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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卸任帶走…20箱公文要不回 府擬告扁辦
2010/09/08 05:05 瀏覽6,342|回應40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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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明賢、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0.09.08 04:55 am  
 
前總統陳水扁(左)卸任時帶走約廿箱文件,馬英九總統(右)一直沒看過這些資料。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二○○八年二次政黨輪替時,總統陳水扁卸任時,一併帶走大量機密文件,陳水扁辦公室日前行文總統府,表示願返還二十箱文件,但開出「阿扁釋放後親自處理」的條件;府方要求扁辦依法返還,扁辦不理,總統府考慮提告。

這場總統府與扁辦的「公文大戰」,府方不排除訴諸法律,但是扁辦主任陳淞山仍然態度強硬表示,府方要告就告,「我必須以陳前總統的意思為意思」。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由於事涉國家文件檔案保全,府方已邀請法律專家開會商討,原則就是依法辦理;但據了解,府方這兩天將決定最後處置方案,不排除提告。

黨政人士解釋,即使正副總統交接條例尚未完成立法,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只要這二十箱文件內「有一分屬機密件」,包括陳水扁、扁辦幕僚,都有觸法之虞,「絕對躲不掉」。

立法院八月中旬修法取消陳水扁禮遇金,扁辦早在六月廿二日就率先出招,發文特偵組,表示扁辦七月廿日將搬遷,詢問陳水扁卸任時攜帶總統府內的文件、檔案應如何處理?

總統府八月十六日去文扁辦,強調依「檔案法」規定,文件、檔案留置扁辦於法不符,「建請盡速釐清」;扁辦八月廿四日回文,表示不知檔案內容為何,同時更附帶但書,「需等陳前總統解除羈押親自處理所攜出之文件、檔案」。

八月卅一日總統府公文強調,總統府有收回管理檔案之權,要求扁辦「文到之日三日內惠復」,但扁辦遲遲沒有回復,迫使府方採取法律行動。

儘管陳水扁兩年來一直否認帶走機密文件,馬蕭辦公室卻指控「民進黨八年執政,只 交付七百多件,且不含總統檔案」;扁辦這次提及有二十箱文件,也證實當初並未完全交接完成。

國民黨立委邱毅曾公開指控,被阿扁「A走」至少四百四十九件機密檔案,其中有屬於「極機密」等級,應該不只有廿箱。此外,特偵組偵辦扁案曾扣押大批資料文件,裡面更曾發現不少國防、外交等機密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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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否認藏公文 府告公務侵占罪
2010/09/11 06:54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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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0.09.11 02:52 am 
 
總統府指前總統陳水扁私藏廿箱文件檔案不還,揚言提告,陳水扁昨天寫信給總統府否認此事,並指扁辦「用語不當」。由於陳水扁和扁辦說法矛盾,總統府昨天邀請法律專家開會商討,決定以違反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公務侵占罪,傍晚函請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偵辦。

這也是總統府首度依刑法公務侵占罪嫌,函送調查前元首私藏公物。據了解,總統府昨天下午接獲陳水扁的信件,這封信長達兩頁,指名寄給總統府秘書長廖了以,陳水扁在信中向府方表示,扁辦在公文中所稱「從總統府攜出文件檔案」,純屬「用語不當」。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總統府昨天下午接獲陳水扁的信件後,隨即召集律師與相關部門開會研商,認為陳水扁的說法與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的說法矛盾,因事涉國家文件檔案保全問題,究竟應採信何者,宜由司法機關進一步查明,所以決定函請檢察單位偵辦。

羅智強表示,扁辦日前告知,該辦公室有從總統府攜出封存的文件檔案約廿箱。府方接獲其通知後,曾連繫並兩度行文請扁辦將屬於總統府的公文書返還,扁辦卻以「需待陳前總統被釋放後才能處理」為由拒絕返還。

