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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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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卸任帶走…20箱公文要不回 府擬告扁辦
2010/09/08 05:05 瀏覽6,341|回應40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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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明賢、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0.09.08 04:55 am  
 
前總統陳水扁(左)卸任時帶走約廿箱文件,馬英九總統(右)一直沒看過這些資料。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二○○八年二次政黨輪替時,總統陳水扁卸任時,一併帶走大量機密文件,陳水扁辦公室日前行文總統府,表示願返還二十箱文件,但開出「阿扁釋放後親自處理」的條件;府方要求扁辦依法返還,扁辦不理,總統府考慮提告。

這場總統府與扁辦的「公文大戰」,府方不排除訴諸法律,但是扁辦主任陳淞山仍然態度強硬表示,府方要告就告,「我必須以陳前總統的意思為意思」。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由於事涉國家文件檔案保全,府方已邀請法律專家開會商討,原則就是依法辦理;但據了解,府方這兩天將決定最後處置方案,不排除提告。

黨政人士解釋,即使正副總統交接條例尚未完成立法,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只要這二十箱文件內「有一分屬機密件」,包括陳水扁、扁辦幕僚,都有觸法之虞,「絕對躲不掉」。

立法院八月中旬修法取消陳水扁禮遇金,扁辦早在六月廿二日就率先出招,發文特偵組,表示扁辦七月廿日將搬遷,詢問陳水扁卸任時攜帶總統府內的文件、檔案應如何處理?

總統府八月十六日去文扁辦,強調依「檔案法」規定,文件、檔案留置扁辦於法不符,「建請盡速釐清」;扁辦八月廿四日回文,表示不知檔案內容為何,同時更附帶但書,「需等陳前總統解除羈押親自處理所攜出之文件、檔案」。

八月卅一日總統府公文強調,總統府有收回管理檔案之權,要求扁辦「文到之日三日內惠復」,但扁辦遲遲沒有回復,迫使府方採取法律行動。

儘管陳水扁兩年來一直否認帶走機密文件,馬蕭辦公室卻指控「民進黨八年執政,只 交付七百多件,且不含總統檔案」;扁辦這次提及有二十箱文件,也證實當初並未完全交接完成。

國民黨立委邱毅曾公開指控,被阿扁「A走」至少四百四十九件機密檔案,其中有屬於「極機密」等級,應該不只有廿箱。此外,特偵組偵辦扁案曾扣押大批資料文件,裡面更曾發現不少國防、外交等機密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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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辦:合法持有公文 沒規定要繳回
2012/05/22 07:14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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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驛淵、楊濡嘉/台北—高雄連線報導】 2012.05.22 03:11 am  
 
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前將一萬七千多件公文帶走,分門別類裝箱,甚至有系統的蒐集李登輝、連戰、宋楚瑜、馬英九等政敵的不利情資,被特偵組以侵占公物等三罪起訴。
記者曾學仁/攝影

前總統陳水扁遭起訴,扁辦昨天發表五點聲明指特偵組已淪為「扁偵組」與「政治打手」,「早該掃進歷史垃圾堆」,並引述條文強調陳前總統不論在任或卸任,都是「合法持有公文書」。

聲明指出,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七條規定,特偵組在扁辦查扣的公文、文書,都是扁在總統任內合法取得、持有,且法律也無明文規定卸任後必須繳回,另被查扣的文件是否仍在保密期限內、保密等級為何也尚有爭議。

聲明指出,依我國「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卸任總統辦公室也是「公務機關」,可合法持有卸任總統在任內合法持有的公文書。

聲明也指出,涉及新瑞都案、國安密帳案等情資的公文,真偽程度尚須查明;特偵組「誣指」陳前總統故意蒐集政治人物不利資料,也「捏造」陳前總統為爆料自保而侵占公文,是「居心可鄙、手法可議」。

扁辦質疑,特偵組在五二○隔天起訴扁,「有轉移馬政府施政滿意度低迷的焦點之嫌」。民進黨發言人林右昌表示,特偵組選在五二○後起訴,有政治操作考量。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潘孟安說,這是欲加之罪,司法太荒謬了。

