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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弊案偵結 扁家五人、三金控老闆起訴
2010/02/03 06:40 瀏覽4,650|回應16推薦1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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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熊迺棋/台北報導】 2009.12.25 10:46 am

二次金改弊案偵結 22人被依貪污、洗錢等罪嫌起訴 / 游順然

二次金改弊案和扁家洗錢案昨天偵結。特偵組認為前總統夫婦陳水扁、吳淑珍利用併購案,向國泰、元大兩家金控共A了六億一千萬元;國泰世華副董事長蔡鎮宇和元大馬家協助扁家隱匿貪汙所得,也被依洗錢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水扁利用金融事業競爭激烈的特殊時空環境,及金控希望獲得政府支持的急切心態,收受鉅額賄款;再利用總統職務,干預財政部等主管機關的政務,或指示幕僚不當壓制金控公司,扼傷人民對國家元首的尊仰信賴,惡性深重。

特偵組昨天共起訴五案:國泰併世華、元大併復華涉收賄;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的巨款涉洗錢,國務費、龍潭購地衍生的洗錢案,及中信金的紅火案涉背信等罪;有廿二人被起訴,扁家除扁珍外,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也被起訴;元大、國泰、中信三大金控重要人物也都被起訴。

檢方認定,扁珍收受國泰蔡家四億元賄款後,陳水扁指示當時的財政部長李庸三將世華銀行併給國泰,並要求馬永成傳話給富邦蔡家,要求富邦退出世華銀行的競逐。

扁珍收受元大馬家兩億元後,陳水扁不但指示財政部前部長林全與馬志玲見面,並插手要求當時有意併購復華金的開發金前總經理辜仲←,不得購買國民黨產的中投公司,以便讓元大順利入主復華金控。

檢方認為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大嫂陳俊英,雖涉協助扁家洗錢,但適用證人保護法,建請免刑。扁家帳房陳鎮慧、元大的杜麗莊、昇恆昌負責人江松溪,吳錫顯及楊南平,被控協助扁家處理金錢,因證據不足都不起訴。

至於吳淑珍向特偵組陳報,提及除了元大、國泰金控,還收受多家企業數千萬至數億元不等,是否構成不法,以及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捲入澄清湖旁大樓買賣疑涉背信、行賄,仍有事證待查,特偵組暫保留未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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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案「像黑道洗錢」 扁律師不滿
2010/09/24 07:31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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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09.24 03:21 am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理二次金改案,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以黑道大哥與小弟的例子,暗喻扁的子女應科洗錢罪;扁家律師團則指檢方舉例不當,雙方唇槍舌劍。

昨天一開庭,合議庭詢問扁家子女,針對被起訴的犯罪事實,是否知道經手的是什麼錢?被告全部否認犯罪。蒞庭檢察官越方如立刻引用國際公約指出,洗錢罪的構成要件,並不以行為人清楚知道自己所掩飾的財物,是來自何項重大犯罪。

越方如指出,黑道大哥開賭場收保護費、賣槍、販毒,指示小弟找人頭開設帳戶,作為犯罪匯款的管道;對於大哥的犯罪行為,小弟說他不知情、沒洗錢,法院能接受嗎?如果探究小弟的主觀犯意,那麼洗錢防制法將徒具條文,司法將失去正義。

陳幸妤的律師林志忠不滿越方如的比喻,反駁指出,黑道小弟每天跟著大哥,怎麼可能不知道犯罪情事?問題是陳幸妤被控在二次金改案中洗錢的案子,怎能與黑道小弟比擬?檢方舉例不當。

律師說,陳幸妤完全不知道父母家中的金錢進出,檢方至今也提不出證據,能證明陳幸妤有任何的洗錢行為或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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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案 馬永成:國泰4億是選舉錢
2010/09/21 06:11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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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0日電】 2010.09.20 08:55 pm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今天在二次金改案辯論庭中,強調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給付扁家的新台幣4億元是選舉錢,並非併購世華銀行的賄款,檢方起訴悖離事實,請法院判決無罪。

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偵結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馬永成及多名企業高層。檢方也認為扁家子女陳致中、陳幸妤涉為父母隱匿不法所得,將他們依洗錢罪起訴。

