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發言人
王炳忠、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文宣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明正及王炳忠父親王進步,被控與陸生周泓旭在台發展組織涉共諜案,5人違反
國安法,台北地院開庭,檢辯交鋒不斷,程序爭執四射,合議庭今天宣判,王炳忠5人全部無罪。可上訴。
新黨案被告自偵查中被限制出境,僅侯漢廷因台北市議員職務有出國考察必要,向法官聲請短暫解禁獲准;檢方認新黨違反國安法,事涉國家機密,主張不公開審理,不過,王炳忠說檢方「心中有鬼」,法官裁定公開審理。
審理期間,王炳忠等全部否認犯罪,周泓旭一度出招,認違反國安法「被害人」是全體中華民國國民,聲請也是國民的法官迴避、暫停庭期,在審理程序上設下障礙,後被裁定駁回,案件繼續。
此外,檢察官舉證王炳忠等人的犯罪證據,來源是周泓旭遭扣案的電腦,王炳忠等質疑證據能力、證據力,聲請傳喚調查局鑑識科學處調查官李坤駿作證。
李坤駿證稱,新黨案是由調查局內部交辦,證物鑑識、啟封都有紀錄,只是沒有載明於鑑定報告中;李證稱,他處理的案子很多,被交辦還原舊電磁紀錄時是以清單「星火燎原」等關鍵字去搜尋扣案電腦內的資料。
王炳忠辯無罪,表示全案從頭到尾就是極盡羅織、扭曲正當的兩岸交流,並踐踏人民思想結社自由;「新中華兒女學會」等團體是新黨為發揚理念推動的組織,與中共毫無關聯,強調主張和平統一本是新黨的主張。
侯漢廷不認罪,他稱,檢調人員已承認起訴書中沒有國家機密,更無法具體指出什麼樣的資料屬於機密。
林明正說,檢察官起訴後,還稱論告時要再確認卷證,看看是否還有其他部分涉及機密事項,搞不懂檢察官還要看什麼,否認違反國安法。
王進步也稱沒有犯罪。他說,他生在這裡,住在這裡,是一個老實人,何德何能危害國家安全,不知道為何扯上國安法的案子,另批檢察官是東扯西扯、黑白不分「簡直竹篙逗菜刀!」
公訴檢察官論告時,指有8名軍人與新黨王炳忠聯絡,王炳忠的律師徐履冰說,檢調故意把案子搞得很神秘,一一陳述軍職人員與新黨人員本是舊識,不構成發展組織違法要件。
徐履冰說,軍職人員蘇茂賢、羅約翰、丁文皇、邱裕宏早在2004年、2005年就認識林明正、侯漢廷,王世璋因為政大送花事件聯絡過林明正,傅至豪、張道恆因佩服侯漢廷幫警務人員打氣而聯絡侯,彭品翰是因官校聚餐偶遇新黨人士。
徐履冰說,周泓旭2011年時是大學生,2012年來台念書,廿歲出頭的年輕人竟然可以來台從事如此敏感、機密的情報工作,這樣的故事只有檢察官會信。
台北地檢署指控,2014年5月周泓旭結識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同年12月受中共國台辦政黨局崔姓副處長、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趙姓官員指示共組「新中華兒女學會4人核心決策小組」、「星火秘密小組」在台發展組織。
檢方控,王炳忠等以「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社團組織為掩護,藉由舉辦活動、營隊、設立網站、經營網路社群建立接觸管道,從中物色吸收現、退役軍人、青年、學生等階層人士,連同王炳忠父親王進步全依國安法起訴。
新黨「共諜案」,王炳忠、侯漢廷5人全部獲判無罪。記者王聖藜/攝影
新黨王炳忠(左起)、侯漢廷、林明正。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