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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農村有難,八方來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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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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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fen22179

【聯合報╱梁玉芳】 2010.07.17 03:00 am
  
在總統大選前馬不停蹄到農村long stay的馬英九,若是真的把腳踏土地、胼手胝足的農民放在心上,那麼,對今夜的「台灣人民挺農村717凱道守夜行動」,馬英九應以行動證明他對農民的感情不是「搏假的」,下令停止粗暴徵收農地,修改「土地徵收條例」惡法。

如果當年隨著老農黎明即起、牽牛到水田耕作,果真是在體會「作食人」對土地的依賴,那麼他除接待投書建言的小學生外,也不妨到凱道握握老農粗裂的雙手,想想這個問題:為何台灣土地上最老實的一群人,會穿著「人皮鞋」,走到總統府前抗議,他們真是「被人利用」嗎?

若馬總統有空看看網路上「大埔阿公阿嬤的話」短片,老農對一剷剷搗壞稻子的怪手哀求「留一點點給我吃啊」,阿公對拜了一輩子的土地公說:「你若真正沒法度救田,就講一聲,我也不再求你。」擲筊,土地公面對惡法,「伊沒法度囉」,阿公不再拜拜。那是多大的絕望與背棄。

不靠神,就靠人吧!若馬英九願看看凱道的實況,他會明白:挺農民的,憂慮農村的,絕對不只是「一小撮」。兩三年來,從竹東二重埔、苗栗大埔、後龍灣寶、二林相思寮等,目睹政府不斷以徵收手段、侵害農村的事件,因而自發挺身而出「為農村出代誌」串連的各地民眾,將是一大群人。

許多學者將與老農併肩抗爭,在他們看來,徵收良田是獨厚工業與財團的「新圈地運動」,「土地徵收條例」是違憲惡法。

和農民一樣「視土地為生命」的原住民也會北上聲援,八八水災後,他們同樣流離失所。

還會有許多來自下港的台北新移民,為了曾經餵養我們的土地,今夜會伴著農民站到凱道上long st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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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四戶:不要賠錢 只要還地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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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木春、白錫鏗/苗栗縣報導】
2014.01.05 05:43 am

張藥房屋主張森文遺孀彭秀春,昨天回到藥局原址,希望完成丈夫遺願拿回土地、原地蓋屋。
記者蘇木春/攝影

台中高等法院雖判決大埔四戶遭徵收的地主勝訴,但原土地卻無法返還,讓這四戶地主心情從天堂墜入谷底。

他們說,政府拿走房屋與土地,就一定要「原地、原屋」返還。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王茂修表示,合議庭判決四戶不得對苗栗縣政府請求返還土地,地主若要爭回土地,得另打官司。

合議庭查出,這四戶的土地,或供道路使用或已因抵價地分配而分歸其他地主,已無法將原土地返還這四戶。

王茂修表示,被徵收人與苗栗縣市政府間,只有徵收與補償的關係,並不發生徵收處分的法律關係。換言之,法院雖判撤銷這四戶土地的徵收案,但地主不得對苗栗縣政府請求返還土地,他們的請求已被駁回。

張藥房屋主張森文遺孀彭秀春昨天一早與兒子張元豪回到藥房原址,看著僅剩的一面牆,地基早已鋪成柏油路面,還畫上斑馬線,不禁悲從中來。

「勝訴不還地不合理。」彭秀春說,好不容易打贏官司,她一定要回六坪大的土地蓋屋,這是丈夫的遺願。

黃福記的兒子黃昆裕,看著被拆除的大門與圍牆,留下滿地碎石與坑洞,憂心地說,國賠沒有意義,且是全民埋單,人民沒必要承擔政府的過錯;地主花錢打官司,只想爭回原本生活的土地,不要任何一毛錢。

大埔四戶之一柯成福家,早已被夷為平地,包商近日正整地要蓋新建物。柯的兒子柯智傳說,看到家被政府拆除,「無奈還是無奈」,現在只能想下一步該怎麼走。

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若法院判決書載明撤銷徵收,土地卻無法返還就自相矛盾,屆時一定上訴到底。希望內政部不上訴,並返還土地、原屋重建,最為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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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立委 都盼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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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雅筑、李昭安/台北報導】
2014.01.05 03:41 am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前天宣判,內政部徵收大埔四戶、苗栗縣政府拆除建物違法,需歸還原地。朝野都有立委呼籲內政部不應再提上訴,有藍營立委主張政府執法有明顯瑕疵,應該國賠;綠營立委提議修訂「土地徵收條例」,討論區段徵收存廢。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此案中政府執法過程出現嚴重瑕疵,既然法院已做出判決,政府不但不應上訴,反倒應該國賠。此案雖為單一個案,但未來若出現類似爭議,應由法院先判定才能徵收、拆屋,避免歷史重演。