台北地院今天就馬永成涉案部分進行言詞辯論,庭訊至傍晚時辯論終結,審判長諭令11月5日下午4時與其他被告涉案部分一併宣判。

馬永成指出,國泰金合併世華銀行過程中,他從未與財政部或世華銀行有過接觸,也不知道陳水扁對前財政部長李庸三有無任何指示。而蔡宏圖給付扁家的4億元是選舉錢,並非檢方認定的「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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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華董座:不認同扁金改作為
2010/08/20 09:10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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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北19日電】 2010.08.19 09:29 pm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二次金改與扁家洗錢案。遭起訴的前國泰世華副董事長李明賢今天出庭表示,不能認同前總統陳水扁在二次金改的作為。

特偵組去年12月偵結二次金改和洗錢案,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扁珍夫婦、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李明賢等人。檢方指控扁珍將新台幣7.4億元企業賄款藏匿於吳淑珍兄嫂陳俊英所承租的國泰世華保管室內,李明賢涉及協助扁家洗錢。

李明賢出庭表示,金管會今年4月解除他在國泰世華的所有職務,原本他還有國泰金控旗下世越銀行董事一職,但日前也在金管會「軟硬兼施」而被迫辭職,自己協助經營世越銀行有成,讓世越銀行獲越南政府評為最佳的外資銀行,但他在台灣卻被起訴犯罪,讓他感觸良多。

李明賢談到經營銀行一事時話鋒一轉,強調自己不認同陳水扁在推動二次金改的相關作為,「剛好今天陳水扁也在這,我要說,我個人贊成二次金改,但陳水扁的行為,我不認同」;李明賢講話時特別對著陳水扁,但陳水扁面無表情,輪他答辯時,也沒特別表示意見。

台北地院今天以被告身分,借提陳水扁、傳喚李明賢出庭,另傳喚國泰世華行員譚郁方、總經理陳祖培出庭作證,釐清李明賢有無藏匿、銷毀扁家租用保險室的文件,為扁家隱匿、洗錢等細節。

譚郁方證稱,在陳俊英退租保管室後,她就依李明賢要求,將陳俊英的開戶資料交出,但她今天推翻部分偵查時的證詞,改做出對扁家有利的證述,檢察官則當庭表示,會追究譚郁方是否涉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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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改弊案再開庭 陳鎮慧:幫珍包錢 最多一次1.2億
2010/07/15 11:28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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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5 中國時報 【王己由、實習記者陳韋杉/台北報導】

扁家帳房陳鎮慧(見右圖,本報資料照片)因不願與扁珍連帶追繳貪汙所得,因此在一審判她免刑後,仍然執意上訴,但二審仍然認定她是貪汙共犯,不僅不能免除追繳犯罪所得的責任,她涉及的偽造文書罪,還被判刑七月,緩刑兩年,是扁案十名上訴被告中,唯一不得其利反受其害者。
 
     台北地方法院十四日再度開庭審理金改弊案,前扁家私人帳房陳鎮慧作證說,曾多次在總統官邸更衣室內,和「羅太太」羅施麗雲一起用珍提供的牛皮紙包錢,每包五百萬元,並以每一旅行箱裝八包、共四千萬元的方式,多次把包好的錢送到國泰世華保管室藏放,最多時候一次送進一億二、三千萬元。

     陳鎮慧說,她只是奉命包錢、取款和清點保管室內的錢,並不知道這些錢的來源,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只是告訴她說:「錢都是捐款」。國泰世華保管室內的金錢,最多的時候約有十一億元。

     針對國泰世華保管室七億四千萬元搬藏元大馬家地下金庫過程,是否涉及洗錢,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的律師,特別聲請傳喚前總統府機要科員陳鎮慧作證,以證明馬家事前根本不知道七億四千萬元的來源。

     陳鎮慧說,夫人常叫她到玉山官邸去包錢,場所是在更衣室,每次都是五百萬元一包,使用的外包牛皮紙都是夫人事先準備好的,在官邸包錢,除她之外還有羅太太,曾不只一次包過廿包、合計一億元的現金,包裝的鈔票除千元和兩千元新鈔,也有舊鈔。每次包很多錢通常都是直接送去國泰世華保管室。

