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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行賄案 8立委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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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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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8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杜大澂】

    曾經受到矚目的中藥商行賄立委案,總共有八名現任和卸任立委遭到起訴,不過,在一審只有兩人遭到判刑。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合議庭認定,八名前後任立委都犯了貪污罪,分別重判四年到十年不等刑期。

    這起案件因為有多名立委被捲入,轟動一時。當時中藥商全國聯合會為了取得調劑權,在民國八十五年到八十七年間,大量收買立委,藉以推動藥事法修正案通過。

    檢調偵辦之後,將八名現任和已卸任立委提起公訴,在一審時,只有前立委廖福本和邱垂貞被判刑,不過,八號高院二審宣判,合議庭認定八人都犯了貪污罪,全部予以重判。

    合議庭表示,其中最重的是邱垂貞,判刑十年,褫奪公權八年,收受的一千萬元要追繳沒收。廖福本則是被判八年六個月,前立委林光華、趙永清,遭判八年,前立委馮定國和陳鴻基,分別被判七年兩個月和四年刑期。至於全案兩名現任立委李俊毅和許舒博,則是都獲判七年六個月刑期,褫奪公權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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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行賄案 立委邱垂貞判8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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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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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2014.09.26 02:51 am
 
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以便修法通過中藥商有調劑權案,高等法院更二審昨天宣判。原被判刑七年半的許舒博,改判無罪;邱垂貞、林光華、馮定國「出錢又出力」,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分別判刑八年半、七年半、三年十月。全案仍得上訴。

一九九三年間,衛生署反對未經國家考試逕行修法賦予中藥商調劑權;中藥商公會透過各地中藥商公會組成修法推動小組,遊說立委提案修藥事法。

檢方二○○二年接獲檢舉,依貪汙罪起訴邱垂貞等八名立委。一審僅判邱垂貞、廖福本有罪;二審判八人都有罪;更一審時,廖福本病逝,趙永清、李俊毅與陳鴻基無罪,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其餘四人涉案部分發回高院更審。

更二審開庭時,邱垂貞當庭拍桌大罵「本案讓我家破人亡,若不是為了讓司法還我清白,我早就輕生了。」但合議庭調查,邱垂貞三度透過胞兄邱茂雄取款,最後一次還親自收受,總計拿了一千萬元因此認定他有罪。

許舒博雖接受中藥商公會陳情,但在拜會時表示不支持中藥商公會版本;修法後許收下中藥商公會一百萬元,但無證據顯示有期約對價關係,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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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行賄案 3前立委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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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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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3.07.17 02:34 am 
 
中藥商公會為爭取調劑權涉嫌行賄立委案,最高法院審理認定,三名前立委李俊毅、趙永清及陳鴻基因證據不足,判決無罪,全案定讞;高院更一審判決有罪的邱垂貞、林光華、許舒博、馮定國等四名前立委,皆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重新審理。

高院更一審去年判決前立委邱垂貞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八年;林光華判刑八年、褫奪公權五年;許舒博判刑七年半、褫奪公權四年;馮定國判刑七年兩個月、褫奪公權三年。

李俊毅、趙永清及陳鴻基三人,一審法院審理認為三人雖分別收受不等的贊助金,但沒有證據證明三人收受金錢與立委職務有對價關係,判決無罪;高院後來逆轉改判三人有罪,高院更一審再度翻案,又判無罪,最高法院維持高院更一審的判決。

此案起源於中藥商全聯會遊說立委修正藥事法,讓中藥商只要修習一定課程,即可擁有調劑權;檢方在二○○二年接獲檢舉,當時高檢署查黑中心分案調查,搜索查扣到中藥商全聯會內部帳冊,記載募得近四千萬元行賄立委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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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集/這樣也無罪 難怪司法沒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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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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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2012.08.30 03:41 am 
 
業者送錢請立委修法,立委即使幫忙,只要錢由家人代收或辯稱是選舉贊助款,法院就可能判無罪。司法對貪汙的見解,總是與庶民百姓有著天差地別的認知,難怪肅貪肅了這麼多年,貪汙弊案依舊層出不窮。

