同點在於有無保護特定人士的利益。合議庭如果心證認定證據不足,只能判無罪。

不過,對於九名被告都獲判無罪,原特偵組承辦檢察官吳文忠直言「離譜」,他認為對價關係的證據「扣得很死」,檢方應會上訴。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則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了解無罪理由後,才會決定是否上訴。

吳文忠現調任台中高分檢檢察官。他昨晚獲悉無罪判決後感到意外,並說當時檢察總長陳聰明要求起碼要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證據力才能起訴,檢察官還特地參考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案,把有關資金流向調查得更清楚,把對價關係、構成要件「扣」得更死,怎會判無罪?

審理牙醫師公會案件的合議庭卻指特偵組起訴這件案子似嫌草率。檢方認為有出席該法案委員會的立委、有在發言簿上簽到要發言的立委,就算是協助利益團體立法,收受的政治獻金就是賄款,但合議庭指出,出席委員會修法是立委職務,不能立委只出席委員會就被認為涉嫌為利益團體遊說,立法院的發言簿上每天本來就有許多立委簽名,怎能認為簽名就認為是替特定團體護航。

被拿來對照的中藥商公會以金錢讓立委修法一案,一審法院判決時,只認定收受金額最多的兩名立委有罪,二審法院卻認為八名立委積極協助修法,收的錢都是賄款。

法界指出,在中藥商公會案中,中藥商全聯會為讓中藥商不需經過國家證照考試,即可擁有調劑權的資格,藉支付「贊助金」等方式,行賄立委修正藥事法,讓中藥商只要修習一定課程,即可擁有調劑權,這樣的遊說修法,明顯涉及特定利益;而牙醫師公會是為督促政府注意全民的口腔健康,遊說立委應儘速通過立法保障,並不涉及特定人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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