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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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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者 可「一樓一鳳」經營
2010/10/14 07:32 瀏覽13,501|回應42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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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0.10.14 03:20 am 
 
內政部昨天舉行座談,達成「性交易除罰化」等多項共識,排除「紅燈戶專區」的經營模式;多數與會者認為,性工作者可採「一樓一鳳」個體戶或三至五人小型個人工作室的經營模式。內政部將依此共識規畫,並送行政院人權小組定奪。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親自邀集社會、法律學者、中央及地方代表,就性交易除罪化與除罰化,進行最後一場綜合座談,會中理出五大議題。性交易除罰化雖然是可行方向,但不宜產業化或商品化,與會者排除大規模、公司的經營型態,避免人口販運與性剝削。

與會的學者專家雖對經營模式有共識,但經營地點仍有例外禁止的規定,例如文教、宗教寺廟一定距離內,不宜有性工作者,否則將取締。

未來將由地方政府依自治法規明定,中央不會訂定營業地點,江宜樺認為,營業地點若有規範,性工作者可不罰,民眾也較放心。

過去一再被提起的「紅燈戶專區」,與會者並不贊成,多數意見認「專區」方式,性工作者易被汙名化,外界眼光也會認為「一定沒幹好事」。

對性工作者是否須商業登記的議題,昨天尚無共識,有人認為個人性工作者營業額不會太高,不必列在課稅範圍,但也有人認為應該商業登記,否則沒有勞保、性病防治及健保等保障。

管理規範是否以專法或列專章規範,也沒有共識,官員指出,一旦以專法規範,就涉及誰是主管機關的問題,有人認為是勞委會,有人認為是經濟部,也有人主張警政署及衛福部,這點還需求取共識。

江宜樺說,有關性交易除罪化問題,因法務部未出席,涉及刑法通姦罪等問題,將與皮條客(仲介者)規範、第三者要不要處罰等問題,再討論及思考,內政部考慮再辦一次民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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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交易專區 綠質疑藍謹慎
2011/04/07 12:03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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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6日電】 2011.04.07 03:27 am 
 
地方政府可自行規劃設性交易專區,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責任推給地方政府是沒擔當的做法;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益世說,設專區應謹慎小心。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相關規定今年11月將失效,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修法。至於性交易是否設專區?內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可自行規劃,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請登記。

林益世晚間受訪時表示,應正面看待性產業,但設專區要謹慎小心,看看社會民情能否接受;國民黨團將體會民情、充分了解後再回應。

民進黨團幹事長高志鵬說,中央政府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這是陷地方政府於不義,沒有擔當;且是否設置性交易專區,未經各界討論,也未考量社會是否接受,政府決策草率,相信沒有地方政府敢設專區。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表示,中央政府推卸責任,未經討論就把爭議性問題丟給地方政府,不負責任。若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是否設置專區,會造成各地方政府規定不一致,可能造成流動情況,中央政府不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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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區 12縣市喊止步、5都有3都反對
2011/04/07 11:56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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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2011.04.07 03:27 am 
 
行政院決定未來縣市政府可在特定區域規畫紅燈區,地方態度不一,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台東、花蓮、澎湖等十二個縣市都反對,大喊紅燈止步;其他十個縣市長則說要「全盤了解」、「從長計議」,也有人說可辦公投決定。

台北市長郝龍斌、基隆市長張通榮昨晚都表示,市內無合適地點可設性工作專區。郝龍斌昨晚表示,「北市不做這樣的考慮!」他表示,台北市人口密集,很難找到一處百分之百沒有負面影響的地區,所以不考慮設置性工作專區。張通榮也說,基隆市因地窄人稠等地理因素,並無合適的地點設置。

張通榮基本上贊成性交易專區的構想,他說,設置色情專區可以解決一些社會問題,就如議員們說的,這樣警察就比較沒有貪?的問題。

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內政部調整性產業專區政策,是可以討論的方向,但目前相關法令基礎、政策思考的原因、具體內容都沒有完整資訊,市府會取得完整資訊下進一步討論。