中藥商公會在立法院大動員,遊說立委、贈送現金請託協助修法,在國會很常見;特偵組當年起訴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案,涉案立委藍、綠皆有,無法再以辦綠不辦藍、或辦藍不辦綠等政治語言卸責。

法院三個判決卻出現三種完全不同見解。一審只判收錢後、出力最大的兩人有罪;二審則是只要有收錢、曾協助推動修法,全都依貪汙收賄判刑;更一審的判決,則是令人摸不清有罪、無罪標準。

林光華案發時是民進黨團總召,中藥商公會前往請託,林請邱垂貞與李俊毅邀集衛生署協商;當時要選新竹縣長的林光華,是以收受「贊助金」名義收下中藥商公會給的兩百萬元,法官認定是「假借」贊助金名義的賄款。

李俊毅由太太代收的一百萬,送的人同樣以「贊助選舉經費」為名,判決卻認定李俊毅主觀上認知是贊助款。送錢的都是用「贊助」名義,為何結果卻大不相同?

同樣曾在修法過程出力甚大的趙永清,只因收錢的是已過世的父親,法院認為無法推定趙永清知情,判他無罪。

照這樣的邏輯,林益世在立委任內收受陳啟祥給的錢,難怪要堅稱是選舉贊助款、而非收賄。未來更聰明的收賄者,只要都由年邁的父母或配偶出面,即使被爆料,都可以一推三不知。

從司法實務來看,任何被告在纏訟多年後,掰得再離譜的說詞,都可能被採信;法院判決如果老是悖離一般人民經驗,難怪司法公信力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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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商公會案/被判有罪 3立委齊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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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曾增勳、羅緗綸、劉金清/連線報導】 2012.08.30 03:41 am 
 
被判有罪,邱垂貞、林光華、許舒博三人都喊冤,表示一定會上訴。

邱垂貞說,賄選收賄貪汙如要成立,必須他有向中藥商要錢、收受和期約三條件,但這三個都沒有,如何叫貪汙?「如果我期約貪汙,可判我死刑,如果沒有(貪汙)就要還我清白」。

邱垂貞說,這十幾年來司法纏身斷絕他政治路,經濟也斷絕,為貸款六百萬元讓女兒出國,女兒死前還說對不起他,他女兒的死,司法是間接凶手,他會提出上訴。

林光華說,中藥商調劑權法案三讀決議,是他卸任立委半年後的事,相關提案、討論、三讀「我都沒參加」,判決有罪,他覺得離譜。

「我問心無愧!」林光華說,中藥商公會曾拜訪他,但他說「不可能協助」、「這需要專業,調劑是人命關天的事」,後來他卸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怎可能如法官所說利用黨團總召影響?

許舒博說,他從頭到尾都反對中藥商不經國家證照考試就取得調劑權,中藥商全聯會拜託修法,讓中藥商不需經國家證照考試即可擁有調劑權,他清楚表明一定要經過國家證照考試,有立法院發言紀錄可查,「從頭到尾反對,沒有支持還給錢,邏輯上說得通嗎?」

許舒博說,這是政治獻金,當時沒政治獻金法,推論就判刑,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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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商公會案/非本人收錢 3立委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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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8.30 05:47 am

前立委趙永清、李俊毅及陳鴻基,原本有罪改判無罪。
圖/本報資料照

中藥商公會為爭取調劑權行賄八名立委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宣判,其中三名前立委因是太太或父親收錢,或是收錢後未幫忙連署、發言,改判無罪;包括邱垂貞等四名前立委則被依收賄罪判重刑。

判有罪的前立委包括:收賄一千萬元的邱垂貞判刑十年、褫奪公權八年;收兩百萬元的林光華判刑八年、褫奪公權五年;收一百萬元的許舒博判刑七年半、褫奪公權四年;收四十五萬元的馮定國判刑七年兩個月、褫奪公權三年。