但立委陳超明認為,政府施政不可能讓全台灣每一個人都滿意,區段徵收為公平的土地徵收手段,大埔案例出現後,未來台灣的大型開發案恐無法進行,將嚴重影響經濟發展。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說,區段徵收未必「罪大惡極」,但常被地方政府當作不當開發的工具。實際上,只要嚴守程序正義,進行公共性、必要性實質評估,可討論是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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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案 李鴻源求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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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孫偉倫/台北報導】
2014.01.05 03:41 am
 
苗栗大埔徵收案張家勝訴後,內政部是否提出上訴,內政部長李鴻源昨(4)日表示,一切必須等收到判決書後決定,並將與苗栗縣政府商議,希望該案可兼顧情理法達到雙贏。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也說,大埔案會對其他33件區段徵收案產生重大影響,必須對判決結果充分了解再作決定。

目前審議中的區段徵收案,分布全國近20個縣市共33案,面積多達5,345公頃,包括板橋浮洲、桃園捷運(A10、A20、A21)、新竹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等,其中以桃園航空城3,200多公頃徵收面積最廣。

苗栗大埔土地徵收案,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徵收違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日前宣判,判決張藥房四戶勝訴。內政部是否提出上訴引發關注,李鴻源指出,一切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

李鴻源說,過去許多例子,內政部都會直接上訴,這樣的做法傷害民眾,也無助雙贏,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和苗栗縣府商量,在兼顧情理法情形下再做決定。

蕭家淇昨日也指出,已與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召集人、次長林慈玲討論,是否提上訴將繼續研究,必須看過判決書後找法規會研究,才能確定是否上訴。

他說,若不上訴,則牽涉到後續賠償、還地還屋問題,並影響目前都市計畫委員會或土地徵收委員會審議中的其他區段徵收案,而國賠必須認定為故意或過失才能賠償,不上訴即代表政府違法定讞、違法核准計畫,也有政治效應,一定要等收到判決書,詳細審閱理由書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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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源:大埔案再上訴 只會無窮盡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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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4.01.05 03:41 am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高層對大埔案考慮朝不上訴做規畫,主要認為再上訴所付出的社會成本太大,而且一直無窮盡的對立,對國家社會發展都不好,因此,內政部正在務實找尋雙贏的空間。

李鴻源表示,上訴、不上訴都是一種選項,但內政部要避免後續產生的骨牌效應。如果不上訴,後續適法性問題的解決、是否撤銷徵收,修改都市計畫等,他已指示地政司評估,盡速提出可行方案。

至於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江宜樺建議不上訴,是否有政治考量或選舉考量?李鴻源說,吳江尊重內政部的專業判斷及分析,在收到判決書後,若裁判內容窒礙難行,例如以新土徵條例來適用舊徵收案等,是否適法,未來都要再討論,也要找苗栗縣政府來談。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此一判決,波及審議中的區段徵收案有三十三案,五個縣市及五千七百公頃的土地,如板橋浮洲的區段徵收,就涉一百零三公頃、桃園航空城有三千二百多公頃等,這麼多區段徵收案若有價購協議、審議程序的瑕疵,有人提告,被判徵收無效,都有可能造成重大影響。

蕭家淇表示,他與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已先對上訴與否及後續賠償問題交換意見。如果要上訴,必須找到適用的法條、判決疏漏等理由。

若是不上訴,則涉及後續賠償問題及其他區段徵收案的審查,農陣等團體的訴求,但有些已配地或闢馬路,不可能再還地。

蕭家淇說,如果國賠,還必須認定「故意」或「過失」才能賠償。內政部若確定不上訴,未來會有後續政治效應,不過一切都要收到判決書後才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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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藥房遺孀:還地、蓋屋、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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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
2014.01.04 03:25 am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昨天宣判,判決苗栗縣大埔案張藥房、朱樹、黃福記及柯成福四拆遷戶勝訴,張森文遺孀彭秀春(圖)想起屋毀人亡,泣不成聲。
記者程宜華/攝影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昨判決大埔區段徵收案違法,張藥房遺孀彭秀春得知後,頻頻拭淚,「土地要還給我們、房子也要蓋回來」,她哭著說,要苗栗縣長劉政鴻還給先生張森文一條命。

台灣農村陣線表示,這是一分「遲來的判決」,呼籲內政部不要提起上訴,農陣並將協助大埔自救會提出國賠,歸還土地、蓋回房屋;同時提出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推動再次修法,要求政府以大埔案為鑑。

昨天上午得知判決結果,農團、學者、拆遷四戶北上宣布勝訴消息,記者會卻沒有喜悅氣氛。過程中,彭秀春不斷掉淚,「我會把判決燒給先生,希望他別再掛念了」,同時要求行政團隊和劉政鴻挨家挨戶道歉,並在報紙刊登道歉啟示。