     陳鎮慧還說,有時會用旅行箱裝錢送進保管室,每個旅行箱約可裝八包的錢,一個就有四千萬元,她最多一次曾送三個旅行箱的錢到保管室。至於牛皮紙包的金錢來源,吳淑珍只是隨口對她說是捐款,不會告訴她是誰捐的錢。

     馬維建聽完陳鎮慧的證詞後表示,國泰世華保管室內的錢,絕對未包括元大馬家兩億元捐獻,也可證明馬家當初讓珍寄放七億四千萬時,確實不知錢的來源就是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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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買寶徠 扁家未繳息9個月
2010/06/29 12:04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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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9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台北報導】

台北市寶徠花園廣場(施岳呈攝)
 
     扁家被控利用寶徠豪宅洗錢案,吳淑珍廿八日在北院證稱,她不讓家人知道房子是她買的,怕陳致中知道房子是要買給陳幸妤屆時會跳起來。陳水扁則稱,他一直以為寶徠是用租的,他說前總統李登輝的翠山莊是用「妙天禪師」名義買的,租金由總統府支付,而他禮遇金卻被刪,大嘆「有差別待遇」。

     高興昌監察人呂和霖、董事長呂泰榮姊弟當扁家人頭,購買兩戶寶徠豪宅,被控協助扁家洗錢遭起訴,昨天到庭證稱是透過漢來飯店負責人侯西峰介紹,同意幫扁家的忙。

     呂和霖姊弟出面替扁家簽約、辦房屋貸款、交屋及支付三千萬元頭期款,事後吳淑珍透過侯西峰將三千萬元還給呂家姊弟,每個月再由陳幸妤戶頭匯十八萬元「租金」給呂和霖,支付八千萬元的貸款利息。

     呂和霖表示,她相信扁家有財力買寶徠,當時她拿到扁家的租約時,扁和陳幸妤都已經簽名,而「租金」就是八千萬元貸款的利息,但陳幸妤那間去年十月左右就沒有再匯款,扁和珍那間今年一月租給外商公司。

     吳淑珍表示,九十六年底當時的社會氛圍,扁家大大小小的事都會被用顯微鏡放大檢視,原本陳水扁卸任後想搬回民生寓所,但因民生寓所曾被丟擲燃燒彈,加上國安局反對,她才會透朋友找到寶徠花園廣場。

     珍說,當時陳幸妤一直想赴美讀書、考牙醫執照,並把小孩一起帶出國,趙建銘則想回南部,夫妻常有意見不合,她和扁常去調解,所以她不可能讓孩子知道房子是她買的,一旦他們知道房子到時候是要給陳幸妤,陳致中會跳起來。

     珍指出,趙建銘常抱怨他一周才住兩天,為什麼要付十八萬元,「基於母親的立場,我不可能讓我的小孩和陳水扁知道房子是我買的,一旦消息走漏,我怎麼擺平,致中只有一個房間,陳幸妤有一層樓,致中會不爽。」

     陳水扁表示,他原本期待卸任後回去住民生東路老家,但因民生寓所會被丟燃燒彈,後來為兌現承諾,卸任前決定在高雄買房子;卸任前,吳淑珍說她屬意租寶徠,沒有告訴他是借別人名義買的,他一直相信寶徠是租的。

     扁接著說,李登輝卸任的禮遇條例,每月禮遇金四十餘萬元,加上其他費用共八十多萬元。李登輝卸任後住的翠山莊,是以「妙天禪師」名義購買,再由總統府支付「妙天」租金。

     他表示,等到他卸任前一年,卸任總統禮遇金被藍營立委刪到只剩廿五萬元,且還逐年遞減,李登輝後來才把翠山莊買回。

     相較李登輝的待遇,扁大嘆「別人有那樣的命,對我陳水扁就是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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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寶徠非洗錢 扁拉李護身
2010/06/29 07:0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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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8日電】 2010.06.28 07:33 pm 
 
前總統陳水扁夫婦被控在金改案中以寶徠豪宅洗錢。陳水扁今天出庭辯稱,前總統李登輝卸任後,也透過妙天以先租後購方式買翠山莊,李沒事他卻有事,檢察官根本是差別待遇。

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偵結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起訴包括扁、珍及多名企業高層。高興昌董事長呂泰榮、監察人呂和霖、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被檢方認定參與扁家購買寶徠豪宅洗錢,均被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傳喚相關人員出庭,陳水扁指出,總統任內原本期待卸任後回民生東路老家,但因民生寓所被人丟汽油彈,基於安全理由,才決定到高雄市買房子。在交屋前的空檔,吳淑珍告訴他先租用寶徠,為期1年,月租16萬元,因此他一直以為寶徠是租的。

