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民生戰線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扁族親貴及弊案追蹤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二次金改弊案偵結 扁家五人、三金控老闆起訴
 瀏覽4,834|回應16推薦1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筆記阿本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熊迺棋/台北報導】 2009.12.25 10:46 am

二次金改弊案偵結 22人被依貪污、洗錢等罪嫌起訴 / 游順然

二次金改弊案和扁家洗錢案昨天偵結。特偵組認為前總統夫婦陳水扁、吳淑珍利用併購案,向國泰、元大兩家金控共A了六億一千萬元;國泰世華副董事長蔡鎮宇和元大馬家協助扁家隱匿貪汙所得,也被依洗錢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水扁利用金融事業競爭激烈的特殊時空環境,及金控希望獲得政府支持的急切心態,收受鉅額賄款;再利用總統職務,干預財政部等主管機關的政務,或指示幕僚不當壓制金控公司,扼傷人民對國家元首的尊仰信賴,惡性深重。

特偵組昨天共起訴五案:國泰併世華、元大併復華涉收賄;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的巨款涉洗錢,國務費、龍潭購地衍生的洗錢案,及中信金的紅火案涉背信等罪;有廿二人被起訴,扁家除扁珍外,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也被起訴;元大、國泰、中信三大金控重要人物也都被起訴。

檢方認定,扁珍收受國泰蔡家四億元賄款後,陳水扁指示當時的財政部長李庸三將世華銀行併給國泰,並要求馬永成傳話給富邦蔡家,要求富邦退出世華銀行的競逐。

扁珍收受元大馬家兩億元後,陳水扁不但指示財政部前部長林全與馬志玲見面,並插手要求當時有意併購復華金的開發金前總經理辜仲←,不得購買國民黨產的中投公司,以便讓元大順利入主復華金控。

檢方認為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大嫂陳俊英,雖涉協助扁家洗錢,但適用證人保護法,建請免刑。扁家帳房陳鎮慧、元大的杜麗莊、昇恆昌負責人江松溪,吳錫顯及楊南平,被控協助扁家處理金錢,因證據不足都不起訴。

至於吳淑珍向特偵組陳報,提及除了元大、國泰金控,還收受多家企業數千萬至數億元不等,是否構成不法,以及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捲入澄清湖旁大樓買賣疑涉背信、行賄,仍有事證待查,特偵組暫保留未結。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3841038
 回應文章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馬維建:可憐扁 同意7.4億借放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06.18 03:18 am 
 
二次金改案昨天開庭,馬維建作證指出,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搬七點四億元到家裡時,不斷求情說阿扁很可憐,「全家只剩這一點錢,是以後退休的生活費」,他動了惻隱之心,同意讓扁家把錢放在保險室。

杜麗萍也出庭證稱,吳淑珍原本只說要放重要東西,她以為是台灣建國檔案的機密資料,沒想到是這麼多錢。她說,吳淑珍因寄放在馬家的錢沒有收益,想買海外股票,但馬維建認為投資股票風險太大,只好折算利息給珍。

台北地院昨天審理二次金改案,傳訊馬維建說明扁家原放在國泰世華的七點四億元,搬到元大馬家的過程。

馬維建說,吳淑珍透過杜麗萍向他父親馬志玲表示,要借放「重要物品」;當吳景茂把錢搬來時,他就好像當場被「將了一軍」。

他要求拆開牛皮紙袋,裡面現金大多是兩千元新鈔,還罩著中央印製廠的膠膜,剩下的千元舊鈔由於發霉、很臭。他把牛皮紙袋燒掉,隔天請杜麗萍聯絡吳淑珍,希望她把錢拿回去,但珍不肯,他很不高興杜麗萍惹了這麼大的麻煩。

杜麗萍證稱,吳淑珍一開始要她代租國泰世華保險箱,但國泰世華說沒有了,吳淑珍又說要放到馬家,馬志玲雖答應,但嘟噥一句:「這一定不是好東西!」後來吳淑珍兩次下條子要她交給馬維建,將錢匯到海外。

「海角七億」案發後,吳淑珍找杜麗萍去寶徠,說扁家海外的錢被凍結,要求杜不能講出還有錢放在馬家,杜想向特偵組說明,珍不准,用台語罵杜「生意人不要這麼現實,藍的會去,綠的也會來」,杜壓力很大,一度自殺。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015669
馬維辰作證 「企業協商都找馬永成」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0.06.14 02:55 pm 
 
