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2010.06.24 02:56 pm
新聞局今天在行政院會報告「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預計從今年到2014年止,投入21.33億元,使產值突破500億元,讓就業人數從1400人,增加到2800人。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台灣流行音樂受盜版、數位科技影響,導致國內市場萎縮,民間投資趨於保守,但以流行音樂作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主要項目,是世界共同潮流,流行音樂是台灣兼具文化力與商業價值的「軟實力」,要發展台灣成為流行音樂創意中心。
根據新聞局委託調查的資料顯示,台灣流行音樂2008年總產值為70.62億元,其中,唱片公司收入32.15億元、數位音樂9.36億元、現場演唱17.47億元、版權收益11.64億元。
根據新聞局計畫,未來促進唱片業培植演唱新人或團體,每年至少3組,5年可達15組以上,輔導參與大型國際音樂活動,開創流行音樂品牌價值,每年至少15組樂團,5年可達75組樂團。
透過兩岸協商,爭取音樂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鼓勵以音樂為核心的表演,進行跨業合作,將推出以音樂為主題的觀光行程等,以及籌辦「金音創作獎」,以獎勵音樂創作、發展台灣為原創音樂的指標性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