陳水扁說,李登輝卸任後所居住的翠山莊,先前也是以妙天禪師的名義購買,再由總統府支付妙天禪師租金,直到藍營立委修改禮遇條例後,李登輝才把翠山莊買回。

相較李登輝的待遇,扁家卻因購買寶徠遭起訴,陳水扁不滿地表示,「別人都有那樣的命,對我陳水扁就是差別待遇」。

吳淑珍在庭訊時則為陳幸妤抱屈。她指出,陳幸妤當時一直準備赴美唸書,還打算把小孩帶到美國居住,而女婿趙建銘認為寶徠的租金太貴,要求陳幸妤到南部定居,兩夫妻意見不合,她與陳水扁還得介入調解。

吳淑珍表示,基於母親立場,她不可能讓兒子陳致中及陳幸妤知道寶徠是她買的,「要不然陳幸妤住1層樓,而陳致中跟父母同住,陳致中會很不爽」。

審判長周占春庭末諭知,下次庭訊將於7月14日上午9時30分召開,傳訊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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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扁管選票 我管鈔票
2010/06/24 10:19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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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企業捐獻的事 我只說是選舉剩餘款」 吳淑珍:扁管選票 我管鈔票
2010-06-24 中國時報 【王己由、郭良傑、李永盛/台北報導】

     「他管選票,我管鈔票」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廿三日為金改弊案作證時說,前總統陳水扁的特長就是很會花錢、很會選舉,家中的財務都由她掌管;而她會叫兒子、媳婦瑞士開戶、匯款,是要把選舉結餘款留給扁退休後使用。

     吳淑珍強調,如果是貪汙的錢,她就不會用自己兒子名義開戶,「我只有一個兒子,如果要貪汙,我就會找屬下用他們的名字開戶。」會要兒子在開戶時說錢來自岳父的投資,主因外國銀行不喜歡和政治人物打交道,怕用自己名字開戶不過,才會要兒子說「善意的謊言」、「兒子和媳婦都是我的人頭戶。」

     針對世華保管室七億四千萬元,搬藏元大馬家地下金庫過程,是否涉及洗錢以及款項流向,包括陳致中夫婦、世貿聯誼社副董事長和前元大金總經理馬維建,昨日下午都聲請傳喚吳淑珍作證。

     珍說,扁家的財務,在結婚前,陳水扁就把薪水交給她;從她嫁到陳家,她就是家中唯一掌管財務的人,陳致中還年輕,不可能給他掌管財務。以嫂嫂陳俊英名義在國泰世華銀租用保管室放置的七億四千萬元,全部都是選舉剩餘款。

     珍表示,那些錢雖然都已混同,但不是來自陳報特偵組五張A4紙的名單上的企業。她強調,台灣中小企業捐的錢,「螞蟻雄兵,加起來不會比大企業少」、「大企業只是捐錢,不一定有選票;中小企業才有選票。」

     珍還說「選票與鈔票一樣都很重要」,元大的兩億元,她不知馬家要感謝她什麼;她只告訴扁兩億元是選舉剩餘款,扁除了自己的選舉,根本不知道黨內其他選舉獻金來源和細節。

     陳水扁不服扁家四大弊案高院判決結果及延長羈押裁定,昨日也委請律師正式向高院遞狀,提起上訴及抗告。檢察總長黃世銘近日也與特偵組十名檢察官審視判決書內容,並密集開會討論,將於廿五日的法定最後上訴期限,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另外,扁家海外贓款昨天又匯回一百萬美元,迄昨天止總計已匯回現金六百五十二萬九千餘美元,以及六十八檔有價證券,若這些證券全部交割完成,加上已匯回的現金,特偵組將進帳一千六百五十二萬九千餘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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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怎申報 扁當庭愣住
2010/06/24 05:57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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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6.24 02:44 am 
 
