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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農村有難,八方來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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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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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fen22179

【聯合報╱梁玉芳】 2010.07.17 03:00 am
  
在總統大選前馬不停蹄到農村long stay的馬英九,若是真的把腳踏土地、胼手胝足的農民放在心上,那麼,對今夜的「台灣人民挺農村717凱道守夜行動」,馬英九應以行動證明他對農民的感情不是「搏假的」,下令停止粗暴徵收農地,修改「土地徵收條例」惡法。

如果當年隨著老農黎明即起、牽牛到水田耕作,果真是在體會「作食人」對土地的依賴,那麼他除接待投書建言的小學生外,也不妨到凱道握握老農粗裂的雙手,想想這個問題:為何台灣土地上最老實的一群人,會穿著「人皮鞋」,走到總統府前抗議,他們真是「被人利用」嗎?

若馬總統有空看看網路上「大埔阿公阿嬤的話」短片,老農對一剷剷搗壞稻子的怪手哀求「留一點點給我吃啊」,阿公對拜了一輩子的土地公說:「你若真正沒法度救田,就講一聲,我也不再求你。」擲筊,土地公面對惡法,「伊沒法度囉」,阿公不再拜拜。那是多大的絕望與背棄。

不靠神,就靠人吧!若馬英九願看看凱道的實況,他會明白:挺農民的,憂慮農村的,絕對不只是「一小撮」。兩三年來,從竹東二重埔、苗栗大埔、後龍灣寶、二林相思寮等,目睹政府不斷以徵收手段、侵害農村的事件,因而自發挺身而出「為農村出代誌」串連的各地民眾,將是一大群人。

許多學者將與老農併肩抗爭,在他們看來,徵收良田是獨厚工業與財團的「新圈地運動」,「土地徵收條例」是違憲惡法。

和農民一樣「視土地為生命」的原住民也會北上聲援,八八水災後,他們同樣流離失所。

還會有許多來自下港的台北新移民,為了曾經餵養我們的土地,今夜會伴著農民站到凱道上long st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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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藥房原地重建 葉俊榮證實姚人多參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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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藥房原地重建 葉俊榮證實姚人多參與溝通

2017-05-16 18:32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即時報導

大埔張藥房。 聯合報資料照片
苗栗大埔「張藥房」確定原地重建,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經過9個月的協調,今天下午4點與大埔案3名當事人達成協議,敲定和解內容並簽訂和解書草案。他也證實,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確實參與溝通過程。

葉俊榮表示,今天和解會議包括當事人、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和蔡培慧、社會團體及政大教授徐世榮都在場參與,達成協議後,他已向行政院長林全報告此事,他也證實最近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確實參與協調過程。

對此姚人多回應,蔡英文總統很重視大埔原地重建的承諾,行政院在這段時間也由內政部負責此案,針對相關法令過程釐清,並協助完成原地重建的目標。感謝葉俊榮這段時間以來親自召集相關會議,今天雙方都同意確定和解,大埔得以原地重建的目標也確定往前一步,對此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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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藥房遺孀:盼重建不再脫軌 劉政鴻:誰核定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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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藥房遺孀:盼重建不再脫軌 劉政鴻:誰核定誰負責

2017-05-17 01:19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黃瑞典/苗栗縣報導

張藥房主人張森文遺孀彭秀春昨天強調,很感謝內政部支持,張藥房重建能向前邁出一步,期盼藥房能早日「蓋回來」,希望一切都能很順利的發展並走完程序,如此她的心才能「放下來」。她說,謝謝外界長期關心和支持,希望內政部、營建署和苗栗縣政府相互配合早日重建張藥房。當初參與聲援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昨不願表示意見,只說統一由彭秀春回應。

彭秀春昨天也在臉書表達心情,強調每次參加和解會,心裡都非常煎熬,「不知道什麼時候我的房子才能蓋回來?」如今全案終於進入正軌,接下來還有一段長路要繼續走,心情上依舊戰戰兢兢,希望後續重建不再脫軌。

