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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動畫太超過 教師會、婦團明到壹傳媒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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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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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09.11.25 05:59 am 
 
壹傳媒近來在網路上推出「動新聞」,鉅細靡遺交代性侵、暴力等過程,引發極大爭議。北市教師會認為會助長青少年暴力行為,發起連署抵制,明天並將和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到壹傳媒抗議。

北市教師會表示,「動新聞」上線以來,不但在蘋果日報上大肆宣傳,內容更詳細模擬「性侵害」、「性騷擾」、「家暴」等過程,更號稱可以體驗「視覺震撼效果」,由於畫面完全沒有年齡限制,無論閱聽者是否滿十八歲,都可點選超限制級的「性侵」動畫,不禁讓人憂心會對青少年身心造成不當誘導。

北市教師會總幹事彭利源表示,「動新聞」透過網路傳輸,用戶點選什麼樣的新聞內容,未做管制,如今在課堂上已可看見有學生以手機,傳閱動新聞的「性侵害」動畫,還有人模仿裡頭的旁白,教師僅能以勸導方式,勸說學生不要觀看,效果實在不大。

彭利源強調,青少年正值身心發育期間,如此「羶色腥」的動畫模擬,難保學生不會模仿,無形中助長了青少年暴力攻擊行為,呼籲壹傳媒做好年齡把關,起碼應在點選時,設置年齡門檻,避免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觀看。

北市教師會本周一已大動作發起連署抗議活動,預估北市二百多所學校教師都會響應。北市教師會政策部主任黃志宏表示,目前已有記協、婦女新知、勵馨文教基金會、台灣少年福利權益促進聯盟等加入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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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 真能築起保護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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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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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漢寶德/世界宗教博物館前館長(台北市)】 2009.12.03 03:58 am
  
前幾天為了「動新聞」的問題,台北市郝市長與壹傳媒之間幾乎對簿公堂,最後壹傳媒接受分級的要求,這個爭議就落幕了。坦白說,我對這樣的結果有點失望。不是唯恐天下不亂,而是希望全國一起來討論一下媒體的責任與尺度。分級似乎是一個可以使各階層接受的辦法,但是這個辦法真解決了問題嗎?

不用請教專家,只要打開電視機,普通的家庭主婦就可以做成判斷。晚上七點到九點半的黃金時段,除了「普」字級的以外,我們還能在電影頻道看到的是「護」字級的。像血腥味很濃的打鬥片,都是「護」字級,照規定,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需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觀賞。我的腦筋轉不過來,不了解,七歲的兒童就可以看這些血腥暴力的影片嗎?平素父母教導孩子們做人的道理,要怎麼在電視機前自圓其說呢?

我實在不明白教育學者們為什麼能夠接受這樣的所謂分級制度。如果這就是新聞自由,還需要敵人來毀滅我們嗎?以動新聞來說,它不是真實的新聞鏡頭,是用動畫來復現,也就是杜撰當時的場景,因此可以像影視一樣營造刺激感官的場面。要用怎樣的分級制度才能避免青少年受到心靈的傷害呢?請各位大人先生們多多留意吧!

不客氣的說,喜歡怪力亂神是人類的劣根性。現代媒體抓住人類心靈的弱點,以新聞自由為光環,以色情暴力獲致龐大的商業利益,其動機就是卑劣的。這真是時代的悲哀。所以為了避免野蠻時代的重現,有社會責任感的媒體人才會時時以「正派」自期自勉。

別以為我是那麼古板,我在休息的時候也很常看暴力片,知道眼睛「過癮」是有心理補償作用的。像我這樣手無縛雞之力的老人,看到壯男奮力摧敵的鏡頭,與看武俠小說飛簷走壁的俠士,揮掌隔空震敵一樣的痛快。沒有這種補償作用,金庸怎麼會成為家喻戶曉的大作家?我們本來就需要在想像中尋求心靈的滿足,只是對於平凡人,這種滿足是物質欲望在想像中的膨脹,不像宗教人物或賢哲,是從自我的內在修持上獲得人生的憬悟。

我要說的是,對於成年人休閒娛樂的需要與對孩子們教育上的需要是應該徹底劃分的。在過去,以平面媒體為主的新聞報導使用的是文字,即使再聳動的故事也不過透過想像,對孩子們的影響是有限的。電子媒體使故事立體化、生動化,但因這類新聞很難有真實的鏡頭,只要略加規範,尚可控制。可是把電視機當成電影放映機,也就是在媒體傳播中混合了新聞與娛樂,問題就開始嚴重了。政府必須與家長們通力合作,才能培養出有文化素養又關愛人群的下一代。