前總統陳水扁在二次金改中收賄元大馬家2億元,被控職務上收受賄賂罪,台北地院上午傳喚元大少東馬維辰作證,馬維辰表示,元大馬家是憑著商場上的實力合併復華金控,從不玩「空手道」,諳諷有金控拿別人的錢買股權,他說,元大馬家紮實的從自己的口袋中掏錢,未曾請求扁珍協助,不滿前財政部長林全,在併購過程中,從頭到尾採最高標準反對元大合併復華。

馬維辰表示,在企業的協商上,業界都找馬永成,在當時似乎是個慣例,此外,就他的認知,當元大馬家因為合併復華金控遭遇困難時,在業界聽到的消息,到官邸求助,只要得到吳淑珍和馬永成的同意才可行,他為了說明持有復華金控的股票,卻無法取得經營權,因此2度請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到官邸探詢吳淑珍的意思。

馬維辰表示,會捐助2億元,純是政治獻金,請杜麗萍探詢夫人的目的,是想問吳淑珍可否買中投的股票或復華金控的股票,並藉此接近與民進黨的關係。他說,元大馬家一向被歸類為純藍,每到選舉有一堆人來拜託,馬家給了2億後,希望可藉此當擋箭牌。

馬維辰在作證時,嚴詞否認有用任何不法的手段去併購復華,也絕沒有請當時的前財政部長幫忙或協助,當時馬家從市場買了這麼多的復華金控股權,已經取得復華9席董事中的6席,為此原來的中投公司和公股各掉了1席董事,但財政部的態度卻是面子、裡子都要,而且他認為財政部似乎只在乎中投公司有無得到較好的換股比率。

馬維辰證稱,元大馬家深信商場上講求的是實力原則,而且從市場上買股票,是公平競爭機制,馬家為何還要找人幫忙,強調他既不認識陳水扁,也從未見過扁,又如何請扁關說、幫忙。

中信辜家的辜仲瑩原本也有合併復華金控的想法,後被吳淑珍勸退,檢方認為是馬家給的2億元發揮效果。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4011976
馬永成:扁曾補助蘇2000萬遭婉謝 但…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0.05.26 02:55 pm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利用二次金改向金融索賄案,台北地院上午以證人身分傳喚扁的心腹馬永成作證,馬永成證稱,在蘇貞昌競選連任台北縣長時,扁曾補助蘇2000萬元,但遭蘇貞昌婉謝。另在台聯黨成立時,當時的黨主席黃主文曾為了立委選舉向扁募款,扁透過他交給黃3000萬元。

承審本案的台北地院合議庭,下午另將以證人身分傳喚捐款大筆政治獻金給扁的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作證,根據特偵組的調查認定,扁利用二次金改機會不違背職務向國泰金索賄。

馬永成說,在扁競選連任總統的大選財務,都是由夫人吳淑珍在負責,強調這是民進黨曾經參與輔選者上上下下都知道的事,他說,吳淑珍給特偵組的陳報狀,目的重點是什麼,他無法置評。他記得蔡明忠是捐款2000萬元,但夫人的陳報狀卻記載是3000萬元,但不知道是為什麼。

馬永成作證時,對於自己無端捲入官司,成了扁貪汙的幫助犯感到相當委曲,馬永成說,他從政多年得到的經驗,是民進黨如果不募款,還和國民黨選什麼。民進黨苦哈哈的募款,長期支持民進黨的國泰金控蔡宏圖,和陳水扁是大學同學,他的父親過去好幾億好幾億的政治捐獻,如果沒有捐款,民進黨還能成立到現在嗎?

馬永成說,他因為經手國泰蔡家捐款,奉命去取款,結果成了貪汙的幫助犯,讓他相當不平。馬永成表示,在90年蘇貞昌競選連任台北縣長時,扁曾交付他要補助蘇2000萬元,同時要他親自交付,但蘇貞昌卻加以婉謝,對於蘇婉拒,當時他也覺得「怪怪的」。但後來,蘇陣營認為以代付廣告費用方式進行補助,他個人也感覺是滿聰明的作法。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3989224
侯西峰盼18富豪為「獻金」作證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0-03-12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扁案衍生金改弊案,台北地院十一日開庭,被控協助扁家洗錢的侯西峰、呂和霖和呂泰榮姊弟,一口氣聲請傳喚十八位台灣大富豪和金控負責人出庭作證。剛擠進「富比世全球富豪榜」的鴻海集團郭台銘、遠雄集團趙籐雄、國泰金控蔡宏圖、宏泰建設林堉璘、聯邦集團林榮三等五人,都列名其中。

     北院昨日下午開庭傳訊三人,進行審理前的準備程序庭,三人表示不知珍的購屋款是不法所得,為證明自己的清白和未協助洗錢,透過律師遞狀聲請傳訊廿二位證人。除了以證人身分作證的陳鎮慧,及同案被告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和侯西峰外,最受人矚目的就是十八位「富豪」證人。