苗栗縣政府秘書長陳斌山昨天指出,縣府立場是在合法範圍內全力配合執行後續事項。

【記者胡蓬生/台北報導】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昨晚聽到內政部與張藥房達成協議原地重建的消息後則表示「他們自己執政自己負責!」,當初縣府拆除是依法行政,「內政部核定,我們才做的啊!」,劉政鴻一再強調「現在他們執政,他們自行負責,中央與地方都一樣,誰核定誰負責。」

劉政鴻不願對大埔案多做回應,態度顯得相當低調,在記者詢問後,晚間就不再接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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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大埔案續章/前國安局長 遭控違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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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4 14:56:33 聯合晚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政大教授徐世榮(右)與研究生洪崇晏認為國安局與警政官僚應為非法逮捕、致人受傷負起責任。 記者王宏舜/攝影

政大教授徐世榮(右)與研究生洪崇晏認為國安局與警政官僚應為非法逮捕、致人受傷負起責任。 記者王宏舜/攝影
分享政大教授徐世榮、研究生洪崇晏前年趁總統為衛生福利部揭牌,衝入管制區抗議,兩人自訴控告前國安局長蔡得勝和兩名警官私行拘禁、傷害、妨害名譽與強制罪,士林地方法院今開庭,蔡等三人都表示「不是我指揮的」,洪批評負責總統維安的國安局長竟推卸責任,令人感覺可恥。蔡得勝對於他個人被告,表示無奈。
本案起因苗栗縣政府徵收道路,前年7月18日無預警拆除張藥房等4戶住宅,7月23日衛生福利部成立,總統馬英九出席,徐世榮見總統車隊準備離去,上前高喊「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遭警方抬離,並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洪崇晏在推擠時後腦著地受傷。

兩人控告蔡得勝任意指定管制區,還指揮大同警分局偵查隊長賴俊堯、時任重慶北路所長歐陽俊侵害表達、人身自由。士林地院駁回,兩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現為世新大學研究生的洪崇晏表示,不想追訴基層員警,長官才該負責。但法官也提醒,若不找出撲倒、致傷的員警,被告恐難與傷害犯意做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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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從嚴認定 成罪機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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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
2014.07.12 02:43 am
 
學運領袖陳為廷,去年對前往弔唁的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砸頭,上午被苗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罰金1萬元,被認為輕判;事實上,近年來因抗爭案件引發的集會遊行官司,法院在審判實務上,大都從嚴認定,成罪率不高。

但類似陳為廷朝特定對象的丟鞋行為,因涉及公然侮辱行為,法院普遍認為具有侮辱的意思,須為不當行為負起刑責,但在量刑上,也多從輕處理。

馬英九總統在擔任台北市長時參加「台北市228紀念追悼會暨紀念茶會」,遭計程車運將童旭昶吐口水,一審認定童涉犯公然侮辱,但僅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陳水扁卸任總統後,創下首位以被告身分出庭紀錄時,在進入台北地院法庭前的眾目睽睽之下,被蘇姓男子踹了一腳,結果,蘇姓男子雖被依傷害罪起訴,但也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2000年5月27日,卸任滿一周的前總統李登輝,穿著一身雪白運動夾克出席大溪鎮運動會,遭退役上校史力行持預藏的紅墨水,朝李登輝脖子潑灑,但李並未對史提告。

法界人士指出,言論自由為憲法保障的人權,近年來法院對相關案件都從嚴認定,不輕易成案,即便成案也多輕判,這是重視人權的表徵,但並不意味言論自由可無限上綱,侵犯他人。台灣要成為真正成熟的民主國家,政府和人民都有很多功課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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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妨害名譽?法界:界線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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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白錫鏗、張念慈、許玉娟、王慧瑛/連線報導】
2014.07.12 02:43 am
 