「我反對,這會汙染台東環境」,台東縣長黃健庭反對縣內設置娼妓專區;不過,他又補充,如果設在其他縣市,他沒意見,尊重當地縣長市職權。

花蓮縣長傅?萁也反對設置紅燈區,指前陣子藍軍才提倡道德重整,他要求縣內學童要讀四書五經,現在卻要搞性工作除罪化,讓人搞不懂,「不管中央如何推動,花蓮別說不設紅燈區,連『一樓一鳳』(藏在大樓公寓的應召站)都不准」。

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台南市發展目標是文化首都、科技新城,「娼妓專區並非發展目標,不會放在規畫中」;澎湖縣長王乾發說,澎湖是塊淨土,近年來推動心靈改革,他不贊成設紅燈區;嘉義市長黃敏惠也表示反對,「因為管理人力不足」。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說,紅燈區即使管理再好,仍易有治安事件,因此不論設在那個區域,民眾都會反對;嘉義縣政府秘書長吳容輝說,縣長張花冠全力推動田園城市,嘉義縣不考慮設置娼妓專區。

南投縣長李朝卿表態反對,他以早年草屯鎮公園旁的風化區為例,指存在幾十年,好不容易才「掃掉」,沒必要再設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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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除罪化 娼嫖不罰、地方可設專區
2011/04/07 11:53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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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羅印?、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4.07 03:27 am
  
性交易除罪化確定!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拍板定案,通過「四原則、五配套」等成人性交易管理規定;未來地方政府可於特定區域,規畫性交易的合法場所,交易雙方皆合法;特定區域外則嚴禁性交易,違者雙方皆罰。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昨天通過性交易除罪化「四原則」及「五配套」。四原則包括: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五配套為:性工作者須依法登記、申請執照、定期接受健檢、確保勞動權益及接受勞動條件檢查。

內政部根據大法官第六六六號釋憲案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有關性交易「罰娼不罰嫖」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應在解釋公布後兩年、即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失效。

大法官解釋認為「罰娼不罰嫖」違反平等原則,但並未明確指示娼嫖究竟該不該罰。吳揆表示,性交易行為若無法可管,對社會影響重大,指示內政部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近期研擬相關修正條文,送行政院審查,避免出現法律空窗期。

內政部表示,經行政院人權小組討論,決定尊重地方自治精神,未來地方政府可於「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之遊憩用地」,規畫得從事性交易的特定區域,交易雙方皆屬合法;但在區域外則嚴禁從事性交易,違者雙方皆罰。

內政部指出,為避免民眾生活品質遭受影響,性工作場所必須距離文教、宗教等設施適當距離;另基於特定歷史背景,各地方政府可允許目前已合法存在的性交易場所繼續營業。

為避免業者鑽法律漏洞,政府將從嚴管理,除依法登記、申請執照的性工作場所,業者不得假藉其他名義,如指壓中心、理容院、KTV等經營性交易,也不得刊登廣告或在公共場所拉客;一旦查獲違反規定,立即撤銷執照。

根據內政部規畫,目前有逾十個縣市仍有合法的公娼、妓女戶,原則上其合法性不會受影響。至於地方政府要傷腦筋的是,接下來是否要圈定特定區域,作為合法性交易的色情專區?未來性交易專區的管理、規畫,都將授權地方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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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一鳳「適度放寬」 授權地方管
2011/01/27 18:31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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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01.27 03:13 am 
 
內政部研議「性交易除罰化」,政策出現轉折。原本政府有意開放性工作者採「一樓一鳳」經營,現在也研議保留地方設置專區(紅燈區)的可能性,內政部打算「適度放寬」,授權地方政府修訂「娼妓管理自治條例」。

內政部目前的想法,是讓既有、傳統已形成的性工作者專區或聚落範圍,未來可合法從事性交易,並納入適度管理。

大法官第六六六號釋憲文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八十條之一「罰娼不罰嫖」規定,應於二年內失效,內政部目前不打算另訂專法,而是採取修法方式,以「平等原則」,讓娼妓與嫖客在一定條件下,於地方保留的專區範圍內從事性交易,娼嫖雙方都免受處罰。

