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俍任、沈育如/台北報導】 2010.09.30 09:02 am
台灣大哥大蔡明忠(右)、蔡明興(左)兄弟以大富媒體名義,併購全台最大有線系統凱擘案,可望下周通過,屆時將掌握全台三分之一有線收視戶。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陳易辰攝影
富邦集團打造媒體王國只差一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宣布,台灣大哥大蔡明忠、蔡明興兄弟以大富媒體名義,併購全台最大有線系統凱擘案,「下周有條件通過」,這代表蔡家連同台灣大旗下的台固多媒體,將掌握全台一百七十萬有線收視戶,市占率近三分之一。
但外界最關切的是,在富邦集團掌握全台三分之一有線電視版圖後,在經濟規模下,消費者每個月收視費有無降價優惠?台固媒體總經理鄭俊卿昨天表示,大富媒體與台固是兩個獨立運作的公司,NCC認定兩者非關係企業,才同意併購案,短期內不會合作促銷。
但據了解,NCC下周核准此案的條件之一,就是要求大富媒體併購凱擘後,必須合理降價,以回饋消費者。
去年九月,台灣大宣布以五百六十八億元的史上天價收購凱擘,但卡在廣電三法規定「黨政軍不能投資媒體」,而台灣大的大股東富邦金控,背後有台北市政府股權,造成合併案遲遲無法成局,最後蔡家「急轉彎」,以私人公司大富媒體收購凱擘,終讓此案重現曙光。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蔡家這次再以私人公司提出申請,並以三百六十億元收購凱擘八成股權,NCC清查後認為大富媒體並無黨政軍股份,且台灣大與大富媒體間,也不構成公司法的「關係企業」要件,兩者沒有用戶合併計算問題。
陳正倉指出,台灣大所屬的台固市占率百分之十點九,加上凱擘的百分之二十二點三,兩者合計後占百分之卅三點二,也未違反廣電法中,有線電視業者不得超過市場三分之一的上限,沒有市場壟斷疑慮,因此認定此項股權交易合法。
大富媒體董事長吳國章昨天也到場說明,NCC要求大富媒體下周補件,說明未來的營運構想,包括承諾數位化進程、與中華電信MOD公平競爭等。陳正倉承認「下周過關的可能性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