在高科技媒體氾濫的今天,只有政府把孩子的教育放在心上,在娛樂節目中把怪力亂神、色情暴力的內容予以有效的控制,才能看到光明的未來。分級不是用來敷衍了事、應付家長的辦法。還要注意,尚有很多家長的心智是無力顧及孩子的身心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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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沒用啦! 藍提「凍條款」掃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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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2009.12.03 03:47 am 
 
壹傳媒「動新聞」掀起軒然大波,包括洪秀柱、徐中雄等藍委昨天提案修法增訂「凍新聞條款」,未來只要涉及性侵害、性騷擾、虐兒家暴、綁架殺人及自殺等社會新聞,禁止用模擬圖示動畫或其他不當手法來描述。

針對社會要求壹傳媒「動新聞」分級處理,洪秀柱堅決反對。她表示,分級不能解決問題,羶色腥畫面依然存在,新聞應是「普級」,適合所有年齡層,「動新聞」令人反感,它的本質根本不是「新聞」。

洪秀柱等人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播送節目內容不得有以模擬圖示動畫或其他不當方式,描述報導關於性侵害、性騷擾、虐兒家暴、綁架殺人及自殺等案件細節」。

另兒童福利聯盟透過藍委徐中雄、侯彩鳳、林鴻池等提案,希望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從電腦及遊戲軟體、新聞媒體及網際網路著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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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把關…壹電視5執照 3暫緩2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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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9.12.03 05:54 am 
 
蘋果日報「動新聞」羶色腥內容引發爭議,連帶使同屬壹傳媒旗下的壹電視申設娛樂台、體育台、電影台「碰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以「恐有動新聞疑慮」的理由,暫緩通過此申設案,並要壹電視補件說明。

壹電視另外申請的新聞台、綜合台兩張執照,NCC安排在下周委員會審議。但NCC委員已直言,這兩台所占的新聞比率更高,可能引發的爭議性更大,在「動新聞」效應下「幾乎確定」封殺。

壹電視共申請五張執照,NCC昨天先審較不具爭議的娛樂台、體育台、電影台。原本外界預期會順利通過,但NCC昨天以娛樂及體育兩台有一定比例的「娛樂新聞」及「運動新聞」,擔心這三台會以類似「動新聞」的方式製播內容,因此以「續行審議」方式暫緩通過。

NCC發言人陳正倉指出,娛樂台雖是綜合頻道,但其中「娛樂新聞」占百分之廿九點一六,體育台的體育新聞也占該台百分之十五,電影台中有百分之十是播放電影產製相關節目,委員會認為壹電視未說清楚這些新聞節目的製播方式,營運計畫書也未提供足夠資訊,是否有像動新聞的疑慮,壹電視得再說清楚。

陳正倉說「動畫像一把刀,用來砍柴可以,用來殺人就很可怕!」若壹電視用動新聞方式描述社會新聞有疑慮,NCC當然得審慎考量,等壹電視補件或說明後,再決定是否通過。

壹電視總編輯陳裕鑫說,尊重NCC決定,不管補件或說明,壹電視都會配合。至於新聞台與綜合台恐怕很難過關,陳裕鑫指壹電視近日已再補送這兩台的試播帶給NCC,裡面會應用到動畫,但跟動新聞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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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動新聞 NCC不排除訂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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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2009.12.01 03:24 am 
 
蘋果日報上周六起將動新聞分級,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仍有若干做法與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規定不符,但分級辦法沒有罰則,只能勸說;NCC將檢討修正分級處理辦法,不排除另訂規範,訂出罰則。

NCC傳播內容處昨天邀集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及NCC相關單位討論目前動新聞分級作法,NCC發言人陳正倉指出,依分級處理辦法,蘋果日報應設置限制級新聞專區,並在各限制級網頁的電腦程式碼依網推基金會規定標示,以供過濾軟體過濾;但蘋果日報目前並沒有設置限制專區,也未植入程式碼,目前的標示與分級辦法規定不符。

陳正倉說,不論是網路接取提供者(IAP)、內容提供者(ICP)或平台提供者(IPP),都須依照網際網路服務業者自律公約,採取身分認證等措施,防止兒少接觸不良資訊。

NCC昨天收到北市府建議NCC訂定有效管理辦法的函文。陳正倉說,NCC將檢討現行分級辦法,如無法因應需求,不排除另訂管理規則、罰則,甚至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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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缺的是…法律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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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2009.11.30 02:43 am 
 
黎智英的媒體集團新推出的「動新聞」,引起民間團體極大的反彈聲浪。我們應思考,社會對於特定媒體越界的行為,該如何應對?