經一年研議,內政部終於理出性交易除罰化的方向,次長簡太郎今天將邀請法務部、經濟部等,研議保留地方設置專區的作法,凝聚共識,春節後的二月十八日,將提報「行政院人權推動小組」討論通過。

據了解,目前五都十七縣市中,宜蘭縣、桃園縣、台中市、台東縣、澎湖縣、南投縣及台南市仍訂有娼妓管理自治條例,未來可研修自治條例,以警察機關為管理機關,有效管理娼妓問題,做好衛生醫療、性病防治及課稅等。

以宜蘭縣為例,目前有娼妓十九人,娼妓採登記管理,對違法的暗娼移送司法機關裁罰,在自治條例修訂前,已登記或申請執業有案娼妓,以在原登記區域內執業為限,遷出或異動均由警察局管理。

據透露,內政部去年曾邀專家學者舉行政策座談會,當時共識是避免成立專區,以免被汙名化,考慮讓性工作者採「一樓一鳳」的個體戶或個人工作室經營。

內政部今天調整的方向,將授權地方保留既有、傳統專區做研議,地方如欲新設置專區,可由地方議會通過,或以地方公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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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設不設性專區 不必倉卒做決定
2010/10/22 13:08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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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內政部最近提出性工作除罪化的構想,更主張不設性工作專區以免特定專區被標籤化、汙名化。內政部修法的兩則建議招致正反不同社會回應;就「除罪化」而言,社會似乎未聞大規模反對之聲;但是對於是否設專區而言,則民間一片撻伐,幾乎聽不到有贊成之音。立委甚至質疑,不界定區域開放民間設性工作室,將來幾乎是「一樓一鳳」,而男人以後嫖妓可能「比串門子還要方便」。

     內政部此次的構想,據說是由某個委員會決議訂定。但令人納悶的是,由內政部公布構想後各界反對的情勢來看,顯然討論此事所組成的委員會或者缺代表性、或者無特定團體代表人,才會弄出一個全民皆曰不可的結論。內政部的決策是採首長制,不管有沒有委員會討論的過程,內政部還是要有自己的見解與主張。退一步講,即使委員會對某議題有相當共識,首長也該將自己的想法與委員們溝通。畢竟,將來推動政策的是內政部,而要向國會負責的也是部長。我們不清楚此次性工作不設專區之議,是由哪個單位向外發布的;但是在對外發言、批評蜂起之後,內政部又聲稱此事尚未定案,這就讓我們格外狐疑了。

     所謂不設特區是為避免性工作者被標籤化,是個極為侷限的拙劣推理。持此言者似乎只看到限定性專區之弊,卻無法反向思考不設性專區之害。誠如外界所論,假如沒有限定性工作區,則合法化的性交易場所就有極大可能向四處擴散。理論上,這樣的無專區政策就等於是促使全台灣所有社區,都要對是否接受性工作者進駐拿出個判斷、做出個主張。這簡直就是把一個全無社會共識的議題,強迫丟給社會大眾去討論。這麼敏感的話題在五都選舉前拋出來,有急迫性嗎?有必要性嗎?能預見其後果嗎?

     記得去年底當外界慨歎五都亂象(包括五都人口占六○%、財劃法各地方政府擺不平、先劃行政區再討論財政次序顛倒)時,當時的首長曾親上廣播節目解釋,強調他曾建議當局對縣市升格的程序,最好能「由下而上」,由地方政府與議會通過後再向中央申請。這由下而上的流程表面上看照顧了「尊重地方自主」的價值,但此事與性工作不設專區之議一樣,忽略了相反的思考。政治人物在主張地方改制由下而上時,就必須要考量可能的後續發展,包括除了大台中外還有哪些縣市會提出申請?一旦申請,中央敢不敢或能不能處理?萬一處理不好有什麼後遺症?即使在理論層次,萬一由下而上的自治價值與由上而下的國土規畫價值相衝突,究竟何者為重?這些問題都要想明白、權衡清楚了,所做的建議才算是個負責任的建議。