羅智強說,此案導源於扁辦主動發文,白紙黑字寫明扁辦留有陳前總統攜出的文件檔案,事關國家文件檔案保存,總統府必須依法辦理,如涉有刑責則應函送檢察機關偵辦。他指出,扁辦主動拋出此一問題,「其中有何政治動機,應由陳前總統辦公室對社會說明」,總統府依法辦理,並無任何政治考量。

黨政人士質疑,扁辦主動拋出其擁有總統府文件檔案,之後又由陳水扁本人來信否認,表示扁辦「用語不當」,言詞反覆顯示陳前總統顯有政治操作目的,「是否為了炒作受害者悲情,為其子陳致中競選造勢,也非不可能」。

黨政人士認為,「鑒諸陳水扁的信用紀錄,扁辦說法反而較為可信」,廿箱資料究竟為何,扁會不會指示辦公室掉包偷換不相干的文件,並進行媒體操作,此一可能性也無法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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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扁辦千餘機密文件 將對扁究責
2010/09/10 15:10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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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0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針對扁辦指稱,特偵組去年赴扁辦,僅帶走十多張紙,今年六月特偵組發文給扁辦,指機密資料已審閱完畢,沒有查扣必要,「請扁辦自行處理」。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昨天嚴正否認。表示自扁辦共查扣四十四箱、一千三百多件文件,大部分屬於機密,檢方近日將赴台北看守所就訊扁,追查他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刑責。

     陳宏達說,特偵組於九十七年九月廿五日搜索扁辦時,查扣四十四箱資料,目前已接近完成鑑定。至於特偵組行文扁辦,是指目前全案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偵辦中,檢方要求扁辦對於機密資料「依法處理」,但扁辦卻對內容斷章取義。

     據指出,特偵組查扣的一千餘件機密文件,經總統府、國安局等單位鑑定後,部分文件標示「機密」、「極機密」字樣。當中除有大批總統府機密文件、公文外,另有六箱國安局自九十二年至九十六年情資,以及上呈陳水扁的「國安日報」等機密情資公文。

     由於查扣機密文件資料繁雜,範圍極廣,且牽涉許多行政機關業務,因此特偵組請求總統府協助鑑定。

     特偵組近日陸續收到各單位的鑑定,大部分鑑定結果都屬於國家機密,因此陳水扁可能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的「刺探、收集國家機密罪」,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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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卸任帶走機密 政經軍情皆有
2010/09/10 07:39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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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9日電】 2010.09.09 07:44 pm 
 
總統府昨天表示,若前總統陳水扁不歸還卸任時從府內攜出的20箱檔案,不排除提告。而特偵組前年偵辦扁案時,已在扁辦查扣44箱文件的相關鑑定即將出爐,若鑑定屬機密,將再訴究。

特偵組於民國97年9月25日搜索陳水扁辦公室時,查扣44箱、1300餘件資料,當中有大批總統府內敏感文件、公文,另有6箱國安局自92年至96年間情資,以及上呈陳水扁的「國安日報」等情資。

其餘相關資料,則包括來自行政院、外交部、經濟部、國防部、中央銀行、調查局、警政署等單位。部分文件上標示「機密」、「極機密」字樣,也有數量不少的調查局偵訊筆錄。

由於查扣文件資料繁雜,範圍極廣,且牽涉許多行政機關業務,特偵組事後已送請總統府等相關單位協助鑑定,最後由總統府出面組成專案小組,統合各行政機關鑑定,鑑定時間將近2年,國家機密保護法實施後,罕見大規模的機密鑑定工作。

檢方人士指出,部分文件雖無標示機密字樣,但內容若涉及國家機密,特偵組也會函請各單位鑑定後補正國家機密核定程序。

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近日已陸續收到鑑定報告,若經確認為機密,陳水扁可能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4條的「刺探、收集國家機密罪」,即便總統府未就所謂20箱資料提告,特偵組也會依法追究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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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攜出公文 總統府最快下周移送
2010/09/10 07:37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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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9.10 03:23 am 
 
