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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視台 可向系統業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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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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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 2009.10.08 03:47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修法刪除無線電視台在有線電視系統的「必載」規定,回歸市場機制;若順利完成修法,無線電視台將可向有線電視系統收取頻道版權費。

無線台昨(7)日表示,終於爭到應有權益;系統業說,無線台若要收費,恐無法成功上架。雙方戰火一觸即發。

無線台目前有台視、中視、華視、民視及公視,由於公廣集團頻道仍會納入必載條件,另外民視已向系統台收費;非凡董事長黃崧持有的台視、旺旺集團的中視等兩家無線台首當其衝,若與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協商不成,民眾有可能看不到這兩家節目。

NCC官員說,當初三台為了解決天線收視不良問題,讓有線電視系統免費必載,目前正在修法取消規定,為降低衝擊,NCC將會有配套作法。

中視表示,無線台與NCC溝通很久,希望能「協商收費」,系統業者播出無線台節目應付版權費。中視指出,不擔心系統業者不付費,因為「我們對中視內容節目很有自信」。未來回歸市場機制,無線電視台業者有了版權收入,可以投入製播更好的節目。

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則說,若無線電視台開價收取版權費,系統業者未必買單。且無線台很多節目,例如偶像劇等,都已在衛星頻道播出,一旦開價,恐面臨被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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