     在全世界各民主國家,性工作、性書籍、性新聞、性圖片的處理都是敏感而複雜的議題。以性書報畫冊的管理為例,世界各先進國都已承認了性議題創作出版的相關權利,也不會將這些書畫汙名化;但就「陳列」原則而言,都一定將它區隔化。區隔的理由,是為了保障兒童等未成年人「不接觸」的權利。此外,全世界各國都限制裸奔、禁止公然猥褻,理由也是保障某些人「不觀看」的權利。這兩個例子顯示,除了性工作者不被標韱化的考量之外,其實還有同等重要的其他權利需要尊重與保護。

     我們對於性工作是否要做區域限制、或是做多嚴格的限制,坦白說沒有定見;台灣社會需要仔細討論才能得到共識。此外,設專區或不設專區各自也有非常複雜的配套措施需併同考量。有時候,若甲政策的配套措施難以貫徹,也可能因此而乾脆放棄立意善良的甲政策。性交易在台灣社會不是新聞,其交易場所既沒有非得在短時間內定案的必要性,也沒有重大社會壓力逼內政部倉卒做決定。江湖本無事,內政部卻丟出個「春城無處不飛花」的話題;被社會各界罵到臭頭,真是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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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一鳳 別在我家大樓裡
2010/10/20 07:35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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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10.10.20 03:13 am 
 
內政部研議性交易「除罪化」,除將立法修改「罰娼不罰嫖」的不公規定外,傳出將仿效香港的「一樓一鳳」模式,開放性工作者在居家攬客經營。此政策一出,立刻引起立委和勵馨等女性保護團體的抗議,認為此舉形同政府鼓勵性工作產業化,將使得紅燈區化整為零進入住宅區,造成「大紅燈籠到處掛」的現象,後果堪虞。

性產業的管理問題,一直是一件棘手而敏感的工作,亦絕非台灣所獨有。過去十幾年,政府著重在推動「禁娼」與「廢娼」,結果卻是禁而不絕,連失德法官都敢在自宅公然召妓。這種情勢不僅使弱勢性工作者沒有法律保障,黑道及色情集團暴力壓榨女性從娼的事件,也更變本加厲。尤其,去年底大法官會議宣告現行法令「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憲後,如何給性工作者合法地位,便更顯迫切。這些,是內政部推動性交易除罪化的主要背景。

內政部朝「不罰娼」的方向推動修法,對從事性工作的弱勢者而言,減少一層公權力的壓迫,是值得肯定的事。然而,除罪化之後的性產業要如何管理,內政部尚未能提出周全的解決方案,卻貿然傳出將開放「一樓一鳳」的主張;其間跳躍的邏輯,留下許多讓人擔憂的異色空間,難怪一般大眾聞之色變。

所謂「一樓一鳳」,以香港的經驗,是指性工作者在居所自行接客,但一個居住單位中僅能有一名性工作者;若一個處所由兩人以上用於賣淫,即屬違法。之所以要嚴格限制「一鳳」,就是要確保性工作者的自主,避免色情集團或色情媒介在幕後操縱與剝削。但我內政部的構想,則擬開放三到五人合組「工作室」,規模更大了。問題在,以色情集團控制之嚴密與手法之狡詐,要將色情交易「化整為零」,其實是輕而易舉之事;若是「工作室」形態,更增添執法認定的困難。如此一來,不管一樓幾鳳,性工作者將仍是色情黑幫宰割的羔羊,而一般住宅區卻將淪為不設防的飛鳳棲地了。

對於色情行業,一般民眾內心深處最大的憂慮,從來不在政府是真禁娼或假禁娼,也不在娼妓的權益有沒有受到保障,而是自己的居家社區、生活環境有沒有遭到色情產業入侵或汙染,那才是他們檢視政府作為最根本的基準。因此,內政部檢討性交易的管理問題,絕不能抓錯重點,或流於天真,以為隨便從外國引進一個新的模式,即能解決台灣的問題。