陳水扁卸任總統時帶走大批公文,特偵組前年搜索查扣一千三百多件,陸續確認機密等級,近日會傳喚相關人士說明當初遞交公文過程,不排除到台北看守所就訊陳水扁。

總統府初步研究,認為陳水扁將任內公文帶出總統府,在他卸任時即涉刑法「公務侵占罪」。據透露,總統府只會移送陳水扁,扁辦人員不在被移送偵辦之列。

由於扁辦表示,陳水扁會寫信向總統府說明公文問題,總統府將等確認扁態度後,決定下一步作為,最快下周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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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拒還檔案 將親自回府公文
2010/09/09 07:18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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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政忠、陳洛薇/台北報導】 2010.09.09 03:32 am 
 
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前,從總統府攜出廿箱公文檔案,總統府指數快本周五提告,但陳水扁仍無歸還檔案的打算。據轉述,陳水扁強調,他卸任時從總統府帶出的廿多箱資料,都是他八年總統任內的個人行程和照片,「跟機密無關」;本周陳水扁將以個人名義,親自回文總統府。

扁辦昨將相關公文資料和媒體報導提供給扁,扁透過律師表示,他將正式發文總統府,待總統府回文。陳水扁親自操刀後,總統府和扁辦「公文大戰」,還有延長加賽。

對於總統府打算提告,扁辦主任陳淞山說,「要告就給他告」,扁辦無法影響總統府,他一切都聽扁的。

自由時報昨天報導,陳淞山表示,「這些檔案文件,有些是與外國駐外使館的往返公文或傳真,部分屬於機密資料,但有些不是機密,可能屬於部長人事等政務資料」。

陳淞山談話,顯示他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的嫌疑,陳淞山昨天回應,「我都是聽人家在傳,這些都是二手傳播聽到的」,如果因此被告,「我被關就被關,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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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扁馬會外賽 還有好戲看
2010/09/08 05:24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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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林政忠、李明賢】 2010.09.08 03:22 am 
 
為了前總統陳水扁的檔案管轄權,總統府和扁辦「仙拚仙」,雙方鬥法也鬥智,兩個多月的公文攻防,扁辦最後祭出大絕招:「要求解除羈押陳水扁」,惹毛了總統府,要對扁辦提告。前後任總統隔空角力,猶如一場「扁馬會外賽」。

陳水扁將原本應交接給馬政府的廿多箱檔案、文件「偷渡出境」,馬英九總統上任兩年多,雖然黨政軍大權在握,但碰到陳水扁相應不理,還是要不回檔案。

搶在立法院修正卸任總統禮遇條例前,扁辦六月廿二日主動發文,正本給特偵組、副本給總統府,表明因扁辦七月廿日即將搬遷,陳水扁卸任時攜帶總統府內相關文件、檔案(約廿多箱資料)該如何處理?

扁辦在公文末段還提醒特偵組和總統府:「恐涉貴單位權責,請貴單位盡早與本辦公室聯繫,商討為宜」。

扁辦在七月九日先收到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署名的回文,強調對於扁辦未查扣部分的資料,「並未有諭知保管之命令」。

距扁辦第一次發文將近兩個月,總統府八月十六日的公文引用「檔案法第十三條」規定,陳水扁攜帶總統府檔案至扁辦「於法不符」,依法若屬總統府之文件、檔案,「應即歸還本府」。扁辦六月發的公文,隱約還有透露歸還檔案之意,但八月收到總統府的強硬措辭,扁辦也改了態度,八月廿四日扁辦簡短回文:「需等陳前總統解除羈押親自處理」。八天後,總統府下「最後通牒」,「扁馬會外賽」的結局,還有好戲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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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檔案/交接700件…黨產卷宗剩外殼
2010/09/08 05:22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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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 2010.09.08 03:22 am 
 