原本有罪改判無罪的前立委,有趙永清、李俊毅及陳鴻基。全案仍可上訴。

高院判決指出,趙永清雖在立院協助中藥商公會推動藥事法修法,中藥商公會幹部更證稱曾分三次、送給趙永清父親趙長江兩百一十萬元現金,但都不是趙永清本人所收。

趙永清堅稱,不知道父親收中藥商公會的錢,父親也沒有轉交給他。判決指出,趙長江往生多年,無法只因趙長江與趙永清間的父子關係,推認趙永清曾收到中藥商公會送的兩百十萬元。

李俊毅部分,法官認定李雖曾受邱垂貞請託,協助推動藥事法修法;但中藥商公會幹部在修法後,送到李俊毅競選總部的一百萬元,是交給李俊毅的太太王麗情。

判決指出,王麗情告知李俊毅,中藥商公會送的一百萬是贊助選舉金,李俊毅主觀上認為是選舉贊助款,並非修法的對價,並不悖常理。

陳鴻基在辦公室接受中藥商公會陳情,並收下廿萬元「贊助金」;但在修法過程只有簽到出席,並未參與連署、發言。法院以他未積極參與協助修法,或發表有利於中藥商公會修法方向的言論;雖然收錢行為有悖官箴,仍無對價不法。

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案,是國內首件金錢遊說立法遭起訴的案件,中藥商公會在一九九七年,向立委遊說修改藥事法,讓中醫商取得調劑權,八名前立委遭起訴。更一審昨判四人有罪、三人無罪;今年六月病逝的廖福本,判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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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案 不重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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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15 03:17 am 
 
中藥商全聯會行賄立委修改藥事法案,法院在判決中指稱蘇貞昌等30名前、現任立委收受中藥商全聯會金錢部分宜由檢方另行偵辦,特偵組調閱相關卷證資料比對後,高院並未發現新事實、新證據,純粹因不知道檢方已作過調查,決定無重啟調查必要。

特偵組指出,蘇貞昌因收受中藥商全聯會金錢部分,在特偵組先前調查時,蘇貞昌即辯稱是在他宣布參選台北縣長後,贊助他參選縣長的政治獻金,且在藥師法修法過程中,他均因忙於參選,並未參與修法的提案、質詢、表決等,特偵組即以事證不足予以簽結。

特偵組在高院判決後,調閱高院卷證資料與當初的調查檔案,詳細檢閱、比對結果,確認高院並未發現新事實、新證據。

特偵組指出,如余政憲、黃鴻都、洪玉欽、許添財等人,在民國86年間因分別參選高雄縣長、台南縣、市長,中藥商公會全聯會也各給予3萬6千元的贊助金,均屬於選舉捐款,在缺乏其他積極證據佐證下,檢方均予以簽結。

特偵組指出,高院判決中提到蘇貞昌等30名立委涉案部分,應屬善意提醒檢察官注意依職權偵辦的意思,並不是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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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行賄立委案 檢方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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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09 03:12 am 
 
中藥商全聯會向立委集體行賄案,台灣高等法院將8名前、現任立委判重刑後,檢方認同而未上訴。至於法院判決中提及蘇貞昌等人應由檢方另行偵辦部分,特偵組已調閱高院卷證及當初簽結的檔案,初步比對尚未發現新事證,重起爐灶調查機會不大。

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表示,高檢署認同高院的判決,認為沒有上訴必要。至於判決中點名蘇貞昌等30名前、現任立委,也都坦承曾收受中藥商全聯會及修法推動小組交付數萬元至數10萬元不等贊助金,「宜由公訴人另行依法偵辦」部分,顏大和表示,當初特偵組都已調查過,並以無犯罪事證簽結,法院可能是不清楚才會在判決中這樣寫。

在高檢署確定不上訴後,特偵組為審慎起見,日前向高院調取全案卷證,並調出當初簽結的資料檔案,比對高院在審理中是否有發現新事證,還是只因為不知道檢方調查後的結果。

據了解,檢方當初搜索中藥商全聯會查扣的帳冊資料顯示,包括蘇貞昌、林志嘉、周筌、廖學廣在1997年10月間,都曾收到中藥商全聯會給付的10萬元。

蘇貞昌等人在應訊時均坦承,但強調是政治獻金、並非賄款,由於蘇貞昌在中藥商全聯會推動藥事法的修法過程中,不管是連署、提案、發言、參與表決等幾乎都未參與、也未行使立委職權,特偵組當初認定中藥商給蘇貞昌的十萬元,是參選台北縣長的選舉贊助款予以簽結。