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昨天也透過扁辦發表聲明說,國家機密保護法賦予總統有權核定所謂的「絕對機密」,且我國法律未明文規定,國家元首卸任後必須繳回此類公文、文書,而且特偵組查扣的文件,是否仍在保密期限內、保密等級為何,都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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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蒐集李.連.宋「黑資料」 扁再加一罪!
2012/05/22 07:10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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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2.05.21 04:39 pm
 
左: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上午在記者會拿出起訴書共3大冊。右:陳水扁上午被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罪將起訴,特偵組並公布阿扁幕僚當初將原始文件分類、整理的原樣,該等紙箱外並標示箱內文件內容,因此,特偵組認定扁不可能不知情。
左:記者曾學仁/攝影。右:照片/特偵組提供

前總統陳水扁涉嫌在總統任內侵占含機密檔案在內的公文1萬7357件,被告發偵辦,特偵組上午依侵占公務上持有物品罪、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罪將陳水扁起訴,如罪名確定,刑期併入扁正坐監服刑的刑度。

陳水扁這份起訴書分為三大冊,共1221頁,字數多達120 萬1275字,創下司法紀錄。特偵組同時認定,扁侵占公文有兩個目的,一是要撰寫回憶錄,另一個是他要蒐集前總統李登輝、前副總統連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等人的「黑資料」。

扁涉及侵占隱匿的1萬7357件公文中,特偵組協請33個部會會勘43天,認定扁侵占或隱匿一般機密公文的比例為64%,與國家機密有關的則為20%,有3419件。扁在16次接受偵訊時,均矢口否認涉案,稱是部屬處理公文,與他無干,但不被檢方採信。

特偵組引用的3個法條中,以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刑度最重,最高可判5年徒刑,再因扁是公務員加重二分之一刑度,因此,扁最高將被判處7年6月,這是特偵組2008年扁卸任後連續就國務機要費、龍潭、二次金改等弊案之後,又一次起訴扁。

特偵組在量刑意見中指出,扁是國家最高領導人,侵占隱匿公文數量龐大,對國家安全及國防、外交危害至鉅,且犯後卸責,諉過給幕僚,原應求處重刑,但因扁卸任即身陷囹圄,資料並未外洩,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

陳水扁涉侵占公文等案,是於99年9月經總統府秘書長廖了以告發,特偵組三度搜索扁辦查扣共102箱證物,對於起訴時機是在520馬總統第二任就職後,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強調,起訴的時間點無關馬總統就職,扣案的公務文書及國家機密應於結案後發還「被害人」即中華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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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北監就訊 扁感冒不適
2012/02/21 21:35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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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1日電】 2012.02.21 07:44 pm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嫌侵占機密公文案,檢察官今天赴台北監獄就訊服刑中的陳水扁,提示機密文件要求他說明;但因扁感冒不舒服、扁桃腺發炎,查案進度有限。

特偵組表示,陳水扁於14日首度為該案從台北監獄被提訊到特偵組,檢察官逐一提示被核定為國家機密的文件,要求他說明;陳水扁在庭訊期間表示胃不舒服後,還押監獄。

檢察官16日前往監獄了解扁的身體狀況,評估在監獄開庭可能性後,今天上午帶著大批國家機密文件,前往台北監獄就訊陳水扁,請他說明。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檢察官於上午9時30分召開臨時偵查庭,提訊陳水扁;扁在律師陪同下,只答辯少部分提示的文件,並於訊問期間表示「感冒不舒服、扁桃腺發炎。」中午12時訊問結束,檢方將擇期再就訊。

陳宏達表示,當初查扣的大批國家機密文件全都存放在「專門庫房」,為了安全起見,未將文件留置台北監獄,所以今天是由檢察官乘坐一車、文件放置一車的方式,到台北監獄就訊;訊問結束後,文件也隨車北上並歸位「專門庫房」。

特偵組於民國97年起陸續查扣陳水扁共計102箱文件,當中有大批總統府內敏感文件、公文,經與總統府、外交部、國防部等相關單位協助鑑定、並進行核對後,清理出涉及國家機密的文件共計1萬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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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將究辦扁及綠高官
2011/03/30 18:5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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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未歸檔件數:14130件。(鄧惠恩攝/本報資料照片)

