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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廣電釋照 學者轟:日出條款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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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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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2010.02.04 02:56 p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擬修法增訂廣播業者執照有效期限的落日條款,引發國內合法廣播業者強烈反彈,痛批政府以為模範生、乖乖牌就好欺負嗎?是不是要逼廣播業者造反?NCC委員翁曉玲表示,NCC希望未來透過審議加上拍賣、抽籤的方式,提供更多元的釋照選擇,對績優業者可有優先得標權。

NCC日前通過廣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廣電事業釋照增訂審議制及競價制,並訂定落日條款,現有業者執照到期後,最多再一次換照機會,六年後必須繳回政府公開拍賣。立委朱鳳芝等人上午針對這項政策舉行公聽會。

好事聯播網董事長、知名主持人倪蓓蓓批評,這項政策比共產黨更共產黨,政府假公平之名行集權之實,非常矯情。KISS RADIO董事長袁韻婕也說,政府柿子挑軟的吃,為了輔導非法業者合法化,忽視合法業者的權益,政府可以逕自收回人民財產予以競標嗎?此舉根本是獨厚財團。政府有沒有想過廣播業是文化產業、也是種服務業,難道要逼業者造反嗎?

立委費鴻泰也認為,NCC作為監理機關應維護其獨立運作,但產業政策應該由執政黨來決定,他對NCC逕自做出這項政策感到不滿,揚言不會讓該草案在立法院闖關。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也表示,NCC理由無法讓人信服,對合法業者及其員工缺乏保障。

消基會董事、世新傳播學院陳清河說,退場機制要堅持,但落日之後日出條款在哪,政府應考慮到合理的釋照、換照機制。台藝大應媒所所長賴祥蔚說,新舊頻譜釋出不可以用相同標準看待,應在現有合法業者影響最小情況下,做釋照方式的轉變,減低對業界的衝擊。

NCC委員翁曉玲表示,NCC提案修法是為了回歸預算法「特許執照之授與應公開拍賣或招標」的精神,NCC也曾因未依預算法監理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核發受到監察院糾正。相較於現行廣電事業釋出執照只有審議制,NCC希望未來透過審議加上拍賣、抽籤的方式,提供更多元的釋照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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