陳水扁辦公室的文件如何歸還,凸顯政黨輪替交接問題。時任政權交接小組召集人詹春柏回憶,當時交接都是依二局編列檔案清查,「倘若有些檔案沒有文號,根本無從查起」。

二○○八年總統選舉結束,總統府在五二○前將檔案交接給馬蕭辦公室,結果五長交接檔案僅七百多件,時任交接小組成員賴素如也證實,「(陳水扁)總統辦公室交接的文件很少」,但是否攜走機密文件?她無從置評。

詹春柏表示,民進黨八年執政的文件檔案,並未逐一登錄編號,「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直接進入總統辦公室交付文件(例如洗錢情資等),哪有資料可查?」

詹春柏無奈表示,民進黨執政時,許多文件都沒有登記文號,無案可查,交接過程倘若未獲主動告知,根本無從查起,「(政權交接)根本就是憑良心辦事」。

二○○八年總統才剛選完,即傳出陳水扁辦公室大量影印資料,甚至添購碎紙機銷毀文件,總統府政風處長謝建財曾在立院證實,扁的確曾要求總統府第一局拷貝機密資料,但政風處提醒此舉有觸法疑慮。

對於陳水扁離任並帶走大量機密文件,詹春柏說,「這很有可能」。

除交接不清的重大問題外,政黨輪替後,國安會更曾在內部發現扁政府時期清查國民黨黨產的機密卷宗,但「黨產專案」卷宗只剩外殼,夾內空空如也,黨產資料宛如人間蒸發。

知情人士提到,政黨輪替之初,府內清查檔案發現不少問題,包括國安會延續性專案中有幾年資料不見,例如某公文九十三、九十四年付之闕如,九十五年又忽然冒出;其次,是公文中提到的文件消失,例如甲公文內明確提到乙案,但乙案就是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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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來告」扁辦主任 只聽陳水扁的
2010/09/08 05:19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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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0.09.08 03:22 am  
 
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昨天出示與總統府之間的往返公文表示,總統府要告就告,但他必須聽陳水扁的指示。
記者陳再興/攝影

總統府打算提告,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昨天表示,「要提告就提告」,法律是一回事,但他必須遵照陳水扁的意思;扁幕僚本周將赴北所當面請示,再由陳水扁下達最後指令。

陳淞山透露,扁辦沒有錢請保全廿四小時保管,廿幾箱的檔案、文件,全鎖在三、四坪的「安全小房間」,不在扁辦裡,「我也怕被偷,希望小偷不要來扁辦!」

府方要求依法收回卸任總統檔案,陳淞山說,總統府八月卅一日公文要求「文到三日內回復」,但時間太短促,扁辦根本來不及處理,還需要跟律師研究,並詢問陳水扁意見。

他透露,扁辦當初要搬家,六月廿二日行文告知特偵組和總統府,「並不是要歸還檔案的意思」,特偵組七月八日也回文告知扁辦可「逕行依法處理」,他以為事情總算可以了結,沒想到特偵組和總統府竟然沒有溝通好,「我也感到很訝異」。

陳淞山說,陳水扁目前還不知道總統府要求返還檔案,幕僚本周會親自請示扁的意見。

至於歸還檔案的附帶條件為何包括「解除羈押陳水扁」?陳淞山解釋,廿幾箱的檔案、公文,特偵組當初只查扣約百分之一,剩下資料,扁辦根本沒人敢打開來看,只有等陳水扁解除羈押後,才有權親自開封。

對於藍營質疑扁辦「出怪招」,陳淞山不以為然地說,如果要出怪招,就不必花三個多月公文往返,當初直接搬回扁辦現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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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文寫回憶錄? 陸以正:扁時代人才幹得出
2010/09/08 05:1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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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2010.09.08 03:22 am  
 