台北大學教授廖本全更數度激動哽咽,「房子拆了、人命賠上了,這樣的判決只是救贖,一點都不偉大。」社會應進一步要求歸還土地、恢復建物的權利,究責到底。

台中高等法院雖判決此案在「協議價購」及徵收案公益性、必要性「無實質審查」與法律正當程序有違;對於拆遷四戶請求返回土地,則以土地已供道路使用等原由,判定「無法返還」。

律師詹順貴表示,這部分判決有些自相矛盾,撤銷徵收理當要返還土地,待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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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判決將督促徵收更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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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怡臻/台北報導】
2014.01.04 04:51 am
 
苗栗大埔被迫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計畫違法,昨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勝訴。國內建築、都市計劃學者建議,後續應以人民居住權為考量,修正土地徵收條例與都市計劃相關法規。

南藝大建築藝術所所長曾旭正說,判決將對其他進行中的徵收案,發揮督促政府徵收程序的效應。

淡江大學建築系系主任黃瑞茂指出,我國行政權力過於浮濫,大埔案即是因行政權過度擴張,導致民有家屋被強制拆遷,政府應立即放棄上訴,並研擬補償事宜。

他說,現有土地徵收條例、都市計劃法規皆需修正,應以人民居住權為首要考量,全面落實土地正義。

曾旭正說,政府採區段徵收好處在於,不需支出過多徵收費,即可重劃大範圍土地進行開發;但若大量犧牲農地興建商業區或住宅,等於否定台灣農村的價值,土地徵收條例若不修正,恐怕影響國內農產業發展。

他建議,政府應與每戶討論個別需求,提出合適配套、經費與復原計劃,也必須對拆遷戶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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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鴻低調:內政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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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縣報導】
2014.01.04 05:23 am

苗栗縣竹南大埔徵地案,台中高等法院更一審出現逆轉判決,縣長劉政鴻低調表示,由內政部決定。至於勝訴的四戶拆遷戶,土地位在住宅區、農業區或道路用地,不影響園區產業開發。

劉政鴻昨天上午參加獅潭鄉桶柑、草莓促銷活動,記者提問時,他神色凝重,只拱手或搖手,不願表示意見。

苗栗縣府地政處、工商發展處等相關單位人員也緊急研商。有關人員指出,大埔徵地案範圍一百卅六公頃,進度接近收尾階段,除了抗爭戶黃福記住家旁長一百公尺、寬卅公尺的計畫道路尚未開闢外,工程都已完工。

至於園區事業專用區五塊,廿二點五公頃的土地,嬌聯公司廠房預計本月中旬營運,台積電兩塊土地、台積電配合廠商聯亞科技公司,目前都在環評中,剩餘一塊四公頃多的土地尚未標售,彭秀春等四戶土地,沒在園區內,不會影響園區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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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朝不上訴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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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4.01.04 04:50 am

大埔案更一審判決出現逆轉,內政部昨天雖對判決的適法性提出多項質疑,但內政部長李鴻源在與府院高層溝通後,卻出現戲劇性轉變。李鴻源昨晚表示,經過高層會商,目前朝不上訴方向規畫,等研究過判決書,並與苗栗縣政府溝通後,才有明確決定。

李鴻源昨天上午原本說要看到判決書,在考量全民最大利益後才會決定下一步,但下午在與行政院長江宜樺、副總統吳敦義溝通後態度大不同,表示政府將兼顧情理法處理此案,目前原則上是朝向「不上訴」規畫。

李鴻源也說,土地徵收被撤銷後,都市計畫也要跟著變更,這些都要與苗栗縣政府溝通,「要撤銷也是他們(苗栗縣)簽上來,都市計畫變更也是要跟苗栗縣政府溝通」。他指出,這四個拆遷戶剛好都在都市計畫案的角落,「要變更有變更的空間、要撤銷有撤銷的空間」。

據知,內政部昨天在內部的會議,傾向提上訴。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質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只針對四戶九人部分徵收處分予以撤銷,但其餘二十人卻駁回,「法院所引據的理由何在?」

內政部也質疑,這是地政史上從來沒有過的裁判案例,在台灣也是第一次看到。因為,法官所引用的條文及法律精神,都是民國一○一年一月四日土徵條例修正案的法規,但大埔農地徵收案,卻是在民國九十八年的徵收案。

蕭家淇說,這次法官的判決,可能有考量社會的氛圍,但民國一○○年的修法,不能追溯到民國九十八年的舊徵收案,這種以新法適用舊制,是內政部昨天在內部會商察覺的裁判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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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案為何20人駁回 4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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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案為何20人駁回 4戶勝訴?


