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2009.11.26 06:19 am
「動新聞」以動畫詳細描繪性侵、跳樓等社會案件,台北市政府認為這則「獸父姦子女,還幫情婦姦兒子」的畫面已違法,重罰壹傳媒五十萬元。
記者侯永全/攝影
壹傳媒「動新聞」羶腥畫面引起強烈爭議,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晚緊急舉行記者會,表示「動新聞」已違反「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第卅條第十二款「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壹傳媒重罰五十萬元。
動新聞遭罰的動畫內容包括:酒後玩3P,女大生控性侵;獸父姦女還助情婦姦子;鐵撬殺妻,伴屍一夜自首。
郝龍斌說,市府今天將繼續監看「動新聞」,若有任何違反兒少法分級規定,播出有害兒童及青少年的內容,市府絕對會再罰下去,直到業者依規定做好分級。
壹同拍新聞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晚對「動新聞」的腥羶畫面造成爭議,緊急舉行記者會表示,依「童及青少年福利法」壹傳媒處以新台幣五十萬元最高罰鍰,前來採訪的壹傳媒記者(右下)頓時成為被拍攝的對象。
記者侯永全/攝影
郝龍斌強調,市府是顧及人權及家長們的擔憂,對「動新聞」處以最嚴厲懲罰。但違反兒少法第卅條第十二款,可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為何市府未勒令停業?市府發言人趙心屏表示,若「動新聞」一直不改善,市府不排除做出勒令停業處分。
郝龍斌在記者會上強調,他上網看了「動新聞」,認為「動新聞」以動畫模擬方式,鉅細靡遺地描述暴力、性侵害、兇殺案等社會事件,對兒童及青少年身心發展有嚴重不良影響。
他指出,市府絕對尊重新聞自由,但媒體也應該善盡社會責任,不能以新聞自由為藉口,完全不加限制播出不當內容。他個人也支持民間團體發起抗議。
至於市府為何沒有處以勒令停業,北市社會局長師豫玲說,因為市府是第一次裁罰,後續將視「動新聞」是否改善、加以分級,考慮是否再次開罰或是勒令停業。
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指出,壹傳媒若有異議,可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但這不影響市府裁罰,依規定壹傳媒要在收文後卅日內繳交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