前副總統呂秀蓮未歸檔件數:3400件。(陳信翰攝/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總統初選參選人、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未歸檔件數:1493件。(陳信翰攝/本報資料照片)

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未歸檔件數:3267件。(許正宏攝/本報資料照片)

前行政院長游錫?未歸檔件數:2202件。(王遠茂攝/本報資料照片)
 
     特偵組曾經針對扁辦、扁在北所舍房發動三波搜索行動,總計查扣一百零二箱,超過一千五百件機密文件。這大批文件,檢方懷疑是扁卸任後所攜出,是否即為總統府查出佚失的公文,尚待確認。

     特偵組目前仍在逐一調查這一千多件文件的核定流程,俟確認機密等級後,再依法追究陳水扁與多名前朝高官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刑責。若調查證明屬於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的機密,將構成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卅四條的「刺探、收集國家機密罪」,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據了解,目前因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被特偵組列為被告、涉嫌人的前朝高官,除了陳水扁外,還有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國防部副部長蔡明憲等多人。

     另前外交部長陳唐山,也因住處被特偵組搜索時發現一批疑似機密文件,特偵組正請相關單位協助鑑定中。若證明內容確是機密文件,將依法追究陳唐山刑責。

     九十七年九月廿五日,特偵組偵辦扁案,搜索扁辦、陳水扁寶徠住處、邱義仁及陳唐山等人住處等廿餘處地點,其中檢調在扁辦查扣四十四箱機密文件。

     去年九月,總統府發現有廿餘箱公文去向不明,向特偵組告發扁涉嫌侵占公文,特偵組在九月十五日,再度搜索新、舊扁辦,再查扣五十八箱機密文件。

     去年十月,特偵組接獲線報,懷疑當年羈押在北所的扁,涉嫌將機密資料藏放在舍房內,因此再向法院聲請搜索票,針對扁在北所的一點八六坪舍房,執行第三度搜索,查扣五件可疑文件。

     特偵組第一次查扣的四十四箱文件中,共有四百廿九件機密文件、第二次查扣的五十八箱文件中,則有一千一百卅六件機密文件,總計兩次一百零二箱文件中,共有一千五百六十五件機密文件,由於資料數量相當龐大,還特別挪用一間大型會議室暫時存放。

     據了解,這大批機密文件的等級包括「機密」、「極機密」,除了有大批總統府機密文件、公文外,另有國安局自九十二年至九十六年間情資,以及上呈扁的「國安日報」等機密情資公文。

     特偵組為求慎重,並審慎確認這一千五百餘件機密文件的內容與機密等級,是否屬於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的國家機密,指示承辦檢察官黃裕峰,逐一回溯調查一千五百餘件機密文件當時核定機密的流程,因此相當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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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攜1565機密文件出府
2010/10/14 07:09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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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0.10.13 03:18 pm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侵占公文案,統計陳水扁2008年卸任總統前,共攜帶1565件機密文件出府,含大量的國家機密。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上午表示,「機密外洩嚴重影響台灣未來的命運、前途」,將從嚴查辦扁的刑責。

陳宏達說,被攜出的公文無論在質、量上均相當可觀,有消息指出,扁對與中國、美國有關的機密最感興趣,相關資料為蒐集的最大宗,陳宏達拒絕說明文件內容,強調「任何1 紙機密文件被洩漏,都嚴重影響台灣的安全,何況,外洩的數量如此之多!」

特偵組97年間兩度搜索扁辦,查扣44箱公務資料,經發函向總統府、國家安全局、國防部及外交部等機關函查,回函確認所啟封的1631件文件中,有429件公文至少屬於被核定為機密等級以上的資料,國家機密即佔了355件。

特偵組上月15日再度搜索扁辦,查扣58箱公文紙箱,歷經4 天啟封之後,再度查出其中只有688件屬於一般公文資料,但有1136件資料屬於機密、極機密、絕對機密等級應秘密的公文,也包含與國家機密有關、受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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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杜絕總統府文件外流
2010/10/13 12:11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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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3 中國時報 【薛理桂/政治大學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教授】