集會遊行與公然侮辱案例
蘇木春/製表
學運領袖陳為廷丟鞋砸中苗栗縣長劉政鴻,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1萬元,法界人士對判決看法不一,也衍生出言論自由範疇議題。

言論自由範疇如何界定?可以無限上綱嗎?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說,政府對人民人格名譽權要適當保護,亦須維持言論自由的適度空間,但我國法院對言論自由與妨害名譽的界線,一直缺乏明確標準。

吳巡龍表示,大法官會議第509號解釋雖強調,應予言論自由最大限度的優先保障;但在採取最充分的言論自由保障下,少數嚴重破壞憲法保障基本權,及非出於善意溝通的言行反覆出現,已影響多元社會正常發展。

他認為,這種現象非靠「言論思想自由市場」機制能夠解決,大法官應該要了解;法院不應對言論自由懷著神主牌般的崇敬,無正當理由侵犯他人人格名譽的言行,帶給社會的只有混亂與痛苦。

檢察官:喊口號抗議合法
丟鞋若丟到人 就要負責

南投地檢署一不願具名的檢察官說,公眾人物享有權利原本就需受到比較嚴格的監督,遭受民眾批評時,法界比較傾向採用寬鬆的解釋,但這不代表言論自由可以無限上綱,檢警偵辦也需要花時間,並非沒有作為。
台中地檢署張姓檢察官認為,一般民眾犯公然侮辱罪,絕大部分都是判拘役、罰金,而陳為廷基於針對公眾人物及媒體在場情況下做出丟鞋之舉,但畢竟丟到人,判處罰金新台幣1萬元,屬正常。他強調,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表達抗議也有一定的限制,以舉牌、喊口號抗議,屬合法範圍內,但要丟鞋抗議就須有技巧,「要丟的不準、也不能丟到人,若丟到人就要負責」。

劉法官:丟鞋屬侮辱
罰金1萬元 應屬輕判

台中地院劉姓法官說,陳為廷在眾目睽睽下,丟鞋砸中苗栗縣長劉政鴻,主觀上就是要羞辱劉縣長,致劉縣長備感屈辱,構成公然侮辱罪屬合理,不能以言論自由來卸責,雖為表達言論自由而抗議,但已逾越言論自由的範疇。劉法官強調,審案的苗栗地院法官考量陳為廷的犯案動機,判處罰金新台幣1萬元,應屬輕判,判刑比一般公然侮辱罪為輕。

南投地檢署一名不願具名的檢察官說,陳為廷舉動「法雖不容,情有可原」,就犯行來看確有侮辱的問題,他推論檢察官應該還會上訴才對。

集會遊行與公然侮辱案例
蘇木春/製表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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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丟劉政鴻 陳為廷罰1萬…鞋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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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縣報導】
2014.07.12 05:46 am

陳為廷(左)的支持者昨在法院外送特大號的鞋力挺。
記者范榮達/攝影
三一八學運領袖陳為廷、林飛帆等七人,被控去年九月十八日向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等案,苗栗地方法院昨宣判,僅丟鞋砸中劉政鴻的陳為廷被依強暴公然侮辱罪判處一萬元罰金、球鞋沒收,其餘六人無罪。
判決指出,陳為廷對劉政鴻丟鞋逾越合理表達意見範圍,一般人都視鞋底不乾淨,而人的頭部也是尊嚴的表徵,陳丟鞋擊中劉頭部,羞辱意味甚濃。向縣府丟雞蛋部分,就丟雞蛋的拋物線來看,沒有傷害人故意,陳為廷當場也以麥克風道歉,且縣府晚上無公務人員上班,因此妨害公務等罪不成立。

陳為廷表示會上訴「要回球鞋」;他認為丟鞋屬言論自由,且是阻止劉政鴻強闖喪家所採取的正當防衛。劉政鴻出國,苗縣府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處理。檢方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被告律師團呼籲縣府勿再就無罪部分上訴。

