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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一年內頻繁買賣 加重課稅
2010/10/14 06:38 瀏覽392|回應2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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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0.10.14 03:20 am
  
打炒房政策定調,將從投機炒作者先下手。財政部將研議,要對短期(一年內)買賣頻繁的不動產加重課稅,並下令全國各地國稅局,針對轄區內的預售屋買賣加強選案,未完工即轉手者,土地將喪失免稅優惠,且全數要按實價課徵所得稅。
 
經濟日報/提供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立法院表示,國內房地產價格上漲並非全面性,不宜以全面調高房屋及土地公告價格方式解決。財政部高層官員也指出,房地產價格高漲若涉及炒作,才需要政府介入解決,包括短期內頻繁買賣的不動產,因公告現值一年調整一次,土地增值利益形同免徵,未來可以考慮透過加重課稅方式防堵。

官員說,不動產一年內頻繁移轉,不是常態,規避稅負的動機明顯,特別在漲價幅度較大的地區,可以要求地方政府對指定地區按月或按季調漲公告現值,公告現值調高,土增稅負自然會上升。若地方政府來不及調整公告現值,稅法上也可考慮對頻繁買賣案件,以稅率加成方式課徵土地增值的暴利稅。高層官員說,短期內多次買賣不動產的行為,財政部正研擬有效可行方式中。另外,國內預售屋受房地產熱潮影響,部分投資客在與建商簽訂預售契約後,未等預售屋完工即移轉所有權給第三人,財政部已下令國稅局展開嚴查。

財政部指出,預售屋未完工前移轉,若國稅局未進行查核,將完全無法掌握中間「過水」的投資客稅捐,以致鉅額售屋利益課不到。

財政部表示,鑑於預售屋並未完工,常理是不能移轉,但坊間既然已出現移轉買賣案例,國稅局一經查獲,應將視為是「權利」移轉,不是「不動產」買賣,現行土地交易所得免稅,房屋按評定現值的一定比率課徵所得稅的規定,均不得適用,稅捐機關應按實際查得交易價格,對出售預售屋所有權者課徵所得稅。

據指出,由於預售屋買賣契約多數訂明,未完工前的所有權若出現移轉變更情形,原所有權人會被處以罰金,因此財政部指出,要掌握這類未完工前即出售的預售屋買賣案件,實務上並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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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棟非自住宅 考慮課稅
2010/10/14 06:4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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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楊毅/台北報導】 2010.10.14 03:20 am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13)日表示,政府已考量針對「豪中之豪」(豪宅),特別是第二棟以上非自住房屋,除授信與貸款採取較嚴格措施,也將祭出租稅手段。政府不宜全面調高房屋及土地的公告價格,但可考慮課徵合理的不動產稅負。

財政部指出,若政策方向明確將會配合研議。據統計,台閩地區個人擁有二棟以上房屋者約達80萬人,約占有殼族的10%。財稅官員說,全面性針對持有第二棟以上房屋即課徵較高的房屋及土地稅,恐會引發強大民怨,所謂「非自住房屋」定義須界定清楚。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在立法院會質詢時指出,信義計畫區的「信義之星」,民國97年每坪售價100萬元,目前市價每坪180萬元,一戶160坪,總價約 2.9億元,若屋主出售約可賺差價1.3億元。但依政府公告的房屋評定現值計稅,課稅價值卻只有500萬元,市價與課稅價值兩者差距高達58倍。

羅淑蕾說,今年全台610萬輛汽車共繳納513億元的牌照稅,全台920萬棟房屋一年貢獻給國庫的房屋稅款卻只有566億元,以帝寶為例,每戶市價逾2億元,一年房屋稅僅15萬元,相當一台7801cc的房車,稅制極不合理,要求政府應開徵資本利得稅。

吳敦義表示,政府已考量將針對「豪中之豪」,特別是非自住第二棟以外房屋,除在金融對授信與貸款採取較嚴格措施,也將就租稅手段,如對其房屋與土地課徵較合理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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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農舍真豪宅 拆屋伺候
2010/10/14 06:42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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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黃啟菱/台北報導】 2010.10.14 03:20 am 
 
「假農舍、真豪宅」愈來愈常見,內政部營建署昨(13)日表示,近日將與農委會及其他機關研議管理制度,同時加強違規懲處、建退場機制,未來只有「真農夫」才能建農舍。

內政部會同農委會於2001年4月訂定發布「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並分農民申請資格管理、集村農舍輔導、土地使用管理與建築管理事項。從當時至今,政府核發的農舍使照約有14,987件,但農地經營並未有顯著成效,倒多了很多景觀豪宅。

監察院日前指出,有些農舍建造人根本沒在務農,甚至不知農地在何處,顯然只把農地當建地,利用免稅措施蓋豪宅,極少數人才是真正的農夫。

營建署官員指出,有些案子在申請農舍時資格都符合,後來卻違規,或是開小吃店、卡拉OK,也有些人根本不是農夫,卻住在農舍中,已背離農舍的目的。今後若有屢不改善者,將以罰則伺候,最嚴重者不排除祭出「拆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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