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10.08.20 03:29 am
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通過總統府組織法修正案,未來總統可遴聘資政卅人、國策顧問九十人,全部為無給職;總統府增設法規委員會,辦理法制業務。
這項法案在委員會初審時,曾通過未來總統府因應業務需要,得設各種委員會,適時提供諮詢與建議,協助總統決定國家大政方針;但民進黨團強烈反對,質疑馬政府為了「促統」,藉此項修法讓「國家統一委員會」復活。國民黨團也不再堅持,昨天由民進黨團復議後,刪除該條文。
現行法規定,總統得遴選資政、國策顧問,聘期不得超過總統任期,有給職、無給職資政各不得超過十五人;國策顧問有給職者不得超過卅人,無給職者不得超過六十人。但有給職資政、國策顧問,長期被詬病有酬庸之虞,此次修法全改為無給職,並訂人數上限。
事實上,修法之前,總統府去年起遴聘的資政和國策顧問,已均為無給職。
總統府擬增設各種委員會由來,是總統府前祕書長詹春柏去年四月間備詢指出,依憲法,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但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當國家社會面臨重大問題造成挑戰,人民不會願意見到總統退居「第二線」,總統必須擔起責任,可設立各種委員會集思廣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