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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三賣中投 400億元勢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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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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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2010.05.21 05:46 am

國民黨第三度標售中投,今天在媒體刊出招標公告。為兌現六月底前完成處分、黨不再經營事業的支票,這次國民黨採分割策略,只標售無爭議部分,至於有爭議的部分,可能採議價處理。

由於景氣好轉,無爭議的部分標出的可能性極高。據估計,目前中央投資公司資產約新台幣四百餘億元,負債約一百六十餘億元,淨值至少兩百五十億元。

中投持有多筆不動產最具價值,尤其是台北車站旁的中央產物保險大樓、捷運雙子星大樓預定地及中和齊魯三萬坪土地,若開發得當,光是這三筆不動產,就至少值百億元以上。

對於第三度標售中投,國民黨行管會主委林永瑞雖充滿信心,卻也無奈表示,「國民黨真的很可憐!」以前沒賣出被罵想繼續持有,未來賣了卻很可能被罵脫產;其實國民黨目的非常單純,就是希望達到黨主席馬英九的改革目標,符合未來可能禁止政黨經營事業的法律規範,「這是一定要做的」。

民國九十六年,國民黨首度標售中投,因部分資產有訴訟糾紛,僅一家業者花了百萬元查詢費查詢資產細節,沒有人投標;兩年後再辦一次,卻碰上國際金融風暴,連投石問路者都沒有,中投資產一度縮水至一百五十億元。當時林永瑞即表示,期待景氣「V型反轉」。

迫於時間壓力,這次國民黨「勢在必售」,採切割處理,中投年初先將旗下光華公司切割成光華、欣光華兩公司,分別持有爭議及無爭議的黨產,再成立欣裕台公司,將持有爭議及訴訟中黨產全部劃歸到欣裕台名下,這些黨產價值約六、七十億元。

據了解,此次黨產標售將只標無爭議的中投,欣裕台則可能以議價方式處理,今天公告後,六月底前可望完成投開標。此次是委由勤業財顧負責投開標作業。

對於外界批評國民黨是因取得執政權才將公司分割處理,林永瑞回應,這純粹是依會計師的專業建議,一切合法,任何公司都可如此處理,怎會與取得執政權扯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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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中投、欣裕台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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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中投、欣裕台將提起上訴

2021-12-13 17:37 司法院

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因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之行政處分違法不當而訴請撤銷,於11月25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起訴案,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已收到法院判決書,認為嚴重損及兩公司應受憲法保障之權利,特再嚴正聲明,並將提起上訴。

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指出,衡諸黨產條例就「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之認定標準本欠缺明確性,又溯及否定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法人格及法人實在原則與私有財產保障原則,嚴重侵害該兩公司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結社自由。

兩公司強調,黨產會僅為遂行移轉附隨組織為國有、摧毀特定政黨等政治打壓目的,罔顧正當法律程序、當事人程序參與權,僅以國民黨持有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全部股權,就依違憲法律遽認該兩公司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並藉而進行財務運用及業務推動重大限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等,顯為不合法之行政處分。

兩公司表示,原寄望司法是維憲護法之最後堡壘,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訴請撤銷上開違法行政處分,北高行承審法官亦認為其審判所適用之法令有違憲疑義,乃裁定停止訴訟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惟司法院大法官作成之793號解釋僅處理定義性規定之合憲性,卻未與其他構成要件或法律效力之法律相連結,對於行政法院專業法官聲請釋憲有關黨產條例之核心條文(如:第3條:排除時效規定、第5條第1項: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第6條第1項:認定不當取得之財產應移轉為國有等、第9條第1項:禁止處分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第9條第5項:移轉推定不當取得之財產不生效力、第27條第1項:違反禁止處分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之處罰等),竟以並非法官審理該黨產條例事件所應適用之法律而以不受理駁回,讓法學界不禁嘩然並提出嚴正批判。

兩公司特別聲明,或許是793號解釋讓公正專業之行政法院法官噤聲,就在該解釋作成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竟依此充滿違憲爭議之黨產條例作成不利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判決,僅以黨產條例中「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不確定法律概念」,就率爾認定該兩公司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完全忽視該兩公司具有獨立完善的公司治理體制、企業經營與所有分離原則為世界潮流趨勢。

兩公司指出,他們並無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取得財產之行為,行政法院無視該兩公司主張黨產會諸多行政程序違失及一再聲請調查證據就倉促判決;不禁要問:同樣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793號解釋前認為黨產條例重大違憲,挺身聲請釋憲受人敬仰的七位法官消失了嗎?拒絕正視行政機關程序違失及當事人依法聲請調查證據就倉促判決,極不妥當適法。是行政法院已失其公正性,不願站在保障人民憲法基本權利的一方嗎?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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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6千萬打黨產訴訟?檢方:黨工其實心裡很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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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6千萬打黨產訴訟?檢方:黨工其實心裡很毛

2018-07-10 14:38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結國民黨賤賣黨產案,檢方表示,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曾出帳6000萬元匯成「中投公司法律協助基金」,讓處理黨產過程中可能引發的刑、民事糾紛做訴訟準備金。記者王聖藜/攝影

台北地檢署偵結國民黨賤賣黨產案,檢方表示,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曾出帳6000萬元匯成「中投公司法律協助基金」,讓處理黨產過程中可能引發的刑、民事糾紛做訴訟準備金;檢方說,開庭傳訊經手交易案的黨工作證,黨工證稱「當時心裡就很毛」、「擔心未來會出事」。

檢方所指稱扣案書證中的「中投公司法律協助基金」款項,事實上,已經於黨產相關行政執行或者訴訟程序中被凍結,這筆潛藏在中投帳項下的資金,曾被黨產會委員楊偉中於政論節目中提及,台北地檢署今天證實,「楊偉中爆料時,我們早已掌握到這筆錢。」

檢方認定,中投公司預留「訴訟專款」的目的,是為預防三中、華厦、舊中央黨部土地等非常規交易會引發許多刑事、民事的訴訟,所以國民黨從中投公司列帳、支應;檢方並認為,張哲琛雖然之前掛名中投公司董事長,但由於馬英九是前主席,黨產交易最終決策權屬於馬英九,所以將馬英九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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