     昨日,檢調單位會同陳水扁前總統開箱檢驗,果不其然,居然從扣押的五十八箱總統府公文與文件中,發現有高達一一三六件機密公文與非機密公文六八八件被陳前總統攜出。可見,如不盡速制訂《總統、副總統文件管理辦法》,此種現象只有繼續惡性循環下去。

     上述辦法中,筆者建議應界定於總統、副總統因公務所產生的文件,文件的類型將不限於紙張型式,各種媒體都應涵蓋在內。以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為例,在其卸任後,竟有高達數百萬封在其任內有關的電子郵件,也都涵蓋在總統文件範圍內。此外,須明訂主管機關,目前在總統府之下已設有國史館,且於本月十日剛開幕的總統、副總統文物館,但該館以典藏與總統、副總統有關文物為主,並未包括總統、副總統因公務產生的文件或檔案在內。

     依據現有《檔案法》的規定,凡是中央及地方機關所產生的檔案,都在此法的規範內。《檔案法》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之下的研考會。總統府所產生的公文與檔案理應也受《檔案法》約束,但前幾任總統的相關文件與檔案都已在國史館典藏,行政院研考會是否能夠超越行政層級,向總統府要求將總統、副總統所產生的檔案往研考會所屬的檔案管理局移轉?這是目前國內遇到的困境。

     如果依目前的現況將很難處理卸任總統、副總統的文件與檔案管理,也因而筆者建議須經由立法的程序,制訂相關的法律,以徹底解決卸任總統、副總統的文件與檔案管理。否則如果再因循下去,難保下次不會遇到卸任總統或副總統文件外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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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評-檔案法有用嗎?
2010/10/13 11:1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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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3 中國時報 【本報訊】

     特偵組經過連續四天啟封,從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查扣五十八箱公文,其中包括一千一百卅六件機密公文,六百八十八件非機密公文,難以想像陳水扁卸任前,到底是什麼心態,讓他和幕僚可以如此光明正大的把公文搬走?

     陳水扁擔任過市議員、立委,爆料是他的問政特長,這個長才,在他當選總統之後,並未收斂,甚至發揚光大。第一任第一年,他就出版《世紀首航》,透露國安機密,當時,無人以為意,總統要爆國家機密之料,媒體樂得配合宣傳,總統不把機密當回事,誰還需要當回事?

     不過,再怎麼爆料,就是沒人想到,陳水扁會大剌剌的把公文帶走,一帶就是五十八箱,若非特偵組前往搜索查扣,陳水扁和其幕僚肯定沒人想到,這些公文應該繳回政府列檔。

     最誇張的是,除總統府公文之外,甚至包括國安局、調查局、軍情局、國防部、外交部等機關的機密文件,若非特偵組查扣,這些單位竟也悶不吭聲兩年,不加追討。

     陳水扁抗議特偵組非法濫權,完全沒想過自己違法在前,身為國家領導人,完全無視國家法治,這些他扛走的公文,不是私人日記,而是中華民國的國家資產,而非他個人資產。最離譜的是,《國家檔案法》還是他任內立法三讀通過的,如果每任總統都私下搬走公文,要《檔案法》何用?國家機密都能拿來賣書賺錢,還有什麼不能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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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扁牢房違法?特偵:法院同意
2010/10/12 21:44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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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2 新聞速報 【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今天轉述前總統陳水扁的牢房遭搜索一事,陳水扁說,檢察官的搜索票連房號都搞錯,還說搜索行動是「上級交代」;扁認為有行政力量介入,是違法搜索。

     對此,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表示,檢察官日前掌握陳水扁舍房藏有公文情資,經法院同意核發搜索票,在扁舍查扣相關資料,將鑑定當中是否涉及機密。至於其他人士情緒性的發言,特偵組不願回應。