從現實面看,台灣目前氾濫的色情行業,從酒店、賓館、應召站到鄉間林立的變色小吃店,無一不存在人為媒介的操控和剝削。以「一樓一鳳」的管理思維,這些都是政府應該繩之以法的對象,而他們卻始終安然存在。這端放著眼前存在的問題不管,那端還要去開放「個體戶」在住宅區自行營業,那麼,民眾會擔心色情業將野火燎原,絕非杞人憂天。

試想,奢言禁娼十多年,政府都無法真正把色情行業的氣焰壓下去;現在,在毫無配套準備的情況下,突然拋出開放「一樓一鳳」的想法,這怎能不讓人擔心是在對色情產業大鬆綁?而一旦把氾濫的色情引入學區或市民住宅,誰能承擔那樣的後果?

我們提醒內政部:目前的首要工作,是修法落實性工作者「除罪化」的精神,除去不公法令對他們的歧視和枷鎖;其次,是要拿出行動,證明政府有能力、也在用心緝捕色情集團,尤其要嚴懲那些靠走私、販賣人口來壓榨弱勢女性的黑幫。至於「一樓一鳳」,恐怕是治絲益棼吧?

在歷經多年禁娼之後,突然轉向開放,政府必須提出更周密的計劃,做好相應宣導,使社會心理有所準備;否則,勢必因政策反覆引起反彈。性工作者除罪化,是台灣社會進步的表徵,主要的目標是在使性工作者擁有真正的自主;若能達到此一目標,屆時「一樓一鳳」就交由大樓或社區自治來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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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評-一切就任「性」吧!
2010/10/19 11:45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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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9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罰娼不罰嫖」違反憲法「平等權原則」後,內政部計畫讓「性工作者」搞「個人工作室」,勞委會也表示,性工作者可組工會。政府一連串性交易除罪化的動作,引來婦女團體一陣撻伐。

     大法官會議的解釋當然合理。因為「人人生而平等」是不容侵犯的人權原則,絕無「罰娼不罰嫖」之理;現行的「社會秩序維護法」,顯示「男尊女卑」、「尊富欺貧」的心態,當然應修改。

     這解釋文一出爐,行政院的因應之道只有「娼嫖皆罰」或「娼嫖皆不罰」。中國大陸操「娼嫖皆罰」,不但無法禁絕性交易,反而衍生不少弊端;台灣有此殷鑑,不可能走此路,如此一來,也就只剩「娼嫖皆不罰」一途。

     不過,廢除罰娼法條,雖是理所當然,政府有沒有必要敲鑼打鼓「規畫」性交易方式,卻是另一回事。

     陳水扁當台北市長時廢公娼,搞到「日日春」如影隨形地抗議,這是一個極端;馬政府開放「性交易個人工作室」,得籌組「性工作工會」,則是另一個極端。

     人有人性,有人,就有性。性,是隱密、非理性的,所以難以管理,政府也不宜介入。

     性交易,禁不勝禁,中外古今皆然。政府基於平權原則,將性交易除罪即可,不宜再多說、多做什麼。一切就任「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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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一鳳…大紅燈籠到處掛?
2010/10/16 07:22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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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玉佩/正修科技大學副教授(高雄市)】 2010.10.16 02:52 am
  
內政部認為,性工作者可採「一樓一鳳」個體戶,或是三至五人小型個人工作室「營業」,並將依此方向規畫,但有婦團及立委表示反對。

從國外的經驗看,無論歐美或日本,凡開放性交易合法化的國家,多數是設立專區來管理,唯香港因為對色情交易有特別管制,業者才發展出每一場所只有一名妓女賣淫的特有模式,也就是所謂的「一樓一鳳」,但這顯非是世界色情行業的主流趨勢,是否適合台灣也還需進一步討論以形成社會共識。

除了政府利於管理之外,畫設紅燈戶專區對於性提供者或消費者,顯然也都比較方便;提供者每天至定點「上班」,消費者則至定點「消費」,如果規畫及經營得法,「紅燈區」也可以成為吸引國內外觀光客來此一「遊」的「景點」,荷蘭阿姆斯特丹即是如此。