     侯西峰三人聲請傳喚「富豪」證人,目的是要證明這些人當初都有捐獻政治獻金給扁珍,再由扁家藏放在國泰世華銀總行保管室。寶徠購屋款既然取自世華銀保管室的獻金,則來源就是乾淨的,協助購屋行為就不構成洗錢罪。巧的是十八位「富豪」證人中,除富邦金蔡明忠、耐斯集團陳哲芳和林榮三,其他十五人,當初珍曾向特偵組遞出陳報狀,列出捐款金額。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3900981
政治染黑財團 財團也染黑政治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社論】 2009.12.26 02:23 am 
 
特偵組偵結二次金改弊案及洗錢案,多位知名企業家因協助扁家洗錢遭到起訴。其中,僅國泰併世華及元大併復華的兩大合併案,扁珍共收了兩大集團的六點一億元,這還不包括辜仲諒送阿珍的三億元在內。明裡打著「金融改革」的旗號,暗裡遂行「權錢交易」的勾當,這就是扁政府八年黑金政治的真相。

陳水扁任內,台灣政商勾結達到了登堂入室的空前大膽地步。許多企業趁著政黨輪替向陳水扁交心,源源不斷獻上金錢財寶,以交換扁政府公權力的特許和加持,並一再對公有資產伸出黑手。二次金改的起訴書,正是對這些黑金政商罪行的紀錄與控訴。

如今,這場黑金權錢交易的雙方皆被起訴。究竟是陳水扁的「貪錢」害了這些商人?還是這些商人的「貪權」害了陳水扁?扁家的貪婪,固然讓這些想要收買總統的企業家惡膽橫生,逐臭而來;而這些企業家汲汲營營,想用金錢收買總統的居心,也使扁珍得以上下其手。這種黑金交易的心態,不僅扭曲了市場的公平競爭,也辱沒了台灣企業家務實誠樸的傳統,更加深了社會的不平;司法人員如對其手軟,豈不是縱容犯罪?

以這次涉案的幾個企業家看,他們對扁家所提供的錢財,簡直到了「全套包辦/一貫作業」的地步,掛鉤之深,讓人不敢置信。包括元大馬家、國泰蔡家,都曾將數以億計的現金送進府邸,並同步部署金控購併作業。也正因為財團企業塞錢請扁辦事,既遂之後,元大金和國泰金事後才須幫扁家處理後續的龐大現金,而因存錢、搬錢、匯錢,終於吃上洗錢的罪名。蔡鎮宇以自己貼錢付利息給吳淑珍,言下似乎頗覺委屈;但若不是因金融購併已給予龐大利益,吳淑珍又豈敢如此肆無忌憚而認為理所當然?

陳水扁以總統之尊越權介入銀行購併,要求富邦集團放棄世華銀而讓給國泰,吳淑珍則要求辜仲←將復華金拱手讓給元大。這樣的運作,不僅目無法紀,簡直擺明了「國家就是我家」。問題是,倘若這些企業家皆無非法非分之想,扁珍即無藉勢藉端聚斂收賄的機會。企業家應有的基本社會責任即在絕對不可賄賂官員,因為那會敗壞官箴、腐化政府。但在二次金改中,竟然出現這些有頭有臉的金融鉅子收買總統的荒唐場景,將憲政及法制糟蹋無遺,這些企業家們如何對得起國家社會?

台灣社會對企業家一向尊重,一是他們為國家創造財富,二是他們創造就業機會,三是他們尚能維持社會正義;特偵組在偵辦本案時的投鼠忌器恐怕也因於此,深恐稍一不慎,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經營,進而影響經濟的安定。問題在,司法對違法的企業家留情,其實也就是對正派企業家的處罰;如果投機取巧的人靠著錢與權的黑金交易即能得逞,而攫獲鉅利,那麼社會的價值與信仰要如何維持?

特偵組這次起訴,算是填補了扁家弊案的一塊缺損;但就二次金改而言,只認定相關企業家涉及幫助扁家「洗錢」,然對於他們以巨款交換購併的關鍵事實卻不認定為「賄賂」,恐怕還是避重就輕,迴避了核心問題。試想,公職選舉有人只是幾千、幾萬的賄款,就被判當選無效;而二次金改涉及數百億元的利益,也發現了幾億賄款,居然可不論罪,豈能服人?