新聞自由並非無限上綱、毫無限制,仍應和社會其他公益價值做綜合比較。蘋果頭版、壹週刊封面,經常以聳動、煽欲的方式,特別偏好血腥與色情的畫面,不斷挑戰台灣人觀感底限。例如,當其頭版以大幀照片,極為血腥的呈現某車禍現場受害者慘不忍睹的死狀時,都會令人感嘆,其基於商業目的刊出了這些照片,消費的卻是死者與其家屬的悲劇與尊嚴!

這樣的頭版,除了滿足人性裡血腥的偷窺慾,對社會公益發揮了什麼正面的價值?為什麼別人不可以販售色情暴力,而該媒體藉由「穿上新聞外衣」,就可以公然販賣?

另一個明顯對比則是,我們鮮少見到聯合報、中國時報或自由時報等其他全國性報紙,作相同頭版處理。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做有助銷量嗎?很顯然的,他們不願意,或者至少不願在頭版以那種血腥呈現,因為這些報紙終究留下了一道界限,良心的、自律的界限。

兩相對比,我們在縱容什麼不是就更清楚了呢?黎智英將「新聞自由」作為赤裸裸「商業利益」的權力掩體,透過精密法律算計的「邊緣策略」,不斷挑戰人們的觀感底限。在屍體加裸體、拳頭加枕頭等等「商業操作」,黎智英獲利日豐,而其他尚留一點倫理猶豫的「傻瓜報紙」,只能默默看著市場萎縮,經營愈加困難。

然而台灣基於對新聞自由的高度尊重與敏感,始終不願正視黎智英帶來的新聞情色化、暴力化的危機。我們縱容該集團的越界行為已是常態。

從制度的面向來總結。為了確保社會的秩序,讓侵害法益的行為不再或減少發生。那麼至少要做到讓違法的成本大於利益,否則法律形同具文,罰鍰被商人視為一種「成本」。

此次「動新聞」爭議,連續攻占各報頭版,這廣告宣傳效果,早已不是台北市區區百萬元罰鍰可比。到目前為止,令人悲哀者:黎智英仍是一個超級贏家,一個挑戰社會觀感、進行邊緣法律戰以達到商業宣傳效果的超級贏家。

這不啻告訴我們,未來新興媒體要打進市場,可在初期以違背社會善良風俗的內容引起閱聽眾注意,待輿論一致批評後再道歉修正。其所可達到的宣傳效益將遠遠高於「法律成本」。

而黎智英將旗下媒體分割成法律上獨立的人格,也是為了切割法律風險的佈局準備。可由單一媒體先行試探社會的底限,再據以評估是否跟進。

凡此種種,也在考驗著主管單位的智慧。其實亟需改善的不只是法律。行政部門缺乏學養專精的專職「政府律師」擔當政府的法律頭腦,也是亟需規劃與建置的題目。例如動新聞至少有憲法、兒少法適用的問題,卻沒有專業的「政府律師」在第一時間點出關鍵,以致政府在事件初始給人民「無法可管」的印象,才會讓吳敦義院長發出:「滿天全金條,要抓沒半條」之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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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道歉 不告郝市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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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 2009.11.30 03:06 am 
 
針對「動新聞」引發的社會爭議,蘋果日報昨天在A六版刊出聲明,除了向社會道歉,也決定不對台北市長郝龍斌和台北市政府提告,但仍將就被裁罰部分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

至於未來要如何將「動新聞」內容改到各方都滿意,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表示,目前沒有訂定大原則,「將一面做一面改」。

蘋果日報昨天刊登由「台灣蘋果日報」主席葉一堅發表的聲明說,對於引發社會爭議的動新聞內容,蘋果日報表示誠摯歉意,並會繼續檢討已分級的動新聞內容,以滿足社會各界期待。為了表示尊重台北市長郝龍斌,並展現反省的誠意,將不對郝龍斌和台北市政府提告。

馬維敏表示,目前「蘋果日報」法務部門正在處理訴願以及行政訴訟的程序,主要是針對北市府開罰的必要性以及金額;提出訴願的確切日期,他本人並不清楚。

【記者吳佩玲/桃園縣報導】壹傳媒不告了,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肯定壹傳媒的「新聞自省」,但表示台北市政府仍會持續監看蘋果日報、網路,現在仍是「留校察看」階段。