平心而論,如若政府開放以「一樓一鳳」或個人工作室方式從事色情營業,而非是設立專區,即使對「性工作室」的設立地區有負面表列限制,但是,由於大多數住宅或商業區都容許存在,必然造成「大紅燈籠到處掛」的亂象,非僅住戶擔心遭致色情汙染,恐怕也將平添警方執法的困擾。

性交易既不可能完全禁絕,似乎唯有讓性交易集中營業並集中管理,一方面滿足人性之需求,也避免形成「春城無處不飛花」之負面城市意象。

更何況,國外紅燈戶專區的設立由來已久,台灣開放性交易自應與世界主要潮流同步,如此才能為大多數的國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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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除罰化 婦團:不要出賣女人!
2010/10/16 06:5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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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2010.10.15 03:03 pm

反性剝削聯盟上午痛批內政部草率推出「一樓一鳳」小型性交易工作室的規劃,勵馨基金會研發長王玥好(左)等人表示,婦運團體希望政府能限縮性產業並維持性別正義。
記者潘俊宏/攝影

「請行政院長不要出賣女人!」

勵馨、婦援會等十餘個婦女團體組成的「反性剝削聯盟」,上午公開要求行政院長吳敦義說清楚、講明白政府的立場是要縮減性產業? 還是要放任性產業發展?婦團並呼籲吳敦義撤回今年底完成性交易管理辦法的命令。

反性剝削聯盟上午也強調,在社會對於性交易政策未達共識前,政府不應有實施時間表,也不應草率通過任何相關政策或立法。

內政部前天召開專家座談會,宣布達成多項共識,包括「性交易除罰化」,還有立委提出「一樓一鳳」或小型工作室等經營模式規畫;地點也從之前提出的「性交易專區」改成特定場所皆可。

這些共識今天遭「反性剝削聯盟」強烈抨擊。台灣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表示,政府的宣示,只顯示中央政府府把管理問題丟給地方政府,意圖卸責,且顯示政府意圖讓性交易產業化,恐造成黑道操控性交易行業,使弱勢女子任人宰割。

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表示,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66號文,並未否定性交易是否具有可罰性,且特別提出「行政機關亦可採取職訓、輔導就業或其他教育方式,以提昇婦女工作能力及經濟情況,使無需再以性交易為謀生手段」,但內政部的政策卻顯示賣淫是弱勢婦女唯一謀生手段,也顯示政府政策,只是便宜行事、權宜之計,完全忽略對弱勢婦女照顧。

勵馨基金會專案主任王玥好也說,內政部如果同意性交易以一樓一鳳、合作社方式存在,就是贊成性交易產業化,更是開一扇門,讓黑道可以上下其手,人口販運會更嚴重、治安更惡化。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說,「反性剝削聯盟」反對性交易合法化、強烈主張縮減性產業、處罰性交易的嫖客,並處罰嫖客「社會捐」,讓社會捐罰鍰收入用於弱勢婦女救援和性侵案件被害婦女的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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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產業不設專區?吳揆:未定案
2010/10/15 17:3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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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5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內政部召開性交易除罪化公聽會,與會者傾向不設專區管理,引發民間質疑會否造成色情交易無所不在?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目前討論僅是公聽會意見,尚未成為行政院決策。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下午在總質詢指出,內政部推動性交易除罪化,還考慮讓性工作者以小型工作室、不設專區方式經營,但台灣的住宅和商業區從來沒有明確區隔,對此民眾反彈聲浪很大,質疑國民黨究竟是要選5都還是「花都」市長?

     吳敦義答詢時表示,目前所討論的內容都只是公聽會的意見,還沒有成為行政院的正式決策。他強調,公聽會的發言內容不能說是極機密,只是尊重發言,會作為決策的參考,基層如果有扭曲抹黑的情形,就應該嚴正駁斥。

     內政部長江宜樺答詢時也說,內政部研議性交易除罪化,從8月至今舉辦4場公聽會,日前的發言只是轉述公聽會專家學者的意見,未來還要經過「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的討論,目前還沒有形成行政院的正式決策。9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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