陳為廷等七人於去年強拆大埔案連串抗爭活動中,涉嫌向苗栗縣府砸雞蛋、向縣長劉政鴻丟鞋,被依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嫌起訴,法院昨天宣判。陳為廷和林飛帆皆未到庭聆判,宣判後才趕到法院。

昨天一早,法院前集結群眾,持大號球鞋及標語聲援陳為廷等人,當法官宣讀「陳為廷丟鞋有罪,其餘無罪」判決後,現場響起一片掌聲。大埔案抗爭戶張森文遺孀彭秀春也在場,她打趣說,陳為廷的鞋子太臭才會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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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案丟鞋…陳為廷、林飛帆出庭 堅持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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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2014.05.28 03:14 am

陳為廷(左)、林飛帆(右)等人因丟鞋等案昨天到苗栗地院出庭,堅持無罪。
記者范榮達/攝影
學運領袖陳為廷、林飛帆等7人因丟鞋案等,遭檢察官起訴指控涉及公然侮辱等罪嫌,法院昨天第一次開庭,他們堅持無罪,被控都是莫須有的罪名。
苗栗縣長劉政鴻態度低調不回應,透過縣府行政處長何文德表示,台灣是法治的地方,守法本來就是最基本的認知,所以一切都應依法,並尊重法院判決。

陳為廷、林飛帆等7人昨天出庭,大埔案抗爭戶張森文的遺孀彭秀春等人聲援,一度激動落淚,台灣人權促進會並組成律師團義務辯護,陳為廷等人強調無罪,認為一切都是縣府強拆大埔抗爭4戶而起。

陳為廷說,言論自由的時代,沒有侮辱公署的事情,他們用雞蛋表達言論,此外,他們也沒有刻意要傷害員警;914的行動,現場沒有踰矩,警方刻意在7分鐘內連舉4次牌,羅織他們違反集會遊行法;至於918丟鞋案,劉政鴻強闖在先,他是正當防衛,防止劉政鴻挾公務、踐踏喪家。

陳為廷說,他們要用公民不服從的理念,向法官說明行動的正當性、必要性,也是不得已,他們並要求劉政鴻出面道歉賠償,大埔案4戶原地重建,及停止所有不當的土地徵收,直到完成修法。

林飛帆指出,大埔4戶遭強拆,全國都要關注,否則還會有受害者,他認為人民抗爭政府不正義的土地徵收或迫遷,所採取的抗爭,都應該無罪。

根據檢警調查,陳為廷、林飛帆等7人於去年「816拆政府-守護苗栗音樂晚會」,蛋襲縣政府,造成1名員警受傷,「914公民不服從-傳喚劉政鴻」警方舉牌制止無效,9月18日陳為廷丟鞋,擊中劉政鴻的頭部,7人涉嫌妨害公務、傷害、侮辱公署、公然侮辱,及違反集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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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打官司 大埔新地主動土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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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裕珍、范榮達/竹南報導】
2014.02.23 03:50 am

竹南大埔柯成福房屋被拆後,獲配土地的蕭姓地主進駐蓋房,昨天進行灌漿作業,引發爭議。
記者張裕珍/攝影

苗栗大埔4戶柯家房屋去年被拆,取得土地的蕭姓新地主昨天開始興建3棟透天厝,始終訴求「原地重建」的4戶發現後,連忙趕來關切,柯家兒子柯智傳認為,官司未定讞,政府怎能允許地主蓋房,擺明是「先下手為強」。

苗栗縣政府地政處長陳斌山說,柯家的土地,早已抽籤配地,也點交給蕭姓地主,土地登記簿所有權人是蕭姓男子,依土地法當然是有權處理,與官司是兩碼事。

大埔案仍有官司爭訟中,其中大埔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年初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逆轉判決大埔四戶部分勝訴,此案內政部、縣政府都放棄上訴,四戶則持續堅持「原地重建」立場。