特偵組已對高院判決及全案卷證資料進行研究,除非高院調查時有發現新事證,否則高院要求的「另行調查」早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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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賄案 立委職不保 保全黨籍 許舒博聲請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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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4 中國時報 【曾薏蘋/台北報導】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許舒博在中藥商案二審被判有罪,遭考紀會「開鍘」,由於一旦被撤銷黨籍,連帶將失去立委資格。許舒博希望黨中央「刀下留人」,他不僅發陳情書給所有中常委,也將申訴並向法院聲請對考紀會撤銷黨籍決議假處分。

     準備依序遞補許舒博不分區立委資格的中常委李全教則低調表示,黨及中常會要怎麼處理,他都會迴避。

     許舒博指出,他將根據依「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規定,依法將在十月五日向黨中央提出申訴,並已向法院申請針對考紀會撤銷他黨籍的決議假處分。他發陳情書給中常委,就是希望有中常委能在中常會提案討論此事,只要有人提案,考紀會的決議有可能翻案。

     同黨立委也是中常委呂學樟認為,此案一審無罪、二審大逆轉,如果現在撤銷許舒博的黨籍,將來三審、更審無罪時,不分區立委已被遞補,國民黨該怎麼處理?

     也是中常委的立委蕭景田表示,黨章對於類似情形應有明確規範,制度化處理,不應流於「人治」。也有某中常委認為,不分區立委規範的權力在黨,不分區立委就必須遵從黨的意志;若黨認為不分區立委的行為有損黨的形象,做出決議,不分區立委就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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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商案撤黨籍 許舒博要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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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6日電】 2010.09.26 10:13 pm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許舒博在中藥商案二審被判有罪,遭考紀會撤銷黨籍,將喪失立委資格。但他今天表示,不服處分,將依法提出申訴,明晚也將以黨籍立委身分出席總統府晚宴。

許舒博在中藥商案一審判決無罪,但9月8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改判他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根據國民黨黨章第35條第3項規定,黨員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法院第二審判決有罪者,應予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處分。考紀會已於14日開會,決議撤銷許舒博黨籍。

不過,許舒博晚間接受訪問時表示,他不服處分,將依「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規定,依法於20天內提出申訴。

他說,目前只先口頭向黨中央告知,尚未正式提出申訴書。會與律師進一步商量後,正式向中常會提出申訴。

許舒博指出,他一審獲判無罪,二審雖判有罪,但全案仍可上訴,屆時三審如果也判無罪,但由於遭撤銷黨籍處分而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恐將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

他強調,自己目前仍具有立委身分,「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總統馬英九明起分4梯次宴請黨籍立委入府晚宴,第1梯次以內政、衛環委員會為主,他也在受邀名單中,明晚將如期赴約。

國民黨副秘書長兼考紀會主委阮剛猛晚間接受訪問時也指出,許舒博可以依法於20天內提出申訴。由於考紀會的處分書是9月16日送達,之後的20天內都是申訴期,所以在這段期間內,不會有人遞補不分區立委。

阮剛猛表示,一旦收到許舒博的申訴書,將送交中常會討論,由中常會做最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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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收賄案遭點名 洪玉欽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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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謝進盛/下營報導】 2010.09.23 03:14 am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藥商行賄立委案,點名有30名現任、前任立委涉案,前立委洪玉欽昨天大聲喊冤否認收取任何政治獻金,他表示,自己淡出政壇,但事關他的清譽,當然要澄清,希望司法機關能查明真相,還他清白。

「真的是最錯愕的中秋節『禮物』」洪玉欽昨天無奈地說,這個案子已有近15年,包括檢察官、法官從頭到尾沒有傳喚他,昨天上午支持者詢問他後,他忙著找報紙才大吃一驚。

洪玉欽懷疑是否有不肖者當時藉他的名義從中牟利,希望法官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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