從李登輝時代到陳水扁時代,台灣的黑金政商交易其實是變本加厲、每下愈況。揆其原因,固然是政治汙染了財團,其實也是財團汙染了政治。一個銅板不響,談及黑金權錢交易,不能只責貪腐的政客,想要收買公權力以圖私利的財團也是共同正犯。這次三大金控同遭起訴,對所有企業家都是一記當頭棒喝:別被政治汙染,也不要汙染政治,才能贏得社會尊重。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3841045
看陳水扁如何助元大馬家買國民黨黨產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社論】 2009.12.29 03:47 am 
 
扁家與二次金改有關的弊案,特偵組已提起公訴。這一波起訴有兩個值得注意的地方:第一,陳水扁打著反國民黨黨產的大旗,卻收賄掩護元大馬家買黨產;第二,陳水扁的腐化是打從首屆出任總統就開始的,「權力使人腐化」這句名言,在扁案應修正為「權力立即使人腐化」。

二○○三年底,陳水扁競選連任,當時陳水扁和民進黨鎖定國民黨黨產的議題猛打,行政院還成立了「政黨不當黨產歸還政府專案小組」,藉行政力量對國民黨施壓。而國民黨為了擺脫政治困境,正極機密地謀求出脫黨產。元大馬家有意買黨產中投公司,是看上了中投握有復華金控的經營權,買下即可迅速擴大事業版圖。在黨產成為眾矢之的的情勢下,這麼複雜的一筆交易,陳水扁卻仍然有本事促成。

元大馬家先是經由陳水扁親信陳慧遊穿針引線,在大選期間先送了二千萬元「政治獻金」以投石問路。大選後,陳水扁連任了,馬家再以道賀為名,拜訪扁珍,順便問明可否買中投。當時扁珍的答覆是:公開市場去買股票進而控制中投無妨,直接買則會被認定是「違法的黨產交易」云云。然而,這並不符合元大馬家的如意算盤,因為馬家若這樣做,只會造成中投股價大漲,元大馬家的投資成本會大幅增加。因此,馬家打算買通扁珍路線,直接購買,以期撿便宜買黨產。

元大馬家的布局分兩大方向:一方面,利用民進黨立委的管道,安插了一名「商業間諜」吳杰,以打擊黨產為名,出任復華金控官股董事的代表,進而由吳杰牢牢掌握了國民黨出售中投的動向。因此,也有意買中投的開發金辜仲與國民黨秘密談判雖幾乎達陣,卻功敗垂成,最終破局;就是敗在吳杰走漏消息給元大馬家,使元大馬家立即動用扁珍的力量橫加干涉所致。吳杰在事成之後當頗有報酬,但在本案爆發之際,早已逃往海外。

另一方面,元大馬家掌握開發金辜仲與國民黨秘密談判的進度,知道若再不出手,就要眼看著復華金控由開發金取得,乃直接派由杜麗萍前往玉山官邸,要求扁珍的支持;吳淑珍這時遂亮出了底牌,支持可以,但要價兩億元。至此,原先扁珍所謂「公開市場買股無妨」的說法,證明只是幌子;扁珍真正要的是錢,給了錢,誰愛買黨產就買黨產。打擊黨產云云,不過是選舉語言罷了;整個民進黨及全體國人皆被扁珍蒙在鼓裡。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元大馬家兩億元現鈔送進總統官邸,吳淑珍隨即「履行交易」。她親自致電辜仲,聲稱「有證據顯示辜仲和國民黨交易,辜仲是在幫國民黨,她會修理辜仲」云云,然後就掛了電話。但吳淑珍的「雷擊」還沒嚇退開發金;陳水扁乃透過馬永成,向辜家威脅,謂私「買」國民黨黨產「違法」,若不放棄中投,那連開發金控也會有問題。至此,辜家不得不撤退了;而扁珍也助成了元大馬家「私買黨產的違法交易」。

以上是檢察官揭發出來的扁珍夫婦助元大馬家買黨產中投公司的政治真面目。所謂打擊黨產云云的政治口號,在陳水扁夫婦而言,只不過是他們斂財牟利的題材而已。可不可恥?可不可恨?可不可怕?

再者,陳水扁的腐化,是到了第一任將屆滿、競選第二任時才達到如此腐臭的地步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在陳水扁二千年首次當選總統,上任剛滿一年之際,就直接了當地向國泰金控的蔡宏圖索賄。索賄的由頭,是蔡宏圖正和富邦金控爭奪世華銀行經營權。蔡宏圖在當年付了一億元,之後又連付三年,共付四億賄款,因而排擠掉了原占優勢的富邦金控,拿下了世華銀行。

所謂「權力使人腐化」,一般的情況是掌權者手握大權一段時間之後,瞭解了權力運用的「巧門」,加上無法抵抗誘惑,才會逐步沉淪。陳水扁的情況卻是「權力立即使人腐化」,一上任就開始大貪特貪;若非陳水扁異於常人,就是其實在出任總統的更早之前,陳水扁早已深諳此道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3841041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