二次金改弊案昨天開庭,陳水扁強調他據實申報競選經費和政治獻金,受命法官反問「你說過你不清楚政治獻金的錢是誰捐的,那如何申報?」陳水扁被問得當庭愣住了。

陳水扁頓了一下,解釋說:「我只是要讓法官了解,政治獻金的取得和競選經費的申報,有很大的灰色空間和不可說的秘密。」他還批李登輝、連戰、馬英九和宋楚瑜,都不實申報競選經費。

台北地院昨天審理二次金改案,陳致中聲請傳訊陳水扁和吳淑珍作證,扁珍都護子心切。扁說他從不和兒子談政治獻金的事;吳淑珍則說是她指示陳致中到海外開戶,把選舉結餘款存到國外作為扁退休從事公益之用。

陳水扁批評辜仲諒,他向辜募款,辜卻把錢拿到官邸給吳淑珍,好像在做面子給吳淑珍。吳淑珍說,選舉時,外界捐的政治獻金很多,台灣的中小企業像螞蟻雄兵,捐的錢不比大企業少,九十三年總統大選時她將捐款作帳,記了五張A4的紙。

另外,陳水扁不服高院判決,認為二審的認事用法有違誤,判決理由矛盾,昨天委託律師團提起上訴,也對延押裁定提起抗告。另外,特偵組專戶昨天又收到扁家匯入的一百萬美元,總計已匯回一千四百多萬美元,仍有六百多萬美元未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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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弊案 蔡鎮宇:拒助扁取保險室鉅款
2010/06/22 07:08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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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06.22 03:02 am 
 
台北地院審理二次金改弊案,國泰金控前副董蔡鎮宇作證指出,陳水扁要他幫忙「把保險室的東西(指藏放的鉅款)拿出來」遭拒,但扁仍給他內放保險室鑰匙的牛皮紙袋,他發現後第二天就退還,「我曉得這應該是違法的事,我沒辦法做到。」

不過,公訴檢察官提示扁在特偵組所做的筆錄,扁指蔡鎮宇當時直接收下牛皮紙袋時並未拒絕,詢問蔡「陳水扁這樣說,是否實在?」

「他的說法不實在。」蔡鎮宇當庭嗆扁,搖搖頭說:「他有叫我把保險室東西拿出來,但我認為違法,就拒絕。」

吳淑珍曾在法庭說過,九十三年間她用大嫂陳俊英名義,在國泰世華銀行承租一間大型保險室,存放扁家的現金,後來又搬到元大馬家地下室存放。

蔡鎮宇表示,保險室租用人是陳俊英,依銀行規定,陳水扁不是租用人,不能打開保險室。

「他要我拿出保險室的東西,程序是違法的。」蔡鎮宇說,「我也不知裡面是什麼東西,即使裡面東西是合法的,銀行也不可以這麼做。」

法院昨天傳訊國泰世華銀行前副董事長李明賢、蔡鎮宇作證;李表示,九十二年間,吳淑珍介紹陳俊英租用國泰世華保險室近月後,藉口請教金融結構債問題,「順便」叮嚀他陳俊英所租用的保險室,務必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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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我的天 七億四是小數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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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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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minton

2010-06-19 中國時報 【鄧鴻源/北縣淡水(副教授)】

     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為金改案出庭,指前總統陳水扁妻舅吳景茂將新台幣七.四億元搬至他家時,求情說「阿扁很可憐,選舉這麼多趟,全家上下就剩這麼一點,是他退休以後的生活費」他因此動了「惻隱之心」,才心軟協助保管。

     我的天,七.四億元算少嗎?一般上班族怎麼說?相信絕大部分人的退休金連其百分之一都不到。如果這也叫可憐,那麼全國沒有幾個人敢說自己富有。按照憲法規定,總統退休後每年退休金與禮遇金就已相當可觀,如果再加上退休後到各處演講的演講費,想貧窮也真不容易,應捫心自問是否違背人民之付託。

     就算七.四億元是他們所說的政治獻金或選舉結餘款好了,照道理說也是人民捐的錢,理當用在政黨各項事務費上,怎可納為己有?何況民進黨沒有黨產,所以長久以來一直喊窮,連員工薪水都常捉襟見肘,曾經當過黨主席者,怎能那麼自私?是否扁當了總統之後,就忘了他自己曾經出身貧窮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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