郝龍斌昨天到桃園助選,他在答覆記者提問時說,台北市政府絕對尊重新聞自由,裁罰壹傳媒的「動新聞」,是為了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所以才會禁止蘋果日報進入校園,不會有任何讓步。

壹傳媒宣布停止對台北市政府提告,會加強新聞把關。郝龍斌說:「這是正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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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回應 社會動新聞列限制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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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9.11.28 04:09 am 
 
在北市連兩日重罰與各界撻伐下,蘋果日報昨晚宣布,今天起「動新聞」將主動分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肯定壹傳媒有自省的能力,但官員與學者同時也質疑「新聞全是普級,哪來的分級?」

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指出,今起所有動新聞將分普遍級與限制級兩種,北市府昨天已未再開罰,表示所有動新聞都已符合普級標準。

但外界質疑「既然全部符合普級,為何還要分級?」馬維敏無法解釋這個邏輯,他指近日有人建議動新聞應分級,也有人持不同看法,但這是蘋果日報的具體改善行動。

台師大大傳所長胡幼偉就質疑,所有新聞都是普級,如果動新聞採分級制,那就不是新聞;NCC副主委陳正倉也指出,樂見蘋果日報自律,但「動新聞」若採分級,就不算新聞,用這個名稱可以只是「類戲劇」的符碼,但要回歸戲劇節目的管理機制。

據了解,動新聞從今天起,只要是社會新聞將列為限制級,不管網路或從手機上看都會加註,生活、財經、影劇等新聞列為一般級。

蘋果日報昨晚也聲明,對台北市廿五、廿六日兩天對動新聞開罰一百萬元,將提起訴願,並指開罰前,並未依法提出任何警告,驟然重罰顯有程序瑕疵,且高額重罰依法須為情節重大,但動新聞每日播出則數眾多,僅其中少數被市府視為內容不妥,裁罰不符比例原則。

針對台北市禁止校園訂閱蘋果日報,並從市立圖書館下架,封鎖蘋果日報IP,該報以「一系列粗暴行為」形容,重申蘋果日報完全不能接受,將在下周對郝龍斌市長提起「強制罪」刑事告訴,且不排除打憲法官司。

【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北市府發言人趙心屏昨晚表示,北市府一切依法行政,依兒少法對蘋果日報動新聞開罰,已是「最保守措施」,也無強制民眾不買不看,完全不了解蘋果日報提告的基礎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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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自由vs.自律 媒體應有把良心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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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特稿】 2009.11.27 02:54 pm
  
所有對於新聞媒體的限制,都必須謹慎,衡量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新聞自由是重要標尺,斲傷了新聞自由,可能就讓民主受了重傷,這是最高準則。可是,這不代表新聞的呈現不可批判,新聞的報導可以毫無邊界,甚而任何罪惡都可躲進新聞自由的巨傘下。

北市府連兩天重罰動新聞,除了在保護青少年及兒童免於色情與暴力的汙染,未嘗不是在嘗試建立一道界線,就是新聞所描述的事實,是以足以回復事件經過的主要特徵即可,而不必將所有的細節完整交代,因為新聞事件的完整過程,如果真能被「再現」,可能都是十分血腥、煽情的,不僅會勾起閱聽者的負面情緒、或情欲,甚至產生模仿的動機,挑起犯罪欲望。

這道界線是否可以畫在這裡,就是不可以某種「擬真」的手法,就猶如動新聞所使用的「動畫」這種方式去讓事件「再現」,仍值得多方探討。但北市府想要畫下這一條線,必定是代表著社會中頗為巨大的比例的民眾,是採取支持態度的。

當然這可能是社會大眾的一條道德底線,未必就應是新聞自由的邊境,但仍有足夠的參考價值,因為,新聞的呈現如果已被普遍認知為不道德,或甚至是反道德、敗德,這種呈現的形式就應該被慎重的檢討。

進一步論,以動畫「擬真」,其實是錯誤的,因為真實並未真被完整發現,所謂「擬真」並沒有「真」,而只有某種「想像」,是經過人為的技術,夾雜了人為的主觀,所構出的畫面,自然就絕不是真實,這也是多方所說的,動新聞的本質,是人造的,虛擬的,並非「新聞」。