圖/聯合報提供


圖/聯合報提供
大埔事件激起連串歷來少見的土地社會運動,其中廿八名住戶打行政官司,昨天更一審判其中四戶、九人勝訴,有望翻案。本案關鍵除了行政法院列舉審議委員未現勘及開發範圍疑義,合議庭還不厭其煩說明區段徵收協議價購程序ABC,足為行政單位省思。

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逆轉關鍵之一,在於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未到現場勘查,合議庭並仔細計算,根據排定審議行程,大埔共有卅五個案子,每案平均只分到四分鐘,難免被質疑有些案子未到場勘查。

至於開發的範圍,合議庭更取國科會證詞,大埔案根本是縣府自行提出,並非竹南科學園區範圍,光是這兩條理由,就足以讓法官判內政部敗訴。

「區段徵收協議價購程序怎樣才算合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王茂修指出,據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除因公共急需土地,來不及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者,始得徵收」。

徵收機構若僅告訴被補償戶補償金額的計算,未與被拆遷戶進行實質協議,即違反土地徵收條例。

以彭秀春等人聲請撤銷區段徵收為例,從說明會紀錄全文看來,苗栗縣政府利用會議告知土地所有權人,不予加成補償,即被徵收的土地,依照徵收當期的公告現值補償;王茂修說:「被徵收人僅有接受或不接受,談何實質協商?」

王茂修還說,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議並未就徵收案的實體及形式要件逐一審酌是否合公益性、必要性,逕自作成通過決議,未落實審查的功能,因此判決內政部敗訴。

苗栗縣政府官員表示,政府並不是如判決所指的「說了算」,業務單位必須遵循相關規定。例如,政府徵收土地過去大都是採公告現值加四成,去年九月起改採市價徵收。

至於開發範圍,苗栗縣府指出,十多年前基於竹科竹南基地土地飽和,為提供產業用地,才申請新訂大埔都市計畫,二○○三年獲內政部區委會審議通過。

至於被判敗訴的拆遷戶陳文彬等廿人,合議庭則認定他們同意區段徵收,並且由苗栗縣政府發給補償費存入保管專戶,已完成補償程序,再提訴訟,違反誠信的原則,已無權利保護之必要,合議庭因此駁回。



全文網址: 大埔案為何20人駁回 4戶勝訴? | 大埔徵地判違法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E5%A4%A7%E5%9F%94%E6%A1%88%E7%82%BA%E4%BD%9520%E4%BA%BA%E9%A7%81%E5%9B%9E%204%E6%88%B6%E5%8B%9D%E8%A8%B4%EF%BC%9F-8402971.shtml#ixzz2pOc829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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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徵地案逆轉! 4拆遷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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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白錫鏗、李順德/連線報導】
2014.01.04 03:25 am
 
苗栗縣政府去年七月十八日,趁大埔自救會北上抗議,突襲拆除張藥房,如今判決逆轉,張家人揚言要把房子蓋回來。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蘇木春攝影

苗栗大埔拆遷案中廿八拆遷戶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內政部徵收土地的處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昨更一審判決彭秀春等四戶九人勝訴。

法院認定,內政部審議此徵收案程序違法,連徵收土地要做為高鐵車站用地或竹科竹南基地都前後不一,因此撤銷內政部部分徵收處分。

至於被拆遷戶陳文彬等廿人,法院則認為,陳等人已領得苗栗縣政府發給補償費並存入保管專戶,已完成補償程序,再提異議有違誠信原則,因此予以駁回。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晚表示,經高層會商,朝不上訴方向規畫。

大埔拆遷戶彭秀春等人在土地被徵收後,陸續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要求內政部撤銷徵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二○一一年六月一審宣判拆遷戶敗訴,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昨天更一審判決逆轉,認定內政部辦理此案區段徵收上有多處瑕疵。

判決書指出,內政部核准徵收土地與否,應秉持是否具公益性、必要性及符合比例原則;但全案經內政部提交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審議時,會議初審意見將此案列為「高鐵苗栗車站特定區用地取得」,但苗栗縣政府報請內政部徵收的名義卻是「竹科竹南基地周邊發展」。

另外,土地徵收原則應盡量避開農地,但全案一百卅多公頃,私有地約一百廿多公頃,私有地八成都是農地,且審議委員會委員顏愛靜、范姜真媺作證並未到現場實地勘查,也未針對是否符合公益性等三原則明確審議。

合議庭還舉內政部曾為土地徵收條例修法的公聽會會議紀錄,曾參與審議大埔案的審議委員顏愛靜,曾在公聽會質疑區段徵收的正當性與必要性,因此難以認定內政部關於大埔的徵收具有公益性及必要性。

拆遷戶委任律師李明芝在合議庭宣判後,感謝法官判決,這是「土地人權正義的展現」,對於房屋已被拆除部戶,被拆遷戶將提起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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