駐瑞士前代表王世榕因在書中洩露公文機密,遭外交部移送檢調偵辦。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總統陳水扁卸任時帶走大量機密文件,總統府決依法追討。其實過去曾有國安官員卸任時,將經手公文「影印」保存;依二○○三年二月六日公布實施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凡私藏密件公文,無論正本或影本、用途為何,均屬違法。但部分卸任政府官員,在此法公布前影印或私藏公文,就因此不在追訴範圍中。

前駐瑞士代表王世榕去年出版回憶錄「直言」,披露許多外交部與駐瑞士代表處往來的機密電報,甚至還在電文前標註「全文一字不易刊登」,被外交部認定為洩密,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中。

據了解,外交部曾全面清查駐瑞士代表處和歐洲司、電務處等相關單位,確定王世榕交接時,公文正本清點移交並無短少,因此懷疑王世榕可能將公文「影印」保存私藏。

其實外交官退休後出版回憶錄的不少,包括監察院前院長錢復、前駐南非大使陸以正等,但遭外交部指控洩密的,王世榕是第一個。陸以正說,撰寫回憶錄憑的就是印象,「親身經歷過當然難以忘記」,或參考隨手筆記、日記等,絕不能將經手公文帶走或是影印保存,「這只有阿扁時代的人才幹得出來」。

扁政府時期擔任駐美大使的程建人,目前正撰寫回憶錄。他強調,靠的是記憶和隨身筆記,「絕對沒有帶回公文,也沒有存檔」。

程建人說,很多重要大事「不會寫在公文上」,所以也不需大費周章保存;若筆記有疏漏之處,他就向外交部申請查卷,只要不具機敏性,按規定辦理就可看到。

國防部三年前曾發生參謀總長辦公室將機密文件軋碎後,拿到民間變賣,遭媒體買回拼湊成完整公文;當時還引發美國在台協會(AIT)高度關切,深怕台美情報交換因此曝光。

軍方出版回憶錄的卸任官員極少。行政院前院長郝柏村曾將日記整理成「八年參謀總長日記」,之後陸續有上將受訪出版口述歷史,都不涉洩密。

唯二的軍情局前副處長龐大為和國安局前副處長蕭台福,都因出版回憶錄,遭法院認定書中以全文照錄或稍作修改方式公布機密資料,雙雙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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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寫回憶錄用」 扁帶200箱 數十箱涉密
2010/09/08 05:13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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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9.08 03:22 am 
 
特偵組前年搜索扁辦,發現陳水扁卸任總統後,帶走近兩百箱公文資料,查扣其中數十箱疑涉犯罪及國防、外交等機密文件,調查是否涉洩密、隱匿公文以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特偵組曾針對此問題訊問陳水扁,扁強調帶走的文件是他在總統任內有權持有者,且當初他當上總統時,前總統李登輝也沒有移交資料給他。陳水扁並表示,帶走相關資料是為將來寫回憶錄之用。

至於留在扁辦的其他公文,最高檢察署已回函總統府,請總統府自行認定是否違反公務員移交條例、檔案法等規定。據指出,依檔案法規定,公務員離職時如未依法移交公文,可處兩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罰金。

特偵組前年偵辦扁案時,曾兩度搜索扁辦。前年九月廿五日第二度搜索時,過濾扁辦裡近兩百箱的公文、資料,發現其中包括不少軍購武器等國防、外交機密文件,上面都標示機密、極機密。

檢方當時擔心這些涉及國家重大安全的機密文件,萬一被卸任公務員帶走後外流,不管是透露、甚至交付給其他國家,都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危險,且有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規定,因此查扣相關文件。

扁辦裡的公文,還有當初檢調單位偵辦國安密帳案,相關人士在調查局製作的筆錄,以及檢調追查扁家弊案發函給相關單位的公文傳真等資料,都被檢方認為可能洩及洩密等違法情事,一併帶回特偵組分案調查。

為確認這些機密文件的核定流程,特偵組曾請總統府政風處邀集國安會、國安局、國防部、外交部等相關單位,逐一檢視查扣的公文。據了解,由於資料相當多,目前尚未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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