如果不是「新聞」,卻以新聞之姿堂而皇之四處流竄,這就是這件事情被高度注目、討論的核心所在:非新聞如何要求新聞自由?豈容可能引誘犯罪的內容,卻竟享有新聞自由的光環?新聞自由對這家引起爭議的業者而言,其實是銷售商品的手段,是一種商品的風格,是一種形式,不是他們基於社會公益,所服膺的信念,更不是他們要宣揚的內容。

北市府在處罰動新聞之餘,也進而限縮紙版的蘋果日報進入校園,或許有一些殃及無辜,也不無限縮了新聞自由的可能,畢竟這個處分不是完全的禁制,而是類似「分級」的作為,在質疑難道郝龍斌已在「戒嚴」的同時,蘋果日報何不也試著反求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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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除了罰款 還可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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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2009.11.27 02:54 pm 
 
對於蘋果日報動新聞腥羶暴力模擬動畫畫面引發爭議,被台北市政府連續兩天開罰外,禁止市政府所轄的中小學訂閱蘋果日報,內政部長江宜樺上午受訪時表示尊重,他還提醒,根據兒童少年福利法規定,除了罰款,還有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規定,希望各方都注意到這一點。

江宜樺上午再被追問動新聞相關議題時,對北市政府要求各市內中小學禁訂蘋果日報的作法表示,內政部是尊重,地方要如何全面禁止蘋果日報或相關素材進入校園,是地方權責,內政部都會尊重。但既是依兒少法,應侷限於中小學,因為大學以上就不屬於這個範圍。

問他這作法是否有妨害新聞自由?他說,社會會有討論,內政部會密切注意。

江宜樺說,他要提醒的是,根據兒少法規定,除了罰款之外,還有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裁量權,希望各方都注意到這一點。他表示,法律的規定已經在這裡,不必特別要求地方怎麼做。

他說,台北市是蘋果日報登記所在的地方,如果地方政府已覺得其嚴重性或不更改,必須要動用這種行政裁量處分,他們是有權力可以去做,因為法律已在這裡,不用內政部特別去要求。

【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行政院新聞局長蘇俊賓中午接受記者訪問表示,台北市政府禁止校園訂閱蘋果日報,不是因為蘋果日報的內容,而是蘋果報頁上的「壹斑碼」,這等於是一個介面,只要用3G手機照相掃描之後,就可以看見「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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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桌上的豪華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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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2009.11.27 03:04 am 
 
「動新聞」似乎有解了。教師及家長怒火熾燒,各級政府在二十四小時內相繼找出懲治法令,壹傳媒也謝謝各方批評指教……。

「動新聞」畢竟是一個搞到天怒人怨的特殊案例,集朝野之力差堪對治;然而,壹傳媒打響了這一砲,卻再度鞏固了「裸體與屍體」的品牌地位,今後必然仍在「輕動新聞」的灰色地帶遊走出入,以嘲弄並剝削這個拿它沒轍的台灣社會。

昨日黑白集說,經營媒體有不同的哲學。尊重及珍惜人性,是一種媒體哲學;輕蔑人性、玩弄人性及剝削人性,則是另一種媒體哲學。壹傳媒的問題,全在經營者的心腸與境界;這一次傾全社會之力好像壓制了「動新聞」,但並未改變壹傳媒的媒體哲學。

壹傳媒自稱其核心思想是「新聞自由」。據此,它以屍體及裸體為一版頭條的主要題材,顛覆了傳統媒體以國計民生、社會利害及文化考量為選材的標準。這雖然是新聞自由,卻也是粗暴地假借新聞自由來污染社會的價值體系。這種情形宛如大家通常把祖宗牌位(頭條)放在廳堂裡(一版),如今卻有人把一個塗飾得光鮮亮麗的馬桶(頭條)置於供桌上(一版)。這是自由,卻也是顛覆。

壹傳媒也曾有許多「摘奸發伏/伸張正義」的報導,使社會覺得它像一個社會守門人;但同時卻有更多在新聞倫理及社會道德價值上極生爭議的編採表現。此次「動新聞」使社會公眾忍無可忍,但當壹傳媒天天皆在法律道德尺度上打擦邊球的時候,誰都對它一版頭條的「豪華馬桶」無可奈何。你敢反對「新聞自由」嗎?

畢竟人間還有「新聞道德」、「媒體責任」這類已經存在幾百年的文化課題。若欲以「新聞自由」的鬥士自居,首應撕掉偽善的面具,給自己及自己的編輯、記者們有良心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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