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黃國樑/台北報導】 2010.03.11 02:46 pm
財政部長李述德
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昨天聽取公股事業董事長、總經理薪資合理化方案後,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表示,政府決議將未來公股派駐轉投資民營化事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待遇,上限為一般公營事業的兩倍,一般公營機構董事長薪資約16萬元,而財政部投資的財金公司、金聯公司約為38萬,以後將降到32萬元,預計4月1日正式實施。
李述德並說,此舉將不會影響公司經營的競爭力,而是合乎市場機制,以公股代表身分出任董事長、總經理才會受限,若是民營公司、但公股比例未達足以主導營運,由民間人士出任董事長、總經理,則不受到此項規定的限制。
李述德指出,公股派駐民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的月薪,以一般公營事業的兩倍為上限,若是由民間人士出任,可另外報請核准,因此,有些人的薪水必須跟著調整,以合乎市場水準。
李述德說,這項決議將從4月1日開始,已行文財政部各相關單位,各部會也願意比照辦理,但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不會溯及既往。
至於政府轉投資的機構,若是因為處份資產而獲利,專業經理人是否能獲取獎金?李述德指出,一般民營機構都有分紅機制,公司經營由專業經理人負全責,賺錢是天職,不能因處份資產賺錢就分紅,但為讓公司賺更多的錢,給予將勵也有必要,一切都在規範內執行,不論公營或民營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