但柯智傳昨天行經住家「原址」時,發現有推土機等大型機具進駐,準備蓋房等灌漿作業,擔心「原地重建」希望破滅,找來其他3戶了解,並與雇工蓋房的蕭姓新地主溝通。

柯智傳批評縣政府,他原有房屋地點好,但遭到縣府強拆,把好地配與別人,但如今官司未決,怎能突然興建蓋房,根本是故意要整大埔4戶。

蕭姓新地主說,他去年年中就取得合法建照,打算在這五百多坪土地上,蓋地上3層樓的3棟透天厝,但因大埔案鬧得沸揚,遲遲不敢動土興建,但他確認建照合法,也擔心建照將過期,才會在年後動工。

「如果沒有建照,我怎敢蓋房子」,蕭姓新地主無奈說,建照早就拿到手,不願建照成為廢紙,權益平白受損,如果之後官司有任何狀況,無法繼續興建新屋,將依途徑求償,自己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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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鴻:大埔案即使有錯 也錯不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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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苗栗縣7日電】
2014.02.07 11:45 am

苗栗縣長劉政鴻表示,拆除大埔是依法行政、奉命行事,錯不在他。
報系資料照

苗栗縣長劉政鴻今天表示,拆除大埔是依法行政、奉命行事,「即使有錯的話也不在我,賠償費用不能要縣政府出」。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大埔區段徵收違法,內政部沒有提出上訴,劉政鴻指出,苗栗縣政府尊重中央決定,但事前溝通曾經明確表達,「如果要用苗栗縣56萬鄉親繳的稅來付賠償費,我是不會接受的」。

劉政鴻表示,大埔都更案是內政部正式發文給縣政府,「我們是依法行政、奉命行事,有錯的話也錯不在我」,如果要賠償,不能要苗栗縣政府負擔,也不能處分縣府公務員,在這兩個前提下,內政部要做任何決定縣府都會尊重。

對於劉政鴻說法,拆遷戶張藥房長子張元豪回應表示,「當初拆除是縣長的命令,既然是他決定的,就要他負責」,會持續走法律途徑,「應該屬於我們的東西就應該還給我們」。

拆遷戶朱炳坤更指出,法院已經判決違法徵收,「難道錯的是法院嗎?」他已經委託律師,針對土地徵收部分將持續上訴,希望拿回自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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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撤銷都計 大埔4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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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4.02.07 02:37 am
 
苗栗大埔案彭秀春等四戶拆遷戶告內政部和苗栗縣府區段徵收違法勝訴,內政部和苗栗縣府都決定不上訴;住戶另提告要求撤銷都市計畫,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昨判住戶敗訴。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王茂修表示,司法不能干涉行政,大埔案住戶提告區段徵收違法勝訴,要求撤銷都市計畫案敗訴,但兩案互不影響,法院只看合法與否以及政策的妥當性,這就是權力分立。

大埔案拆遷戶去年聲請撤銷內政部區段徵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定,內政部徵地不符實質議價構程序,未實質審查,不符公益性和必要性,判住戶勝訴。

但住戶另提告聲請撤銷內政部核定的變更都市計畫,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內政部勝訴,拆遷戶另案再告苗栗縣府,要求撤銷違法的都市計畫,昨判決住戶再度敗訴。

判決指出,彭秀春等四拆遷戶指副總統吳敦義當時是行政院長,和農戶代表會談後在行政院會指示「原屋原地保留,農地集中畫設,按其原有農地面積專案讓售」,但內政部核定的都計案,並未採納。

彭秀春等認為基於行政一體的原則,內政部無視行政院的指令,違反行政法「管轄權法定原則」及行政處分效力。另外從苗栗縣都委會到內政部都委會,都未通知拆遷戶陳述意見,違反法律程序。

法官認為,吳敦義雖指示彭秀春等四戶拆遷戶應原地保留房地,最後變更的都市計畫與吳指示不同,但吳只是政策性指示,並非行政處分,沒有法律效力。

且此都計案內政部有實質審議,在審議、公開展覽、層報核定與公布實施,都依規定辦理,並無不法,與區段徵收不同,判拆遷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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