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10.01.14 03:40 am
內政部部務會報昨(13)日通過「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放寬貧窮線的定義,由目前平均消費支出60%,改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一定比例,初估增加低收入戶5.3萬人受惠。
同時,將中低收入戶、也就是近貧家庭納入救助,初估可增加中低收入戶18.8萬人受惠。總計增加24萬人受惠,增加經費約新台幣33.3億元。
內政部長江宜樺去年9月上任後,就宣布將調整貧窮線,每年將定期檢討,修正草案將送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草案增訂中低收入戶,將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未符低收入戶資格的經濟弱勢家庭納入照顧。
未來家庭應計算人口的範圍,如兄弟姊妹與單親家庭未負擔扶養事實的另一方,不列入家庭人口計算,將有利於弱勢者通過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