     高志鵬、前立委陳昭南上午到台北看守所探視陳水扁,高志鵬轉述陳水扁對11日晚間特偵組檢察官到北所搜索牢房的看法,陳水扁認為這是違法搜索,好氣又好笑。

     陳水扁說,特偵組出示的搜索票連房號都搞錯,且10幾個人擠在1.86坪的牢房將近 2小時;他詢問檢察官為何要搜索?檢察官稱是「上級交代」,顯示搜索行動有行政力量介入。

     陳水扁表示,他進到台北看守所,所有東西都要經過安檢,牢房也有多支監視器24小時監視,如果真在牢房內搜到東西,「看守所的所長就要進到看守所」。

     陳水扁說,與檢察官對談過程中,檢察官說因為有人檢舉他在牢房內藏有機密文件,並指最近要出書,內容將觸及國防外交機密。扁解釋,即將出版「1.86坪的總統府」是過去文章集結,根本沒有機密。

     陳水扁表示,特偵組帶走的東西都不涉及機密,內容包括從網站上搜集民國95年到96年的台美外交大事記、美國已公布的中國軍力調查報告、當年宣布中止國統會運作的聲明英文版等。9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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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餘機密公文 扁辦搜出
2010/10/12 06:5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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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12 02:58 am 
 
特偵組昨天在台北看守所完成在扁辦查扣的五十八箱資料啟封,總計有一千一百卅六件機密公文,還有六百八十八件非機密公文,特偵組將追查陳水扁卸任總統後,將公文攜出總統府外,是否涉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及侵占公物等罪嫌。

特偵組兩年多前偵辦扁家海外洗錢案,曾在扁辦搜索時查扣四十四箱、三百多件機密公文,多數屬於國防、外交等重大國家極機密公文,當時特偵組認為陳水扁可能涉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不料,扁辦今年六月間發函總統府,表示還有約廿箱公文;總統府雖希望扁辦自動歸還,後因扁辦表示物品是陳水扁所有,除非陳水扁同意才能歸還,總統府後來才依侵占公物罪嫌移送最高檢察署偵辦。

特偵組上個月收到公文後,隨即向法院聲請搜索扁辦,在已人去樓空的台北市館前路上舊扁辦裡面,查扣到五十八箱資料,因陳水扁堅持要本人參與啟封程序,特偵組自上周三起,將查扣的資料載往台北看守所進行啟封,經過四天過濾而發現上千件機密公文。

對於機密公文為何未歸檔、被帶出總統府等原因,還被放置在無人看管的辦公室裡,檢方近期內將展開後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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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出手 註銷扁核定的機密案
2010/10/07 07:4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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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0.10.06 03:02 pm 
 
特偵組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追究陳水扁私帶公文的刑責,扁未來在訴訟防禦上,必然搬出總統特權辯白,是否為國家機密,不是隨便說了算,陳水扁陷入國務費案時,即曾以費用支出為絕對機密干擾司法,但被馬總統註銷,讓案情急轉直下。

國家機密保護法指的機密包括「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三等級,「絕對機密」的核定權是現任總統的專屬權力,「極機密」的核定權屬院長或院長授權之人,「機密」的核定權則在部會首長,有核定權者,即是有權解密者。

國家機密的認定有客觀條件,必須製作公文,機密文件的內容,則必須與國家安全或國家利益有關,該法第32條罰則,「洩漏或交付經依本法核定之國家機密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依法,如特偵組查出確有國家機密文件在扣案的58箱公文紙箱中出現,無論陳水扁是故意犯或是過失犯,未來可能都要面對刑責。

特偵組97年重啟國務機要費案偵查,陳水扁主張費用支應如「南線專案」等多個機密外交案,是絕對機密,藉以干擾貪汙案的偵查,一度讓特偵組進退維谷,幾經波折,扁所謂的機密外交經馬總統註銷,案情才急轉直下,馬總統解密的法源,也是來自於國家機密保護法的授權。

除了國家機密保護法外,刑法第132條第1項對「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機密」也有洩密的法律適用,觸法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台北市新生高弊案中出現的台北市政府政風處筆錄外洩事件,綠營議員言之鑿鑿指有人洩密,如要科以刑責,還需靠檢察官依個案情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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